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第二十二章:久违的恋爱(1 / 1)
星期天,天晴朗,阳光明媚。
林秀清歪着脑袋,杵在衣柜前,烦恼今天要穿什么衣服?
这一年林秀清突然疯狂爱上白色的衣裳,白色的暗纹棉麻上衣、白色的真丝连衣裙、白色的过膝衬衫裙……,像是要拼命抓住青春的尾巴,找回一点年少时候的样子。三十多岁的女人还能hold住白衣,其实挺不容易的。发福的身材,泛黄气的脸色,都是白衣的大敌。万幸,她清瘦的身材一如当年,脱去西装制服,穿上白衣,把一头卷发高高扎成一条马尾垂在脑后,瞅着还有那么一点点少女气息。
为赴今日的图书馆之约,她特意选了身学生气的衣服。一件宽宽松松的奶白色的绞花纹半高领毛衣,搭配浅蓝色牛仔裤和白色运动鞋,连外套也选了一件白色的短款羽绒服。这件白色的短款羽绒服有好些年没穿了,和杨宇在一起的日子最常穿。穿上它,杨宇总说她就像个大学生,一点都看不出她比他大三岁。那个时候的她,很爱听这样话。
镜子里,白衣如故,佳人如故,而当年的那个他呢?
10点整,唐宋元准时出现在林秀清家楼下,他开了唐爸爸的丰田SUV,汽车后座上放着电脑包和一大堆笨重的医学专业书籍,封面上的文字皆是外文,林秀清一个词都看不懂,看着不像是英文。旁边还放着三明治和果汁。
“你还没吃早饭吗?”林秀清问。
“吃了,这是午饭,中午就不用跑出来找地方吃饭了,晚上我们再好好找个餐馆,你介意不介意中午随意吃一点?”唐宋元说。
“当然不介意,我刚吃过早饭,饱着呢。”林秀清说。
省图书馆的楼有些年头了,外面看起来旧旧的,很有历史感。走进去倒是设施完备,现代化感十足。唐宋元轻车熟路地带着林秀清走向二楼右手边第三个阅览室,挑了最后排靠窗的桌子坐下。林秀清坐定后环顾四周,窗外紧挨着一座小山坡,有些树木和杂草。初春时节,乍暖还寒,虽没有满眼绿葱葱的景致,却也十分清净。书桌的另一侧便是十数排的医学科目的书籍。林秀清心想,唐宋元平日里估计没少来这里看书,对这里很熟悉。
原本可以坐六人的书桌,他们俩相对而坐各占一半。林秀清带了MBA硕士课程的论文提纲,薄薄的一叠A4纸。书桌的对面,唐宋元从坐下开始,便投入了紧张的学习当中。刚刚放在汽车后座上的那一堆医学书籍,现在正一本本摊在书桌上,林秀清仔细数了数,足足有七本,整齐地摆成扇形于桌子左侧,笔记本电脑摆在桌子右侧。
只见唐宋元熟练自如地在一堆医学书籍和笔记本电脑间来回移动,时而翻书查找,时而猛敲键盘。
有多少年没有进过图书馆?十多年了吧。大学毕业后就再没有进过图书馆,上学那会儿,虽说不像叶婉那样,天天恨不得把图书馆的凳子坐穿,但不愿落单的时候,林秀清也没少凑热闹同去。女生们一起学习,不管多紧张,还是会忍不住讲个悄悄话,偷偷吃点小零食,或者望着窗外发发呆,绝不会像唐宋元这样一副备战高考六亲不认状。林秀清低头看着自己的论文提纲,心中暗忖,这就是传说中的学霸吧。
12点30分,唐宋元抬起头问林秀清,“饿了吗?我们出去吃点东西吧。”
“好啊,顺便四周走走,看着景色不错,这一带我很少来。”林秀清说。
俩人一手拿着三明治一手拿着果汁,沿着省图书馆马路对面的护城河散步。走着走着,找了条长椅坐下,俩人开始享用午餐。唐宋元带来的三明治,外壳脆脆的,一口咬下去发现内容物丰富,有鸡蛋、虾仁、牛油果,林秀清忍不住赞叹:“这三明治真好吃,你哪里买的?”
