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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chapter02(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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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我大概算是一个失败者。

在我五岁的时候,由于家族纠纷,被偷出了方家,送到了7L。

从此与少爷生活绝缘,沦落成为夺人性命的杀手。

7L是个什么样的地方呢?

四个字:人间地狱。

第一次踏进那里,一个孩子死在了我的脚下。

死之前,他正向着我的方向,仓皇逃窜。

眼睛里满是恐惧与疯狂。

我不知道到底是怎样的恐惧,才能有那样绝望的眼神。

他没能逃出去,一声枪响后,他倒了下去。

瞪着大大的眼睛看着我。

艳红的血混合着不知名的白色物体的血溅了我满脸,血腥味在我的鼻翼间无限放大。

他试图从那里逃出去,于是他被一枚子弹穿透了脑壳,死在了刚刚踏进7L的我的脚下。

杀鸡儆猴。

一众孩子面面相觑,面露惧色。

我吓得拖着眼泪,找不到双腿的感觉。

从那天起,一切皆被血红笼罩,无论怎样都逃不开铺天的绝望;

也是从那刻起,我知道,7L这个地方,没有实力,即意味死亡。

我接受着所有训练,从五岁到十九岁,用了十四年,成长为7L仅次于司启刚的杀手。

为什么会次于司启刚?我觉得,体位是一大因素。

——爱上荆卓明之前,我曾经对司启刚情根深种。

对司启刚的感情,要追溯到很久很久以前。

并非留恋,仅仅是回忆。

刚进组织的时候,我虽有觉悟,却不够勇敢,个头矮小,经常沦为众人欺压的对象。

每每被揍得头破血流,却苦于势单力薄,只能处于被动,直到那一天,长我五岁的司启刚挺身而出。

他挡在我身前,嚣张地撂狠话——这小鬼我罩了,以后谁要有胆子动他一下,刚哥我弄死他!

因为这句话,我恍惚觉得遇到了守护神,从此不再需惧风雨。

他教我各种格斗术,不分日夜地对我进行各种训练,看着我一天天进步,然后看着我把切磋对手打得鼻青脸肿。

嘴角微翘,一脸欣慰。

我几乎有七成的格杀本领都是司启刚教的。

但是,司启刚却不是个纯粹的保护者,他脾气暴躁,行为放荡,经常指使我做这个做那个,不高兴了还会踹我几脚。

谁让他是救命大爷?我只能揉揉被踹疼的屁股,满脸愤懑地瞪着司启刚,然后再被一脚踹翻在地。

“要是有人这样对你,你该做的不是瞪着他,而是扑上去,弄死他!”

司启刚说完这句话,我朝着他扑了过去,然后,又一次被踹翻在地。

“你还太弱。”

说司启刚是个人渣也不为过,但是就是这样的人,给了我最好的保护。

除了从小被司启刚压迫,我从来没有吃过别人的亏。

那个时候,我最厌恶的便是初次登场扮演好人、随后露出本来面目的司启刚,但同时最依赖、最相信的人也只有司启刚。

没有司启刚,也就没有活着的我。

我拿司启刚当做最重要的人看待、依赖。

他告诉我,之所以在几个小鬼中唯独挑了我罩着,是因为我的长相。

够漂亮,足够引起他的兴趣。

为此,我庆幸父母给的这张脸。

司启刚各方面都出色的不像话,是我奋斗和努力的目标。

我总觉得,我要是有他那么厉害,有朝一日一定能踏出7L回到方家。

就算不回到方家,一辈子跟随司启刚也可以接受。

但有一天,组织里来了另外一个漂亮孩子。

同样的事情发生,漂亮孩子被人欺负。

司启刚重操旧业为其解围,扬言要罩着那个孩子,似曾相识的一幕,让我心里不舒服。

当司启刚一天天地放养我而去指导那个孩子的时候,不舒服被无限放大。以至于后来某一晚他指使我帮他倒杯水,我鬼使神差将整个杯子扣到了他的头顶。

结果,被他打昏了扔到了屋外,第二天随着晨曦自然醒。

那个时候司启刚十七岁,正好是暴躁的年龄。我也到了记仇的年纪,死活不愿意和他再多说一句话。

再后来,又过了一年,他罩着的那个孩子被别人弄死了,他只是叹了几口气,也没见有多伤心。

司启刚曾经说过,死亡随时会来,来来去去,身边的人不用多,也不需要上心。

我不理解:就算死亡随时会来,但至少现在,我们是活着的。

为什么要用短暂生命的短暂温暖,去为无际的死亡埋单?

