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第二十章(1 / 1)
有朝鲜族的地方,就不能提“高丽棒子”,即使你针对的只是一个人,其他朝鲜族也会立即群起而攻之。
如果非要打个比方,“高丽棒子”于朝鲜族,就相当“支那猪”于咱们中国人。其侮辱程度秒杀一切X你爸X尼玛X你祖宗,直接从个人层面上升到血统和民族层面上,其愤怒值也会从零一直升到爆表,不打死你,也要打残废。
余找找首次从直观上看到金酒十怒发冲冠,并且从嬉皮笑脸的臭流氓到杀气横生的大煞神间的转化速度堪称迅雷不及眨眼,着实把余找找吓傻了。
那可怜的老头儿被他拎离地面半尺高,秃脑壳儿顶在竹竿儿细的脖子上晃晃悠悠岌岌可危。金酒十仍旧凶神恶煞的瞪着眼睛,愤怒几乎从他脸上的每个毛孔向外奔泻,让人十分怀疑他随时会把这老头儿如同摔炮儿般往地上或者墙上一砸,老头儿当场就在墙上砸个脑袋开花、肢离骨裂。
好在万春这会儿靠谱了,他上前握住金酒十的手腕,叹息着用朝鲜话跟他讲:
“一堆人看着呢,咱别把‘棒子’这个名头坐实了。”
怒意在金酒十的胸腔里浊浪滔滔,万春的话在这时提醒了他,现在已经很少有人骂朝鲜族是高丽棒子了,这个词更像是因为某一个朝鲜族做了某些极其没素质极端性过分的事,被人逼不得已的说出来刺激一下。因为种族歧视是对一个人最有效最直接的打击方式。
他可以想见,等自己走了以后这些人会说:难怪这臭流氓这么不是个东西,原来他是朝鲜族啊。
可高丽棒子,不就特指自己这一类人么,朝鲜族的名声,不也恰恰是被自己这种人败坏的么。
但金酒十还是愤怒,中国这么大,全国各地每个民族的人都他妈有混混,从概率上来说汉族肯定是出混混最多的民族,怎么就没见人们说“汉族棒子”,为什么偏偏对朝鲜族抱有偏见?
原因太复杂了,朝鲜族从最初来到中国时就已经背负起骂名,尤其在东三省地区,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他们是日本人的走狗,是恃强凌弱无恶不作的地痞,是流窜到中国逃生的难民。所以一旦人们听到朝鲜族做了哪些坏事,就会觉得这是很正常的,因为他们天生就坏,卑劣的基因代代相传,无法改变。
金酒十知道自己无法改变人们对朝鲜族的看法,也知道如果他继续在此地发飙,“高丽棒子”的骂名就会更加深刻的植入这些旁观者的观念里。
他放下老头儿,用一种几近郁猝的表情在床头放下一沓钱,而后目不斜视地走向人群自发让出条通道的走廊,他依然昂首阔步,背影萧瑟而悲壮。
我是个混混,这没错,这是我自己选择的道路,跟我的出身和民族没关系。他心里这么说着,转头却又看到弟弟唯唯诺诺的站在身后,目光四下乱瞟很是窝囊。
“金食一,你把头抬起来。”
金食一心虚地抬起头,眼珠子转了好几圈才勉强敢直视亲哥。
金酒十说:“你记住,你这辈子只有两条路,要么好好读书考大学,踏踏实实做个正常人;要么跟我、跟金酒九一样出来当流氓。没人能帮得了你,只有你自己。是个男人,你就别让人瞧不起。”
华灯初上,延吉风姿绰约的夜景和缤纷多彩的夜生活开始了。延吉作为延边的首府,其繁华程度和消费水平丝毫不亚于一线城市,可它的夜景却比一线城市更具韵味,朝鲜族的民族特色从文化传统饮食习惯渗透到各个领域。尤其在吃这方面,朝鲜族冷面和烤肉简直是……一提就要流口水。
余找找先是观赏了布尔哈通河秀丽柔婉的美景,又跟着他们来到一家一进门就有十好几个美女身穿韩服齐刷刷鞠躬说什么喔喔什么哟哟,他猜测喔喔哟哟应该是欢迎光临之类的。
包厢里要脱鞋,席地而坐,地板摸起来是温的。面前有盆凹陷在长木桌里的炭火,开始上菜后,整一桌几乎都是肉,有的是生肉,有的是熟肉,打眼望去红白一片,只有一个小木筐里装着缀满水珠的生菜,另有几盘四方形的小碟子里盛着晶莹剔透的腌萝卜条、花生、泡菜。
“来……”万春坐在对面询问金酒十,“四壶烧酒?”
金酒十的脸色还是不太好,徒手撕了几块碎肉放到余找找面前的小碟里,“他不会喝酒,上三壶吧,咱俩喝。给他来杯樱桃汁。”
语毕又把一碟红艳艳的辣酱放到余找找跟前,“蘸这个,这是狗肉。你吃狗肉么?”