“不是买的,我自己做的。”唐宋元说。
见林秀清吃惊地看着自己,唐宋元得意地笑道:“这算是我拿手好菜之一。”他难得笑得这么开怀。
“原来,你除了是个优秀的医生,还是个优秀的厨子。”林秀清夸赞。
“出国之前烧饭做菜我是一点都不会的。小时候跟着父母吃学校食堂,国内读书时,一天三顿都在学校食堂解决,直到去德国留学,才发现,掌握基本的厨艺是多么重要。慢慢的,自己开始瞎琢磨瞎试验,会的不多,就那么几样,但自己觉得做的还挺好吃。”他说。
正午的阳光最烈,照得人暖意融融。天很蓝,白云稀薄得不成形状,只有几缕云烟浮在空中。河边的柳树开始冒绿色的嫩叶,长长的柳条垂在河面上,清风吹过,微波粼粼。林秀清把羽绒服脱掉,搁在椅背上,拿出手机,对着眼前的景色拍起照来。
意犹未尽,林秀清把手机递给唐宋元,让他以护城河为背景,帮自己拍几张照。然后,挑选了几张发到微信朋友圈。
约莫半小时过去,俩人起身欲走回图书馆。林秀清抱着羽绒服,看看身边依旧卫衣帽衫牛仔裤的唐宋元,再看看穿着白毛衣牛仔裤的自己,今天两个人的画风终于一致了。她没想到和比自己大好几岁的唐宋元在一起,反而找回了一些年轻的感觉。
回到图书馆的座位上,唐宋元马上又进入紧张的学习当中。林秀清看了一会儿资料,拿起手机刷朋友圈,看到中午发的那一组照片,已经有不少评论。
照片里的林秀清,跟大学时候比,模样几乎没什么变化,月牙似弯弯的眼睛含着笑意,巴掌大的小脸清秀依旧,白皙的皮肤令人妒忌,只是气质里多了几分知性、沉稳,少了几分活泼。岁月终会改变我们,所有的生活、工作、情感经历,伴随着喜怒哀乐,渗入身体发肤,在心底一层又一层叠加沉淀,慢慢将我们改造成今天的模样。
我在底下评论:风拂嫩柳碧波粼粼,人面桃花含情默默。横批:春意弄春心。
林秀清马上在微信上找我,从头到尾一五一十详详细细地将她和唐宋元认识的经过和交往的进展向我做汇报及阶段性总结。聊得热烈,时间不知不觉溜走,直到唐宋元提醒林秀清要闭馆了,我们才停止微信聊天。
离开省图书馆后,唐宋元让林秀清推荐一家好吃的餐厅,多年单身生活,林秀清不爱自己做饭,H市好吃的餐厅自然是如数家珍,她带唐宋元去了一家地道的重庆火锅店。没想到,唐宋元对于重口味的重庆火锅,也是喜欢得不得了。俩人倒是能吃到一块去。
之后连续两个周末,俩人依旧重复同样的约会模式,图书馆—三明治午餐—餐厅晚餐。托唐宋元的福,林秀清的毕业论文进展速度比想象中快了许多。3月底林秀清来上海向导师提交论文初稿,我们趁机好好腻歪了两天。她跟我说了好多关于唐宋元的事。说句真心话,越是到后来,我越不敢给林秀清太多情感方面的建议。曾经,我为她评估每个男人,年龄、职业、性格、家庭背景统统分析一遍,但他能带给她多大程度的美好感受,只有她自己知道。年岁渐长,见过的事情越多,越明白幸福的感觉大抵相似,但爱情的模样却各式各样。有青梅竹马,有一见钟情,有姐弟恋,有师生恋,有老少恋。如人饮水,冷暖自知。鞋合不合适,只有脚知道。
