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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不厚道的要求去吃自助餐,华英的眼神向我发出求救的讯号。我们每次都会等待大优惠的时候去吃自助餐,狼吞苦咽,风卷殘云。
但是,今晚我很寂寞,华英坚决不愿意陪着我疯狂。她盘子里装着半条香蕉、一块西瓜,啃了一晚上。只有我一个人在拼命吃回票价。
华英居然还说:“晓晓就是这样,能吃。”
我无所谓,我能吃,能睡,在郑东宪的面前早就不是什么秘密。但当桌上三个人都对我行着注目礼时,我胃口全无,并且对华英悄悄的说:“下一次,我如果再牺牲自己陪你泡帅哥,我就不姓路。”
为了这一句话,华英才“勉为其难”的吃了几只虾。
回来的路上,莫少龙很热情的与华英聊着,故意落在我和郑东宪的后面。我当然不能回头做华英的电灯泡,便只能与郑东宪并排走在街上。
讨厌死了,一连五天都得对着他,供他使唤,被他呼来喝去,好不容易到了周末,还得吃饭在一起,连散步也在一起。
我大步流星的向着街口走,穿过这条马路便可以到达公车站,我打算到了那边便撇开这个跟屁虫。
“嘟……”长长的喇叭声震耳欲聋,一辆大货车从我的身边飞速开过。
我魂飞魄散,冷汗直冒,好久都反应不过来。等我明白,我刚才过马路时差点被大货车撞到了。然后我发现我正被郑东宪紧紧的抱在怀里,而我只能极不争气的簌簌发抖。
大难不死的我,好久都呆呆的不做任何反应,心中胡乱的想着,如果车子撞过来时,郑东宪没有拉住我,也许我就已经见到文汇了。但是,我又想,当货车碾过我的身体时,我可能会血肉模糊,身首异处,那样的话也许文汇会觉得我太难看了。不行。
所以,我在莫少龙的车子上对华英说了一番让他们三人同时毛骨悚然的话:“如果我要死的话,我会找一杯毒酒喝下去。最好就是像从前皇帝御赐的鹤顶红,一滴致命,见血封喉。死前并不感觉痛苦,在回望人生最缤纷的一幕幕时,一抹暗红的血从嘴角淆淆流出,像一朵花,在美到极致的鲜红中凋谢。实在太美。”
华英不愧是我的好友,深谙我心:“鹤顶红是赐给大臣的,像我们这种女人,一般得到的是三尺白绫。”
“唔,像杨贵妃,也很好,不过,可能死的时候脸色太苍白,不好看。所以,之前要搽厚一点胭脂。”我开始臆想在五彩斑斓的轻纱流帐内,一个穿着蔓妙的纱裙的绝美丽人,吟着离别悲歌,在夜色中起舞,手一抖,白绫挂于横梁,头一仰,如仙子般飞翔于空。
坐在前座的郑东宪突然回过头来,专注的看着我。我这才想起,刚刚货车从我们的身边开过时,他几乎用尽全身的力气抱住了我,以至我现在的肩头仍隐隐作痛,而他当时的面色极度苍白,身体不自然的陪着我发抖。当时,我是后怕,而他是由始至终都很害怕。
“你很怕我会死吗?”
“我不会让你死的。”
“没有人可以掌控生死的。也许你可以控制我的一切,但你无法控制我选择如何去死。”
郑东宪的背部僵直,车内开始沉默,没有人再说话。我又后悔我挑起了一个如此沉重的令人不快的话题,害得华英的第一次约会之旅蒙上遗憾。
可是华英没有怪责我,因为她和我告别的时候说:“我们明天去C市打野战。”
“打野战?什么东东?”
“我们很久没有参加户外活动了。明天出去玩一玩,反正是周末,又不用我们花钱。”
“我们两个人去吗?”
“当然不是,郑总和莫总监陪我们一起去。”
“你们什么时候商量好了的?”
“刚刚啊,你发呆的时候。”
“我不去。”
“路晓晓,你敢?”
“你看看我敢不敢。”
“求你了,晓晓,我的好晓晓。”
无奈归无奈,但第二天,我还是只能乖乖的陪着华英来到C市的野战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