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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尊严
我说过,我是一个大部分时间很冷静,有点内向,但会突然间暴走的人。那天我跟绮晴两个,不知道发什么疯癫,买了十多把文具刀,找了个地方坐下来互相背靠对方自残。
我靠着她的背,她也靠着我坐。我们谁都没有发话,只是沉默地拿刀子往自己的手臂上划。一滴一滴鲜血滴出来,我竟然不觉得怕。疼痛为我带来快感,我疯狂地、轻声地笑,接而又像个白痴一样地傻笑。我不认为痛是难以忍受的,反而认为血和暴力,是很爽,很可以使我兴奋的。也许,是已经麻木了吧。这样,反而能够证明自己的存在?
就这样,不知道在双臂上划了多少道血痕,又开始拿刀向大腿的皮肉处割去。皮肤破裂,滚烫的鲜血流出来,刺骨的痛楚,令我感觉到热力,那是太阳的温度啊!足以温暖我的内心。腿上的痛楚,抵消了我心中的痛楚,我竟觉得不那么难受了。心情有一种放松的感觉。我抬头看了看 天空,午间的阳光闪着了我的眼睛,我难受地闭了闭眼。
绮晴先前问我,握手抱团互相取暖,这样暖不暖,我说冷。有没有好过些,我说没。可现在,通过对自己身体的自残,望着我自己的血,感觉着入骨的刺痛,我竟然觉得暖了,内心也好过了。
这样自残玩儿到入黑,我们胡乱地用衣服的布,止住所有伤口的血后,便回去了。
那天晚上,我接到了已经离开夜总会一段时间的文萱的电话。就是之前那个飞去泰国做手术的小药娘。她一打来,就哭哭啼啼的,语气间,好像有一万种心事想对人倾诉,除了我之外别无倾诉对象,她很痛苦。有种这样的感觉。我安抚了她的情绪,她才稍为平静地将,她的心事对我一一道来。
原来,文萱去泰国做了手术,在直肠处取了一部分剪成了新的阴/道,安在前面,花光了她所有的积蓄。回国后,她身无分文,徒有一具女性的身体。可她实在不想再用自己的身体去赚钱了,她去找工作,可身份证还是没改成,写的还是男性,没有什么工作愿意聘她。做完手术后,后遗症也不少:下面一吹着风,就会痛不欲生。人造阴/道没有免疫系统和润滑,难免诸多不便。还要承受周围人的目光,令她痛苦非常。
其间,她认识了一个男人,她喜欢上了那个男人。药娘长期抑郁,第一而且唯一的本钱是美貌,不是革命的本钱——身体。她们的身体,其实内里五脏六腑早就全都伤透了。所以,药娘很容易就会对对自己好的男人动心,然后被骗感情。文萱就是这样,她被那个男人欺骗了。原来那个男人有一个真正的女人,跟那个女人早就领了证结了婚,有了个半岁的儿子。
而文萱呢?她没有生育能力,没法结婚,没有钱,更没有后代。那个男人是想让她做他的二老婆,打从一开始就没打算对她认真,更不打算告诉父母了。文萱自然不愿意做二老婆,于是,那个男人二话不说,就把她抛弃了。她的美貌,在女人和儿子面前,实在是太过一文不值了。
我除了安慰她,让她找一份稳定的工作,照顾好自己之外,亦是别无他法。她也着实可怜。怪只怪这个世间的无情之女,负心之男,实在是太过多如牛毛了!
两个月后,悦野夜总会搞起来了一件大事:蒋总和他的情妇,最红的头牌水蓝,办了一场盛大的吸毒派对。这是水蓝的巅峰期,全夜总会上下就听她一人的话了。她说什么,蒋总都出钱给搞。她最喜欢吸毒,所以,这次派对的主题,就是吸毒。
在派对上,暗黑的大厅,灯红酒绿。水蓝先以身试毒,嗨得整个人伏在地上打滚,一直哈哈哈地狂笑。接着,每个人被分发毒品,有粉状的,也有丸状的。有用吸的,也用吞的。什么K/粉,冰/毒之类等等都有。人人吸食着这种令人脑中枢神经兴奋的毒品,似游魂般游荡、起舞,在灯光与音乐之间忘情,疯癫。
我在这里的工作,只是抹抹桌子收拾一下物事的,吸毒倒与我无关。
正当我在擦桌子的时候,忽然,背上有一只手搭住我的肩。其后,将我整个人挽了过来,却是一个牛高马大、凶神恶煞,留着两撇胡子,眼神淫/荡猥琐的老男人,“小帅哥,哥哥请你吃,吃下这个吧!”说罢,便把手上的药丸往我的嘴里塞。
操!我心内咯登一声,吓了一大跳。我很怕,尽管我很害怕不服从的后果,但理智上我仍然知道,绝对不能吞下毒品。有了毒瘾之后,就有运毒、卖毒,以后人生的一切就被控制了,“——不!”我立马将药丸吐出来。那猥琐男人还想往我嘴里塞,情急之下,我不慎咬了他的手和手指。
“cao4你妈了狗逼!”下一秒,一记耳光响在了我左脸上。他嫌恶地狠狠用眼刀刮了我一眼,往地上啐了一口唾沫。
我抚摸着左边的脸颊,受伤地蹲在地上,像只受伤的兔子。在这个地方里,没有人权,没有尊严,有的只是强者对弱者的践踏。我在这里,就是地上的那口唾沫,卑贱得不值一提。
猥琐男人面目愤怒,用脚将我踢到一边儿去,“真扫兴!他妈的,找人,给我打!教训教训一下怎么做人!”
话音一落,我已经被几个高大强壮的猛男人紧紧抓住,无法动弹。他们将我抓了起来。我暗道不妙,我好害怕,不知道会被他们怎么伤害。可不管我如何挣扎,始终徒劳无功。我下意识地朝着远方大声喊:“救命!救命啊!——水蓝姐!救我啊!”
远处的水蓝姐正嗨得在地上翻滚,不醒人事。
我又慌乱地喊:“蒋总啊!救命!”
