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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第十一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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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珑,这几个作者都联系好了吗?”

负责联系作者的是凌珑,而我则是安排作者到访公司后的食宿。

梦翔旗下的杂志社准备对这一次征文比赛进行大肆宣传,并在下一期的杂志做几期专访。

凌珑放下电话,推了推眼睛道:“酉时前将至公司。”

我不禁小小的囧了一下,艰难地看着凌珑,好奇地问:“其实,凌珑你一直说话都这么……特别吗?”

“非也……习惯。”凌珑笑笑说,“文言文几乎是我的母语,要是你不习惯,我就说普通话吧……只是我不能保证,会不会有几个文言文给蹦出来。”

我咽了口水,不敢置信地看着凌珑:“原来你会说普通话啊……”

“当然啊……”凌珑满头黑线的看了我一眼,然后整理了一下桌面上的文件,起身对我说:“作者星河住在A市本地,另外第一名玺安和第二名在水一方到达后也会直接入住酒店,专访安排在今天晚上八点钟,联络摄影师准备好。好吧,做事去了。”

我抖了抖胳膊,元气十足的应道:“是!”

***

傍晚六点钟,我和凌珑无比舒适的坐在酒店房等待那些得奖作者。

这种百年难得一遇的公费享受时间,像我和凌珑这种精打细算的好女人,当然会好好把握。我巡视一周这家号称五星级的酒店,极度亢奋地把卫生间里面的香皂卫生纸塞进包包里面,之后还欲求不满地对凌珑说:“凌珑,你打个电话到总部让他们多拿一些香皂卫生纸上来嘛!你瞧这卫生纸还是国际名牌J&S呢,可怜我家还在用土特产莲花牌……”

凌珑淡定地把一次性拖鞋,便签条还有购物袋塞进大背包里面,顺手将房间的冷气调低了三摄氏度,才转过头幽幽道:“咱们是淑女,这些事等其他工作人员来了,自然会有人做,留了风度还可以捡个鸡屁股,你说这是多好的事吧?”

我连连点头,对凌珑的景仰之情犹如黄河之水,那叫一个滔滔不绝啊!

“叮咚叮咚……”

将贼赃迅速打包好,我屁颠屁颠的去开门。

“你好,我是星河!这是我妹……方草?”小河瞪大了眼睛,一副意料之外的样子。

我看着门外牵着小星,还有大包小包的小河,又何尝不震惊:“你是作者星河?”

“嗯,是啊。”小河脸红了红,有点不好意思。

凌珑拉了拉我:“还不让你姐进来!”

小河:“……”

我:“……”

原来小河在业余的时间也会写一些东西放在网上,本来想征文比赛也不会得奖,因为参赛的大神远多于奖项的数目,论排名,小河认为自己只能是个倒数过来的,那时候权当是凑个热闹而已,没想到真被自己拿了奖。

凌珑对小河说了自己的想法,称她是一个有潜力的新人,所以公司才会那么看重她,夸得小河脸蛋一个红呀。

小河住在本地,但她从来没有住过五星级酒店,所以趁这个机会带着小星住上个三五天,好好享受。

组织(我和玲珑)对她的这种做法表示非常认同,并给予了嘉许,不久后,小河便加入了咱们的战线。

晚上七点钟的时候,摄影组等工作人员已经陆陆续续来到了酒店,作者在水一方也在半小时后到达。

在水一方真名祝笙,大四商管系,外貌并不出众但也不难看,属于丢在人群中也找不到的那一类型,性格似乎有点腼腆内向。

八点钟,场景和采访摄制组都准备好了,唯独那个第一名玺安还没有到。

凌珑打了好几通电话,不是关机就是没有人接,最后玺安才回复了一条短讯说陪女朋友买衣服,晚一点才到。

凌珑狠狠地合上电话,骂了几句大牌了不起,然后就吩咐大家开始采访。

幸好这只是平面杂志采访,等那个什么玺安到了以后,补上几张照片就行了。

八点半,采访进行到一半,玺安来电话说快到酒店楼下,让凌珑派人去接他。

“还要人去接你?靠!真把自己当国际大明星了,哪边凉快哪边去!”凌珑对着电话大骂。

我扯了扯凌珑的衣服,示意让我下去接他。

“别!他把自己当根葱,可是谁拿他蘸酱?真不懂为什么这样的人也可以拿第一名!”

“出版商抢着他来蘸酱啊……还是鹅肝酱。”我拍了拍凌珑的瘦削的肩膀,算是安慰了她一下,“还是让我去吧,很快就回来了。”

凌珑:“唉……去吧去吧!”

我下楼等了一会儿,玺安还没有来,无奈之下只好拨通了他的电话。

“您好,请问您是玺安吗?我已经在楼下等了,怎么还不见你?”

