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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2)放下骄傲(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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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节 放下骄傲

写东西的人骨子里总有那么一点孤傲,这在现实生活中显得有些与现实脱节,现实社会纷乱复杂,什么样的人都有,有的人地位卑微,却是“现官现管”,有一小点点权力握在手里,就觉得不用白不用,过期作废。他们态度傲慢,平白无故翻着白眼,尽量使你的事情办得不顺利,这样他们的心里好快活一些。

我在驾驶学校学开车,每天最头痛的不是太阳晒,也不是挨教练训,最头痛的是上车之前的“电子刷卡”(其实是人工刷)和验指纹。指纹机经常失灵,明明是本人的手指按在那红红的小平面上,却像罪犯一样被揪出来——屏幕上什么也不显示。

这时候,坐在小窗口里面负责刷卡的女人,通常就会先瞪你三个白眼,好像一切错都在你。你想跟她辩解:“哎,这错不在我呀!”可人家不给你这个机会,三个白眼过后,声音冷漠地说:“下一个,快点!”好像在唤她家院里等待喂食的狗。

我只好在一旁将自己的手指在裙子上使劲儿地搓,裙子都快搓出个洞来了,趁着“下一个”的手拿开的工夫,立刻将自己的手指按了上去,但依旧没有显示。脸色蜡黄爱翻白眼的女人,眼睛里掠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冷笑。

她每天用这种态度工作,我就不明白,他们老板为什么不开除她?

下一个小伙子的指纹也被卡住了,白眼女人还是用同样的方法“白”他,真不知这个坐在窗口里管刷卡的女人,一天要翻多少次白眼。但是没办法,所有的人都得忍着,每天早晨还是得找这个人刷卡。

找队长测试,又是考前的另一难关。队长长得像黑脸包公,态度傲慢,对教练和学员爱搭不理,本来“测试”是他的工作,倒变成对他的一种企求。所有要过关的学员,都想尽办法用好话来“喂”他,求他让自己再试一次,或者,干脆对他软磨硬泡。久而久之,他变得更加傲慢,仿佛他是天王老子一般,每个攥在他手里的学员,都得低三下四地求他,如果你太有个性,太不肯委曲求全,那么,就连参加考试的资格都没有。

有个朋友告诉我,不要在乎别人的态度,为达到你自己的目的,就像说电视剧台词一样,你说几句好话不就完了。

我把好话背得滚瓜烂熟,准备明天一早,去对那个黑脸包公说。后来我知道,好话的确是管用的,我过关了。

第45节 北方的风

北方的风很像一个看不见的人,他想来你家做客,就不由分说举起拳头擂你家的门,擂完了不行就用脚踹用屁股拱,最后办法使完没有达到目的,就索性在楼道里发起脾气来,它叮零哐啷乱摔东西,一会儿把一个好端端的啤酒瓶“砰”地一声从窗台轱辘到地上,一会儿又把楼梯拐角处的玻璃窗“乒乒”拿来摔两摔,那块玻璃一开始还算挺得住,但三摔两摔玻璃表面就裂出冰纹来,最后“哗啦”一声掉在地上跌得粉碎。

在北方,刮风天很多人躲在屋里不出门,就是临时到外面买个酱油散个步也得穿上带帽子的厚外套,小时候我们都管这种外套叫“棉猴”。今天我下楼去散步就穿着这种“棉猴”,因为外面刮着很大的风,我一走出楼门口就被一只巨大的手推着走,我一开始还想抵制,故意站在原地不动,但后来我知道我拗不过风的———自然界的一切神力都不可抗拒,那我索性顺应潮流被风当成手中的一枚棋子,我被它刮得在风中滴溜溜地打着旋,对自己已经失去了控制力,脚不沾地如同在冰面滑行,终于碰到近处有一排铁栏杆,急忙伸手抓住以免被风吹到一个意想不到的地方去。

透过那排铁栏杆,我看到一个盖房子的建筑工地,吊着的灯被风吹得变了形,灯影忽闪忽灭,人影交互叠错,工头哇啦哇啦在大声喊叫着什么。风更大了,我听到北风在空中咝咝打着呼哨,有一绺特别尖细的声音,像是有厉鬼藏在空中,故意憋细了嗓子好迷惑路人。有砖垛被风吹倒的声音,稀里哗啦宛若一罐子碎银元落地,工头气疯了,喊叫的声更大了。可生气有什么用,风又没长耳朵。