千万个没想到,平时对我怜爱有加的蒋总,此时,居然转头对着那猥琐男人道:“这骚小子扫了老兄你兴,就该拖出去好好地打。”话语冷酷得不带一丝感情。
我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会这样???蒋总以前一向垂怜于我,为什么今天会如此绝情?!对我见死不救、落井下石?????
蒋总那刻的表情,我一辈子都记得:那是看待一只无力的小狗,说“拿出去炖了吃吧”的表情!!!
没容许我再细想,我已经被那群打手抓出去了。他们把我抓到夜总会外面的小巷,那是凌晨二更,怎么可能还会有人路过帮忙。我被他们按在地上打,使劲儿地拳打脚踢,三、四个又高又壮的男人,当我是个沙包一样地肆意取乐。
痛!好痛!
——啊!啊啊啊啊啊!!!
不管我再怎么叫喊求饶,他们还是继续刮我耳光,打我的背,踢我肚子,将我挽起来扔到墙上,我听到了自己的头撞在墙上的声音。我就光见到额前有一行血了,然后,我就倒在血泊里了。他们的拳打脚踢好像永远都不会有尽头,一脚之后还有另一拳,皮开肉绽的痛苦,我已经无法用笔墨来形容。
全身上下没有一处皮肤,不在感受爆开流血的疼痛。血流了一地,感觉自己的生命力正在流失,不会见到明天的太阳了。生命能量正不断地失去,我觉得我的五脏六腑全都破了,伤了,爆了,化成为泊泊鲜血流出,随着拳击声一点一点地逝去。
意识消失的最后一秒,我感觉到,有一下巨大的、像槌子一样的重击,落在我右脚的膝盖上。
然后,我便昏过去了。
7毁灭
……
我快要没命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当我恢复意识时,天色已经蒙蒙亮。在我身边,是一个我没想过这辈子会再见到的人。一个男孩将我扶着,一直使劲摇,男孩戴粗圆框子眼镜。见我睁眼,他笑口大开道:“你醒啦?韩子皓你终于醒了!”这不正是我以前上学时,我们班的男同学,李佑吗?
“李佑?”我一眼便认出了他,毕竟我才不上学一年而已。左右环顾,我发现自己在一间医院的病房里,“是你救了我?真的是太感谢你了。”我此刻的心情百感交集,感动是有的,伤感也是有的。
李佑看着我道:“你可知道你把我吓坏了!我正好在路上看见你,昏倒在血泊里面。心想,这不是之前突然走了的韩子皓吗?怎么会被人打成这样?就将你送到医院来了。”
我心里很慌,我好后怕,如果当时没碰到李佑,我现在可能都已经死了。我全身颤抖着,“李佑……谢谢你……”我的眼泪夺眶,汹涌而出。
李佑拍了拍我的肩,“别哭,哭什么啦。现在没事了,放心吧。”
我的眼泪稍稍止住,过了一会儿,才平复了心情。也不继续哭了。我问:“医生说我怎么样?”
“身上的伤,都只是皮外伤。”说到这,李佑悲伤地低下了头,“可是医生说,你的右腿膝盖的地方,受了槌子形状物体的猛烈撞击。以后可能不能恢复了。”
“什么意思?!”我感到无法接受,“我的腿不能走了吗?!”我尝试着移动我的右脚小腿,却发现无比艰辛,动一动就传来莫大的疼痛。
他摇摇头道:“不是不能走,只是可能不能跑了。就算跑起来,也不能跑得很快了。”
天啊!这不相当于我的腿折了吗?!我已经以后不能像正常人一样跑步蹦跳了吗???!!!
这一霎那,我感到万念俱灰。
李佑扶了扶眼镜,对我道:“韩子皓,你现在心情比较难过,我知道现实很难令你接受。我有些话要对你说,等过会儿你心情平复了,我再跟你谈吧。”说完,便起身出去了。
剩下我一个人在病房里,疯狂地哭泣,似要将此生的眼泪全都哭出来。我一辈子从没有像现在这样哭过,我觉得我受了天大的委屈,全都屈在心里面。我的心窝好痛啊,心窝子痛着痛着,戳着戳着,都要揪死了。我到底做错了什么?厄运永远降临在我的头上。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这样糟糕的事情会发生在我身上?为什么我的人生,就得像蝼蚁一样被人践踏完一遍又一遍,一遍又一遍?
我不住地哭,哭完就摔东西,摔完就打身下的床铺,一拳一拳地打。为什么别人拳头打的是我的血肉,我却只能打床铺发泄?我觉得好委屈好委屈,难过到整个心都是苦的。怎么我的人生就这么惨,永远看不见光明和未来?
过了一天一夜,我总算把能发泄的情绪,都用各类方式宣泄完了。完毕,我冷静下来了。我累得睡着了。
第二天醒来,李佑来看我。我觉得我已经没有什么是不能接受的了,我如今的内心强大得很。这次,他终于坐在我前面,认真地说道:“韩子皓,我要告诉你一件事。你记得叶世凌吧?”
听到叶世凌这个名字,我的心又痛一下。那是我最爱的人啊。“怎么不记得。当然记得。”
李佑扶眼镜说:“去年你忽然不见了之后,凌少很着急,他四处地找你,到处问人有没有见过你。他的家里人故意封锁消息,不让他找到你,他就自己跑到各级各班,学校中各个学生面前,问:‘韩子皓去了哪里?韩子皓去了哪里?你有见过吗?’我们谁都没有见过,共同男神这个慌张失措的样子。他没有一天不在找你,整个人都变了似的,找你找得都要疯了。现下我可见到你了,他终于可以得偿所愿了。”
……
听后,我发出几丝冷笑,“呵、呵呵……”原来,那时候志超不愿意告诉我的秘密,就是这个。我该庆幸,世凌他还是在乎我的吗?也许,他也是喜欢我的吗?可是事到如今,我已经受到了这样大的伤害,沦落到现在这副样子。他的这一点点喜欢,还有什么意义呢?太晚了,太晚了……
“韩子皓,”李佑认真地看着我,眼神十分坚定,“你还是见见他吧?他找得你可苦了。”
我什么都没有说,只道出了一句话,无视着他惊愕愣然的表情——我说:“好啊,见就见,我怕他个什么,我腿都折了。等我伤养好了,你让他到悦野夜总会来见我。我是卖的!见我是要收钱的。”
那之后的一段时间里,我都在待着养伤。夜总会那边有水蓝姐帮忙说上话,老板知道我得罪了人被人打残了,也就由着我,没说我。我没事干,突然变得前所未有地空闲,便都把时间打发用来与朋友们联系。
我的朋友不多,来来去去就那么几个。我这才知道,在我出事的那一天,原来绮晴也出事了。她被强/奸了!
