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1 / 1)
“我要点吃的,”我说,“还有咖啡。”
“你会在州监狱吃上饭的,”他说,“汽车六点钟到这儿。”
他抬腿走了。他要赶紧动身去把那个叫哈伯勒的人带来。他也许得支支吾吾地带着歉疚的语气跟他说话,请他一同到局里走一趟,而芬雷还得彬彬有礼地对待他。我蹲在这号子里,而芬雷则毕恭毕敬地在向哈伯勒询问,他的电话号码何以被藏在一个死人的鞋子里。
我的外套还裹成一团扔在隔离室的地板上,我抖开来把它穿上身。我还是感到冷,把手插进口袋里。身子靠在栅条上,还想再看看那张报纸,只是为了打发时间。可我什么也看不进去。我在想着某个家伙,就是看着自己的搭档把子弹射进入家脑袋里的那人。那个拽起尚在抽搐的身子扔到地上乱踢一气的变态狂。他带着那股怒气拼命踢打已毫无知觉的死人骨头。我站在那儿思忖着看到听到的那一切。我不愿意再去想那些事情了。于是我把报纸丢到地上,试图去想别的事儿。
我发现,如果靠在隔离室前面角上的栅栏,我就能看见整个开放式平面布局的全部情景。我的目光可以越过那个接待柜台,看见那扇玻璃门。隔离室外面,午后的阳光明亮而灼热。好像我又来到了一个尘土飞扬的旱热地带。大雨已经过去。亮着荧光灯的室内相当凉爽。接待警员坐在小凳上。他打着电脑键盘,也许在处理文件。
我可以从后面看见跟他身子相迎的柜台内部。从前面看,柜台下方是设计成遮闭式的。那儿整整齐齐地分成了一格一格,放置着文件和硬面文件夹。那些隔架上搁着催泪瓦斯弹、滑膛枪,还有紧急按钮。接待警员后面是一个女的,没穿制服,她似乎在电脑键盘上忙着打字。这个大房间很安静,却散发着紧张、忙碌的工作气息。
第四章
人们常在立体音响上一掷千金,有时甚至是数万美元。我知道,在美国就有个工业设计师制造出一套立体音响装置,豪华得你简直不能相信。光是杜比扩音系统就值一幢房子。扬声器立在那儿比我人还高,电缆线比花园里的水喉还粗。
有些军方人士就有这玩意儿。
我在世界各处的美军基地听过那种音响,棒极了。但他们是在烧钱。
因为世界上最好的立体音响是免费的,就在你脑子里。那声音你想怎么调就怎么调,要多响就有多响。
我斜倚在墙角,脑子里播放着鲍比·布兰德【注】的歌,那是我最喜欢的老歌。我在想像中把音量调高。就是那首《在路上走得更远》。
【注】又称鲍比·蓝调·布兰德(Bobby“Blue”Bland),是早期布鲁斯歌手,他曾把电声布鲁斯和黑人灵歌结合在一起。
鲍比·布兰德唱的是G大调。这个音调给人一种阳光灿烂的欢快的奇异感觉。
在抒情诗一般的音乐里,心中的郁闷很快散去,给人一种叹悼,一种预示,一种慰藉。那是布鲁斯音乐应该给人的感受。松弛的G大调近乎甜蜜。那里面没有一丝邪恶。
不料,这当儿却见那胖局长走过我门前。莫里森,经过隔离室回到大办公室。
这时布鲁斯的第三段才刚开始。我把歌曲嘎吱嘎吱地降到E调,那是阴暗而咄咄逼人的调子,真正布鲁斯的调子。我删除了柔和的鲍比·布兰德。我需要更有劲的甚至是邪门的声音。虽说是音乐,却带有烟草和威士忌的刺激性。也许应该来点怀尔德·恰尔德·巴特勒(早期布鲁斯歌手)。那是你不可能漫不经心对待的人。我把脑子里的音量再调高些,“在路上走得更远”。
莫里森昨晚是在撒谎。我半夜并没有在那儿。有一阵子,我还打算相信他可能是看错人了。也许他看见的是一个长得像我的人。
我不能肯定,那会给他带来什么好处。现在,我真想狠狠地照他脸上来个前勾拳,把他的胖鼻头给砸烂了。我闭上眼睛。怀尔德·恰尔德·巴特勒和我暗自下了保证,一定要做成这件事。在路上走得更远。
我睁开眼睛,把脑子里的音乐关掉。站在隔离室栅栏外边的是那个采集指纹的女警察,她正从热咖啡机那儿走回去。
“我给你倒一杯咖啡好吗?”她问我。 棒槌学堂·出品
“当然,”我说,“太好了。不要奶油,不加糖。”
她把杯子搁在旁边的桌子上,回到咖啡机那儿。给我倒了一杯咖啡,又走回来。这是一个漂亮女人。大约三十岁上下,肤色较深,个子不高。不过,说她中等个儿可能也不太公平。她是那种精力旺盛的女人。审讯时,初见之下就让人觉得她富于同情心而又性情开朗,也是个专业忙人。她这会儿倒不像个警察。很可能就是不像警察。很可能,她就是存心违拗胖局长的意志,给那个倒霉汉送杯咖啡。这一点让我喜欢。
她端着杯子送进栅栏。走近些看,她很漂亮,身上气味也很好闻。我早些时候似乎还没这印象。记得一开始觉得她像是个牙科护士。如果牙科护士都像她这样好,我以后倒要往那儿多去几回了。
我接过杯子,对她道了谢。我渴坏了,再说我喜欢咖啡。此刻,我对咖啡的渴念就像酒徒之于伏特加。我啜了一口。好咖啡。我举着聚苯乙烯塑料杯,像举起酒杯。
“谢谢你。”我说。
“别客气。”她说着露出了微笑,那双眼睛也在微笑。我也朝她微笑。她的眼睛像是这个暗无天日的午后闪露的一道灿烂的阳光。
“你觉得那事儿不是我干的,是吗?”我问她。
她拿起自己的杯子。
“你觉得我不该给一个罪犯送咖啡吗?”她问。
“也许你压根儿都没有和一个罪犯说过话。”我说。
“我知道你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儿。”她说。
“你怎么这么说?”我问,“就因为我不是斗鸡眼?”
