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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Ⅰ(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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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一个,应该叫做初恋。

从小就是一个早熟的孩子,这里的早熟指的是,思想上的,生理发育正常,而且,正常得有点慢。

我的初恋,是在十岁的时候,那个时候,我刚读四年级。

大头,我的初恋对象,是我们班的体育委员。一个个子不高,但笑容很灿烂的男孩子。

那个时候,我的固定座位是窗边第三组,他的座位在门边第二组。

于是上课无聊的时候,我就盯着他发呆。

那个时候,对喜欢,应该是很朦胧。

确实很朦胧。

明白有喜欢这个词,但不知道具体的定义。

就是喜欢看着他笑,上课喜欢看着他专心听课,举手发言,下课喜欢看着他和朋友玩游戏,满教室或者操场的跑来跑去,放学,喜欢跟在他后头,装作同路的样子,其实他家离我家方向很远。

如果喜欢一个人是这样表现,那么当时的我一定非常喜欢他。

后来,促使这场初恋,从暗恋走向光明的人,是我们班的班长,也是我们班的班花,璐子。

璐子品学兼优,是我们班,乃至我们那个年段最受欢迎的女孩子。

按长大之后的审美观讲,璐子长得不算漂亮,皮肤黑黑,眼睛很细长,不过她的脸蛋很尖,像漫画书里的那种女主角有的尖尖下巴。

而璐子喜欢大头,是整个班都心照不宣的事。

唯独不知道的就是大头本人。

这个情节非常俗,但它就是发生了。

璐子找到了我,后来想想,我实在不明白,她为什么要找我。

就像随口聊天一样。

璐子说,亚亚(我的名字),你觉得大头怎么样?

我看看笑着可爱的她,干嘛突然这么问?

她指指女生堆里的另一个可人儿(我们班的第二班花文艺委员小欢),听苗苗(我们班的金嗓门,三八一个,到处传播小道消息)小欢她喜欢大头诶。大头好受欢迎,都不知道,他心里到底怎么想的。

我不置可否地点了点头,心里不是滋味(从我十岁,好吧,到现在五年级,中间那一年的暗恋时间,全部都做了前面的那些傻事,省略!)。

又扯了半天,璐子终于说了她的想法,亚亚,我把你当朋友,这话我只告诉你,我喜欢大头好久了!

哈。这个其实全班的都知道了。当然这话我只放在心里想,没说出来。

然后待璐子走了,我就在想。大头确实像她说的很受女生欢迎。

看着和男生们玩跑来跑去游戏正起劲的大头,我想,这个迟钝的家伙,心里真有那种心思吗?

又是一天的放学。

小学放学都很早。一般是四点。当然,这个要扣除上补习班的时间。像那个时候,补习班和现在一样流行。

学校早早放学,大家背着小书包,奔往各个培训班,学素描国画钢笔字,学写作摄影计算机,体操舞蹈小提琴,奥数心算英语ABC,总归能想到能报到的补习班,基本上都是爆满的。学费一般在500-2000,学音乐美术贵,学写作奥数便宜,不过这个也得看教的老师,有的老师教的好,一堂课,就可以收100-1000不等。穷不能穷教育,也只有在这些地方发挥至极致。

大头的爸爸是我们区教育局的局长,但很奇怪,大头并没有报什么培训班。可能是家里请了家教,家里条件过得去的家长,有的时候,觉得接送孩子麻烦,又不放心迟点孩子一个人回家,就会请老师来。

总之,大头和我(我是讨厌上这些七七八八的课,所以家里人也就没给我报),是全班放学最准时的。

看大家差不多都走光了,大头还在收拾书包,他刚刚和高年级的学长跑完五十米回来。大头短跑很厉害,听苗苗说,这次依然是大头赢。

看他跑得一身汗回来,那张侧脸,怎么看都怎么不帅。大头真的不是帅哥,但大家都说他是班草。我就纳闷了,呵呵,也许是不想别人发现大头的好。

大头的阳光,大头的开朗,永远让人觉得轻松而没有压力,这个描写一点都不过分。

不知道哪里鼓起的勇气。

我喊了他,大头!

啊?斜挎着书包,走到门边的他,转过身,疑惑地看着突然叫住他的我。

那个…能不能一起走?以前都是偷偷跟在他身后的我,今天想走在他的身旁——…

走在自己喜欢的对象身边。

那种有点小鹿乱撞的心跳声,大得吓人,我偷偷看了他好几眼,似乎生怕他发现一样。

走到校门口的时候。

大头问我,你家在哪里?