她当时也在那个派对里面,并且,她遇到了与我一模一样的情况。但她没有我那样倔的脾气,也没有反抗的勇气,她把毒品拿啤酒灌下去了。之后她便被迷/奸了,还被拍下了视频,放上社交网站。在同一晚上,她答应,我拒绝;结果,绮晴被强/奸,我被打折腿,我们都失去了自己的人格尊严。
原来,那一个晚上,不管怎么选都是错的。弱者怎么选都不会有正确的生路。生活不给于弱者任何自由光明的选项。
后来,我才知道,因为那次强/奸,她怀孕了。去医院打掉了一个孩子。
绮晴自那晚起便离开了夜总会,水蓝姐在不久之后也辞职了。原本她就是蒋总的情人,如今名正言顺地被蒋总赎走,解除合同。更是提出极优厚的条件来包养她,给她钱花,给她大房子住。可我知道,她迟早会出事的,蒋总是一个极度阴险恶毒之人,以前装得那么好,却为了不想不给面子自己的同伴,不但不对我施以援手,更对我落井下石。
果不其然,后来,水蓝这个小三被蒋总的老婆发现了。蒋总和老婆都是豪门世家,弄死一个人像玩残一只蚂蚁一样容易。原来,蒋总的老婆回娘家派人把水蓝打残废了。一整条左腿切了下来,半边脸割烂毁容,眼睛重伤,尤其是阴/部,被刀子胡乱地划开,血肉模糊……
这么骇人的事情,我还是头一回听到。我听到的那一刻,双脚无力跪倒在地,虚脱发抖。我很后怕,如果当日我没有不贪钱,拒绝了蒋总的包养请求,今天落到如斯田地的人就是我。我终于明白,那个时候在派对上蒋总为什么见死不救:我们这些人,于他而言本来就是草芥,是个玩物,是个东西,对我们怎么可能会有什么真正的垂怜?!
那件事之后,绮晴和水蓝便离开这座城市了。希望她们到别的地方去,能够过上新的生活吧!我一辈子都没有再见过她们两个了。
以上说的这两个人,还只是没死的。有两个人死了:一个是志超,一个是文萱。
8破碎
先说志超哥,他在离开黑道从良之后,打算创业,赚大钱,娶个媳妇儿。理想听着很丰满,现实却总是很骨感。他大半辈子的时间花在了江湖仇杀上,在情商、谈恋爱、混文明社会上,居然幼稚单纯到像一个未经世面的稚儿。
他三十岁了,喜欢上了一个才二十出头的,年轻美貌的姑娘。虽然有点儿不靠谱,但他也没多想。没想到,那个女人只是为了骗他的钱,才和他在一起的。那个女人先是让他买各种化妆品,而后又说自己父亲有病,要动手术,哭哭啼啼的,志超便信了。结果,那个女人把他的钱骗光之后,就和一个高富帅的年轻帅男人在一起了,将志超哥一脚伸得远远的。
志超不死心,向银行借了一笔巨款,跟人合作搞生意,说要创业,誓要一举赚一笔大钱。谁知道十四岁 出来打架的志超,大字根本不识几个,又不懂法律,连这合同上面写的是什么都一知不解,进货售货连会计的基本术语都看不明白,还学人做生意。结果,那个跟他合伙的人带着钱跑了。原来那人是有官场背景的,早就认识了政府机关里的人,从一开始就准备好一切计划骗他,搞定一切就跑。
那人带钱跑,剩下的一切债务要由志超一力承担!志超一头雾水,去问律师,还大大声声去凶人,大吵大闹,说哪有这样的道理,这钱明明是那人让我借的!还讲不讲道理了!律师告诉他,“你们是不是合伙人关系?你们如果开设了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限社团法人,那么是可以不承担连带债务的。可你们是民事合伙呀?合伙 人承担无限债务责任,这是国家法律规定的。”律师这一番话,志超听了之后半个字也没听懂,愣是发现自己原来已经彻底走投无路了。
这就是没有知识,没有接受过教育的下场。从流氓回到文明社会里面,注定不可能像其他人一样地拥有。
他尝试跑,银行却已经找了一大堆打手包围他家,天天上门追债。还找了政府部门发短信给他,说要立案,抓他进去坐牢。他没有钱还,连租都付不起了,无家可归。走着走着,在外面走过了每一个路口,每一条街巷,将整个城市都看了个遍,逛了个遍。逛着逛着,脚下已经走到上天台去了。他纵身一跳,就跳了下去,跳楼死了。
我听到他逝世的消息,悲痛万分。我忍不住哭,却觉得哭对于逝者而言,早已没有任何的意义。安息吧,志超。走好!
后再说文萱。文萱被始乱终弃之后,患上了脑血栓。本来吃激素药物虽然会折损寿命,却也不至于二十多岁就死。可是,不通药理乱吃的话,那内脏可就基本全玩完了。
原来,她十五岁时上药娘论坛,那时候没有几个人懂,都是乱吃的。很容易患有肝衰竭、肾衰竭。他没有钱,一盒色普龙三板就要几百块,学生党瞒者家长的,袋里能有几个钱呢?只能吃次一级,副作用更大,却花费便宜得多的螺内酯。
十五岁的她上网买螺内酯吃,吃了过多的螺内酯,连她自己都不知道。还真当成糖在吃了。结果,副作用现在发作了,她得了脑血栓,是螺内酯的副作用并发症。
现在,脑血栓是有得治的,可是治病需要很多很多的钱。她身无分文,脑血栓在她的体内恶化,导致病变发生,脑血栓就变成了脑梗死。大脑一死,全身神经停止运作,一个人的生命就完了。
文萱就这么地,在住所里突然死了。
我在心中为她叹息。如果有来生,希望她能够投胎,成为一个健康的女孩子吧!
