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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一直无望的爱是卑微的(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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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于直面失恋的人生就是真的勇士。

我早晨起来看着睡的正香的萧表,感觉自己心里充满了万丈豪情。

瞧一瞧,看一看,走过路过,千万不要错过,在我卡络的人生里,什么时候有被男人打败的时候过,就算我现在不是青春二八年华正好,也不算什么□□细腰风骚媚娘,但是,我还同样可以泡到正宗处男。

我摸了摸身边那个男人的胸肌,充满怜爱的想,果然女人也有处男情结啊!

这种自我感觉良好的状态并没有维持多久,他睁开眼睛之后,我就从那种东方不败的地位一下子变成了遇到了小情人的东方不败。

我围着他跟个巴儿狗一样,左转右围的,就差摇尾巴了。

他做好了早餐,我吃了一口三明治,做广告女主角幸福的要飞起来的手式,夸张的极像演电影。

“今天我们要干点什么?”他在餐桌那头似乎一点也没有看到面前有一个耍宝的女人。

“干?”我张大嘴:“好累,我干不动了。”我真的想请假。

“我只是问你今天想做什么?我没课。”萧表的脸难得一见的像是有一点红了。

我忙点头,为自己的粗鲁和下流,低俗,无素质,满脑子□□的而道赚。

“陪我去逛购物中心城。”

“你想刷穷我?”他不屑一顾的目光。

“你以为长的帅就不用付过夜费吗?”我得意洋洋。

他又惊恐的看着我,我笑着说:“我给你过夜费,我有钱,今天刷我的。”

萧表伸出一个手指,我拍了他一下:“要一万啊。”

“一百万,我的初夜价。”

“开玩笑,你值这个钱,就算是值,我也没有。”

他转过身去继续洗碗:“切,我最不喜欢和穷人说话了。”

早晨十点钟,我手挽着萧表,抬头挺胸往外走去,那神情像是女皇去出巡自己的王国,准备接受众民的跪地亲吻脚背。

阳光像是珠子一样打在我的身上,微风都抚面,我感觉我的骨头都轻了很多,高跟鞋敲打出美妙的音韵,身边的男人高大英俊,我配上高跟鞋也正好到他的耳朵中间,他看起来那么的富有生机,而我却像一汪秋水或是一缕香雾,无时无刻不显得他与我是天生一对。

有时候我们在路上遇到这么一对,你都感觉要是这一对也能分手真是天理不容,人家站在那里就是和谐社会公益广告,完全表明了易经里的阴阳之道互不可失。

这个,当然,如果你是过来人,你一定会明白我眼睛里的桃花片片,和他的那个劲头是因为我们渡过了很好的一个春宵。

所以说,男人是必不可缺的,没有男人的滋润,我就开不了花,至少不像这样开的娇艳无比。

发骚,□□裸的发骚啊!

进了中心城,我们像初恋的情侣一样,手牵着手在这城中最大的商场里逛着街,就我钻进了中心城那刹,我就感觉时光无穷无尽的漫长,每一寸都是用来懒洋洋的打发着的,虽然我们睡了两次,相处了近一个月,也接过一个非常火爆的吻。

但是,只有在这个时候,我才确定我是喜欢萧表的,这种喜欢不是由理性告诉我的,也不是感性告诉我的,我这把年龄已经不相信自己的理性和感性的,这两个东西都会骗自己,有时候理性的那个准备横扫世界的女狂人会说:“你不会爱上世界上任何人的,你根本就没有心了。”而感性的那个自己又准备哭诉:“我被最爱的男人抛弃了。”

不不,我统统不理这些话,这个时候,你看那购衣的小姐穿的多么的大方得体,化着精致的妆,在那些美伦美焕灯光的照耀下,大眼睛显得水灵灵的,让人心驰神往的为她而迷醉。

那一排排漂亮的衣服,那闪着光的钻石,那些让人窒息的鞋子,整个世界像是忽然复活了。

你因为这个男人的原因,你感觉这个世界重启了,你像是玩游戏挂掉的角色,你现在又上线捡回了自己的尸体,于是整个世界拥有了色彩。

如果这不是爱,如果身体感觉这样的舒服和欢愉都不叫喜欢,那么,你想要什么样的感情,才能打动你这个铁石心肠的女人。

我不相信理性和感性的时候,我只相信我的身体,我的身体半边都靠在他身上,你看,我是多么的愿意亲近萧表,这个时光让我感觉永远失之挥霍不尽,像是被凝固住了,我只要在里面缓慢的听着背景音乐,都会感觉自己醉了。

