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第二十八章 知晓(1 / 1)
~~~~~~~~~~~~~~~~红袖还是吃醋了~~~~~~~~~~~~~~~~
林仙儿看着李寻欢,像在看自己的情人,她的声音柔腻可人:“你真是个绝妙的人儿。你说的话,作的诗,就连喝酒的样子都……是绝妙,每次见你喝酒,我都恨不能变成你手中杯,或是杯中酒……”
李寻欢没有回答她,又在玩杯子。可手中的小木刀却消失不见了。
林仙儿却没有停止叙述自己对李叉叉的“敬仰”。
她慢慢地道:“其实你对付我们女人的法子更是绝妙。你怎像住在人心里一般,总会知道女人们心里所想……你做的每件事都恰好正是女人最想你去做的——有时你甚至什么都不对人做,也会有人自愿来找你。就像我……只要想到你的笑,忽然就不由自主想来见你一面……”
我与酒肆中其他的客人一般,狐疑地打量着李寻欢——
这顶着张群众演员脸的大叔真有如此之大的魅力?
还是女人肚子里的蛔虫?
什么都不做就能泡美眉?
呃……照她那样说是什么都不做就能被美眉泡?
呵!
这水平可不一般哪!
平时没看出来他是一资深老白脸呀!
“每次我见着你,总想与你说上两句。”只听得林仙儿娇声道:“女人与喜欢的男人聊天,总是觉得很有趣,可是我之后认真回想,才发现你根本什么话也没说。即便这样,我还是忍不住一次又一次上你的‘当’……”
饿滴个神呀!敢情这位大姐是一说单口相声的……
林仙儿笑道:“这次我很清醒,绝不再上你的当!”
咦?
难道刚刚和林仙儿一来一往说话的男人不是李寻欢么?
我才想到这里,李寻欢果然闭上嘴不再说话。
但他还是笑着。
林仙儿跺了跺脚,娇声道:“你怎么又不说话!”
李寻欢悠悠叹了口气,道:“等你看够了,也说完了,我再说。”
我咬着下唇,肠子抽得打了几个结——
原来我这位大哥也能将一口气叹得百转千回,令人蠢蠢欲动。若不是我早心有所属,只怕也会被他这一叹迷了去……
林仙儿的呼吸果然急促起来,道:“我,我已经看够了,也说完了。”
酒肆中除阿飞和李寻欢以外的男人们因林仙儿越来越媚的声音而湿了下巴。
我摸着没有口水也没有胡须的下巴。
李寻欢道:“我不喜欢拐弯抹角。既然是交易,那就划个价。”
林仙儿咬着嘴唇,一字字道:“我要你!”
我眼前一黑,想起国外电影里性感女演员经常说滴一句台词——
“I want U~”
那性感女星说这句话滴时候必定是——
红唇轻启,
香肩微露,
电眼迷离,
娇喘连连……
然后然后画面上出现一个King Size滴大床……
男猪与女狼于是滚作一团,做一些在春暖花开的季节里禽和兽都会做的事情……
林仙儿果然跟好莱坞性感女星有的一拼。
她红唇启了,眼也开始带电,说话轻轻喘着。
若此刻四周没有人,估计她的小肩头一定会露出来show一show。
李寻欢显然不是禽也不是兽。
他不说话,只是拿他的笑眼瞧着林仙儿。
林仙儿道:“用你来换阿飞,这交易难道不公道?”
李寻欢道:“不公道。”
林仙儿道:“不公道?是你不愿意?还是你以为他已不听我话了?”
李寻欢道:“你说,你已毁了他……”
“他只爱过我。”林仙儿道:“就因我毁了他,他才永远属于我。”
我知道她的意思。
假如我从来没有出现,阿飞的爱情里就只有与林仙儿这一段。
凭林仙儿御男无数的手段以及说话的技巧,她若主动放手,阿飞就自由了。
用这个与李寻欢做交易,果然很公道。
若我是李寻欢,为了阿飞,就算是毁了自己名声,也会答应她。
……
李寻欢还是笑着,那慵懒的表情竟比林仙儿还要惑人。
哎!