另外,我的室友,肖俊,他快要搬出去了。有个富婆叫沈老太的,看上了他,愿意出高价包养他,准备接他出去住。
“为什么你肯答应她啊?”我问,“那个沈老太看起来已经六十岁了吧,一脸黄斑,全是皱纹。你怎么咽得下去?”
肖俊一个年轻小伙子,双手轻松地交叉在脑后,露出白色牙齿笑着,“嘿嘿,她长得有八分像我妈。我就当是和我妈结婚了。”
我一脸无奈,“好吧。话说最近,有个什么高官被爆了艳照门,从图片上来看,那个小姐是我们夜总会的啊!”
“可不是吗?”他单手托腮,八卦地道,“我以前听过一个小姐朋友说起,以前她是个‘燕子’ 。官方政府或者一些高官,暗地里都有情报组织的,叫国安局之类的。这些部门都有偷偷训练和使用性间谍,从前前苏联的性间谍就特别厉害,女的叫‘燕子’ ,男的叫‘乌鸦’ 。”
“哦?”我好奇问道,“那她是怎么接受训练的?”
肖俊捂嘴笑着,“哈哈,可牛逼了!她说,色/情间谍是有十分隐蔽的训练场所的,一般都有很偏僻的大厦的几十层上面。男人和女人会互相性/交,学习最佳的体位和角度,让蚊子一般小的摄像头,一百分清晰地拍下与他们性/交之时的画面。女人要练习勾起七十多岁老头的性/欲,而男人也要练习勾引已经六七十岁的老妇人。他们平时在夜店上班,收到指示才执行任务。有用以勾引外国政府机关人员的,外交人员的,也有国内派系内斗爆出政敌丑闻的。还有明星艳照。总之用途多多,而且掩藏得深,没有人知道的。”
“还真够厉害的。”我击节叹道。
在那天起,我再也没有见到过肖俊 那发自心底的开朗笑容。他搬离宿舍了,沈老太接了他出去住,给了一座别墅他住。原来,沈老太的老公也喜欢玩,她老公也是六十岁的人了,和她一样很变态,别墅是两夫妇夹钱一起出的。他们夫妇俩轮番地玩弄年轻的肖俊,肖俊是他们两个人的共同玩物。
后来有一次,沈老太带着她的“宠物”肖俊回来夜总会显摆,在座的皆是她的贵客好友,特地出钱包了这一整个包间。我吓得捂住了嘴巴,我简直无法置信,在我眼前所出现的景象:我最熟悉的肖俊,那个意气风发、玩世不恭,戴着一边银耳环耍帅的青年;如今低着头,一脸呆滞,目无表情,像是小狗一样趴着,颈上戴起黑色项圈,项圈有银色铁链连接沈老 太的手。
“嘻嘻!大家看怎样,这是我的新玩具,不错吧!”沈老太大笑着打了一下肖俊的屁股。
肖俊吃痛地屁股缩了一下,立马有个五十多岁的贵妇朋友指着说:“哇!真可爱!像是真正的小狗耶。”
“他比真小狗还乖呢!”沈老太一头卷发,指甲涂着红指甲油,摸了摸肖俊的头,哈哈大笑道。
我心中很气愤,转头却发现旁边的夜总会服务人员都是一脸惊讶,她们没想过昔日的同事今天会变成了一只富人的宠物,都觉得奇葩而恶心,令人难以接受。却没有一个人为他抱不平。
我也不能说什么了。毕竟,这是肖俊自己的选择。
“啪!”沈老太信手打了肖俊一巴掌,肖俊应声倒下,目含泪光,摸着自己光滑的脸蛋儿。肖俊身穿很露的黑色/情趣内衣,脖戴项圈,双腿也挂着铁链,没有穿别的衣物。泪汪汪的眼睛,可怜巴巴地看着她,我见犹怜。
沈老太取出一根肛/门转动棒来,插在他的后/穴,上下抽动,他就在那里“啊啊嗷嗷” 地呻/吟尖叫。其他人乐呵呵地看着,问沈老太:“小骚货有这么爽吗?”沈老太说:“有!大家一起来尽情地玩吧!”
这一刻,肖俊没有任何尊严,他只是这里每一位在坐堂客的性玩具。沈老太邀请一众朋友们一起玩他,这些朋友有男亦有女,全都围起来色迷迷地看着他一个。沈老太甚至还让他给她的朋友们口,这些他都一一照做了。
这样玩了很久,沈老太才算尽兴了,让肖俊乖乖吠几声。“汪汪!”肖俊听话地装成狗吠叫。他全程样子都很不妥,像是毒瘾之类的什么的犯了一样,估计沈老太就是挑这个时候带他出来的。包证他听话,不丢她面子,逆来顺受。
“乖乖,给糖吃。”沈老太从包里摸索出一包粉状的药物,洒在地上,肖俊就像小狗一样蹲下去吸。那不是狗粮,是白/粉啊!估计还有控制人神智的药粉,和□□粉。
我这才明白了,原来肖俊一早就沾上了毒瘾,之前开房的时候,随便被按住往嘴里面塞几颗药倒口水,往后就被控制了。所以他只得顺从地听话,他也身无分文,没有谋生能力,不做富人的小狗,就站不起来走路了。
那天之后,我基本没有再见过肖俊了。他再没有来过夜总会,长期都住在沈氏夫妇给他的那个别墅里。我去探望过他一次,他的样子,令我快要不认识他了!
肖俊头发留长被染红,颜色是沈老太在杂志上看到喜欢所以挑的。胸前被纹身,纹的是沈老头的名字。脸上被整容多次,是沈老太亲自挑选的项目和size。手上长期被锁上手铐,离开别墅大门都要经过保安审查。双眼呆滞,像只已经不会反抗的,真正的小狗。
他有了数之不尽的钱,用的所有东西全部是顶级的,每一件都值上万元。买几千几万块的东西一点都不心疼,每天除了陪沈氏夫妇,时间全是自己的。可是这又有什么意义呢?失去了自由,连身体都不再是自己的了。
早晚有一天,沈氏夫妇抛弃他了,或者没钱玩破产了。到时他被遗弃,我想除了黄泉,他再也没有别的路可以走了吧!