余找找老实说:“没吃过。”
万春把菜单交给服务员,交代完了转头跟余找找说:“没吃过就尝尝,这是朝鲜族特色,我们朝鲜族待客的最高礼仪就是请客吃狗肉。你在别的地方吃不到这种美味,一是别的地方,狗肉都来路不明,病狗野狗一大堆,更缺德的还有偷人家的宠物狗拿来卖,吃了不干净,也不好吃。但是在延边,你可以放心,我们朝鲜族没别的好处,就是干净,在吃这方面,尤其更讲究。”
余找找表现的很矜持,可以说有些忐忑,他没跟人在饭馆这么正式的吃过饭,在万春的目光望过来时总忍不住低头,怕人家看到脸上的疤。可光线如此明亮,看到是一定的。令他欣慰的是万春表现的很大方,从没让目光在他脸上过分停留过。
“吃呀,”金酒十见他迟迟不动筷子,催了句。
余找找这一口吃完,金酒十又问:“味道怎么样?”
余找找嚼的很仔细,表情也十分认真,“嗯……这个……辣酱挺好吃的。”
金酒十和万春都被他逗笑了。等烧酒上来,金酒十只给他倒了两小口,席间余找找碗里的所有食物都出自他的筷子,万春见他如此体贴,忍不住笑问:
“这位小弟弟还没成年吧,你跟哪儿捡的呀?”
金酒十撂下筷子,端起酒杯说:“天上掉下来的,刚好砸我脑袋上。”
万春只当他胡说八道,挺好奇的撑着下巴端详着埋头苦吃的余找找,母语又冒出来了,
“真奇怪呀,你怎么会认识这种人?”
金酒十曲起一条腿,胳膊搭在膝盖上,反问:“哪种人?”
万春道:“纯洁的人呗!到底怎么认识的?不会是你拐来的吧?”
金酒十不爽的瞪了他一眼,“你怎么跟高壮壮一个德行,我在你们眼里就这么混蛋?”
万春抿着嘴笑,知道在他这儿套不出话,转眼端起酒杯对余找找说:
“来,小弟弟,我敬你,干杯。”
余找找条件反射似的看了眼金酒十,见他没反对,才端起酒杯,还真挺纯洁,人家说干杯他就干了。干完万春又要给他倒酒,金酒十的眉头早皱起来,一把盖住他的杯口,
“可以了,他不能喝,别灌他。”
万春握着酒壶不肯放弃,“别呀,你别总替别人做主,管天管地,你管得着人家喝酒放屁么!是吧小弟弟?”
余找找无措的在金酒十和他之间看来看去,在男神哥看过来时果断点点头,“是,我不能喝,你别灌我了。”
万春顿时忍俊不禁,放下酒壶后贼兮兮地诱拐着,“诶?他是不是挺坏的,长这么大个子,往跟前一站都挡光,看着就特吓人哈!”
万春这话完全是在逗小孩儿,他们这类人,过早接触社会上的各种人士,练就一双老道的眼睛。别看他跟余找找自见面来没说几句话,可一个照面就把余找找什么性格摸清楚了,他预感到余找找的回答一定超乎预料的有趣。
余找找不负他望,表情特别郑重,说:“个子高是好事,他不吓人,很帅,是个好人!”
万春当即睁大眼,目光呆滞嘴角抽搐,活像被雷劈了个人格分裂,指着一旁捂脸闷笑的金酒十,
“你说……他是好人?”
余找找不明白怎么自己说错了什么,但身边的男神哥扭头拿后脑勺对着自己,一只手捂着脸,另只手端着酒杯还在抖,肩膀也不规律的颤动着,好像哭了。
他觉得男神哥一定是觉得委屈了,当即更加郑重,掷地有声地说:“是的,他是好人!”
金酒十放下酒杯,难以自持的大笑起来,笑得直不起腰,直接仰面倒在地板上,捂着肚子眼泪都快笑出来了。
万春也俯在桌面上拍桌狂笑,边笑边哎哟哎哟地叫,气息不稳地问他:“小弟弟,你……你是智障吗?”
余找找更加看不懂了,疑惑地看看这个看看那个,“我不是啊!”
万春感叹地嗯了声,“那就是眼瞎了!他今天干的这些件事儿,哪一件你觉得是个好人能干出来的?欺负完妇女欺负小姑娘,欺负完小姑娘又欺负老爷爷,你还觉得他是个好人?他分明是个混蛋!是个彻头彻尾的大混蛋!”
万春义愤填膺的指着金酒十怒斥:“你没听见人家老头儿骂他什么吗?高丽棒子!你知道高丽棒子什么意思吗?”