说到风我倒想起前一阵子读到过的小说家莫言的一篇散文《会唱歌的墙》,这篇文章的结尾非常奇异,散文都是说真事儿的,这篇却充满幻想,说他们那儿有个老人收集了几万只空酒瓶砌成一道墙,把他们乡和外乡隔开来。那道墙瓶口一律朝着北,只要是刮起北风,几万只瓶子就会一齐发出音色各异的呼啸声。老人砌完墙就坐在那儿死了,后来会唱歌的墙倒了,“几万只碎瓶子在雨水中闪烁着清冷的光芒继续歌唱”。这就是北方人对风的深刻而又自然的印象,北方的风像刀子刻心,强烈而略带一点残忍的味道。

一夜飓风,满地碎片。第二天一早,我踩着碎玻璃碴子上路了。

第46节 最后一页碎片

张爱玲的散文,是那种信手拈来式的作派。她是那种看到什么都有感觉的女人,看到书写书,看到画写画,看完戏就写《散戏》。给一本书写再版的序,她就东拉西扯地乱说上几句,好像什么也没说,又好像什么都说了。她的东西就是这样,所以她的书叫做《流言》和《传奇》。

多么简单的事到了她那里势必琐屑、细碎,纠纠缠缠地像永远不会完。我倒并不觉得她那一两句常常被人引用的“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的名言有多么的好,好多东西一断章取义就别有另外一层意思了。

我最初读到张爱玲是1994年夏天在北京王府井书店。那时位于王府井街口的老店还没有拆,我站在众多架电风扇呼呼啦啦吹起的龙卷风里翻找自己喜爱的书。那时我自己写的书还没有出版,我一边在一大排女作家写的书里流连,一边暗自打算:“等到有一天,我的书也要出现在这家书店。”可是等到两年后我真的出了书,那家全国最大的书店已经被拆毁了。我不知道王府井书店现在搬到哪儿去了,朋友打电话来,说在那里看到我的新书。

现在想来我手头的这本张爱玲的《畸情小说》可能是我在王府井那

王府井东方广场。心血来潮时,我爱在街上闲逛,戴粗大的少数民族风格的项链,背一个行军式的大书包。

家大书店里买到的最后一本书了。我不是那种特别舍得自己掏钱买书的人,最好是等着有人送。挑来挑去我挑中两本,一本张爱玲一本老舍,余下那几本就等着生日或者什么不相干的节日开下单子让朋友送礼了。

一想起张爱玲的这本小说是我在王府井书店所购到的最后一本书了,心底不禁滑出这样的句子:“时代是仓促的,已经在破坏中,还有更大的破坏要来。”这是张爱玲在《传奇》再版序言中说过的话,转眼就成为现实了。几个月之后,王府井书店就被拆掉了。那年冬天最冷的一个早晨,我起了个大早赶去书店看最后一眼,那座墙皮剥落的书店几乎已经被搬空了,空洞的玻璃橱窗像挖去瞳仁的眼睛,玻璃上那行红字已落满灰尘:“让我们共有一个联想——北京——王府井——东方文化——世界精华。”现在我用打字机打出这行字时,眼眶里再一次漫过泪水。张爱玲这本书,成为那个书店留在我手里的最后一页碎片。

第47节 “回声”

三毛是对我们那代人影响较深的一个女人,那阵子三毛的书在大学里几乎是人手一本,我还记得我们大学毕业那年扔掉的是教科书,带走的是几本薄薄的三毛。

三毛的影响力直到现在还依稀可见,有不少女人自觉不自觉地仍在模仿她,比如说三毛抽烟,三毛喜欢旅行,三毛不生小孩。最近我在报上看到一篇文章,那个作者说三毛的丈夫荷西其实是一个根本不存在的人物,是三毛虚构出来的。这使我想起了在大学里,流传着有关荷西隐肖像的事。那是我们第一次看到三毛的作品,友谊出版公司出的那本暗红色的《撒哈拉的故事》,封面是那样美丽而简单,白色的方方正正几个大字“撒哈拉的故事”,左上角是简简单单的“三毛”二字,别的什么也没有了。里面有一帧三毛的照片,是梳双辫坐在地上的一张像,背后有一些水粉画。开始觉得她并不好看,但看完这本书我就觉得三毛就该是这个样子了。

