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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台晚月》

文案:这是一个关于社会里那些见不得光的,最肮脏的男孩子们的故事。

关键词:男同性恋,黑社会,桃色交易,恋母情结,药娘,变性手术,人体器官,跨国贩卖人口,商业诈骗,包养地下情人,谋杀。

1堕入

写下这篇文章是因为某些所见所闻,以及在我身上发生了一些事情,虽称不上荡气回肠,但也发人省思。我想将这些故事记录下来,并期盼能够带给大家一些新的思考。

我叫韩子皓,子指儿子,皓是皓月当空的意思。是我母亲生我的时候取的。我是在凌晨时分出生的,那个时间没有太阳光,只有一台如镜般清清凉凉的晚月。我这个月夜诞下的男孩子,人生里没有代表希望的晨光,有的只是作为镜子,映照出其他人盛放凋落的影像的清凉凄淡而已。或许,名字象征了我的人生,终究是镜月水花,一切皆是捉不住的。

我是一个男生。是一个无父无母的孩子。在我很小的时候,父亲就已经离去了,遗下母亲一人,带着我这个毛都没长齐的儿子。小时候母亲总是抱怨当初甜言蜜语、情比金坚的父亲,最后居然抛妻弃子而去,自己当初是怎么瞎了眼睛,看上这个负心汉的。

几年前,我的母亲因病去世了。我拿着她的积蓄和阿姨的补贴过活,每一天回家都是对着空落落的房子,一个人地生活。

也许,是因为我自小少跟人说话的缘故;我人性格平时比较内向,细腻,但偶尔会突然抽起风来,变得很疯狂。别人看我都比较腼腆,谁又知道我内心住着一只狂豹呢?

女生都喜欢那种外向活泼、幽默有趣的男孩,像我这样的男生,难怪从小到大都没有被女生追过呢。

高中的时候,学校来了一个男神级的人物——他的名字叫叶世凌。大家一般叫他凌少。世凌长得很帅,个子又高,待人又温柔,是那种典型的偶像剧里的美少年男主。我没读过什么文艺作品,也不好形容;反正,就是他的眼睛顾盼若情,眉目多情,睫毛很长,笑起来让人如沐春风吧。

世凌在学校一向很受欢迎。我和他的距离很远。我只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简单,呆板,又不会跟人说话。可是有一次他在我们班讲话的时候,我真的第一次发现他的眼睛这么漂亮——我真的有点儿动心了。漆黑的瞳孔,绽放神彩;他眼神里的光彩,闪耀动人。在一瞬间,照遍了我的心田。

我竟然害羞地别过了头,回头听见了自己怦怦的心跳声。

这是我第一次感受到所谓“心动”的感觉。

自此之后,我不惜竭尽所能地去接近他,到处在他身边刷存在感,各种去跟他搭讪。这样的事情,连喜欢他却比较害羞的女生都干不出来,我一个内向自闭的普通男孩居然能够干得出。我一向沉默寡言,遇上他却令我疯狂。我在他面前变成了一个无话不说,活泼积极,开朗可爱的小糖豆,老围着他转。

其实,我不是真正的同性恋,我就只喜欢他一个男生而已。他这种人,光冲这颜值,是男的见到都会弯的。

原来,他家族有亲戚是混黑道的,他放学也跟着去做个兼职的小混混,看看场子收收保护费什么的。期间,我结识了一个好朋友:志超,是另一支黑帮势力的小弟。他人很好,照顾我很多。

这是我第一次明白到,原来一个人可以有这么可怕的两面。在学校,白马王子一样的温柔少年;转过身来,就是街边收保护费的小混混。人心难测,的确没错。

那段时间,我们变得愈来愈熟,愈来愈亲密。我们两个总是放学后四处去,说是什么混混,其实只不过是玩玩儿做些小孩子的工作罢了。毕竟,我只是享受和他单独在一起的时光。他毕竟,是我第一个喜欢的人。

可是,世凌真的是有一个很大的缺点:优游寡断。他对每个人都好,语气都温柔,从不对人发脾气,但他从来不会拒绝人。哪怕他对别人没意思,也不会说出来给对方听,只会一直装成很接受的样子,令对方觉得有希望而已。所以,他的人际关系很好,几乎没有人接触后不喜欢他。但是,你却永远不知道他的内心在想什么。

就比如,在他主动告诉我之前,我从不知道他在外面是一个帮黑道忙的小混混。他在学校对谁讲话都那么有礼貌,好像永远都不生气。可他却曾私下告诉我,他其实不喜欢那些人,只是装成很友好的样子而已。

他这样的人,身边总是有一大堆女孩子包围着他,而我不是特别的。在一群女生之中,我一个男生显得更加异类。而我于他而言,却只不过是普通的朋友。对于这些女孩子,他不接受,也不拒绝,任凭她们接近,他总是笑着无任欢迎。

直到有一次,我真的是受不了了。在KTV包间,一群女生不停地粘着他,还有女孩大胆唱歌给他告白,他习惯性地每每笑着应对。我的心很痛,作为一个男生,我甚至不能说我喜欢他,我只能退在一旁默默地看着。

那一晚,我喝了很多酒,他也被那群女生起哄着灌了不少杯酒下肚。离开的时候,我们两个住得近,就一起回去了。他喝得迷迷糊糊,我们走到了我的家。

回到家,他的酒醒了一些,问我:小皓,这里是你家吗?我说,是啊。我那会儿神智有点模糊,借着喝醉,便壮了胆。是我使坏,将喝到神志不清的人拐到了床上,可我还没走几步,他便主动跟着我走了过来。来到床上,他轻轻地亲我,我第一次感受到人温软的嘴唇,那触感是那样地美好。我积极地回应着他,伸出手牵扯着他的衣服,他一愣,好像不知道我想干什么。我脱了他的衣服。