这年头,谁打算为谁守身如玉啊,我连守心如玉都不可和了,还守身,滚,我要新生了。

就在我抱着新生的态度拐进了那家举世闻名的水晶品牌店里,我已经看中一个漂亮的水晶小鸟很久了,因为太贵了,用在自己身上感觉奢侈,但又心仪很久,如果用在萧表身上应该会感觉很值得,反正名义上说是送给他,最后还不是要落到我手上。

哼哼,这一招可真阴险,借给别人送礼物的名义,做了人情,还要捞到礼物,我真是做了□□还要立牌坊的典型。

何况,我看萧表的神色就知道,今天的卡肯定不用我刷了,他当着我能做出这事,当着那个漂亮的导购小姐他能吗?

我都说了,男人的优秀我知道很多,男人的弱点我也知道不少,拥有这一些,我就可以不愁吃不愁穿,下半辈子走哪里都有人卖单,你以为我那爱情学校一路的学费是白交的。

我心里的小算盘正打的啪啪响,让导购小姐拿出了小鸟正远远的看着,那真是太美丽的东西,整片水晶都是那种翠绿色,那种光泽让人感觉像是一块流动的液体,我实在太喜欢了,我要不那么喜欢,我也干不出第一天逛街就往名牌店里跑的雷事啊。

正在我从后面环着萧表的腰,探着头去看小鸟的时候,本文的第一男线索上场了。

他就跟《笑傲江湖》里的令孤冲一样,到了半本书的时候,才开始正式上场。

虽然我不明白为什么这么重要的人物,我一直都用旁诉的方法去交待,可能女主角那强大的气场之下,也有不能言说的死穴,女主虽然一直都在我的笔下,但她自个儿不愿意看那个人,我也没有办法。

但是,这个时候,为了剧情的推动,女主,你就忍忍吧!我怎么也要推大怪了。

本文的大怪就是赵正凯,一个抛弃了正牌女友,和小三准备结婚的贱男人。

而正牌女友在他的抛弃下,获得了金钱,和两个男人的关怀,还顺便得到了一个处男,我怎么感觉赵正凯就是一个做慈善事业的人,没他抛弃我,我还没办法有今天幸福的人生。

但他进入店里的时候,用一句很文艺的形容词,店里的空气一下子被抽空了。

我第一个反应就是把脸藏在萧表后面,装做没有看到他。

其实我看到了,我们双目对视,我看他看的那么清楚,他奶奶的,他居然又帅了,穿的衣服品味高了一个档次,怎么看都像是从《时尚先生》的杂志里复制下来的。

我忽然慌乱到了极点,像是被人捉奸在床,完全不记得自己已经是一个弃妇,我忽然脑子里冒出很多很多乱七八糟又绝对无关紧要的想法。

今天,我的睫毛膏上了没有?

口红的颜色正不正?

我的发型没有做,就是那么梳一下,会不会很难看?

很久没有补水了,肯定现在皮肤很干,怎么会让他看到?

靠,他这个变态,怎么会在这个时候出现在这个点。

当我再抬起头的时候,门口的他已经无影无踪了,他就像是我的幻影,如果不是我们那么清楚的对视了一下地方,如果不是我对他熟悉到了他存在我五十米之内我就能闻到他的气息,我真的会怀疑我心理出现问题了。

可是,绝对不是的,这个店里就算是香味再好闻,也不会盖住他的味道,那种很奇怪的体味,有一点烟香,但又不完全是香味的味道,只属于他,我能闻得到。

我就是他养的狗,只知道他的味。

我忽然对水晶小鸟失去了兴致,拉着一无所知的萧表走到中心广场那个盛开着巨大花型的地板中间,两旁都是高高的楼,环着这个中央,这个高层建筑想搭造出购物的天堂,在这里走一天也不会累,你可以逛着购物,吃饭,喝咖啡,什么都行,包括接吻。

我在那个中心抱着萧表,拉过他的头,双唇贴了上去。

不明就理的他挣扎了两下,也就算了,他向来是一个独来独往,完全不理世人目光的人,这些事情他做的非常熟练,比我还要熟练。

我感觉自己的美好的重生时光被人一刀砍断,像是有人揭开了生活糖衣,对我露出了炮弹。

这个吻,已经是一种战败的表现。

其实,就算是到现在,我不理你,我爱上别人,我有了我的生活,我不怎么记得人我。

但从来都不曾代表,我不爱你。

事实上,你出现就在提醒我。

我一直爱着你。

那样深深的,无望的,屈辱的爱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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