简直愚蠢。

对于那个孩子的死亡,我抱着既惋惜又欣喜的心态。我想,那个孩子都死了,他总该回头,不至于不理我。

然而,他没有。

一次次地出任务,赚很多钱,然后飞快地花掉。

纸醉金迷,尽情地及时行乐。

从来没有回来看过我,他似乎完全忘记了我。

就这样过了四年。

那时,我俨然有成为7L第一的势头,司启刚却已经走出了7L,去了更厉害的总部。

我隐约知道,7L的巅峰并不算什么,总部那里才是卧虎藏龙。

我尽管在7L坐井观天,却从不曾真正见识过总部的修罗场。

我开始没有道理地、满心满脑子想着司启刚。吃饭、睡觉、训练,没有一刻能够将他踢出我的脑子。

我不知道那是一种什么状态,如果真的形容,可以说成是丢了魂。

我想见他。

我想见司启刚。

我想去总部。

直到我十七岁,个头抽高了,实力变得更强了,得到了总部的认可,我才能再次和司启刚遇到。

站在总部的训练基地,只穿了短裤和背心的司启刚尽显阳刚的帅气,着实晃花了我的眼。

他看着我,似乎并不惊奇,而是叹了一口气,拍了拍我的肩膀。

“也许你永远地在7L,接一点小任务,才是最快乐的。”

但是司启刚,没有你的7L,怎么会快乐?

我不知道究竟是什么使得我喜欢上他。

我只知道,当我眯着眼睛打量着他被汗水打湿的样子时,心里却无端开始安宁,雀跃到想笑。

我花了一瞬间明白自己喜欢司启刚,没有花任何时间就坦然地接受了自己的想法。

我对司启刚说:“我想你。”

司启刚愣了愣,随后笑着拍了拍我的脸:“这么说,我还真捡到宝了?”

当晚司启刚就把我给上了。

他说:束珺,你和别人很不同。拥有你,有一种撕裂美好的快感。

我咬着牙,说不出话来。

别人?快感?

我只记得第一次很痛,痛到我几乎昏死过去。

第二天天明,司启刚据说又出了任务,没有留下只言片语就跑得不见踪影。

我处理了满床的狼藉,实在没有多余的力气去参加早训。

他一走,走了两年。

再后来,没有后来。

我如何一心一意对他,他就怎样朝三暮四地对我。

以前一个孩子和我分享他的教导我都会不舒服,何况我亲眼看到了他和别人滚成一团?

我抽出了□□,恨不能让他血溅当场,手却抖到扣不动扳机。

除了“司启刚”三个字,我再也说不出别的。

能说什么?

司启刚从来不是一个能够安定下来的人,在我十七岁之前,并不是没有听过关于他的传言。

他太渣,他的世界里有太多奢靡堕落亦或精彩绚丽,唯独没有一种叫做对伴侣忠诚的信条。他从不把任何人当做自己的伴侣,总是随心所欲的生活。

这样的人,心中连自己都没有,更不会有别人。

我竟然不自量力到想要做他的伴侣。对这样的人付出真心,不知道是件愚蠢还是件可怕的事情。

他在我面前,一件件将衣服穿回去,神色淡定,抽了一根烟,对我说:“回去吧。”

我不走,我需要一个交代。

司启刚笑了笑,掐灭烟头,用刚刚亲吻过别人的嘴唇吻上了我,用刚刚抚过别人身体的手试图扒掉我的衣服。

好整以暇地看着我的不可置信。

我发疯似的踢开他,头也不回地出了巴厘岛豪华的酒店。

我感到恶心。

我不想再看见他。

他将我送回了方家,我没有异议。

我不知道他是怎样做到的,为什么这么多年我煞费苦心想要回去却始终回不去的,他勾勾手指头就办的妥妥当当。

在我十九岁时,我做回了方家三少方束珺。

许是青春年少有着恣意放纵的特权,我借着从司启刚那里受到的不能排解的所谓忧思,将少爷这一职位该做的事都做了个遍。

声色犬马,纸醉金迷,感受着司启刚奢靡的世界。

然而,我却无法得到慰藉,抱着酒瓶夜夜买醉,然后被大哥揪着耳朵拎回方家,家法伺候。

第二天还是会照样跑到酒吧,如此反复。

然后,在某天夜里喝到不知道今夕何夕,出了酒吧吐得天昏地暗,抬头我就看到了荆卓明。

那个时候,他一身肃整的西装,拧着眉递给我一方手绢。

路灯打在他的侧脸,勾勒出深刻的轮廓。

浸满酒精的思绪或许不是太灵活,但我仍旧能够找到形容他的词语:一眼惊鸿。

那是多遥远时候的事情啊。

有多久呢?我想想——久到我看着现在的自己,已然想不起那时候的我。

那时候的我,热烈得灼眼,接了手绢擦了擦,借着酒疯就吻到了荆卓明的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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