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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晓晓离开了这个大城市,去另觅另一个家。这里本来就不是她的故乡,失去了最心爱的人和自我,她便只能自我流放。
走在熙熙攘攘的街头,她问自己:我可以干些什么?
她自觉什么都做不了,什么都做不好。她这个中文系远近驰名的才女,除了会勾引男人,似乎一无是处。她觉得自己早已成了一个只会谈恋爱的废人,而这个废人以爱的名义伤害了两个无比出色的男子,其中一个更为此断送了年轻的生命。
当然,她从不认为她也毁了郑东宪,这是不可能的,他强悍、霸道而自私,除了他自己,没有人可以断送他。而他更不会自己倒掉。
所以,即使远在千里之外,她仍然能想象得到郑东宪获知她的逃跑后的悲愤,但是这悲愤不会持续超过1个星期,他就会如常的微笑,昂起他高贵的头。
只是她,她不知道应该如何让自己高贵的头继续昂着。
“或许,我不配高贵的活着。那是善良纯洁的女人才配过的生活,不是我的。我不配光鲜美丽、张扬幸福的生存。我这副臭皮囊空有其表,腐败不堪。那是腐蚀人心灵的毒草。”
谭文汇因她而死,这对她的打击是空前的,郑东宪在谭文汇之前便强行占有了她,对她的打击更是致命。
想象一下在后来的2个月里,文汇明知她已经被郑东宪占有,他仍旧一如既往的疼爱自己,还给了她一次无比浪漫的求婚。
虽然在那些暗沉的夜里,他会因心底深处的罪恶而在半夜弄痛她,她仍旧不会怪他。
怎么可能会怪他?那一刻他的心中应该有多耻辱,多痛苦。
死亡,原来是可以让残缺变成美好,让凡人变成圣人的。
她死去的文汇对她来说,就是心酸而完美的存在。
她对他满怀愧疚,因为自觉自己负了他;她对另一个他彻骨痛恨,因为他害死了她的文汇。
也许更因为他欺骗和玩弄了她。
怎么可以?明明早就已经是他含在嘴里的猎物,却还一次次假装深情欺骗她的感情?他想要她而已,他不是早就得到了吗?
为什么还要把她拉进更痛苦的炼狱里?
“你真的应该永远都得不到幸福,应该就这样痛苦不堪的活着,路晓晓。”
她一次又一次毫无理由的怪责自己,前所未有的讨厌自己虽美丽、实质污秽的躯壳。
但是,她现在最有用的却是这副破败不堪的声色皮相。
她没有去面试过任何一份写字楼的工作,也从没有向任何一个老板递交过她的名牌大学中文系的学历证明。
她曾经自暴自弃的站在夜总会的辉煌大门前,想要踏足进去做一个坐台小姐。她已经不再天真烂漫,所以,她明白,坐台小姐坐的不是台,而是床。
她渴望着有一天,郑东宪偶然走进这个夜总会看到她在热闹的卖掉她的笑容,他是否会为自己曾经买下她的行为感到羞耻?因为他曾经买下的是一个人尽可夫的女人。
然而,她还是没有走进去。因为,她明白,走进去的话不是自暴自弃,而是自甘堕落。更重要的是,她明白自己没有本钱出卖笑容了。
她无法卖笑,因为她已经不懂得笑。她生命中全部的*品质都在那半年里分毫不剩的卖给了郑东宪,她也许可以向男人敞开衣襟,却无法向任何一个人展开欢颜,那么,她又如何卖笑?
然后有一天,她走进了美富华大酒店的前台,去打听一份清洁工的工作。她本不想走进这里的,因为谭文汇曾经在另一个城市的同名酒店的总统套房跃下,结束了他年轻的生命。但是,当时她的口袋已经空空如也,住的地方也没有着落,更可恨的是这个冬天实在太冷了。
她不想再死一次了。即使死下黄泉,文汇也不会原谅她了。
那一天她在街头冷得发抖,肚子饿得咕咕乱叫,而刚好看到了酒店的招工告示,酒店要招清洁工。她没有看任何的条件和报酬,因为告示的后一行吸引了她。
“包食宿。”
很好,食宿都解决了的话,她还有什么可以担心的?
清洁工实在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不需要和任何人打招呼,不需要与任何同事保持密切关系。穿梭在厨房、后楼梯、客人离去后的房间,还有卫生间等地方。
很多时候,她要面对污水横流的地面,堵塞发出恶臭的坐厕。可是,她一点都不讨厌这份工作。
相对这些人类自然生理排泄的产物,她觉得自己比它们更加臭不可闻。
她的同事大部分都是外乡来的中年妇女,和她这种年纪的年轻人有时候会来一两个,然后飞快的辞职走掉。只有她,以惊人的耐性在这里工作了半年。
她自嘲:原来即使她没念多少书,即使不修边幅,没有任何过人的气质,没有爱情,她还是可以生存的。没有这一切,她还是可以活着,像一堆烂泥一样活着。
已经半年了,新来的小妹妹带娣以带着浓厚乡音的普通话对林阿姨抱怨说:“我什么时候可以离开这里啊?”