9纯白
两个月后,叶世凌终于来找我了。
同事来和我说,有一个十七八岁,长得很高很好看的男生来夜总会,他专门找我,说了我的名字。同事让他在房间里面候着,让我现在过去。我心里知道那只能是叶世凌,我说,好。
怀着沉重的心情打开房门,黑色的墙纸下,深红色沙发间,一个少年正紧张地坐在那里。干净短发,黑瞳双眸,淡红唇瓣,白色长衫,与夜总会的环境格格不入,一切都彰视着这个少年的天真纯净。那是我再熟悉不过的一张脸,我此生最爱的人的那张脸——这不是叶世凌是什么?
世凌抬起头,站起来看着我。他看到我的那一刻,神情无疑是惊喜的;但当看到我疏远和冷漠的眼神时,头又微微低了下来,抿着唇,“小皓,我终于找到你了。”
他的容颜依旧,还是那样地俊俏。心也依旧,还是那个纯洁善良的少年。可我却不是从前的我了,现在的我,在最肮脏的角落见尽了太多社会的黑暗面,早就不是他的“小皓” 了。我说:“嗯,找到我了。你有什么事?”
世凌走近了我,直视我, “小皓,对不起。那个时候,让我家人对你做了那些事……当时我是真的不知道。事后我一直到处找你,可他们都封锁了消息,不让我知道,直到李佑碰到你为止。你腿折了的事我已经知道了,你被困进来夜总会受了很多苦我也知道,对不起,一切都是因为我。”
听到他这番话,我心中无疑是五味杂陈的。有甜蜜,也有苦涩。自己所受的伤和委屈,被喜欢的人全都知晓,并且心疼。这种感觉令我很开心,好像自己受的苦都没有白受了一样。心底还蔓延着一丝苦涩,看到朝思暮想的人就在眼前,自己一年来的思念在此刻的重逢间几近崩溃,可我们却都已经回不到过去。
“我不怪你,怪只怪你的家人把你保护得太好了。”我回视着他的眼睛,徐徐道。“你知道吗?这个世上,有人可以安然活着,可以天真,那个资本就是有人替你把坏事、肮脏的事全干了,所以你可以展现天真开朗的笑容。纯洁无瑕,纤尘不染。我只不过是堕落成为了这个社会的黑暗中人,我没有人保护,我不同你。这一年间,被困在夜总会,我见识了太多社会的丑陋,人性的悲哀。我们已经回不到过去了,我变了,我不是你以前认识的小皓。”
你可以永远保持一颗善良的心,但我不能。我已经无法再相信别人,也无法相信幸福与未来。见惯了死亡和悲哀,美好反而成了反常的事物。我堕落过,沉沦过,心在这个社会的底层染黑了,白不回来了。
他握住了我的手,紧张却又坚定道:“小皓,那个时候,我……我是真的喜欢你。那一夜之后,你突然间不见了,从我身边彻底消失了,我才发现我不能够没有你。就算你现在变了,我还是一样地喜欢你。不管怎么样,我都会喜欢你。”
……
我突然间流下泪来。
他惊慌失措,拿纸巾拭去我的泪水,“你怎么了?”
这久违的告白,迟来太久太久了。这么窝心,戳人心腑的话语,谁听了内心会不融化?百炼钢化为绕指柔?我觉得此刻让我去死,我也无憾了。
可是啊,世凌,你不明白。以前我们是同学与同学,现在的我们,距离相差太远了。我们是不可能在一起的。你是受尽人保护和爱惜的富家公子,我是见惯了负心人无情汉的夜总会小生,我们怎么可能还会有未来?
“太晚了,”我抹了抹眼睛,收回泪水,“因为这句话来得太晚了。从你家人把我扔进这个夜总会那刻,我们就已经不可能了。”
他看着我,眼神充满了歉意和愧疚,“给我一个机会,让我补偿我的过错,好吗?”
我看到他的样子,真的可气又好笑,“你到底是喜欢我,还是只是对我感到抱歉而已?如果你是为了还债,那大可以不必,我不需要同情,也不需要愧疚。”
他忽而恼了,眼神变得深邃而集中。他揪起我的衣服,将我拉过来。他对我说:“我是真的喜欢你,你怎么怎么说都不明白?那就让我亲你吧。我想亲你。”说罢,他放开手,脸往我这边凑,吻住了我的嘴唇。
他的睫毛,长长的;他的容颜,依旧让我怦然心动。我还是那么喜欢他。原来,时间并不能磨走我对他的感情,只是让这份感情,愈发浓烈了。
我什么都不干,光站着让他吻。他亲完之后,离开我的嘴唇,道:“明白了吗?”
“我明白,”我说。我的声音变得冷酷而凌厉,我的情绪好像在下沉酝酿,变成一个他从来不认识的坏人,以及恶魔。“那又怎么样?你想怎么样?我说了,我是夜总会的小生,我是来卖的。你亲了我一次,我要收你多少钱才好?”