关于三毛的这张照片,有一个神秘的传说,那就是三毛的这张照片后面有一幅暗藏着的荷西的隐肖像。我们都信以为真,拿着三毛的照片对着太阳光一次次地张望,那个若隐若现的荷西、那个大胡子的荷西就出现在我们面前。在三毛去世几年后的今天,我们又听到荷西是个虚构人物的传说,那个可爱的荷西,就永远成了像片中的隐形人。

不管三毛的故事是真是假,三毛毕竟影响了许多人。昨天我收到浙江义乌中国小商品城的黄信鸿朋友的来信,他在信中谈起三毛,也谈起我的书。他说:“今生第一次写信给陌生人,而且是文人。只因一篇文章而令我如此冲动的,今生唯你赵凝一个,我想,或许我是感叹无法在三毛生前结识她,而今日我却想结识你的吧。”我理解他的心情,因为我也爱三毛。

三毛死后,我曾经在地铁里多次看到过一本有关三毛的书,那是一本很厚的书,书名叫作《三毛最后的恋情》。每回看到这本书,我的心都不由得要痛一下。书封面上的三毛已经苍白,她坐在地上,穿着三毛式的凌乱服装,头发已变得稀薄,肢体语言已变得异常疲惫,可神情依旧是那样倔强那样地傲!

在来来往往的地铁车站,三毛静静地躺在一个角落里。每回有车开过来或者开过去,三毛都被翻动一下,地铁站的灯光苍白中略带一点幽蓝,地铁站里的人群时而拥挤时而冷清。三毛的死是一种姿态,一个手势,是她和世界最后一次对话,一个优美的完结。

生命中最响亮的回声,是肉体和死亡相撞。三毛的英文笔名,就叫“回声”。

第48节 夏日北京印象

防晒

捂了一冬的皮肤,只出去一天就晒黑了,主要是露在裙装外面的两条胳膊,被灼热的大太阳晒得红红的,好像刚刚蒸熟的螃蟹。赶紧到化妆品柜台去买防晒霜,那种牌子的化妆品很有名,防晒霜上写了数条好处,其中一条特别诱人,它说“结合净白精华、防晒因子和维他命E滋润成分……”

女人一听“滋润”就会立刻把它买下来。化妆品柜台的小姐说,在抹防晒霜之前,最好抹一点补充水分的液体,然后就给了我一瓶透明的、漂亮的水,结果“水”比防晒霜还贵。我的朋友笑我说,你是买了一匹马,又买了一个比马本身还贵的鞍。

刚把“鞍”买下来,就有人过来对我说:“要不要看看瘦脸霜?”估计我再在化妆品柜台前晃悠,我得买一车化妆品回家。我赶紧逃了出来。

我在已经被晒得红红的胳膊上涂上厚厚的一层防晒霜,忽然觉得像给面包涂果酱,就罢手了。

开车

学开车让人感觉很愉快,一边开车可以一边享受外面的时光。阳光晒在手臂上相当热,“萨斯”刚过,每辆车上都贴着“本车已消毒”的安民告示,而且所有的小轿车都不开空调,玻璃窗摇得低低的,四面通风,也通阳光。以前很少呆在户外,不知道北京的夏天有这么热,车里简直像桑拿室一样热。但因为刚开始开车,正在兴头上,什么热不热、晒不晒都不在话下,注意力都在如何配合、如何换挡、如何转弯上。车子开起来的感觉挺奇妙,我听我一个开了十年车的朋友说,她的车已经变成了她的腿了,我什么时候才能达到那样的境界?