电话那头传来一把略略尖细的男声:“已经到了,催什么!”

然后“啪”的一声挂断了电话。

丫还真大牌!

我对着电话骂了好一会儿,直到在不远的方向看见一辆拉风的红色敞篷法拉利,正向我这边快速的奔驰过来,我急忙后退了几步,不巧正撞上了石阶,因为重心不稳而摔倒了。

我愤怒的看向那辆法拉利的主人,车上坐着一对男女,男的首先向我招手:“美女,我是玺安!”

我艰难的站直身子,看着车上那个从里到外都透露出一副富二代败家子气质的玺安,忍不住愤怒道:“你知不知道刚刚那样做很危险!随时会闹出人命的!”

玺安不仅没有生气,反而和车上的那个带着大墨镜的美女相视一笑,然后对我说:“不好意思,我不是故意的。”

玺安说完,推开车门,和墨镜美女来了一个法式长吻,而我站在一旁,十分尴尬。

“宝贝,我先走了。”

墨镜美女点点头,然后坐到驾驶位上,发动了车子,似乎看着玺安离开的方向,但我却觉得她看的人是我。

我对着她点点头,算是打过了招呼,墨镜美女红唇却勾起一个轻蔑的笑,缓缓地拿下墨镜。

我看着那张完美无瑕的脸,不禁怔了怔。

她是安妍。

精致的妆容较之以前,轻蔑不减半分,脸上的犀利却与日俱增。

——她很美,可是她的美带有攻击性。

我的脑海里反复出现这句话,直到玺安拍了拍呆愣的我。

我回过神来,发现安妍已经离开了。

“小姐,你没事吧?”玺安那张败家脸凑近了我,下意识的和他隔开了一段距离。

“刚刚那是你女朋友吗?”

玺安越过我,走在了前面:“怎么样?嫉妒了?要明白你和她的差距可不止一点点。”

我崴着脚走在他后面,看着玺安流里流气的背影,真想就一个布袋往他头上扣,然后打得他哭爹叫娘的。

可是一来我还得保管着饭碗,二来我关心的不是这个,所以我硬是深呼吸一口气,问:“我的意思是那个美女很眼熟,好像我的高中同学而已。”

“哦?Amy是你的同学?她可是从美国留学回来的,你怎么可能认识她?”

“Amy……她没有中文名字吗?”

玺安耸了耸肩:“可能有吧,我忘了。”

我:“……”

回到了酒店房间,采访已经进行得差不多了。

为了不耽误大家的休息时间,小河祝笙和玺安合照了几张,然后就可以回房间休息了。

“方草,你也回去吧,看你脚都崴了,快去看医生。”

我连忙摆手:“不行,大家都忙,我怎么好意思先走!”

“别磨叽!这里有我就行!”说完连人带包的把我轰了出来。

我站在门口哭笑不得,最后拨通了陆天涯的电话,让他来接我。

十分钟后,黑色奥迪来到酒店门口。

天涯扶着我上了车,眉头紧皱:“怎么把脚给弄伤了?跟猪蹄似得,怪难看!”

我用手提包敲了他的胸膛一下,佯怒道:“喂!你怎么说我是猪蹄啊!太过分了!”

陆天涯嘴角勾了勾,然后发动了车子:“的确是我不对,侮辱了猪。”

丫我真生气了……

我举起手正要偷袭他,这厮反应倒是快得很,单手捉住了我,还威胁道:“不想死在车子里,就给我好好的坐着。”

我不怕死,但是在被车撞死和含恨致死两者中,我希望死得唯美而神秘,所以我选择了后者。

不久后,黑色奥迪停在了一家老旧的中药铺子前。

陆天涯扶着我下了车,带我走进了里面。

陈旧的木柜,剥落的墙漆,还有一盏昏暗的煤油灯,四处飘散着药材的香味,心中不自觉缅怀家乡的凉茶。

老广州的那一家中药铺子,就在学校的不远处。

每天清晨,我总是抱着一傫厚厚的书,经过那家药铺子,店中间满头白发的老爷爷翘着二郎腿,怡然自得地拉二胡,重复的旋律,阵阵飘散的药香,弥漫了整个记忆的海洋。

药店旁边是一个夫妻档的布拉肠早餐铺子,蒸腾的热气中,还有食客慕名赶早而来细细品尝的背影。

然而在那店的转角,每天早上会有一个男孩提着热腾腾的早餐,倚在了墙边,阳光染黄了他的白衬衫,在他的眼底投下一层淡淡的阴影。

那一刻的宁静和闲适,直至被噩梦打碎以前,都曾经是我对早晨所有的希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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