回到H市,林秀清重新投入忙碌的工作,下班后,根据导师的修改意见,忙着对毕业论文进行修改和润色。很快,周五到了,林秀清主动给唐宋元发短信。
“周末你还去图书馆吗?去的话,我想跟你一起。”
“这周要去H大图书馆还几本书,想直接在那边学习,你要不要跟我去我母校转转。”
“好啊,那就跟你去H大吧,反正在哪里对我来说都差不多。”
周日,林秀清跟着去了唐宋元的母校。车子开进H大泉山校区,唐宋元找了空地儿停车,领着林秀清去了篮球场,他得先找师弟借校园卡,没有校园卡他进不去图书馆也还不了书。
篮球场上,壮实的青年们正在激战,他们当中好些人与唐宋元都熟识,热情地招呼唐宋元一起来打一会儿,其中一人直接将篮球扔向唐宋元,唐宋元身手敏捷地接起,他看看林秀清,有些为难地向师弟们表示,要和人一起去图书馆看书的。师弟们纷纷起哄,“嫂子就让师兄跟我们玩一会儿吧。”
林秀清主动接过唐宋元手里的电脑包,跟他说:“你跟他们打一会儿吧,我四周转转,等会儿回来找你。”
对于师弟们唤她“嫂子”,唐宋元没有解释,林秀清心头泛起一丝丝甜意。她没有走远,只稍稍走出去一点,视野范围仍能看到唐宋元正在打球的篮球场。运动中的唐宋元比平时更阳光,虽然俩人认识有段时间了,林秀清总觉得唐宋元给人很强的距离感,说不好是冷静还是冷淡。也许是因为校园的气息触动了她记忆里的按钮,看着时而奔跑时而跳跃的唐宋元,林秀清脑海里突然浮现一个名字——卓凡。
这些年,他好吗?已经回国了吗?还是就永远留在了美利坚。可能这辈子再无见面的机会了。现在回想起来,脑海里尽是当年和卓凡一起练习跆拳道的画面。阳光、汗水、欢笑、白色的跆拳道服、帅气魁梧的他,那是她全部的青春。余味苦涩的青春。
林秀清嘴角扯出一抹无奈的苦笑。
约莫半个小时,很快唐宋元就打完球了,他应该是怕林秀清久等。俩人去图书馆还了书,坐那看书看到傍晚。唐宋元提议去学校北门附近的一家饭店吃饭,这家饭店林秀清早有耳闻,开业二十几年了,算是H市最老的本帮菜馆之一。
正是饭点,门口熙熙攘攘或站或坐了一大堆排队等座的人们。唐宋元很老道地拉着林秀清直接走进饭店,走到吧台前跟老板小声说了句“我们愿意拼桌,麻烦帮安排下”,老板环顾整个餐厅看了一圈,领他们到一张长方桌旁,让他们在那坐下。长方桌标准是六人座位,一对夫妇带着一个小女孩已经坐着开吃了,还剩下一半多的空间,唐宋元和林秀清面对面坐下。
俩人刚一落座,就听见同桌的女人叫道:“宋元!”
唐宋元与那女人四目相对,眼里充满吃惊地说:“韵之,居然是你!”他重新转头端视女人身边的男人和孩子,瞬间有些失神。
几乎同时,唐宋元和那女人站了起来,略显客套地向自己身边的人介绍对方。
女人抢先一步开口,“老公,这是我大学同学唐宋元。”
女人的老公也跟着站了起来,主动与唐宋元握手,他说:“你好,我叫方治平,也是H大医学院毕业的,比你们早两届,唐先生哪里高就?”
