第49章(1 / 1)
贬黜奕䜣(3)
慈禧对于何桂清无所谓“爱”,也无所谓“恨”,自从太平天国起义运动爆发以来,清廷的大小官员望风而逃的岂止何桂清一人。慈禧的老爹当初担任安徽宁池太广道道员的惠征就是临阵脱逃的一个范例,惠征还因此丢官直至丢了性命。所以,慈禧不可能对这些临阵脱逃的官员有什么本能上的反感。她所看中的是何案所带来的政治收益。奕䜣的态度她很了解,想左右逢源,但是,曾国藩的态度她更了解,慈禧让曾国藩以现任两江总督的身份调查当年薛焕等人请求何桂清保护饷源进而导致何桂清临阵脱逃的原始凭证时,曾国藩回报说这些凭证因为战乱都找不到了,而且还专门别有用心地补充了一句内含杀机的话“疆吏以城守为大节,不宜以僚属一言为进止。大臣以心迹定罪,不必以公禀有无为权衡”。曾国藩平素讲学布道多数时候都是“仁义道德”挂满了嘴边,给人以“宽厚”的印象,唯独到了政治争斗之际,他的“曾剃头”的本性便暴露无遗。何桂清虽然是一只死老虎,可他难为湘军的历史却不能让曾国藩淡忘,况且“老虎”一日不死,就一日有翻生的可能,“养虎遗患”不是曾国藩的风格。慈禧反复琢磨了曾国藩的这番回奏,心里就明朗了许多,奕䜣的犹豫不决正给了慈禧一个很好的出手的机会,她是不会放弃的,何况这一机会为她在曾国藩等领军大将面前的政治亮相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舞台。
清同治元年(公元1862年)十月二十一日,以小皇帝载淳名义颁布的上谕决定处决何桂清,派大学士周祖培、刑部尚书绵森监视执行。慈禧之杀何桂清有两大用途,一则是“立威”,借何桂清的人头树立新政府的权威,树立她慈禧个人的权威,议政王奕䜣犹豫不决、难以决断的问题在她慈禧一句话就有了结果,这种权威势必给朝野内外一个深刻的印象,权柄是操在这位垂帘听政的“圣母皇太后”手中的,同时,借何桂清的人头警告一下那些心存杂念,在战场上不能拼死报效的将士们。二则是“卖好”,借何桂清的人头送给曾国藩的湘系集团一大人情。公元1862年是清王朝与太平天国最后决战的关键时刻,曾国藩、曾国荃、李鸿章、左宗棠等人是清王朝的中心工作的最为重要的环节,安抚他们的情绪、照顾他们的面子比什么都重要,慈禧本来与曾国藩等人并无渊源,但为了自己政权的稳固就必须借重曾国藩等人,奕䜣的犹豫不决正好让慈禧抓住机会,用何桂清的死赢得了湘系集团的拥戴。何案这一局的暗中较量,慈禧明显胜出一筹。
就在何桂清被处决的第二个月即清同治元年(公元1862年)十一月,慈禧突然下令将钦差大臣、督办陕西军务、挂兵部尚书衔的胜保逮捕下狱。随后就在次年七月将胜保赐死。胜保此人是晚清满蒙名将中的“独根苗”之一(另一位是僧格林沁),清朝的“祖制家法”在军事斗争中体现为领兵大将要么是清王朝的宗室贵族,要么就是满蒙骑士。咸丰时期为了挽救统治的危局不得不启用汉族地主武装湘军,但是,像胜保、僧格林沁这样难得再见的满蒙军界的“能人”,朝廷还是特别看重的,而且,胜保在打仗上较之其他满洲将领还是有他突出的一面的,《清史稿》上说“胜保初以直谏称。及出治军,胆略机警,数著功绩”。这说明胜保不仅治军打仗,而且还经常下笔千言,俨然“文武全才”。而胜保之于慈禧、奕䜣的最大功劳则是在与肃顺对峙的时候伸出援手,公开支持搞“垂帘听政”,胜保曾经上疏说:“昔我文皇后虽无垂帘之明文,而有听政之实用。为今之计,非皇太后亲理万机,召对群臣,无以通下情而正国体;非特简近支亲王佐理庶政,尽心匡弼,无以振纪纲而顺人心。”在这篇奏疏中,胜保列举了孝庄太后的往事,说孝庄虽然没有“垂帘”的名义却有“垂帘”的事实,鼓励慈禧大胆进行“尝试”,还赞同奕䜣出来秉政,为推翻顾命体制放响了头炮。因为胜保是领兵大将,所以,他的发言格外与众不同。政变成功后,胜保也很快获得升迁。可是,就在胜保踌躇满志之际,突遭逮捕以至于被杀,这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贬黜奕䜣(4)
给胜保定的罪名公开说是“骄纵贪淫,冒饷纳贿,拥兵纵寇,欺罔贻误”,这个罪名说起来也不算冤枉胜保,他杀良冒功的买卖干得的确不少。但要把胜保的这些个勾当同“红得发紫”的曾国藩的湘系集团相比则实在是小巫见大巫。曾国藩集团滥杀无辜的劣迹斑斑可考,例如湘系集团的头面人物、哲学家兼心理学家的罗泽南就鼓动把被俘的太平军战士活活摘取心肝并且生吃。曾国藩对这一做法不但不予以制止,反而大加称赞。李鸿章攻陷苏州,随后屠杀四万多战俘,曾国藩听到这个消息以后大感欣慰,连睡觉都变得踏实起来。朱东安著:《曾国藩集团与晚清政局》,华文出版社2003年版,第341-342页。封建时代一直就有“杀俘不祥”的说法,这倒不是一律来自于迷信,而是出自一种军事法则。曾国藩及其走卒、亲信们却连这一法则都悍然不顾,他们动辄就以杀俘、屠城为能事,经常乐此不疲。有的清史研究者进一步认定中国现代史上臭名昭著的“宁可错杀一千,不可使一人漏网”的丑陋信条与曾国藩集团的残忍好杀原本一脉相承,这是很有道理的见解。可是,曾国藩、李鸿章、左宗棠的这些“劣迹”非但没有被追究,反而被封建文人们大肆吹捧,说什么“不用霹雳手段,不显菩萨心肠”,何以胜保就因为这样的罪名遭致覆灭了呢?