我傻乎乎地指了家的方向,那里。

哦,那你平时应该不和我同路。他有点迷惑。

原来他平时有发现我跟在他后头回家。这层认知让我又羞又窘。

那走吧。他并没有深究,依然笑笑对我说。

等等,那个……他走的是我家的方向,不是他家的方向。

他停下脚步,回头看着我,我送你回家,走吧。

这……无法形容当时的心情,喜出望外?依稀记得(开始文艺了),那天的天空下着小雨,雨丝,很冰很凉,而大头的笑容很暖。

嗯!我用力点点头,难掩开心地加快步子,跟上他。

路上,话匣子打开了。我们天南地北地聊,说的话,比我们之前相处的五年还多(从小学一年级到五年级。。)。

接着,快到我家的时候,我想起了正事。今天我喊出他,还有另外一个目的。本来那个时候走到校门口,我想就算了。但现在,我又想把这个问题问出口。是的,非常想。

“大头。”

“嗯?”他等着我的下文。

“璐子她喜欢你。”(“……”如果我大姐听到,她会抽我的)

“嗯。”安静了半响,他“嗯”了一声,表示知道了?

“那你…你喜欢不喜欢她?”我又问。

“不喜欢。”听到他回答得这么干脆,表情很困惑的我,内心高兴得不了(BS我吧= =)。

“璐子她很漂亮(违心的!),没有一点点吗?百分之五十也好啊!”我装作“不死心”地追问,用到我们数学刚刚教的百分数概念。

接着,接着,接着,我听到了有生以来的第一个告白——…

“没有,我只知道我百分之百喜欢你。”

雨天,离我家只有几步之遥的水泥小路上,我第一个喜欢的人,凝住我的眼睛,用不是开玩笑的口气,告诉了我一个不是梦的现实。

他喜欢我。

很顺理成章的。

我说了那句,我也喜欢你(而且是好久好久)。

有多么自然。

按现在的观念来说,大头和我,不能算真正在一起过。

因为和他,纯情得连牵牵小手都没有过。

都说,初恋大都是没有结果的。

这句话之前可能不信,至少那时候你要这么和我说,我一定死鸭子嘴硬地说,我就要有结果给你们看!

我要和大头一起念初中高中大学,这辈子非他不嫁!

听听,多么天真可笑,外加烂漫无知。

但我不会笑话那时的自己,那种心情是真的,即使结局由不得我做主。

纯纯的恋爱,到最后变味了。

变的人是大头,或者是我。

从告白,到上课由我老是盯着他看,变成两个人的“眉目传情”(知道大头心意后,我才发现,原来之前,不止是我在盯着他看,他也一直在注意着我。)

“为什么我都没发现啊。”如果有发现,就不会有多出一出戏了。

“所以说咯,比起迟钝,你是有过之无不及~”他笑得打趣。

那样的时光很甜蜜,到现在,已经过了整整九年,也难以忘记。

上下学,一起回家,他送我回家之后,再回家,回到再给我电话,那个时候都没有手机。

不过还好,放学得早,离爸妈下班还有一长段时间,够大头和我,东聊西扯了。

只是美好的时光,不能免俗地有到头的一天。

不知不觉中,我们临近毕业。

要长大了。

之后到初中,听了SHE的《不想长大》,再回忆起和大头的故事,不自觉地想流泪。

那种涩涩的滋味,我想这辈子,自己都不会忘掉。

我深爱的他,深爱我的他,已经变得不像他。

大头的改变,是大家有目共睹的。

不能说,是他结交的那群社会上的朋友,带坏了他。

或许这样的改变是不可避免的。

以前喜欢和男孩子闹腾在一起的他,渐渐地,和女孩子们越走越近,不仅仅是班上的女孩子,还有校外的。

每次我为此吃醋难当的时候,他对我说,他心里只有我,让我别想多。

我看着他的眼睛,一如初见时的明亮。

他还是那个阳光开朗的他,但某种微妙的东西,在慢慢发生着改变。

说不上来的,我就是知道他变了。

有人说女孩子发育比男孩早,这个是有科学依据的。

当然,不是所有孩子都是那么心思复杂,那时的我,是个特别。也许现在的我也是,再经历一件又一件的事情后,我朋友经常拿我开玩笑,你能毫发无损地活到现在,也算一个生命的奇迹。即使不能拍成好莱坞的大片,至少也是一部中国式肥皂剧。