“H大附第一医院脑神经科。”唐宋元说。
“宋元很优秀的,硕士第二年就被公派德国,听说你刚回来就已经是副主任医师了?”女人夸赞。
唐宋元愣了一下,原来她早知道他回国了,还知道他在哪里工作,也是,这圈子那么小,她在学校工作,应该是听老师或者师弟妹们说的吧。
接着,大家的目光转向林秀清,唐宋元介绍道,“林秀清,我女朋友。”
再转头对林秀清说:“白韵之,我大学同学。”
白韵之身旁的小女孩一直在安静的摆弄青豆玩,白韵之温柔地摸摸小女孩的头发,微笑着说:“我女儿西西。西西,快叫叔叔阿姨。”
西西约莫三四岁的样子,听了母亲的话,小声地叫唤道:“叔叔好,阿姨好。”
于是,两桌并一桌,又叫了好些菜,四个大人一个小孩一起吃了顿饭。
唐宋元和方治平并排坐,林秀清和白韵之并排坐,西西坐在林秀清和白韵之中间。
席间主要是唐宋元和方治平在说话,方治平就职于国内一家著名医药公司,和唐宋元说了好多关于药品进医院销售相关的话题,穿插着白韵之和唐宋元聊了聊老师们的近况。白韵之毕业后留校做行政,对老师们的情况自然很了解。方治平开朗健谈,他和唐宋元聊的那些话题,好像很能得到唐宋元的共鸣,俩人聊得热烈。
白韵之说话轻声细语,是个很温婉的女人。大多数时间,她都在哄孩子吃饭,西西很乖很可爱,就是不爱吃东西,林秀清也帮着一起哄孩子。俩人随意地说了一些话,白韵之抱怨带孩子辛苦,是那种甜蜜的抱怨。中间,白韵之问了一下林秀清在哪里工作,林秀清回答在ZBC银行上班,但她没说自己的具体职务。
看着白韵之不厌其烦地哄着西西一小口一小口地喂饭,想到日复一日三餐都得如此,林秀清真心觉得带孩子比上班累多了,等哪天自己做了母亲,怕是没有白韵之这样的好耐性。
饭后准备起身离开饭店时,唐宋元下意识地撩起上衣袖子看手表的时间——那只颇有年头的卡西欧运动手表。每次唐宋元露出这只手表,林秀清总觉得它格外“扎眼”,她有想过如果下次要送什么礼物给唐宋元,就送一只新手表好了。她发现白韵之竟也盯着唐宋元的手表看,神色似有所触动。唐宋元很快也发现白韵之在看着自己的手表,突然他身子一僵,极不自然地把双手放了下来,放到桌面以下,再用左手轻轻扯了扯右手袖子,遮住手表。再抬起头,唐宋元的眼神一下子对上白韵之的眼神,有那么几秒钟时间的空白,然后俩人对视着尴尬地笑了一下。
而此时方治平正在结帐,这顿饭他们夫妇执意要请客,说是当给唐宋元接风。
林秀清有点明白了,唐宋元和白韵之之间,应该有过一些故事。
告别时,唐宋元和白韵之神色已恢复如常。方治平热情地邀请唐宋元和林秀清有空上家里玩,他和白韵之的家就在学校附近步行10分钟的地方。唐宋元嘴里应着“好的好的”,林秀清觉得他大抵只是说说客气话罢了。
看着夫妇二人一人一边牵着女儿散步离去的背影,那简直就是一个幸福家庭的标准范本。
唐宋元开车送林秀清回家的路上,俩人都比平时沉默。
车子开到林秀清家楼下,当唐宋元要说“晚安” 的时候,她终于开口问出了一路上都想问的问题,“白韵之是你以前的女朋友吗?”
唐宋元没有躲避,诚实地回答:“是的。”
林秀清指指唐宋元手上的“古董”卡西欧,问道:“手表是她送的吧。”
唐宋元抬起手,撩开袖口,露出手表,手指轻轻触摸了下表面,默默点了点头。
“你们为什么分手?”
“我们从大一就在一起,一直到我去德国之前。”
“分手的原因是你出国?”
“我在德国安顿下来后收到的第一封邮件,是她发来的分手信,在此之前,没有任何异样。甚至,她还和我父母一起到机场给我送行。”
“为什么会这样?她到底是怎么想的?”
“她在邮件里说,她对人生的规划跟我不一样,希望毕业后尽快安定下来,组建家庭,过平平淡淡的生活。所以,她单方面向我提出分手。”
“你没有试着挽回吗?”
