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历史 > 帝国杀戮:清代皇族斗争史 > 第6章

第6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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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多尔衮、阿济格、多铎三人早在后金天命五年就已经跻身到和硕贝勒之间,也就是身列八王之中。阿济格兄弟三人在努尔哈赤死后领有两黄旗,其实力相当可观。如果在这个基础上再加上一个这样的母后,那么“八王共治”到底能够走多远,努尔哈赤实在心中无数。所以,必须预先除掉阿巴亥才能保障这一制度最终在他病死以后得以全面确立。如果把努尔哈赤的这一决定放到中国历史的大背景下去看就毫不足奇。且不说著名的独裁者汉武帝杀掉钩弋夫人一事,即以鲜卑族建立的拓跋魏(北魏)王朝来说,他们就有杀掉储君的生母的惯例。就女真族而言,他们本身就很注意后宫干政的问题,历史上女真族建立的金国后宫干政就比较罕见(金熙宗的皇后裴满氏一度干政,最后被熙宗所杀)。有清一代,后宫真正走到政治前台大肆干预政务的,也就是清末两宫垂帘一例而已。况且,努尔哈赤在后金天命五年处理“桃色事件”时就曾经说过狠话,要处死乌拉氏阿巴亥,虽说当时很有可能是在盛怒之中,但努尔哈赤对于这种现象,即阿巴亥的特殊地位容易引起政治上的是非混乱应该是洞若观火,也许从这时就埋下了努尔哈赤后来赐死阿巴亥的念头。

2.“殉葬”的侧面

不过,必须指出的是,如果仅是努尔哈赤遗命阿巴亥殉葬而无身后诸王贝勒主要是四大贝勒的积极配合,阿巴亥殉葬也未必成为可能。四大贝勒在执行努尔哈赤的“既定方针”时做了充分的取舍,努尔哈赤生前提出的“八王共治”基本上被四大贝勒暂时继承下来,皇太极称汗以后仍旧继续保持其他三大贝勒的特殊权力,保持四人同时接受百官朝拜的礼节。以至于当时有人说皇太极“虽有一汗之虚名,实无异正黄旗一贝勒也”。也就是说,皇太极即立之初充其量不过是四贝勒头顶上加了一个所谓的罕王的虚名罢了。就此而言,应该说诸王还是认真执行了努尔哈赤的“八王共治”的方针的,当然这么做本身也是符合其他三大贝勒的根本利益的。然而,努尔哈赤的“八王共治”开宗明义就强调他身后不能选立“强梁之人”作为新罕王,况且努尔哈赤生前已经否决了皇太极即立的资格,诸王却没有听从努尔哈赤的召唤,硬是选了这么一位不但强梁而且阴狠的角色充当新罕王。由此我们看出,诸王在对待阿巴亥的去留问题上结合他们各旗的利益,决定坚决执行努尔哈赤的遗诏,用最体面的方式处死阿巴亥以绝后患。

大妃阿巴亥殉葬(3)

至于有人说阿巴亥之死是皇太极所逼,根据是皇太极生母叶赫那拉氏孟古早死,阿巴亥抢夺了他们母子一度之于努尔哈赤的宠爱,这点不确。因为当时皇太极自己还不能确认他可能承接汗位,而且即便是能够明确继承汗位,却缺乏足够的实力致这位统驭后宫长达6年的母后于死地。再者说,按照《清太宗实录》的记载,努尔哈赤死于后金天命十一年八月十一日下午,当天晚上,代善父子已经决定推立皇太极为新罕王,第二天,也就是八月十二日卯时(即早晨5时至7时),到申时(即15时至17时),诸贝勒坚持皇太极即立,皇太极终于同意。而大妃阿巴亥殉葬的时间则是八月十二日辰时(即7时至9时),那时候皇太极还没有答应即立为新罕王呢,怎么会矫诏逼死阿巴亥?就算是诸王贝勒所为,也不成立,因为他们在八月十二日的辰时还没有得到皇太极的承诺,如何非要迫不及待地逼死母后呢?这种矫诏的责任谁来承担?有关努尔哈赤遗命阿巴亥殉葬的记录最早见于《清太祖武皇帝实录》,这部《实录》修成于清崇德元年,如果说那时候考虑到代善等当事人尚在,不便于明说诸王矫诏逼死阿巴亥的话,那么乾隆年间修成的《满洲实录》为何还是坚持“努尔哈赤遗命阿巴亥殉葬”一说呢?其时,距清朝开国已经一百多年,统治者完全可以把逼死阿巴亥的屎盆子扣在已经批倒、批臭的莽古尔泰、阿敏甚至代善等人身上,既给努尔哈赤开脱,又给皇太极推卸责任,何乐而不为?此外,还有一个例子颇能说明大妃阿巴亥的殉葬是来自于努尔哈赤的指令。清顺治八年闰二月,内国史院大学士刚林受到指责,罪名是刚林曾经帮助多尔衮抹去《清太祖实录》中大妃阿巴亥不愿殉葬这段情节。《清史列传》卷2、《宗室王公传》 2 《多尔衮》一文。我们都知道,多尔衮那时候已经大权在握,如果他的生母阿巴亥真的像某些人假设的那样是死于诸王的凌逼而非得自努尔哈赤的遗命的话,那么,多尔衮何不就此事问罪于诸王?为何还要掩盖这一现象?事实上,正是因为大妃殉葬是来自于努尔哈赤的命令,而大妃本人也由于她曾经的所谓“污点”和特殊的地位,令努尔哈赤不能放心才下令将其逼殉,大妃这也才不愿殉葬,而这也正是有违努尔哈赤的旨意的。《清太祖实录》如实地记载这些内容在多尔衮看来当然有碍其生母的体面,这才导致多尔衮需要刚林的配合抹去此段情节。因而,我们说,只有在努尔哈赤生前有过具体遗命的情况下,诸贝勒予以密切的配合,顺理成章地清除了他们今后在政治上瓜分努尔哈赤身后利益的最大拦路虎,这一思路才是阿巴亥殉葬的历史真相所在。