没看出来,这位居然是个披着群众演员脸皮的妖精……
林仙儿说不下去了,她僵在了原地。
她发现无论她说什么,李寻欢都只是笑着。
或许她心下还在思量着,李寻欢是不是连阿飞这样要好的朋友都不顾了?
阿飞掌心的汗,湿了我的手。
他轻轻松开手,凑到我耳边,对我说:“我先上楼。”
他的声音很平静。
我有些心酸——毕竟是他曾经的恋情。人心终究隔着肚皮,我不知他听了这许多话心头是怎样想的。
若我是他,尽管被伤透了心,还是会在意。
或许他在走进酒肆看见林仙儿的时候心中会有一丝小小的、含义莫名的希望,可现如今他已经彻底失望了。
我这时才恍然大悟他之前与我的相处模式一直是亲密而疏离的。
他感觉我是安全的,所以他迫切地想要拥有这样的安全感。
我没有生气,我只是有些心酸之余还带着小小的欣慰,因为他已完全走出了那段恋情。
虽然说爱情中只有你情我愿,没有配不配得上的问题。
但我仍然认为林仙儿配不上阿飞。
非但如此,她甚至配不上这天底下任何一个识得“珍惜”二字的男人。
【石妈:偶似乎听到有伦在自夸……
袖子:妈咪你听错了。】
他站起身,径自走向酒肆的二楼。
我深吸一口气,冲着他的背影喊道:“公子,您且等等,我去安排几个家常小菜,保管让您‘飞’、常、舒、心。”
阿飞回头看了我一眼,嘴角轻轻勾起,随后转身上了楼。
我皱了皱鼻子,大声喊过伙计来吩咐着:“我家公子喜欢这样几下酒小菜——白炒蛋、芹菜炒肉丝、花生蘸白醋、小鱼干。麻烦大厨给做干净点,再来壶热酒。”
这几样小菜,是我与某只强行结拜那日一桌上摆的。
某只的记性果然很好。
一转眼,我正巧瞧见李寻欢的嘴角也轻轻地扯了扯。
嗯,洞一了解到洞二的具体位置以及受了“内”伤的洞三此刻的状况。
“好嘞!”伙计一甩汗巾,小跑着奔后堂而去。
我想了想,近十二月的天越来越冷了,弄盆温水洗洗脸吧!既然是小丫鬟要有做小丫鬟的样子。想到此处,我也跟着伙计奔后堂去了。
~~~~~~~~~~~~~~~~红袖是最好的~~~~~~~~~~~~~~~~
当我捧着脸盆进屋时,吕凤先受伤的右手已经包扎好,身上也已经人细心打理。
他还在沉睡。
他也许有许久未有好好睡过了。
阿飞僵硬地站在床前看着他。
我放下脸盆,以用水温暖过的毛巾擦拭着阿飞掌心中未干的冷汗。
“红袖。”阿飞看着吕凤先的睡颜,脸上满是悔恨:“你知道吗?那个女人,就是林仙儿。”
“嗯。”我擦得很仔细,“她是个少见的美人。”
“我差点吃坏了肚子。”哦,你还记得这一比喻呀!
“嗯。”
“可是他却吃坏了肚子。”阿飞怜惜地看着吕凤先,就像看着几个月前的他自己。
“我若是男人,一定会吃到上吐下泻。”我皱着鼻子,“据说有一种剧毒无比的鱼叫河豚,其肉鲜美无比,人们都知道若厨子刀工不佳,处理不当,吃了是会死人。可还是有许多人冒着生命危险去品尝。人的本质是热爱美好的东西,这美好包括了美食,包括了拥有美丽外表的人。”
阿飞一把搂住我,下巴顶着我的额,轻道:“李寻欢曾经为了我,求他杀了林仙儿。”
“是大哥错了。”我闷声道:“大哥低估了林仙儿诱人犯罪的魅力,高估了吕凤先抵制诱惑的实力。”
“他没有错,林仙儿本就该死。”
“你错了。林仙儿再该死,也不值得去杀,我虽不喜欢吕凤先,但我认为林仙儿死在他手中,会脏了他的手。”我不喜欢吕凤先,只因林铃铃那样对未来还充满希望的小姑娘就这样死于他手。无论书中那个小姑娘曾经帮林仙儿做过什么事,她终究是个小女孩,而且她已经看见了世界上是有感情这种东西,而且真的拥有大公无私的傻瓜。
而吕凤先这个据说很讲义气的男人不但圈圈叉叉了那个未成年少女,还把她给宰了。
阿飞叹着气:“红袖是我的解药,谁又是他的解药?”