“韵之她是个善解人意的女孩,从我们认识的第一天起,她就没有要求过什么,大家彼此作伴,一起上课、一起自习、一起准备考研,自然而然在一起,虽然她没考上研究生,但争取到了留校工作的机会。之后,她在H大上班,我在H大继续读研,曾经我以为我们会一直这样下去,直到走进婚姻。”
“你当时决定出国,是要出去几年?”
“一开始我打算读完博士马上回来,努力一点,拼一拼,四五年差不多。后来,我们分手了,博士毕业后刚好那边有个医院提供工作机会,就选择留在那儿了。”
“为什么不带她一起出国,不是有那种家属陪读的签证吗?”
“陪读签证是要已婚的情况下才能申请,我们不符合。而且,当时谁都没有提这事,完全没有想到。从小到大,在我的观念里,什么事情都是按部就班的,从来都认为,要先读完书毕业了,才能考虑结婚的事情。”
原来是这样,又一个因为出国导致分手的校园爱情故事。林秀清心想,倒有几分与自己的经历类似,她说:“说真的,我挺理解她的,刚参加工作两三年那会儿,我也挺着急想结婚的。那个时候,好像有一大波同学们都赶一起结婚。25、6岁,女同学们开始向往婚姻家庭,而男同学们的大好前程可能才刚刚拉开序幕。”
“每个考进医学院的学生,没有十年八年出不来,这是很正常的事情。韵之她自己也是医学院毕业的,我以为她都明白。”唐宋元说。
“为什么一定要先毕业后结婚,领证和读书不冲突,是你太死板了,没考虑到她的需求。”林秀清毫不客气地指出。
唐宋元叹了口气,他不得不承认,年轻时的他只顾着自己的学业,从来没有问过白韵之她想要什么。她从来不提什么要求,他便真以为她什么也不需要。这到底是男人太天真,还是太自私?
“虽然我只今天见过白韵之一面,她看起来温和从容,对孩子很有耐心,是个好女人。可惜啊,你错过了。”林秀清说。
林秀清突然想起了一件事,一本正经的盯着唐宋元问道:“该不会她是你回国的原因之一,那剩下的百分之二十的原因?!”
唐宋元失声笑了出来,林秀清居然还一直记着俩人第一次相亲吃饭时说过的话,真是个好奇宝宝,他点点头说:“算是吧,毕竟这个城市有她,有我的父母。”
“在国外时你不知道她已经结婚有小孩了吗?”林秀清问。
“她结婚的事情,我在德国早就知道了,但有小孩的事情是今天见面才知道。”唐宋元说。
唐宋元猜到林秀清可能误会了些什么,赶忙解释:“你别误会,我回国并不是为了和她和好,只是纯粹觉得这座城市有很多美好的回忆,有我在乎的人。若能重逢,想看看她过得好不好,就这样简单。今天遇见,看得出来她过得很幸福,我为她感到高兴。”他再次伸手摸了摸“古董”卡西欧,深呼一口气,轻轻吐出一句,“我也能放下了。”
回国之后,他没有刻意避开去学校,时不时因为各种原因去学校晃一下,或许潜意识里他希望能在学校偶遇白韵之。可是,生活就是这么戏剧化,那么多次唐宋元一个人去学校的时候都没遇见白韵之,今天第一次带林秀清去学校居然就遇到了。
纵使重逢,却已是天涯陌路。白韵之身边有老公、孩子,唐宋元身边有林秀清。唐宋元说不清自己是不是还爱着白韵之,但这些年白韵之确实一直藏在他心底,偶尔想起,脑海浮现的都是白韵之走在校园里,转头冲他恬淡一笑的脸庞。他们的爱情从一开始就是淡淡的,两个好学生的纯情校园式恋爱,没有任何激烈的情节。哪怕到了最后,白韵之提分手,他也只是默默接受。白韵之在分手信里写过一句话,“看着你毫无牵挂头也不回地走过安检门,我想,你并没有那么爱我。”
唐宋元不愿撒谎,是没有那么爱,但也是爱着的啊,而且他并没有爱着别人。很爱很爱到底是怎样的感觉,他不曾体会,也许永远不会有这样的体会。在爱情的世界里,女人呐,想要的永远更多。
林秀清感慨:“我挺钦佩白韵之的,她比我聪明。大二的时候,我男朋友也出国了,去了美国,我以为自己可以等,等他读完书回国,找份好工作,然后结婚生子,未来的美好蓝图仿佛就在眼前。可是等到大四,我还没毕业,却退缩了,主动和他说了分手。就算她一开始没有和你分手,那之后的三五年时间,也会有太多未知的原因导致两个人分手。”
唐宋元点点头表示认同,他说:“嗯,后来我也有想过,两个人在那么年轻的时候,分隔那么远那么久,确实是非常不明智的选择,最后分手的可能性远远大于最终走到一块的可能性。”
聊到异地恋,林秀清一下子就想到了我和莫严,她告诉唐宋元:“也不一定,我好朋友和她老公异地恋整整十年,最后还是结婚了,我管他们叫传奇!”