顺便提一下,天命五年受人指使揭发诬告代善和阿巴亥的庶妃代音察,在这次殉葬中也榜上有名,这位庶妃的如此幽默的下场或多或少地间接地说明了当年那一出政治闹剧的真实背景。努尔哈赤虽然在他的晚年陆续制造了一起又一起的政治大清洗,在独裁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可毕竟没有完全昏聩,努尔哈赤生前不可能熟读汉民族的经史,当然也不见得知道他的前辈汉武帝赐死钩弋夫人的往事。可他与汉武帝殊途同归,在他行将就木之际,亲手炮制出大妃阿巴亥的殉葬,这无疑再一次验证了这位活跃在17世纪北中国政坛上的头号风云人物的老辣和深谋。

全面宰割诸王(1)

1.从“掺沙子”到“挖墙脚”

皇太极原来领有正白旗,他成为新罕王以后照例也要领有两黄旗。于是,皇太极变通了一下,他把正白旗、镶白旗换成正黄旗、镶黄旗,多尔衮、阿济格、多铎兄弟们的两黄旗转眼成了两白旗。这次“换旗”实际也是皇太极加强自身力量的一个重要表现。对于“三尊佛”的力度,皇太极洞若观火,必欲去之而后快。但是,凡事都有一个轻重缓急,皇太极用十六年的时间赢得储位,所以,他也需要时间来削弱乃至消灭“三尊佛”现象。

皇太极走的第一步棋是“掺沙子”,所谓“掺沙子”就是通过扩大八旗各旗头面人物的数量做到进一步化解旗主贝勒的集权。就在皇太极即立的当月,也就是后金天命十一年九月,皇太极就和诸贝勒商量,扩大八旗各旗总管旗务大臣(固山额真)的权限,总管大臣可以和诸贝勒一起共议国政,本旗的行军、围猎、出行等事务,都归总管大臣指挥、调遣。以往,后金规定议政的权力只限于身兼议政大臣名义的八旗旗主,现在皇太极把它扩大到了总管旗务大臣身上,一下子拉进来了八个人。当然,这八个人选并不都是由皇太极一个人决定的,还要代善、阿敏、莽古尔泰等实权贝勒点头才行。除了这八个人以外,八旗原来还设立十六名佐管旗务大臣(即梅勒额真),现在还要设每旗两名的调遣大臣,一共十六名。佐管旗务大臣辅佐总管旗务大臣,掌管刑律;调遣大臣是上传下达的角色,位在佐管旗务大臣之下。这样算下来,八旗旗主贝勒的权力又进一步被稀释,总管大臣、佐管大臣和调遣大臣们虽然要服从旗主,可也能够对旗主原本很大的权力起到一定的制约作用,特别是十六名佐管大臣、十六名调遣大臣中多了一些新面孔,这些新人有的就是皇太极掺进来的“沙子”,这正是皇太极的深意所在。

当时(后金天命十一年九月)八旗各旗总管旗务大臣的名单如下:正黄旗纳穆泰,是开国元勋扬古利的弟弟;镶黄旗达尔汉,是努尔哈赤早期亲信杨书的儿子、努尔哈赤的女婿;正红旗和硕图,是开国“五大臣”之一的何和里之子;镶红旗博尔晋,就是那位给阿敦鸣冤叫屈的三等副将;正蓝旗托博辉,是努尔哈赤的堂叔龙敦的儿子;镶蓝旗固三泰(一作顾三台),努尔哈赤的女婿;正白旗喀克笃礼;镶白旗彻尔格,他是开国“五大臣”之一的额亦都的第三子。这里的多数人都是原来该旗旗内的头面人物,像彻尔格因为皇太极的“换旗”,从镶黄旗满洲变成了镶白旗满洲,实际也是没有变化,正红旗的总管大臣和硕图是两红旗旗主代善的女婿,也就是满洲称呼的“和硕额驸”(汉人俗称“郡马”)。托博辉有点特殊,他的老爹龙敦是努尔哈赤三祖索长阿的第四子,从一开始就和努尔哈赤作对,努尔哈赤攻打尼堪外兰时,龙敦就泄漏了进军的时间。努尔哈赤起兵之初,妹夫噶哈善是他的左膀右臂,龙敦唆使努尔哈赤的异母兄弟萨木占杀害了噶哈善。可是,随着努尔哈赤的“买卖”越做越大,身为龙敦的儿子的托博辉,转而跟随努尔哈赤,跻身到了八大臣的序列中。他们这八个人在日后的政局起伏中也是荣枯不同。总体看来,这八位总管旗务大臣主要还是和本旗旗主关系密切才得任此职的。所以,这次掺沙子因为是在皇太极初立的情况下进行的,可威力不是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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