“不是的,傻瓜。”她笑着说,“因为我们还没有从华盛顿方面得到消息。”
她的笑容很漂亮。我想看看她衬衫口袋上的胸卡,但我又怕她以为我想看她的胸部。我记得她给我拍照时,她的乳房就靠在桌子的边缘。我看到了,很好的乳房。她的名字是罗丝柯。她四处匆匆瞥了几眼,朝栅栏靠得更近些。我啜着咖啡。
“我通过电脑网络把你的指纹发到华盛顿去了。”她说,“那时是十二点三十六分。那儿的数据库很大,你知道FBI?他们电脑里有上千万套指纹。指纹被送去检测了。电脑系统有个先决命令机制。一开始你的指纹排在受检的前十位,稍后退到前一百位,再是前一千位,以此类推。你明白吗?如果你的名字靠近最先处理的位置,你知道,那是最危险的人物,我们几乎马上就会知道。那是一个自动排位系统。因为不能让逃犯漏网,所以系统会马上作出反应。但你的指纹送去将近三个钟头了,而我们还没有收到反馈。所以我可以告诉你,你不在任何不良纪录档案中。“接待警员朝这边瞥来不满的目光。她得走了。我喝完了咖啡,把杯子伸过栅栏递给她。
“我任何纪录都不会有。”我说。
“是没有。”她说,“你和任何异常纪录都不相配。”
“是吗?”我说。
“我这会儿可以告诉你,”她微笑着说,“你的眼睛很好看。”
她朝我眨眨眼睛走开了。把杯子扔进垃圾桶,回到她的工作台上。她坐下来。
我只能看见她的后脑勺。我缩回角落里,身子抵在坚硬的栅条上。我一个人孤独地流浪了六个月。我经历了许多事情。我就像老电影里的布兰奇,一个流浪者的心态取决于陌生人的善意,而不是什么物质上特别的施予。是良心道德决定一切。
我凝视着罗丝柯的后脑勺,发出了微笑。我喜欢她。
贝克走了将近二十分钟。应该从哈伯勒的住处回来了,不管那是在什么地方。
我估计他走去走回花二十分钟也够了。这是一个小镇子,不是吗?地图上的一个点。我估摸着,你往镇上任何一处走去二十分钟都能打个来回,真是近在咫尺。
不过,倒是要考虑到镇子的边界不那么明确。还得看哈伯勒是住在镇上,还是住在属于这个镇子却在镇子以外的地方。根据我的经验,就算你住在十四英里开外的地方,人家也把你视为这镇上的人。可是,如果随便往哪个方向都是十四英里,那么玛格雷夫就和纽约城差不多大了。
贝克说哈伯勒是个有家室的人。一个在亚特兰大打理业务的银行家。那就意味着他家的房子就在靠近镇子近处的某个地方,靠近学校或是孩子们的朋友居住的地方,靠近妻子时不时要光顾的商店和乡村俱乐部。而且,应该是便于他去大城市上班的地方,他驾车很快就能从乡村公路拐入高速公路。贝克曼路二十五号。
这地址听上去应该就在镇上。离主要街道不至于太近。也许贝克曼路是从镇中心到乡村公路的一条马路。哈伯勒是在金融界混事的,可能很有钱。
也许会圈起一大块地方盖一幢白色的大房子。浓荫蔽日,没准还有游泳池。
占地兴许能有四英亩。一个占地四英亩的地方大抵有一百四十码左右的边界。从街道左右两边排下来是二十五号,那么这房子大概离镇上有十二个宅地的距离,可能一英里光景。
玻璃大门外面已是下午落山的太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