“也是一个在国内,一个在国外?”唐宋元问。
“不是,我好朋友在北京,她老公在上海,俩人几个月才能见一面,异地恋的第十年,我好朋友辞掉工作,抛下北京的一切,跑到上海领结婚证。”林秀清说。
“你羡慕他们那样的传奇吗?”唐宋元问。
“羡慕啊,但是羡慕不来的。过去的都过去了,人只能向前看,我相信好饭不怕晚。”林秀清说。
听林秀清轻描淡写地说着,唐宋元突然觉得自己的爱情观远不如林秀清洒脱。林秀清说得对,过去的已经过去,人要向前看。鼓足勇气,他还是没敢看着林秀清,眼睛凝视车窗前方,轻轻地说了一句:“我煮的饭还挺好吃的,希望你会喜欢。”
林秀清小心脏怦怦地跳,她有点慌张,脑子在快速转动,这算是一种另类的表白方式吗?一时之间她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唐宋元,陷入沉默,车厢里的空气一下子凝结,她甚至能听到唐宋元稍显粗重的呼吸声。
认识这段时间以来,林秀清觉得唐宋元是个冷静自持的人,很绅士,也有点冷淡。今晚俩人一番对过往情感经历的交流后,她没想到唐宋元竟会突然主动示好。她说不清自己对唐宋元有几分好感,甚至跟闺蜜们抱怨过唐宋元有些无趣,可是转念想想,这毕竟是个优质的相亲对象,还是先处下来试试再说。
短暂思想挣扎后,林秀清转头冲唐宋元咧嘴一笑,语气轻松地说:“好,找机会试试你的手艺。”
紧接着,唐宋元郑重提出邀请:“下周末来我家吃饭吧,我来做,你负责吃。”
“好啊。”林秀清爽快地答应下来。
然后俩人互道晚安,各回各家。
杏花满城四月天,林秀清拎着一瓶红酒踩着轻松的脚步走进唐宋元的家,一个36岁男人的单身之家。30+人的恋爱模式,登堂入室是非常重要的环节,代表着走入了对方的私人领域,进一步探究他(她)生活中的真实模样。
唐宋元的家很大,足足有160平米,一个长条形的客厅几乎占去整个房子三分之一的面积,一大面墙的书柜塞满藏书,书柜前是书桌,客厅中间摆着棕色皮革沙发,沙发对面是电视柜,落地窗前摆着一台跑步机和家用多功能健身器材,一颗篮球滚落在窗边。
她到时,唐宋元正在厨房里忙碌着,锅碗瓢盆,叮叮咚咚,好热闹。厨房和餐厅连着一起,中间隔着一张长条形的料理台。料理台上整整齐齐摆放着各种食物原材料,一盘盘一碟碟,各做各位。IPAD躺在阅读架上,显示着今晚的主菜——泰式柠檬鲈鱼的制作方法,旁边是厨用电子秤和计时器。医生的厨房,处处透露出整齐、严谨、精确,充满职业习惯的味道,令人肃然起敬。
唐宋元表示还要做好一会儿,让林秀清去客厅先看看电视。林秀清走到客厅书架前一排排浏览书名,发现里面的一大半藏书都是历史学书籍,大多看书名就知道专业性十足。在一个角落里发现有一整套当年明月写的《明朝那些事儿》,大学毕业的时候跟着夏依依在天涯论坛上追过一阵子,抽出第一册,窝在沙发上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刚读到彼时为职业和尚的明□□被派赴淮西化缘(其实就是讨饭),唐宋元就应景地招呼林秀清“开饭啦”。闻着饭菜的香气,步入餐厅,精致的四菜一汤已在恭候大驾。泰式柠檬鲈鱼、芦笋炒口蘑、红烧小排、清焯菠菜,居然还有海参汤!林秀清简直惊讶到合不上嘴,唐宋元太谦虚了,他做菜哪里是还行,明明就是非常好!