关于胜保的被捕以及被杀,历来说法众多。章士钊引申黄濬的《花随人圣盫摭忆》的“后党与胜保,必有何条件之勾结,殆可信矣”的记载说:“胜保临刑,再三要求与后(慈禧)见一面,而西后(慈禧)不准,胜保旨在暴露密计,而西后方无准法。”按照这一说法,慈禧杀胜保有灭口的嫌疑。但是,该说法缺乏有力的证据,而且,“祺祥政变”过程中起的作用最大的还是奕䜣,就算是有秘密条件,也一定是在慈禧与奕䜣之间展开,胜保虽然是武将,可他并不掌握京城的警卫部队,清代统治者对兵权素来控制很严,胜保的部队在外地要调来作为政变的筹码,不可能在没有谕旨的情况下完成,而兵马远道而来必然不存在保密的可能,肃顺等人能不察觉?这样一来又怎么能够保证既定方针的顺利实施?政变成功后,胜保不过担任了镶黄旗满洲都统兼正蓝旗护军统领,而胜保原来就已经是正二品的兵部侍郎,从这一酬庸看,胜保虽有功于政变,可功劳有限,远到不了能够与慈禧、奕䜣共同密议的程度,因此也就不会有什么“灭口”之说。
还有一种说法是慈禧借此打击奕䜣,像肖一山、贾熟村等人都坚持这一说法。这种说法也有一定的片面性。诚然,胜保与奕䜣的关系很好,胜保因为“畏缩不前”的罪名被革去职务,留在北京担任光禄寺卿的闲差,正值英法联军进逼京城,胜保与奕䜣在反对肃顺一党的看法上不谋而合,并且从此获得了奕䜣的信任,由奕䜣出面给胜保说话,胜保重又获得兵权。胜保也投桃报李,在奕䜣与肃顺等人的斗争中公开支持奕䜣。但是,胜保同奕䜣的关系也仅此而已,如果说胜保是奕䜣的外援或者武力后盾则有些牵强。有人转引赵烈文所著的《能静居日记》中的一段记载作为胜保属于奕䜣集团的党羽的旁证,说有一次胜保馈赠奕䜣2万两白银,承办人员误将这笔巨款投到了惠亲王绵愉的府上,惠亲王把这笔钱分一半送给了醇亲王奕,赵烈文分析说惠亲王绵愉这么做是为了拉拢奕颠覆奕䜣。晚清封疆大吏对朝廷的重臣特别是像奕䜣这样的亲王兼首辅时有馈赠是常事,后来执掌北洋大臣的直隶总督李鸿章入京还专门送给奕䜣在北洋名下官办企业的“干股”若干,而且这一规矩到了奕䜣倒台以后还在继续,是不是据此可以说李鸿章也是奕䜣的党羽呢?再者,惠亲王绵愉在皇族中辈分虽然很高,被称做“老五太爷”(因为绵愉是嘉庆的第五子,也是咸丰、奕䜣的五叔、同治的五爷,故有此称),也曾经在咸丰时期佩戴过奉命大将军印信,可他素来比较恬淡,不参与政治核心层的角逐,更甭说要利用一万两银子拉拢醇亲王奕去颠覆奕䜣了。醇亲王奕确实在后来参与了颠覆奕䜣的活动,也是主角之一,但那都是光绪年间的事情了,不可能早在同治初年便形迹如此明显。因而,我们说单纯地强调慈禧杀胜保是为了打击奕䜣流于片面。
贬黜奕䜣(5)
慈禧杀胜保的真实原因与何桂清一案有雷同的地方,就是也隐含“杀人立威”、“杀人卖好”两层意思在内。但是在“杀人卖好”这一层上与何桂清一案又有所区别。前者杀何桂清所卖出去的好是送给曾国藩的湘系集团,而这次杀胜保所卖出去的好则是送给僧格林沁、多隆阿、袁甲三多人。胜保在统兵期间,自恃狂傲,先后开罪僧格林沁、多隆阿等,特别是与僧格林沁的关系尤为紧张。胜保同僧格林沁不睦的历史甚至可以追溯到镇压太平天国的北伐军时期。太平天国定都天京(南京)以后,派遣名将林凤祥、李开芳等率领精锐2万多人号称北伐军,兵锋直指北京,咸丰忙命胜保、僧格林沁等前往抵御。胜保当时的职务比较显赫,是钦差大臣,赐神雀刀,这柄神雀刀是清朝康熙年间安亲王岳乐佩戴的名刀,咸丰把这把刀赐给胜保,表示对胜保的极大信任,按照圣旨的规定,胜保对副将以下的官员可以先斩后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