林阿姨:“这里不好吗?你看陆阿姨也在这里干了半年了,不也挺好的嘛。”
“我才不和她比呢。总有一天,我要出去。”
她心里苦笑,原来她早就已经成了一个别人不屑一提的“陆阿姨”了。
“你说这间五星级酒店,为什么不从员工中提一些人啊,就像把我们调到前台去。”带娣噘着嘴巴。
“你以为啊,我们酒店的前台和服务员都是百里挑一的,你想去,等你把普通话说好一点再说吧。”
“我的普通话不好吗?陆阿姨?”带娣回过头来问她。
她点点头,没有说话。
带娣生气得很:“为什么不说话,你以为你高级啊,都不答理人。”
她站起来,不想再逗留在这里,因为她不想伤害带娣,但她也不愿意在这种小问题上撒谎。
这时候,大堂经理却走了进来。
她的声音很急,大声的问道:“你们这里有哪一个年轻一点,长得还算可以的工人?”
林阿姨凑上去问:“经理,请问什么事啊?”
“是这样的。前台欠人,要调一个人出去顶一下班。过几天便可以还回来了。”
带娣高高的举起手:“我,经理,我。”她冲到经理的面前,不小心的绊了一跤,她激动的说:“经理,我可以,我没有问题。”
经理凝视着她,皱了皱眉头:“还算可以,只是你的普通话。唉,算了,你到时候尽量不要开口说话,反正又不是你一个人当班。”
“好的,我现在就去。”带娣解下身上的围裙,从晓晓的身边走过。然后,总经理的眼定在了她的脸上。
她着急的低下了头,然而,经理还是问了她:“你叫什么名字?”
“经理,我姓陆。”她尽量沙哑着声音说话。
她望着路晓晓的眼神更加凌厉了,把她从头到脚的端详了一番。然后把手中的一张简介交给她:“读一下这几行字。”
“美富华大酒店,一个响亮的高档五星级大酒店的品牌……”
“够了。”经理用手制止了她,然后说:“你跟我来前台换衣服。”
“可是,我还有活没有干完。”
经理把她手中的抹布丢到桌上,指着带娣说:“让她去干,你跟我过来。”
带娣跟随着出门:“可是,经理,我也可以到前台的。”
带娣那急躁而充满渴望的女高音在走廊回响,晓晓的心中的歉意升腾,但显然对这种状况无能为力。
即使她没有想过要去抢夺属于别人的机会,可是,她仍然把别人珍贵的机会抢走了。而可笑的是,她根本不渴望也不需要这个机会。
就像从前一样,她得到几乎所有人都会嫉妒的爱,但她根本不渴望也不需要他那自私的爱。
为什么总是这样?不经意的便把别人最珍贵的东西夺走。
甚至是谭文汇的生命。
带娣下班前又嫉又恨的望着在前台的“陆小文”。
陆小文化了淡妆,长长的头发整齐的梳到了脑后,光洁的额头下一双始终含笑的大眼睛。身上穿的桔红色西裙合体大方,正对着一个男宾客盈盈的说:“请慢走,欢迎下次光临。”
林阿姨眼睛瞪得又圆又大:“真是人靠衣妆啊,小陆原来长得这么漂亮啊。”
带娣气得发抖:“要是我,今天站在这里,穿上这件衣服,我比她更美,哼……”
“你?”林阿姨斜睥了她一眼,不是同一个档次的好不好?陆小文平时虽然不注意打扮,但谈吐举止、样貌气质都不像一个寻常的清洁工。
但带娣,即使给她穿上龙袍也不像太子。
“啊。”带娣又惊叫起来。
“干什么?一惊一乍的。”林阿姨拍打失魂的带娣。
“总经理,是总经理。”带娣指着正从电梯走出的一行人说道,看样子已经喘不过气来。
“是很帅,但不用这么夸张吧。”林阿姨无奈的摇头,这年头,年轻女子见了有钱的帅哥就行为失常,带娣虽然动作不雅,但另一些人更加疯狂。
只见前台礼宾部的几个花儿一样的女子,早就直着眼眸,张着嘴巴,脸上堆着甜笑,更别说大堂一些从没见过这位玉树临风的总经理的来宾了。
林阿姨慨叹:“唉,古时候,皇帝选秀都没这等排场。”
带娣嚏之以鼻:“皇帝都是老头子,哪里有我们总经理这般帅得不像话。”
“最重要是有钱吧?走了,你没这个命。”
“不,我要再看一会,再看一会。”
说着话,林阿姨还是把带娣拖着走向了食堂。她要早点去打饭,小陆今晚夜班,吃饭的时间很短,要早点帮她打点好,让她不至于太仓促。
“林阿姨,你为什么对小陆那么好?”带娣很不服气。
“我对谁不好啊?啊。”她又敲带娣的头,回眼看了一下陆小文,唉,如果她的女儿有这般优秀,一定不舍得让她做一个酒店的清洁工的。
她也曾经年轻过,她当然能明白那一双年轻的眼眸里装着的哀愁。
“郑总经理,你每一次出现都像皇帝亲临。”手下在不遗余力的追捧他,但他并不觉得刺耳,因为他认为,如果拍马屁的话,是大实话,那就是得体的赞美,他应该坦然受之。
他年少多金、仪表不凡,还自负才华横溢,被人称赞仰慕是正常不过的事情。至于,酒店里为他疯狂醉倒的小女人们,他还是会在她们的面前保持仪态的。
他有时候想,如果不是出身太高贵,他去混娱乐圈,保准也能大红大紫。
他洋洋自得的故意用那一双电眼电向柜台前的服务员,满足的打算走出门去。
不,今晚和平时有什么不同?