他听了,十分生气,一脸愤怒。“哦,那我还要做全套呢!包上那个吻吧,你卖多少钱?五百块够不够?”他故意说那样的气话。
我寸步不让,“五百太多了,我只收五十块钱的。”反正,他是真正的王子,我是泥潭的蝼蚁。我和他之间,本来就只可能剩下嫖客与娼妓的关系。
他气得从钱包里掏出五十块钱,扔到桌上。接着,一把将我推倒在深红色的硬沙发上,欺身压了上来,两手猛解我的衣服。他单脚撑住沙发沿,另一只脚站在地上。
我随便任他胡来着,没有反抗,也没有说话。他一下下地撞击着,一边抱住我的脖子一边胡言乱语,我都听不清楚他说什么,无非是“对不起” “我爱你” 之类的。而我则像个木头一样,任做任亲,一声不响。一句对不起,一句我爱你,来得太迟,也没有实际用途了。
“做完了?”我半倚半躺在沙发上,挑起眉看他。
他上半身穿着纯白衬衫,衣纽只解开得剩下最底两颗,喘息着大气。他本来就长得尤其好看,此时活脱脱一个罗衣半解的美人,像是一块蛋糕放着我面前,吸引着我去吃。
他平伏了喘息,轻声道:“嗯。”
我站起来,从口袋里摸索出一张一百块,走过去,扔到他的脸上。“现在换我了。那我现在出双倍价钱,买下你这一夜如何?”纸币飞落在地,我也不去理会,只露出一丝丝魅惑色气的笑容。
他瞪大双眼,对我说出的话很惊讶。然后,他微微地低下头,“……好呀。你喜欢怎样,都随便你。小皓,是你的话,怎样都没关系。真的。”
他这副乖巧的样子,令我有想化身成狼的冲动!眼前这个人儿,是我毕生的挚爱啊,我想将他揉进我的骨肉里面,揉到我的灵魂里面。我想将他压在我身下欺负,想将他的衣衫粉碎,想将身下人蹂/躏一番强占他的所有。我要强霸他,我要占有他,我要征服他的身体他的一切。
这么想着,我就这么干了。我一步步地走近他,已经控制不住我的行为,连我都快要不认识我自己了。我用一件衣物的布料,蒙住他的眼睛;再抽起另一件衣物,将他的双手反手绑住。他紧张得身子发抖,却也没有反抗我的控制,躺在沙发上任我鱼肉。我脱下他仅余的两颗纽扣,他光滑纯白的躯体就袒露出来。
我激烈地进入他,猛烈地占有他,将心中的欲望化为一次次的进击侵占。我一整年没有见过没有碰过这个人,我想他,想得我一早疯了。我一早说过,我是一个平静内向的人,只有偶尔才会发疯。这个偶尔,就是每当世凌出现的时候。他一出现,我就会疯狂极端。不惜发疯去做我想做的事情,变得不像是我。
一年前是这样,我酒后趁人之危。今天也是这样,我将他困绑蹂/躏。我果然还是我,我没有变。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不管是什么时候,世凌都是我的致命毒/药。只有关系到他,我才会失去理智,不计后果。
完事之后,我解开他的手绑,松开他的蒙眼。他疲惫地闭着眼睛养神,靠在我的怀里,静静地握着我的手。
我抱着怀里的他,缓缓地说:“宝贝儿,累了就睡一会吧。”
他睁开双眼,天真地看着我,“小皓,一年了。没见这么久,你现在还喜欢我吗?”
我摸摸他的头,觉得他的这份纯真,实属可贵,“当然了。我最喜欢你。全世界我只爱你一个,以前是,现在亦依然爱着你。”说完,在他的脸颊上轻轻落下一个吻。
他望着我问:“既然你喜欢我,我也喜欢你。那你为什么说我们不可能?”
他这个问题天真得可以,这个世间有很多事情,不是简简单单靠两情相悦就可以解决的。“你明白吗?你好比是一块纯白的璞玉。有人护着有人罩着,所以你纯朴得不染一丝尘埃。过着普通人正常人永远无邪的生活,不会看到接触到这个社会的阴暗面。那些阴暗和肮脏不属于你,也永远与你无关。”
他还是眨眨眼,不知道怎么回答我的话。
我抱住他的手紧了紧,“可是我却不一样,我差点被你有权有势的家人砍死,幸亏有朋友出言相助,不然你现在可能已经见不到我了。我被扔进来夜总会,见尽这个社会的污秽,早就被染成纯黑色的了,与你的纯白无法相提。黑的没法染黑白的,而白的,也没法净化黑的。”
他默然不语。
10月落
第二天,我和叶世凌睡了一觉之后起来去吃饭,我们就像普通的情侣一样,吃了一顿普通的饭菜,虚幻得不像是现实。我从没想过,这辈子还能有这么一天,我跟他面对面,平凡地坐着吃饭。连在梦境内,我都不敢这么想。
吃完饭之后,我们经过他学校附近,刚好碰上一群三五个喜欢他的女同学。“凌少!凌少!”那些女生花痴地笑着,围着他转,把我晾在了一边,彻底无视。
这个世界没有完美的人,哪怕是皮相最好看的世凌,也有他的毛病。可我就是见不得,见不得别人碰我的东西。
我的要求不多,就只想要这一个人。为什么你们都偏生要来和我争,要来抢我的?????
我再也不若从前,望着他和女生们在一起玩耍,默默忍受,独自痛苦,黯然神伤。现在的我,是一个疯子,不计后果,苟活于世!不可能再像以前那样,瞻前顾后,胆小怕事。我怕什么?我烂命一条。我豁了出去。我看着世凌客套地笑着,和女生们你一言我一语地踢皮球的样子,气就不打一处来!全身上下每一个毛孔都在发作,都在愤怨!都想将人抢过来,变成我的。
我站在他身边,一下子握住他的手心,直勾勾地看向他,“凌少,我改变主意了。如果你不松开我的手,那我就勉强接受你,答应你和你在一起吧。”
世凌转过头,惊讶地看着我,却没有甩开我的手,反而拉得更紧了紧。身旁的女生倒吸一口凉气,然后开始大声尖叫,像是见到什么天大的噩耗似的。我想看看我在世凌心中的分量有多重,一向优游寡断对女孩子温柔、又顾及形象的他,能不能够有承受公开这份恋情的勇气。
他不甩开我,我已经感到万幸了。没想到,下一秒,他揽过我,把我抱入怀里。
他双眼看着我,沉声笑着道:“好。”
他放开我,拉起我的手就往前跑。我什么都没有想,下意识地就跟着他的脚步奔驰,好像在飞翔一样。风在吹拂着我们的头发,在这一刻我是前所未有地高兴的。我和他终于在一起了!这是我人生中唯一称得上“幸福” 与“美好” 的霎那,我希望时间永远定格,停留在此一刻,不要失去这份温存。
我听到身后有无数女生的谩骂声,什么“变态” 、“天啊” 、“恶心” 、“同性恋” 、“不知廉耻” 都骂了出来。但我不在意。不需要得不到旁人的祝福,社会的宽恕。我只需要抓紧手心中的这只手,这就足够了。
我们跑了很久,直到完全离开刚才的地域了,远到身后连那些谩骂声都听不到了。世凌停了下来,我也跟着停下,平息着喘气的呼吸。跑了好久,好累。他的手依然没有放开,而我却想到另外一件事情。
“那个,当时你的家人把我扔到夜总会时,跟我讲过,我永远不许跟你再有牵连。否则,他们一定会杀了我。哪怕是出动到枪支,追到天涯海角,都要一枪打死我。如今,已经闹得这么凶了,反正他们肯定知道了。”说到这,我忽然笑了,从容自若,淡定无束,“临死,能够看到你为我做到这个地步,我……死而无憾。”
世凌完全不知道有这回事,他震惊得整个人都在颤抖,“什么?你说什么……什么死,杀死你?不会,不会的!你不会有事的!你不会死的!不会的!”他害怕地望着我,好像很怕会失去我的样子。他的手不停地抖,拉住我的手紧紧不放,眼角含着一丝泪花。
我却淡然地笑道:“没用的,你是我宿命的劫,是命中毒/药,我逃都逃不了。你不用自责。第一次遇上你,就注定会陷落。再遇上你,就注定会死亡。我见惯了负心之人,可今天看到你为我做到的,我信你,我知道你不是负心人。既然如此,叫我去死,又有何憾呢?”
