樱桃错 第二部分(14)(1 / 1)
用玛尼堆镇住一段回忆,用坟埋葬一个孽缘,或许是她的本意。但她一定埋葬得很痛苦。她的酒量越来越大,酒醉后,光着脚丫在酒吧里疯狂起舞。长发劲甩、腰肢狂扭,迷离的灯光下,如蛇神般恐怖诡丽。有一次,因为幅度太大,头发竟然甩到一个燃烧的蜡烛上,一团火光立刻在她头上腾空而起。幸好周围人多,七手八脚地把火瞬间扑灭。火光中,听得到她哈哈大笑的声音。那笑声,直到现在回想起来,依然毛骨悚然。
真正的忘记应该是淡漠。八年,已经像铬铁一样,铬进玫姆骨血中。忘记是根本不可能的,暂时麻痹或许才是唯一出路。
思嘉与江帆依旧不温不火地煲着他们的感情汤。只是那汤一定少了太多调料,煲得再久,依然有些淡而无味。
公平得讲,江帆的确无懈可击,但一个真正无懈可击的人反倒令人恐惧。他的态度永远温文尔雅,笑容永远像用标尺丈量过似的标准。他经常带她出席各种高尚活动,不会忘记任何一个送礼物的日子。当她去商场购物时,也主动遵守“舍命陪君子”的法则。对于思嘉的母亲,他更加关怀备至。他每周两次为杜妈妈量血压、检查身体;周末时,开车带全家人去公园里散步;碰到有关老年健康的最新知识,亦会打印下来,装订得整整齐齐,亲手交到准岳母大人的手中。所以,在杜妈妈眼中,他简直就是个无可挑剔的乘龙快婿。或许,思嘉本人也这样认为。但不知为何,每每提起这段完美无缺的感情,思嘉总是无喜无悲,平淡得似乎与自己无关。
有时,我笑话她,怎么感觉你们的爱情像金杯玉盏中的白开水?
她反问我,生活不就是白开水吗?平平淡淡难道不是真吗?
我哑口无言。是我太幼稚还是她太成熟?但我总觉得,即便是金杯玉盏,如果天天喝白开水的话,会不会令人厌倦?
凤凰择良木而栖,这话实在千真万确。
如今我终于深切体会到住在CBD的价值了。公司里的很多员工都有私家车,没有私车的那一族便打车或坐地铁。因为离得近,我每天走路上下班。走路既可以保持苗条身段,又可以避免挤公共汽车的尴尬。
每天清晨,当我嗅着醇厚浓郁的星巴克咖啡香,随着从容优雅的白领粉领金领们一起走进国贸大厦的自动门时,脊背会不由自主地往后挺,眼神也不自觉地往下方溜。以前我格外痛恨北京那些眼神冷淡、目中无人的都市白领们,现在我也这样了,因为我终于也站在他们队列中了。
我们公司在全球有六个子公司,北京办事处有一百多名员工,光采购部就有二十多个采购工程师,两个采购助理,我是其中之一。另外一个采购助理有一个美丽的名字——海伦。
初次见到海伦时,她正往手上涂润手乳。那双手实在精美,肤若凝脂,纤纤葱指,十个指甲被修成时髦的方形,亮晶晶的玫红色蔻丹,张扬着魅惑。
能如此修饰手的女人自然也不会放过面孔。五官可谓精雕细琢,衣着品位不俗,一条细细的白金钻链吊在脖颈上,闪闪熠熠。
这样的女人,一望便知为什么自称“海伦”了。只是她恐怕忘了一件事:物极必反。太过于雕琢只会令人生厌。这样的“海伦”,永远无法令男人为她引起十年战争。但是,我还是主动地投其所好,故作傻傻地问:“是不是特洛伊战争中的那个‘海伦’?”
她矜持地笑:“NoNoNo,我怎么可以与那个绝世美人比?我是随口叫的。”
我也笑了,奉承说:“差不多啦!”
她非常高兴。兴致勃勃地问我:“那你为什么叫杰蕊呢?”
“因为我最爱樱桃。”
“为什么最爱樱桃呢?”她奇怪。
“因为它最贵。”我坦白。
她哈哈大笑:“PoorGirl!”
短短两三句话后,我们俩便成为几乎无话不谈的孪生姐妹。女性一般会选择各方面都不如自己的女人做密友,海伦估计也是这种心态。不仅无需处心积虑地提防我,而且还可以利用我的“Poor”映衬出她的“Ri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