余找找摇摇头,万春又道:“高丽棒子,就是高句丽,就是我们朝鲜族,拿着棒子去砸东西、去打人、去杀人,小日本儿还他妈在东三省上蹿下跳时我们朝鲜族就这么欺负人,到了现在还是这么欺负人。就只靠棒子,就是棒子!不讲道理,手里有棒子,天下是我家。你觉得我们这种就会拿着家伙欺负人的人,可能是好人吗?”
他说到最后,眉宇间堆积起恨铁不成钢的悲愤,目光中是深重的羞惭和自嘲。余找找看了眼身旁的男神哥,发现男神哥望着棚顶也是一副怅惘的神情。
他能感觉到两人身上那种无奈和哀恸的气场,那种气场让他也说不出的难过。
“圣经里面说:义人和不义的人,都会在新世界里得到复活和审判。我觉得……好人,只要对身边的人好,就可以了。别人的死活,没那么重要吧?如果每个人的生死我们都要管,那我们就不是人,是上帝的儿子耶稣基督了。所以,当我们活着的时候,好坏就让身边的人去判断。等我们死了以后,好坏就留给上帝去审判吧!”
余找找好容易才鼓起勇气说了这么长一段话,说完还生怕自己讲的不够清楚,抬头看向万春,
“我这么讲,你能听懂吗?”
万春缓缓点了点头,感激地朝他笑了下,“听懂了。”
余找找也笑了,笑完才后知后觉的感觉男神哥在看着自己,果然一扭头就见他躺在地板上,明亮的灯光照得那双眼睛也灼灼闪烁着,好像点缀着明星的夜幕。
“我是不是说多了?”
金酒十坐起来,略给他倒了一点酒,“不多,我刚好听懂。来吧,白|粉儿哥,小崽儿,金棒棒敬你们,祝咱们在那个能审判好人坏人的新世界里,殊途同归。”
“来来来,”万春举起杯豪爽笑言:“喝完这一杯,还有一杯,再喝完一杯,还有三杯!不醉不归!”
厅里响起温润缠绵的歌声,身穿朝鲜族传统服饰的姑娘们闻歌起舞,舞姿曼妙柔美。金酒十和万春都跟着哼起歌谣,席间万春拉着余找找非要认他当弟弟,余找找死活不干,一不小心就把金酒十男神哥的称呼给说出来了。
“你管他叫哥是哥,管我叫哥也是哥,不要差别对待嘛!小金哥虽然厉害,他也就在南方还能装装牛逼,在延边,还得是靠我白|粉儿哥,叫我一声哥,哥在延边保你横着走!”
余找找面带赧色地拒绝了他的好意,“我有男神哥一个哥就够了,其他的……不需要。”
“等等等等,”万春感觉自己出现了幻听,“你管他叫什么?”
“叫哥呀!”
“不是,刚才那个,什么哥?”
余找找一本正经道:“男神哥。”
顿时又惹来二人一阵捧腹大笑,金酒十揽住他的肩膀,往怀里贴了贴,“小崽儿,放心,就冲你这声男神哥,哥也必须认真对你好!”
吃完这顿笑语晏晏的接风宴,万春有事先撤了,本来让他们俩去他安排的酒店住,可出门先是小雨,饭馆偏僻打不到车,二人走了一段路,雨就跟豆子似的噼里啪啦砸下来,五分钟不到他俩就成落汤鸡了。
金酒十尚有些微醺,眼瞧着这雨短时间内停不了,又前不着村后不着店,漫天雨雾中只见马路对面一排乌压压的老楼房,灰不灰白不白地杵在阴暗里,透着股阴森气息,活像鬼屋。
“没办法了,”金酒十把头顶的外套又朝余找找那边遮得更多了些,“去我家吧!”
余找找也没来得及问便被他带到鬼屋门口。金酒十掏出钥匙拧开吱吱哟哟叫唤的铁门,入目先是个乌漆麻黑的院子,一楼有着长期没人住的霉味儿,到二楼,金酒十又拎出把钥匙,开门前还得先用脚踹一下,年久失修的防盗门在黑暗的楼道里嘎达一声闷响,然后从门缝里泄露出屋内暗红色的灯光。
金酒十还在纳闷儿自家的灯怎么变成这幅鬼样子,突然间听到一声男人发出的惊呼,扭头看向右手边的卧室,只见一个健壮的男人上半身捆满红绳,戴着眼罩,双手被皮带吊在一根木桩上,双腿夹着道细瘦的腰肢,股|缝间有根黑的吓人的家伙进进出出,正被人干得酸爽不迭。
那干男人的人不是别人,正是万春嘴里他那个快要成魔的亲姐姐——金酒九!
金酒九披着件袒胸露|乳的松垮睡袍,胯|间的假玩意儿随着她的动作猛地用力一顶,继而毫不留恋地抽出来,解掉假玩意儿“啪嗒”往桌上一扔,只见她一揽睡袍,系上腰带对目瞪口呆的金酒十说:“回来了,狗崽子。”
金酒十的心情真是……千万般的难以形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