“不!!!!!”他疯了一样地抱住我,抱得很紧很紧,害怕下一秒我就会从他面前永远消失了。“一定有办法的,会有办法的!你相信我!!!对,你不是说你信我吗?那你就多信我一次,上次你被人伤害了,今次我不会重蹈覆辙的。我保护你!你相信我,我一定会保护你。”
“哦、好。”我应道。我不知道他想干什么事情,但他说他会保护我,我其实心里只信他五成。五成存疑,我还是相信我被他的家人砍死的可能性。
他松开我,掏出手机来,定神地低下头看着屏幕,手指在上乱点一通按键。过了十分钟,他转头对我说:“好了。小皓,我们走。”
“去哪里?”我疑惑道,“你堂哥现在大概已经派了人,开始追杀我了。”
他的眼神坚定而执着,“我托朋友小陶在北面码头准备了船只,今天晚上就可以到。小陶会载我们渡过海沟,去到对面另一座城市,就安全了。”
“好。知道了。”我有种安心的感觉。
他吻了我,低垂着眼帘,似乎将此生的感情都在这一刻亲了出来。然后,他拉过我的手,道:“不要怕。”
“我带你走。”
“嗯。”
我牵起他的手,不惜一切地往外跑,向北方一直跑。我的右腿有旧伤,不可能这样一直跑步的,可我还是忍着右膝盖的剧痛,尾随他的步伐陪着他奔向他所前进的方向。这一刻,是不是意味着,我还可以再去相信一次,幸福的可能?
我们又开始了无了期的奔跑,查路线,上车,坐车,奔跑。我已经跑到筋疲力竭,右腿的旧患不断地发作,钻心地疼。他知道后,替我揉了揉,还是没什么作用。我觉得我们这一带,已经布满了黑帮的眼线,他们很快会找到我们的行踪,将我们干掉只是下一瞬间的事情。
世凌咬着下唇,很难过地问我:“是因为我刚才闹大了,才会害得你被追杀吗?”
“不是。”我淡淡地道。“悦野夜总会本来就是他们的场子,从你来找我的那一刻起……他们便发现了吧。”
“那,”他吃惊地瞪大眼,下一秒变成了悔恨,低着眼帘“都是我不好……”
我抓了抓他的手指,低着头,“那也得我肯出来见你才行啊。光你来有什么用,这就是你情我愿的事情。明明不是你。是我不好。”
走着走着,我感觉到我们已经被彻底监视了,有人在跟着我们。不管车子跑得有多快,人已经离开原区域多远,还是有人在追着我们,很快就会追上我们。
窗外,天已经入黑了。日落,余晖。最后一丝光明散尽,天底堕入无边的黑暗。
这样好的晚霞,好久没有见过了。很可惜,以后恐怕都要见不到了吧。我望着画满紫色和昏黄的霞彩、交叉间杂橙红色夕阳光线的天空,化成一片没有尽头的漆黑。黑色的夜晚,没有任何别的色彩。我想我真的累了,就竭尽全力,跑完这最后的一程吧。
下了车,又跑了一段路程。我们终于到了北方码头,远处可见,一只不大的船只已经停靠在岸边,正等候着我们。
从下车开始,就听见有追踪着我们的人的脚步声。现在,后方,有清晰的跑步声正朝我们传来,愈发大声。“有人!”世凌转头对我说:“走!”
我们向前方全速奔跑,跑在沙滩边石造的路上,前方就是码头了。我那折了的右腿,痛到即将没有知觉。从上午跑到夜晚,跑了一整天,我觉得我此生的力气已然用尽,累到连一步都迈不出去了。
还差几步就到码头了,我不断地告诉自己:坚持住!要坚持住!!!!!可是,身体却不听使唤,我耗尽所有精神力意志力让我的右腿再坚持几步,它却不受我控制,自己摔了,腿就好像不是我的腿一样。
在我摔倒的一瞬间,有枪声响起:“——呯!”
“小皓!快走!”世凌的声音前所未有地痛苦,“——啊!”
我扶起身子,我猛地一回头,我千万没想到,看到的景象,竟然是世凌倒在血泊里面!原来,后方就有杀手埋伏,他冲过来,挡下了子弹,性命垂危。
“世凌!你怎么可以死?该死的人是我啊!你死这么早干什么?!你是不是傻啊!!!!!”我疯了一样大叫。他失去了意识,倒在我的怀里。我单手将他的手搭在我的肩上,扶着他往前跑。
来到码头,那只船的大门已然打开。一个年轻人从船舱内对我招手,急道:“快!我是小陶,你们快上船!”