他无法满足啊?
前台的那一个面生的女子居然没有抬头看他。
他用眼角的余光瞧向她,只见她正专注的把收到的房卡放回到柜子里,锁好,然后对另一个还在痴迷状态的迎宾小姐说:“小麦,交班给你,我去吃饭。”
她从柜台后面走出来,她没有抬头,从他的身旁经过,大堂的空调风刚好吹起她挽起但却松了下来的几根秀发,秀发在她雪白的耳垂飘扬,她不经意的以手轻轻的把头发拔好,侧过头时,她的眼睛似乎已经望到他,但她却浑然感觉不出他那超强的电力和迷惑的怒气。
她转了个身,向食堂走去。
从头到尾,她没有看一眼那个“如皇帝驾临,如大明星现身”的他。
他脑里的血气往上撞,然后便有一股好奇涌上心头。
“刚才那个女人是谁?”
总经理要了解的女人,资料当然很快便摆在了他的面前。但这个女人的资料却少得可怜。
“陆小文,25岁,去年年底加入酒店的清洁部。5天前因前台人手不够,暂时调配到前台。”
“你是说,她是清洁阿婶?”
“在此之前,是的。”
这也太搞了吧,虽然只是匆匆一瞥,但那个女子身上明明透出灵动之气,气质修养都不似等闲,但却是一个清洁阿婶?
他翻了翻那一页纸不到的档案:“连身份证复印件都没有?”
“啊,当时,她说,身份证刚巧遗失了,到时候补办,后来,我们都忘记了这件事了。”
“但你现在还记得很清楚。”
“啊,是这样的,郑总,那么漂亮的女孩子来应征清洁工,我当时的印象还是挺深刻的。”
“出去吧。”他不耐烦的挥手。
哼,很漂亮吗?做个清洁阿婶都那般的骄傲?
带娣羡慕死了陆小文:“小陆,你还要在前台忙多久啊?”
“不知道,上次说三天,刚刚又说要一周。”晓晓把饭拼命往嘴里喂。
林阿姨提醒她:“小陆,表现好一点,争取留在前台吧,不要回清洁部了。”
“我也想的。但是,这事由不得我。前台的那些服务员都是千挑万选的,还有专业的培训,我半路出家,恐怕不行。”
路晓晓也想要留在前台工作的,毕竟比起清洁工,前台那是体面而又轻松的工作。
工作性质并不复杂,只要笑容甜美、口齿伶俐、灵活应变,就可以胜任。
她那自我放逐的思绪已经渐渐解开,心态渐宽,对人和事的理解也不像初来时那样的偏激,
到了前台过了几天舒服日子。她性格中的慵懒娇柔便开始蠢蠢欲动。
没有人真心的想过苦行僧的人生。甘地会如此,只是因为他有更远大的理想。
但路晓晓明显不是一个有远大理想的人。
“如果你想留在前台,就要好好的巴结一下前台的同事,让她们帮你说说好话,还有不要得罪领导。”
“知道了,林阿姨。”
带娣:“太羡慕了,在前台工作,又轻松,工资又高,还可以常常见到总经理。”
“总经理?我没见过他。”晓晓终于把饭吃完,美美的用纸巾擦嘴。
“你没见过他?刚才他经过大堂的时候,全世界都在看他。”
“没留意。很帅吗?”
“帅啊,又年轻,又英俊,简直是完美。”
林阿姨加了一句:“最重要的是,他很有钱。”
“对。”
路晓晓微笑着点头。
年轻、英俊、有钱?
她不禁不厚道的想:如果让带娣和林阿姨知道,她曾经的未婚夫,还有1个星期便结婚的未婚夫,被她抛弃了的未婚夫,他是多么的年轻、英俊、有钱的话,带娣会不会当场晕过去?
噢,不要想他,不要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