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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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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点完工后,他会去里头走走。找个路灯亮一点的地方,读一会书。

碰到那个女孩,完全是偶然。

那天他累了,看了一会书就睡着了。醒来时也不知道几点钟,匆匆夹了书,往工地走。走几步,忽然看到有人抱膝坐在亭子里的栏杆侧。下颌支在膝头。一点一点的。这个姿势太熟悉,他慌了下,连忙掩过去。拨开树枝,真的是她。他不知道她这么晚跑到公园里来干什么。

他没有上去给她打招呼。

因为他现在,就是一个典型的民工。连着好多天在强光下曝晒,皮肤变红、脱皮,好了后就沉淀进那种再洗不干净的黑。

因为没地方洗澡,他身上的味道也早就臭不可闻。他相信只要他走近一步,她必定会跟别的漂亮女孩一样掩鼻走。

他往后退了几步,找个能看见她又不会被她发现的地方偷偷保护她。

她坐一会,就走了。

他跟着。看着她慢慢地在马路上游荡。不紧不慢,好像没有家。

有时候她也会疯,跟午夜的公交车赛跑。

跑到车子把她远远地撇在后面。她弯着腰,呼哧呼哧闯着气。

有时候她也会被地痞流氓觊觎,他就曾发现还有人跟踪她,他毫不客气地把那人拽到附近的林子里,痛打一顿。

整个过程,那人一直挡着脸,没有出声。

她从没发现过他——这样一个尾巴,一路护送着她回到家里。

他就此知道她住A大的教工宿舍楼——朗园。

秘密的追踪后来成为他枯燥的民工生涯一大乐趣。

晚上在工棚里,工友们说着各种□裸的荤话,他就默默地想那个女孩。可能,他这种行径其实跟他们也没什么区别。

流感大爆发,市政府发了好多药皂,很多家属不喜欢,就成箱成箱的扔掉。

工友们拣回来,用凉水冲澡的时候,会涂在身上。

起初觉得味道挺冲,用习惯了,须臾离开不了。觉得那种味道像长在身上的鸦片,生下来就属于卑微的他们。也许对他们来说,只配享用这样的味觉。是别人不要的香。

他后来用别的浴液反不习惯,除非买那种草本味道的。或许缘于自尊。

有次,他冲干净了自己,想鼓着勇气跟女孩打声招呼。

一路跟踪。快到朗园的时候,想跳出来叫她。可是有人走在他前头。

“静静。你去哪了?”

是他以前在讲座教室见过的男孩子,高高瘦瘦,斯文清秀。

“随便走走。”

“随便走走?你知道现在几点了吗?12点了,午夜凶铃,没听说过啊。”

女孩子没说话,自顾自往楼道走,男孩子忽然扣住她的手。她甩,“你干什么呀?”

男孩子索性搬过另一只手两爪一起牢牢捆住她的手。

“静静,我知道你不开心。”

钟羽站在阴影里,蓄势待发。只要女孩子挣扎,他就冲上去。可是女孩子安静下来,也没拨掉人家的手。

男孩子的眼神于是温柔下来。依旧握着。

两人静默。月光把两个身影投下来,倒在一起,亲密无间。

“静静,先不回家,我们去吃和记,好吗?”那无限的轻柔的“好吗”让钟羽听了备感酸楚。

公主自有王子保护,他不过是癞蛤蟆。

女孩子答应了他,男孩子推出山地车,女孩子坐上去,她的手搭在男孩子的腰际。男孩子很开心,摇摇摆摆,骑得飞快。好像还在讲什么笑话,女孩子终于高兴起来,敲着他的后背,那是在气得砸他。

他们是同类。钟羽想。能让人又快乐又生气,才是恋爱吧。

爱情不是他心里那只藏起来的老鼠。

那个女孩子和那个男孩子大概从来不会知道有第三个人在见证着他们那段朦胧而清涩的感情。

好多好多个夜里,他看到他们俩要么骑着车,要么散着步,通过市政府前面那条宽阔的马路。

夜里的灯光和露水滋润了那段情感。

在一丛蔷薇前,他甚至看到男孩子吻了女孩子的眼睛,然后托起她的下颌,说:静静,我看到你眼睛里有我。

女孩子迷迷蒙蒙叫:岁安。

男孩子用指尖触着女孩子的脸部轮廓,仿佛在捧珍贵的瓷器。“你真好看。……静静,等我们明年考上大学,再读4年,我就要娶你。你就要做我老婆了,高不高兴。”

他想,孩子们的恋爱真可笑,刚刚才开始就想到天长地久。可是唯有如此,才珍贵吧。

男孩子又捏捏女孩子的脸,“你敢说不高兴?跟你说,要失去我,你会痛不欲生的。”

女孩子适时给了他一脚,然后飞奔。他“哎哟”大叫起来,又追过去:“姚静好,看我怎么收拾你。”

月光真好啊。年轻真好。爱情真好。

可是与钟羽没有关系。他回到满是拉风箱声的工棚,在枕头下摸出那本《平凡的世界》,打开手电,又一遍看起来。

他想不明白一个问题。

如果晓霞没有死,会不会跟少平在一起?他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尽管他们精神上独立平等。可不是说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吗?