我二话不说就扶世凌两人一起上了船,小陶马上将船舱大门关上。我听到外面有呯呯的枪击声,却始终无法打破金属造的铁板,子弹打不进来。
子弹的声响很恐怖,一呯一呯的,比雷声要大上千倍。很吓人,我的耳膜刺痛得很,心都想跳出来。小陶立刻开船,横越过海沟,朝对面的城市开去。
我们终于安全了!
可是,我的世凌……却死了?
我无法接受摆在我眼前的事实,可眼前的事实令我不得不接受:那个最帅最逍遥的少年啊,他就躺在地板上,浸在血泊里。胸前有一个不断流出泊泊鲜血的洞口,子弹进得很深。神志模糊,全身冰冷,我握着他的手,却丝毫感受不到他的温度。
小陶拼命地替他止血,却全无作用。他悲痛地低下了头,道:“打中他的子弹穿过胸膛,打中肺部,他已经无力回天了。”
我疯狂地从地板上抱起他,将他搂进我的怀里,用尽此生的力气叫喊:“世凌!世凌你不要死啊!你不要死!你听到我说话吗?你听到就回答我啊!该死的人是我,你干嘛替我去死啊?!你怎么可以死啊?明明会死的人是我啊?为什么我会活着?他们要的是我的命,是我的!!!!!我宁愿用我的命换你的,你不要死,好不好……” 泪水流了一脸,怀里的人冰凉。我的心,在这一刻死了。
怀里那个虚弱、即将死去的人,在最后一刻,听到了我的声音。最后,世凌缓缓睁开眼睛,绽开一个无奈而释然的笑容,“小皓,是我害你跌入无尽深渊,现在我用我的命还给你。” 他摸着我的头发,笑道:“希望你知道,我是真的爱你……”
我伸手,握着他的手。我闭上眼睛,眼眶里面含了一潭满满的泪水,一睁开眼,瞬间倾泻,“……我也是。”
他的手无力地倒下了,眼睛也永远地合上了。心跳停止,呼吸静寂,他死了。
我缓缓地放下了怀里的尸体,转身,走到了船尾的舢板上。
——
夜色已沉。
我一个人在这里安静地坐着,不知道坐了多久。可能有一个小时,也可能已经有六、七个小时了吧。我感觉生命中从没有过一刻钟,这么安静的时分:在我的身处的地方,在我的耳畔,没有一丝一毫的叫嚣与噪浪。宁静的夜晚,安宁地入睡,天上地下每一个生灵都在这样的夜里睡着了,永远地,静止了。
这个世界上,只剩下我一个人。我是唯一活着的人,其他生灵都安静地睡觉了。我也只剩下这片寂静的黑夜,它就是我的全世界。如果世界需要我,我就拥有了世界自由自在;假如世界不需要我,那么我也不再在乎这个世界的所有。
我坐在舢板上,抱着双膝,抬头看向那片天空。夜幕的上空有一台古今亘古团圆的月亮,圆月皎白而明亮,照耀着整片海沟与山谷。船只正慢慢航行,它在指引着我的方向。我知道我将会到达对岸,来到一座全新的城市。那里不会有人认识我,不会有人追杀我,我会一直很安全,平平安安地呼吸着。
月光打在水面上,仿若冰轮呈照出一片月岛。潭上现出一个水波荡漾的影儿,正是皎白如雪的一轮月影。乾坤变得分外地光明,这水中的月亮,照亮了整片天地。世间从来没有太阳也没有月亮,这份水月是天地人间里唯一的美好。
是的,从来就没有晴光,也没有皓月。那都是天空上的东西,永远不属于任何人类。只有镜花水月,是人间唯一的美丽,红日如花,白盘如镜,加上水中的月,这才是人间一切的幸福温存。
只是,镜花水月,终究是捉不住的。再多的美好,再真实的幸福,都会在转瞬间支离破碎,最后,连一块碎片都拼不回来。欢笑心喜,悲伤惶惧;繁华落尽,颜色褪去。到头来,都不过一场空幻。
黑色是唯一的色彩,白色是唯一的灯火。
坐下是缓慢的水流,飘泊。我想起一点一点的过去:我见过母亲含辛茹苦之后见我好好吃饭露出的笑容,我见过姨娘悉心照料患病的母亲时关怀的眼神。我见过世凌在学校里万人喜爱的少年英气,我见过李佑考到第一名时自信得意的嚣张。我见过英勇雄壮的志超单挑打倒小混混的自豪,我见过柔柔弱弱的文萱因为别人认同她是女性叫她是个“美女” “小姐”而发自真心地喜悦。我见过水蓝做着全夜总会最有权势的小姐时的霸道张狂不可一世,我见过和邵准站在一起写着一脸幸福的绮晴。我见过夜场中混迹于各色男女之间春风得意的肖俊。
一路走来,这些画面,一一在我的脑海里呈现。它们或许将在这里一千次徘徊,亦或许永远不会有人记起。原来,我曾经见尽了世上最美好的全部。
他们,谁不是真正地幸福过、美好过呢?
人间的美好,终归镜花水月。
我尝试去回想世凌的画面,脑海中有无数他完美的容颜;但当想到我和他的共同记忆时,大脑却空白一片。回首望过去,原来我和他之间,居然除了两个疯狂的晚上之外,什么美好的回忆,也没有剩下。
真是悲哀又可笑。
放眼望去,我看到那里有一台冰寒的月亮,在黑色之中盛放白色的光芒。没有了五彩缤纷,黑白原来是构成了宇宙的两种颜色。又过了很久,船只寂静地飘流,时分已晚。
时分既已晚,月亮被黑云遮住,看不见影儿了。黑云蔽月,也许昭示着明天会下一场很大的雨。水中的镜月快将消失不见,皎白的颜色即将褪尽,天地间只剩下这一片永恒的黑暗。
昏昏沉沉的世界,看不到一丝白辉与光亮。全都是黑暗的,黑色是世界上仅余的颜色。
忽然,云层如流水般地散开了。我抬头向天空中间看去。
一台晚月骤现,从天边而起,却是阴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