“海参汤是昨晚刚跟我妈在电话里学的,她偶尔会做这汤,我觉得味道还不错,今天就试了一下。”唐宋元说。
配着林秀清带来的红酒,俩人品尝着美味佳肴。林秀清不断夸奖唐宋元的厨艺真好,唐宋元似乎很受用。男人们总是需要很多很多夸奖,百听不厌。眼前的唐宋元,穿着一身黑色薄绒运动套装,烟火气十足,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显亲和。她发现唐宋元已经摘掉那只“古董”卡西欧,只是时不时还会习惯性地看右手。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一切都开始有了转变。
为这顿诚意十足的手作料理,林秀清几乎觉得自己喜欢上唐宋元了。他实在太符合优质男人的标准,五官端正、高智商高学历、工作体面、爱好运动,目前看来无任何不良嗜好,还做的一手好菜,林秀清不禁想着,现如今能遇上这等好男人,简直是走了狗屎运。
对于这一刻的唐宋元来说,他对林秀清也是心动不已。她有很多面,第一次相亲见面时,她穿着西装制服,优雅干练,看着是女强人的派头,不经意间却流露出小女人的娇媚,再后来一起去图书馆看书,她又像个小姑娘一样,清新自然,走在校园里,完全看不出来已经大学毕业十年了,那天晚上和她深聊,说起逝去的恋情,她又是那么乐观洒脱,像夏日里挺拔的向日葵,坚定地向着太阳,充满正能量。今天她坐在面前,满足地吃着他做的菜,说着那些夸奖讨巧的话,他听着欢喜得不得了,并不是没人夸奖过他的厨艺,但是从她嘴里说出来,却格外令人开心。
饭后,林秀清主动表示要帮忙洗碗,唐宋元没有拒绝。俩人一起洗碗收拾厨房切水果,四只手交叉地忙碌着,默契得仿佛是同居多年的恋人。
收拾妥当,二人端着水果去客厅活动,唐宋元拿起茶几上林秀清看到一半的《明朝那些事儿》,惊讶的问道:“你喜欢历史?”
“还好啦,没有特别喜欢,这本书之前在论坛上连载过,当时追着看了一阵子,没想到现在还出书了。”林秀清说。
“我爸推荐过无数本历史著作,只有这套书是我稍微能看进去一点点的,为此他一直对我非常失望。”唐宋元无奈地笑道。
“哦?我看你书架上很多历史书啊,以为你也喜欢呢。”林秀清有点意外。
“那些都是我爸强塞给我的,他老是想不通,为什么我没有遗传到他和我妈一点点的历史爱好方面的DNA。”唐宋元说。
林秀清支着下巴,想了想说:“大概你的大脑构造是纯粹理工科生的。”
“也许吧。”
…………
就这样,俩人窝在沙发里,翻着书,聊着有的没的,不知不觉一个下午过去了。晚上,唐宋元送林秀清回家时,主动拉了她的手。算是翻开了交往过程中的新篇章。
林秀清发觉,和唐宋元在一起的时候,时间总是过得特别快。从没试过这么单调无趣的恋爱活动,但似乎也没那么难以忍受。岁月不饶人,年纪大了,她已经厌倦一次次的相亲,和不同的男人喝着同一个口味的咖啡,看着其实没那么有意思的电影,嘴上说笑着,心却累极了。