也许就是没办法,解决不了这个问题,作者路遥才让晓霞死了,让她作为一种可能性存在于少平的精神世界里,存在于读者们的美好假设里,同时也不影响少平最后堂皇地接受了那个属于他世界的人,惠英嫂。

那个时候,钟羽固然伤感,但是因为早知道自己这份感情的不切实际,也并不愤慨。他接受。并祝愿那个女孩子幸福。祝愿那个男孩子永远有现在清如水、明如镜的真心。

14

阳光暖融融的晒着,带着一点虚幻。当年的女孩子已经回复眼前的女人。

她优雅、寂美,散发着果子成熟的香气。有点酒味,会让人醺醺然醉。

然而无论以前还是现在,都与他无关。

阳光真好,他真希望生活似梦。

他很清楚地知道他不该把她带回家。带回家充满无法预知的危险。但是他没有办法拒绝,她泼洒着目中的光,说,我不会打扰你的。他无法不阻止自己不柔软,“要乖。”

幻想过多年,他希望自己能光明正大与她在一起。

他依旧想爱,想抱着她,压住她。把自己心里的野兽都释放出来。在阳光下,啸叫,狂欢。

只是一个人的动物园是不是,关于他的爱情。

别靠我太近。他眯着眼。谁说的,双目对着灼热的太阳,转瞬可以变瞎;那么对着一个日思夜想的女孩,会出现什么后果呢?

她还在拣卵石,裤兜里已经装了满满两兜。溅起的水,把她的衣裤没心没肺地弄湿了。

他听到自己没有什么表情地说,“过来。”

她真的过来了。“小羽,你看看我的成果。”她掏她的鹅卵石。

他又听到自己无比轻佻地说,“你湿透了。”

她掏裤兜的手有点僵硬。

他脱了自己的汗衫,拉住她的胳膊,“我给你擦一下。”

声音是轻慢的,动作也是轻慢的。

她没有动,嘴唇和身子都有点颤。

他说:你快乐吗?

她恩了声。

他又道:你知道怎样可以更快乐吗?

一双眼毫不松懈地钳住她。她呼吸有些紧,目光没有办法躲过他□的上身。

这僵持间,她很奇怪地闭上了眼。

他一用力环住她的腰,即把他带入怀中。

他有什么资格呢?

没有。

有时候不必问。

只是惯性。

她也不必想,只是惯性。

她闭上眼,在跌到他怀中时,惯性似地说了声,“是你吗?”

他胳膊抽搐了下,宛如冷水淋头,迷艳的幻梦就这么清醒了。

他放直她。“你说什么?”语气冷的很。

她睁开眼,青天白日,她入戏。不知道戏演到第几重。

“没有什么。”

“觉得我眼熟?”

“不仅是眼熟,心也熟。”

他大笑,“那很奇妙。”

“是很奇妙。”她的目光并不退缩,“我一定见过你,只是我更希望你说出来。”

“既然你知道,何必问我?”

他站起来。

她看着他的背影轻悄地离去。

这些日,她难抵那种熟悉的感觉。一直在想,后来想起来了。

他可能是书店的那个伙计,当然隔了那么多年的风尘,他早跟以前那个瘦削腼腆的男孩子不一样。

那时候他皮肤跟周岁安一样白皙,眼睛是一种燃烧的明亮,就像心里掩藏一把火,没办法释放出来,就烧到了眼睛里。

那时候,也许营养不良,他好像还没完全展开的样子,年纪应该比岁安大个子却还不如他高。但是现在他体格魁梧、结实,像棵大树舒枝展叶了。

那时候,她不在意他,所以才在记忆里把他一笔带过。那时候她家庭幸福,那时候,她通体透明。那时候,她有辉煌的未来。

要考北大,要出国。要学她爸爸成就一番事业。那时候的轻狂和无知,怎能料到人生的颠沛。

她想起他们最后一次见面,是在山顶的诗会。他把她弄到树杈间,他们一起看狂欢的人群。她从他脸上看到渴望。他的眼睛又在燃烧。她那时候想,他一定不是池中物。十多年过去了,那个羞涩腼腆的男孩成了名记。只是一样的没有多余的话。

他们那么早认识,隔了十年相逢。这当中藏着什么玄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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