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 蜀商(1 / 1)
原文:
蜀有商人某甲,居货汉口。性诚朴,而不善持筹,每为同伙者欺蔽,商知之,亦不较。
一日,独立店门,有美人翩然而入,直上其楼。商疑为娼女,而同伙者之私之也,将召而诘之。美人从楼上语曰:“君勿疑,吾乃狐也,欲僦此楼,故来耳。幸日以白饭一器饷我,当有以报。”商诺之,不复言。即以饭往,寂无所见,信其果狐也,设饭而下。抵暮往取器,则磊磊者在碗中。视之,白金也,商惊喜。次日复设饭,复得金如前。日以为常。
同伙询知其事,因先往取器,冀得金,至则碗中饭如故。乃笑谓商诳己,倾其饭而下。及商往,则金也。同伙恚曰:“金自楼出,公物也,当均分之。”商未应,而楼上语曰:“吾以金予某,赏其朴也。若辈盗贼其行,每私其囊橐以欺某,不罚幸矣,复望得赏耶?敢言析金者,尝吾石!”语毕,有石掷地上,地为之裂。伙惭且惧,乃不敢言。
后伙众谋欲杀商而分取其金,置毒酒中,邀商饮,商未识也。忽楼上叱伙曰:“跪!”伙不觉皆跪。又叱曰:“拜!”伙皆向商亟拜。商诧甚,急扶之起,则皆膝屈不可伸。楼上又叱曰:“好自陈其罪!”伙皆涕泣向商曰:“偶萌恶念,利君财,实欲图君,设毒酒待君矣。”又闻楼上叱曰:“有毒酒,何不自饮?”于是数人趋起取酒,将分饮之,商亟夺覆地,火光星爆。楼上大笑曰:“公诚长者,姑为公贷此数人死,令长跪三日谢罪。然此辈不可与居,公宜亟去,吾亦从此逝矣。”
于是见美人缘梯而下,含倩流睐,徐徐出户而去。商追谢之,不复见矣。伙果跪三日而后能起。
狐居楼凡三年,商得金无算,遂返成都为富人,立狐仙祠焉。
非非子曰:快哉狐也,侠哉狐也,神哉孤也!商何以得此于狐哉?忠厚之报也。呜呼!中孚可及豚鱼,况狐之灵者乎?
译:
四川商人某甲,在汉口开店做生意。生性诚朴,不善于经营取巧,常被生意上的同伙们欺骗蒙蔽,商人心里很清楚,也不去计较。
有一天,他独自站在店门前,看见有一个美人大大方方地进入店里,径直上楼去了。商人怀疑是娼女,是某个生意搭档召来的,打算叫住问问她。美人从楼上向他说:“你不用疑心,我是狐仙,想在这个楼里租房,只不过为此事前来而已。如能有幸得到你每天赏我一碗白饭,定当有所回报。”商人答应了她的请求,对方不再说话。商人立即盛了一碗饭送过去,空屋连个人影也看不见,相信她果然是狐仙,将饭摆好就下楼去了。天黑去取碗,则看到有很多东西在碗中。仔细一看,都是银子,商人很惊喜。第二天再送饭,又像前一天一样得到满碗的银子。天天如此,日以为常。
生意伙伴们问明白了这件事,就争先去收碗,希望得到银子,到屋里一看碗中饭依然如故。就笑是商人骗了自己,将饭倒掉拿着空碗下楼。等商人再去,倒在地上的都是银子。同伙生气地说:“银子出自我们这座楼,是我们的公共财产,应当均分。”商人还没来得及回答,而楼上却有人说话了:“我给他银子,是奖赏他的纯朴。你们这帮家伙的行为与盗贼差不多,经常隐瞒财物来欺骗他,不罚你们已经是万幸了,还指望得到奖赏吗?胆敢分他银子的人,尝尝我的石头!”话音刚落,就有石块被掷在地上,地面都被砸裂了。众伙感到惭愧害怕,这才不敢多话。
后来,众伙商量准备杀死商人分掉他的银子,预先在酒中下毒,邀商人来喝,商人并不知底细。那帮人忽听楼上有人呵斥道:“跪下!”众伙不自觉地都跪下了。楼上又呵斥道:“拜!”众伙都向商人磕头猛拜。商人并没有听到楼上人说的话,见大家一个劲地向他跪拜,感到很诧异,急忙扶他们起来,但众人的膝盖全都伸不直了。楼上人继续呵斥:“各自老老实实地交待自己的罪行!”众伙都哭着向商人说:“偶然萌生罪恶的念头,我们设酒名义上是祝你好财运,实际上是想谋你的财,设下的是毒酒等你来喝。”又听楼上呵斥道:“既然有毒酒,何不自己喝掉?”于是有几个人站起来去拿酒壶,要分给大家喝,商人急忙夺过来倒在地上,顿时火光爆燃。楼上人大笑道:“您果然有长者之风,暂且为您留下这几条命不死,让他们长跪三天来谢罪。但毕竟这帮人是不能相处的,您应当赶紧离开,我此时也该走了。”
只见美人顺楼梯走下,带着美丽的笑容看了看商人,缓缓出门而去。商人追出去表示谢意,却不见人了。众伙果然跪了三天后才能站起来。
狐仙来楼里居住整三年,商人得到的银子无以记数,于是返回成都做起了富人,并在家乡建起了狐仙祠。
非非子说:痛快呀狐仙,侠义呀狐仙,神仙哪孤仙!商人凭什么遇上这位狐仙呢?为人忠厚诚信的好报呀。呜呼!诚信赶得上豚鱼(译者注:典出《易经》卦六十一:中孚豚鱼),何况狐仙更是灵异之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