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第十章(1 / 1)
“还是不要麻烦你了,真的,我自己去就好了。”
陆天涯回头瞥了我一眼:“不行!”
“那、那我不去了!”
陆天涯看我这样子,更是疑惑了: “你到底要买什么东西,这里没有吗?”
我一字一句,咬着牙清晰地说:“绝、对、没、有!”
有你就死定了!
“那你就别想趁我不注意的时候溜出去,这天气,没商店开门,还是得靠我用车载你去才行。”说完,陆天涯好整以暇地回到沙发上看CCMV。
怎么办啊……
面子和卫生巾,那个比较重要?
这是个问题……
要面子=见红=丢脸
卫生巾=丢脸
既然结果都是丢脸,何不潇洒走一回!我豁出去了!
“陆天涯……”我甚是哀怨地叫唤他。
陆天涯朝我抬了抬下巴:“嗯?”
“带我去嘛……”
陆天涯的嘴角勾起奸计得逞的标志性角度,酷似传说中的邪魅一笑。
“先说你要买什么?”
我顿时内牛满面,气愤地用颤抖着小手指头指着他:“你个流氓!你你你欺人太甚!”
陆天涯的脸上难得露出了囧然的表情,模样甚是可爱。
但我在这状态下,根本无心欣赏。现在我叫啥?急怒攻心,恼羞成怒是也!
人一旦冲动,就很容易出事,就像那句经典的话:
冲动是魔鬼啊魔鬼……
此时的我,感觉裤裆一阵难受的湿滑,同时我还看见陆天涯微微泛红的俊脸。
我几乎绝望的往下一看,
裤裆的那朵红花哟,你如此娇艳欲滴为哪般?
要是等陆天涯从外面开车买回来,估计我就成了血染的风采。他考虑到我的情况,终究是硬着头皮问对面的阿姨借了一包,这的确是难为他了。
我恹恹地坐在床上,下腹的肿胀坠痛令我整个人提不起精神来。
“方草……”陆天涯敲了敲门。
我勉强打起精神,“嗯?什么事?”
“我让对面的阿姨给你住了一碗红糖水,先喝了吧。”
我心中一暖,接过碗咕咚咕咚地喝起来。喝完长长地呼出一口气,浑身暖融融,就像能量满格的凹凸曼。
“你有没有什么话要对我说?”我注视着他的深黑的眸子,鼓起勇气说了出来。
我其实看到你的改变了,你是不是已经有了决定?我们两个人,最先勇敢的是我,这也是最后一次了。
陆天涯滞了滞,“方草,我们试着交往吧。”
时间静止了十秒,我才后知后觉地疯狂地头:“好啊好啊好啊好啊!”
于是,陆天涯和方草这一对旷世恋人便在这儿好上了。
几天后,天气放晴。
我坐在黑色奥迪的副驾上,支着脸看着专注开车的陆天涯。
陆天涯显然被我看的毛毛的,瞥我一眼:“看什么……”
“看我男人啊!”我不怕抖落一身鸡皮疙瘩,“我家男人最好看了!”
陆天涯明显被我恶心了一下,原本平稳的车子生生的踉跄了一下。
“陆郎啊,小心开车!”我的手指玩弄着小手帕,百媚风骚道。
陆天涯没好气的甩了我一个白眼,便不再理我了。
我自个儿玩着没劲儿,好一阵无聊后便昏昏欲睡起来了。
当我家男人把我送到出版社公司门口,恰好策编和培训主任经过了我们旁边,看着陆天涯,停顿了一下,才道:“这位是不是埃尔科技公司的陆先生?”
陆天涯礼貌地和他们握手寒暄。
“原来小方是陆先生的女朋友,你的眼光挺不错!”策编眨巴着绿豆眼,使劲地向我抛媚眼。
“那是!怎么说也是我男人,看我的素质就知道不会差到哪里!”
策编和主任一脸不敢苟同的样子,又打趣了我好几句,才催促我我赶快上班,说是今天多了一批新人小说稿要审阅。
我哼着小调,心情不错地跟着编辑进了公司,开始了忙碌的一天。
我想今天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工作的第一天。
因为公司最近在各大文学网站上办了征文比赛,第一赛季先由嘉宾评委筛选出优秀的作品,进入第二赛季复赛,由网友和评委,还有出版社编辑共同参与评分,分数最高的三部作品会获得奖金,并有机会出版佳作。
而不才在下我正是出版社编辑成员之一,虽然只是实习,帮忙打打下手而已……
当然可不是份好差事,得整天面对着永远看不完的小说稿,还得时常和别人讨论一下自己的看法,有时候争吵的面红耳热仍然无果。
这样十几天下来,我整个人都木讷了,每每看见电脑上的文字,也生理性的厌恶了。
我把这个告诉陆天涯,他没说话,只是把笔记本电脑调转过来让我看,一堆杂乱的英文数字,他说我们每天就是对着这一堆东西,这下你该觉得幸福了吧。
然后,我很不厚道的被治愈了。
果然啊,陆天涯才是给我幸福的人。
中午十二点,公司。
“小方姑娘,午时将至,可用膳否?”
我嘴角抽了抽:“好、好的……等我昨晚这些,我就去。”
凌珑起身点头道,然后埋头在一对文件中。
凌珑,芳龄26,未婚,乃世间少见之一奇人也。从里到外,再从外到里,其复古程度已达至凡人不可想象之境界。
虽然这么多天我已经能够习惯身边时不时坐了一位穿□□学生装的女孩,但当她用一口浑然天成的文言文和我说话,我还是会不小心的风中凌乱,脑子短路一下。
只能说,怪事年年有,梦翔特别多。
“所有人互相通知一下,午间休息后开会评选出最后征文比赛得奖作品。”总编最后指了指凌珑,
“还有那个凌珑,你进来一下。”
看总编的脸色不太好,我就知道凌珑这下有难了。
我安慰了凌珑几句,这阵子她也够背了,先不说那些把文件打成文言文的囧事,单就最近摊上了一个老是迟交稿的名作家,这事没少害她被总编喷一脸口水,偏偏这人也较真,总是忍不住和总编顶两句,是以总编一直不待见她。
凌珑看了看我,一脸悲愤,仰天拍胸:“天要亡我!”
下午会议因为总编和凌珑耗着,延迟了十五分钟才开始,我看这回凌珑也被骂得眼睛都红了,怪可怜的。
会议上总编又撒了一会儿气,才真正的听起下属的意见来。
会议很无聊,这是不变的真理,经过不断的争论和修改,征文比赛终于有了结果。
第一二名都是网络的大神,而出人意料且经过多次争论成为争论中心的是一个叫星河的新人写手,成为了最终的第三名。
星河写的小说,语言虽然没有大神的来得优美,但胜在自然朴实,真情实感,很有发展潜力。这种人才,公司如果圈养起来好好培训,将来必定会成为一个大神。
总编让我和凌珑负责联络这次得奖作者来公司谈出版和签书会的事儿。这对于我一个实习生来说,倒是没有什么关系,但凌珑就意味着她被投闲置散了。
所以说人在职场飘,哪能不挨刀,有权有势自然混得风生水起,没权没势又一条筋到底,多多少少得受一点创,不管理在不在自己身上。身为公司底层的我,自是很同情凌珑的遭遇,这倒是奠定了我们俩未来深厚的革命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