“萨斯”一过,所有人似乎都要把损失的时间夺回来。街上到处都是人,饭馆的生意又开始好起来。汽车驾驶学校里报名的人很多,一切都又恢复正常了。

风筝

有一对男女,一片风筝就是他们的家。他们就坐在前门楼子底下的阴凉处,他们很年轻。因为要拍前门的照片,我和摄影师在那一带取景徘徊,我注意那对男孩女孩,他们很甜蜜地搂在一起,共同玩一只掌上游戏机。

其实,游戏机也没那么好玩,搂在一起才是真正目的。女孩牛仔裤底下垫着一只硕大的风筝,风筝是由绿与粉红拼接在一起的颜色,十分抢眼。想必刚才他们两个放风筝来着,放风筝虽然好玩,但身体的距离有点远,没见过两个人靠在一起放风筝的。

所以,他们收了风筝,以玩游戏机为由,搂在一起。

他们的家,只是一片风筝,可他们看上去是何等甜蜜。几年以后,等他们真的有了一个家,有了一个属于自己的房间,说不定感情反而淡了,两个人再也不想腻在一起,那台曾经把他们联系在一起的游戏机,早就不知被扔到哪个角落,上面长满绿毛。曾经的快乐,已不知去向。

第49节 梦

我总是梦见成吉思汗镇。

雨过天晴后的草原,鲜草如嫩绿色的锦缎,锦缎上散落着白色的珍珠,那是羊群……那面写有“碾北公路”的石墙,一边是龙,一边是马,它们分别朝向两个方向。

在梦里,石墙出现了丝绸般的柔软质感,显然有两股力作用于丝绸的两端,由于力的作用,丝绸开始变形,就像风中的电影银幕,银幕上的石头看上去很重,却能被突然刮来的风吹得随风舞动。

我总是梦见成吉思汗镇,梦见那条通往白云深处长得没有尽头的公路。我在那条公路上走了很久,没有遇到一辆车。我在“碾北公路”的石墙旁停下脚步,那面黑森森的石墙,忽然像电脑动画那样,慢吞吞地长出一朵玫瑰花来。

我感到万分惊讶。

一切都是黑白的,惟有那朵玫瑰浓红欲滴,深得像血……

醒来后才发现身在北京。内蒙已从我的身体里抽身离去。窗外的天空昏暗得要命,不知此刻是白天还是夜晚。我一直过着昼夜颠倒的生活,即使是长途旅行,也不能把我的生活习惯彻底扭转过来。我总是在天亮之后沉沉睡去,有时候,外来的电话会突然插入我的梦境,把梦中的草原撕成一叶一叶的碎片。

第50节 爱情电影

舒淇在电影《半支烟》里,有一种风尘之美。她的嘴唇画得很红,轻微肿胀着,仿佛随时随地准备和什么人接吻似的。舒淇在这个电影里扮演一个舞女,曾志伟在电影里扮演一个从巴西回来的老男人下山豹,他一直心心念念想回香港,想找到当年那个只抽了半支烟的舞女,舞女剩下的半支烟一直珍藏在他的金属烟盒里,他那半支烟时常被谢霆锋扮演的小烟看到,小烟就问:“这是什么?”

曾志伟演的下山豹笑而不答,更显神秘。

曾志伟一直带着舒淇的画像,画上的风尘女子冷漠、艳丽,竟还带有些许高贵之气。也许就是这一点点东西牵引着一个与她素不相识的男子,梦想半生。

她擎着烟,她冷漠地看着人间。

舒淇的外貌、气质很像一个舞女,她的红唇、她的卷发、她的眼神有一种洞悉一切的美。仿佛一切都看穿了,仿佛时间流转,世事变迁,但她仍留在原地。

曾志伟看到当年那个舞女仍坐在原来的位子上,一点都没有变老,连服装、发型都没有变,空气中仍响着邓丽君的歌,有一些舞客(显然已经变老了的舞客)仍在跳着当年的慢舞。

他朝她走过去,走得很慢。曾志伟只有在香港电影里才是好演员,他在大陆演的那些贺岁电视剧实在是很糟糕,令人不忍目睹。但在《半支烟》里,他演得好。在《无间道》里,他演得更好。但为什么一到大陆来演戏,他就水准大跌呢?实在令人搞不明白。

他继续走向那舞女,舞女坐在当年的位子上,用冷漠的眼睛看着他。

他走过去,帮她点烟,然后问:“你叫什么?”

舞女说:“阿南。”

又道:“你是不是想跳舞?”

然后,他们跳舞。

舒淇在这部电影里镜头极少,但给人留下的印象却很深。那个风尘、艳丽的女人,她是纸上的一张画,画的颜色每天都在褪,很快就要什么也看不见了。

爱情是什么呢?爱情就是生活在对一个人的想象里。爱情就是那张褪色的旧照片。爱情就是虚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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