好么,我从心理医生变成泻立停了……
我不说话,心里不知堵得慌。
“怎么不说话?”阿飞小心地抬起我的脸。
我垂着眼帘不看他。
“你哭了。”他慌张地擦着我脸上的泪。
我哭了?为什么?
我的泪越来越多,阿飞急得低下头吻住我流泪的眼。
“丫……丫滴……”我艰难地开口:“姑奶奶……一遇上你怎么净折腾……穷摇剧了?!”
“不许说脏话!”嘴被热情地堵上时我瞪大了眼。
借口!这绝对是占便宜的借口!
幸好唯一的观众此刻睡得天昏地暗,不知我们吻得日月无光。
否则叶红袖的一世英名将毁于一旦……
【石妈(深情滴):亲爱滴小朋友们,偶们滴故事到此结束,从此阿飞带着他滴泻立停远走天涯……
飞宝(PIA飞石妈):虽然你是我亲岳母,却也不能总拿我女人开玩笑。
石妈(哭嚎):没天理呀!女婿打岳母啦……
小李叔叔(玩杯子):那个,石MM,你可不可以先把这只母虫挪开再完结文?跟这种女人讲话真的很累。】
由于我的出现,李寻欢没有如同原著中那样甩林仙儿一耳光。
记得林仙儿好像还是被虐狂,被打之后还会再黏上来要求再挨一下。
忽然想起圣经里耶稣曾经曰过,“Whosoever shall smite thee on thy right cheek, turn to him the other also.(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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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非这林仙儿与耶稣有血缘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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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李寻欢没有甩林仙儿的耳光,可她还是黏着他。
或许她心中还是觉得阿飞还是需要她去“拯救”,或许她认为此刻征服李寻欢比拯救阿飞重要多了。
我从窗台观察楼下酒肆的门口。
我在等待一个长辫子大眼睛的大姑娘。
原著中此时阿飞被天机老人救出金钱豹家,放在蒸笼上狂蒸说是要蒸出体内的酒精。
我没听说过酒精还可以用蒸的。此刻阿飞与我在一起,天机老人不知晓不晓得这个情况。我确定他身在此城中,却不能确定他的宝贝孙女会不会来找李寻欢。
毕竟,阿飞不在他们那里,她就没有了来找李寻欢的理由。
“红袖,你在想什么?”
“山不来就我,我就去就山。”我抚着额头,道:“我想去找找孙小红。”
阿飞的眼一亮,道:“你知道孙小红?”
“嗯。我知道李寻欢,也知道孙小红。”更知道孙小红是个很值得人去爱的女孩子。
记得焦叉叉版剧子《小李飞刀》里,这位小红姐姐可是和阿飞童鞋百年……给他好合了……
我瞧着阿飞,想着什么时候把这剧情拿出来调侃他一下。
阿飞忽道:“你好像知道许多事情。”
“嗯。”我郑重地点着头,“我知道许多别人不知道的东西,我还不能说。因为说了我可能就会变得很倒霉。”
未卜先知的能力一直是拥有欲望的人所想要的。
我打乱了这个江湖本来的轨迹,未来成了未知。
我称不上是未卜先知,我只能算是知道他们的过去。
“飞,我不想说是因为不知道该怎样去叙述这件事。”我凝视着他的眼,“今天若是换一个人问我,我可以撒一百个谎还不带重的。可我不想骗你。”
阿飞的眼睛很清亮。
“总有一日,我会把我所知告诉给你。”我叹着气,“我只盼你莫要害怕。”
一个和自己有过性关系的女人是借尸还魂,而且这个鬼魂生前还从一本书上详细像看故事一样阅读过他们的经历。
——怎么想怎么像恐怖小说。
“我怎会害怕红袖?”阿飞握着我的手,“红袖是最好的。”
就在我打算再来个穷摇一哭时,街角那边闪出一个身着红衣裳的大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