其实每个人的生活都是一部小电影,不过是看的观众多少的问题。

大部分时候,这部电影,即是在年华老去,留给自己看的。

提出分手的那天,是距离我们毕业考的前一周。

和我说分手的人是大头。

那天好死不死也是一个下雨天。

这就像顽劣的命运给我开了一个不大不小的玩笑。

体育课五十、一百米测试刚跑完,大头始终保持着他优良的短跑记录。

我过去给他送毛巾。

他看着我,我也看着他。

“我们分手吧。”他轻轻地说。

“什么?”我没有听清楚,在这种时候,我也不想听清楚。他是在开玩笑吧。

“我们分手吧。”像彻底打破我的希望,他又重复了一遍。

拽紧了手里的毛巾,紧紧拽着,拽得手指生疼。与其说是难过,不如说是难以置信。

此时表情严肃的大头,没有笑的他,感觉竟是那样的陌生。

我低头,看了看脚尖,运动鞋的前端还有泥。

今天是下雨天,体育老师看雨势不大,说就趁今天把两项跑步都考了。

跑得时候,很紧张,所以滑了一跤,没有趴到地上,稳住了,只是鞋子的前端粘了不少泥巴(待我毕业之后,学校的跑道就换成塑胶了)。

盯着鞋尖看了许久,我没有再抬头看他。

“嗯,我知道了。”最后我说。

至始至终不再抬眼看他。

依稀记得那天回到家。

妈妈提前下班回来了,坐在沙发上看新加坡的伦理电视剧。

见我放学回家,妈妈看出我好像心情不太好,不过她没说什么。

倒是我忍不住开口问她。

“妈。”

“嗯?怎么了?”她暂时把视线从电视机屏幕前,调到我身上。

“爸爸是你的初恋么?”

“怎么突然问这个了。是啊。”听奶奶说,爸爸是在妈妈十八岁时候认识的,然后谈了六年恋爱,步入结婚殿堂,生下我个小丫头。

“没什么,我十二岁了,可以骑自行车了。你给我买一辆吧”我答非所问道。

但她很快就打击我了:“等你先学会骑吧。”

学骑自行车,从小学三年级,一直到现在,我还是不会骑。

如果说人参是一张茶几,不会骑自行车,一定是上面的一个大杯具。

回到自己的房间。

写完作业。

因为没有写日志的习惯。我随便找了一张草稿纸。

在上面写着:

“大头,在毕业的时候,我想牵你的手,想和你十指相扣……”写到一半,又划掉,再盯着自己的手掌发呆。

到现在,听着大姐神经质的唠唠叨叨,靠,不会吧,连手都没牵过,就分了。你的初恋谈得还真失败。

每一回,我都没好气地白她,要你管,老女人!

紧接着就是两姐妹的一场世纪大战。

乐此不疲。

但我很想告诉大姐,不是说肉(和谐)体没损失,就是没损失。虽然心不值几个钱,但心被弄疼了,至少后面的几次恋爱。

不能说没受到大头的影响。

人心总是难测的,小学六年级的我,已经开始慢慢相信这个不能算悲哀的事实。

毕业了。

从那天之后,没再和大头说过一句话。

同学毕业会的野炊,我也借故身体不适,没去参加。

那个暑假,我早起爬山,白天到社区去帮忙清扫街道,晚上回家看书,看电视。过了第一个没有作业的暑假,但我比平常有作业的暑假还要忙,忙着给自己找事情做。

让自己忙得没有时间去想其他的事。

直到妈妈问我,初中要去哪里读。

我们市区有几所不错的私立贵族学校,撇去那几万块赞助费不谈,其他的什么教学硬件软件措施都还不错,升学率更是被吹得没话讲。

但我摇了摇头,和妈妈说:“你和爸爸讲,我要去念公立学校。按户口划片。”

这样可以省了不少钱。

虽然自幼没有太强烈的金钱观,但在读书学习这方面,我一直秉承着“考到哪里读哪里,绝不花钱买书读”。这个不值得骄傲,可我依旧觉得能做到的自己,让父母少操了很多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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