唐宋元喜欢约林秀清来家里吃饭,能看出来他是用了心思的,总是变着法子换菜单。饭后俩人在客厅里各干各的,林秀清看看闲书或者看看电视,唐宋元有时陪着看会儿电视,大多数时候都在忙着写各种学术报告。偶尔俩人开车去泉山校区转转,唐宋元去打篮球,林秀清则坐在球场边观战。林秀清自觉自己是个对工作挺上心的人,这些年无数落单的日子阴差阳错将她培养成一个别人眼中的女强人,但是遇到唐宋元,算是山外有山人外有人了。他除了正常的上班、加班、值班,空闲时间也全部奉献给了医学事业,看最新的学术著作、写报告、在网络论坛上回复病人的提问、和国外的同学视频讨论疑难病例。他们彼此很少跟对方聊自己的工作,说起来也是隔行如隔山,完全没有任何意见可以给到对方。唐宋元说过,他父母研究的是同一个领域,经常因为讨论一个历史学话题而争论得不可开交。所以像他们这样也好,没有交流,便没有冲突。
本质上,唐宋元是个学者型的人物,专心致力于自己的研究领域,这样的人内心宁静平和,除了工作外的大部分事情在他看来没什么意义也没什么意思。林秀清羡慕唐宋元如此真心地热爱自己的医学事业,并能从中获得满足感。工作于她来说,不过是不知不觉走到了这个位置,因为来之不易,她很珍惜,热爱是谈不上的。
唐宋元的父母经常出去旅游,逮到他父母在家的空档,唐宋元带林秀清回去见了下父母。唐爸爸和唐妈妈都是极风趣的人,手舞足蹈地跟她描述在非洲大草原旅游看到象群和雄狮的情形。好奇怪唐宋元没能遗传到父母一星半点的风趣幽默。看得出来,唐妈妈很喜欢林秀清,临走时拉着她的手,一个劲儿地说找机会一起去旅游,哪怕唐宋元没空,她和唐爸爸也愿意和林秀清一起出去玩。好似唐宋元是他们捡回来的孩子。而唐宋元在旁边则一本正经地提醒父母,注意身体,量力而行,不要玩太疯。林秀清终于看明白这家子人的状态,孩子似的家长,家长似的孩子。
每个周末,唐宋元在客厅那厢的书桌前忙活,这厢林秀清则懒懒地窝在沙发上晒太阳,她像是他养的一只猫咪,喂饱了便放其自行玩耍。有时候,她会过去小捣蛋一下,逗逗他。这样的日子,一眼万年,似乎现在就可以看到十年二十年后他们生活的样子。
晴美的午后,阳光撒满客厅,林秀清半躺在沙发上看闲书,看着看着,迷迷糊糊睡着了。睡着后,她做了一个梦。梦里她躺在唐宋元家客厅的沙发上睡觉,沙发很软,阳光暖暖的,她睡得很香,突然唐宋元拿着被子过来轻轻盖在她身上,他凑得很近很近,脸几乎挨到她的脸,两个人开始争抢林秀清脸上方的这一点稀薄的氧气,她觉得自己要透不过气来了,于是她从梦中睁开了眼。一睁开眼,现实中的唐宋元竟然正凑在她眼前,为她盖上被子。一瞬间,她有点分不清刚才是梦,还是现在是梦。
唐宋元温柔地说:“把你弄醒了啊。”
林秀清睡眼朦胧地摇摇头,双手不自由自主地缠上唐宋元的脖子。唐宋元愣了一下,随即他热情地吻上她的唇。一番缠绵后,林秀清靠在唐宋元耳边轻轻说了一句:“晚上我住你这好不好。”
唐宋元幽幽地说了一句:“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悠哉悠哉,辗转反侧。”
“什么意思?”林秀清问。
“这是诗经里的一句话,意思是我一直想得到却得不到,每天夜里想的睡不着觉。”唐宋元倒是难得幽默一回,林秀清的脸却红到耳朵根。
这天,林秀清夜宿在唐宋元家,俩个人的关系前进了一大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