那一夜,是我人生中最忘情的一夜。十六岁的我跟最爱的人睡觉了,在彼此都没讲过什么心意啊情啊爱啊,喝醉了的情况下。

然后,我就睡着了。第二天醒来,我才发现,昨晚是我不应该得到的,现在开始,我要付出应有的代价了。

醒过来的时候,我是被蒙着眼睛的,黑漆漆的什么也看不见。双手被交叉绑在身后,动弹不得。我很怕。及后,有一道声音对我说:我做了不配做的事情,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现在要决定怎么处置我,反正他们不会饶过我,以后也别想跟他们家“二少爷” 有任何联系了。

我不敢相信我最喜欢的世凌会找人来伤害我,将我大卸八块。但是,事情摆在眼前。也是,人家根本就不喜欢我,是我趁人之危,又有什么可辩驳的呢?我已经做好了接受一切后果的心理准备。

我这才知道,原来,世凌的堂哥在黑帮中做到了很大的位置,是他们一口一个叫他“叶哥” 。而顺带地,世凌也是他们叶哥罩着的“二少爷” ,根本不是什么过家家的小混混。这帮人是很可怕的,他们可以随时杀了我。现在,我趁喝醉把他们二少爷给睡了,想不被整死都难。

此时,救星来了——正是我在认识的黑道好友,志超。我认得他的声音,他对那帮人说要保我,请他们放过我。我实在很感谢他,这个时候愿意为我解围。

那帮人为首的一个说:行。超哥你说要保人,我们自然给你面子,放了他。但就这样把人放了,什么惩治都没有,这总不成体统吧?怎么向叶哥交代,怎么向二少爷交代?

最后,他们谈妥了条件——若不答应,就马上砍我几刀。条件是:放了我。然而,我要马上离开学校,与世凌断绝一切关系,并去他们辖下看管的夜总会场子工作,不许离开。

他们要求我:一,不许离开夜总会。二,不许跟世凌有牵连。否则,他们一定会杀了我。我要是敢再和世凌有牵扯,哪怕追到天涯海角,都必定会一枪打死我。

2夜魅

就这样,我在黑社会以劈死相要挟的淫威之下,来到了“悦野夜总会” 工作。悦野,是取愈夜愈愉悦,愈夜愈快乐的意思。始终超哥还是护着我的,没有要我卖身,我只需要做平凡服务生一类的工作。毕竟夜总会里不是每个人都卖身的,卖的一般都是小姐,更没多少男人有本钱在这里卖的。

这样已经算是不幸中之大幸了,我很感激他。从此以后,我离开了校园,来到了这片花天酒地灯红酒绿的夜魅城市。作为乖乖学生的我,一辈子从未见过如此的光景:环境昏暗,而又灯光璀璨;唱歌的唱歌,跳舞的跳舞,赌博的赌博。四处弥漫着酒气和烟雾,充满魅力的夜晚,男男女女拥抱在一起,小姐们拉低衣领露出半个胸脯来。

我不再上学了,每天在这里擦擦桌子,倒倒酒。再也见不到清新的校园,与沉闷的教科书,精神心理有了很大的变化。

我变了,心态复杂了,人也不如从前那般单纯了。

幸亏我在这里,是有老大罩着的,别人倒也不敢欺负我。我的老大是这里最当红的头牌,人称“毒公主” 的水蓝姐。她是这里的小姐中最红的一个,在妈妈桑那里能够说得上话。妈妈桑在黑白两道都是有关系的,她总能整到毒品回来,粉状的东西平放在地上,蹲着身子使劲地吸,眼神迷醉痴迷。

我有一次见到她这个样子:问她在干嘛?她笑呵呵地问我要不要来一口,我说:死也不要!

她忽觉我纯情又可爱,来这里的人谁不是黄赌毒兼修的呢。而我,才十六岁,年纪这么小,一头柔柔的乌发,给人一种很软萌的感觉。我又对毒品敬而远之,打死不从。她突然对我十分见怪,便收了我做替她帮忙办事的服务生。

做她的跟班也挺好的。水蓝长得极度漂亮,你在她外表上找不到一丝缺陷,是那种像是水蓝色美人鱼一样,如梦如幻的美人。当然,我是到了很久之后才知道,原来她全身上下都是整容仪器整出来的,没有一块是真的。完全是一个人工合成的美女,和机器人没什么两样。

又不禁想起我的凌少,俊逸而好看,终是自然不加雕琢。唉,还是不想他了,想了伤心。

在宿舍里,跟我睡一张床榻的室友,是一个叫肖俊的男人。夜总会里工作的男人本就不多,住一个寝室的当然都是同性。肖俊跟我不一样,他在这里是卖身的,是一个男公关——俗称“鸭子” 。

这 是我第一次见到传说中的“鸭子”,还是挺意外的。什么样的男人,能让女人及男人出起大价钱来买一夜风流呢?看到肖俊就明白了。肖俊长得挺帅,带着一边银耳环,总是穿着黑白相间的背心西装,桃花眼勾勾,像是看谁都风流一样。年龄,当然年轻了,大概十八二十出头。吃这一行饭的,卖的不正是青春吗。

我跟他一开始不算熟,后来才慢慢聊熟了。我问他为什么成为男公关,他说:“嘻嘻,从小就特别依恋年龄比我大很多的中年妇人。从小学时的女老师,到认识的大姐姐,到青春期时第一次对着自己的亲生妈妈手/淫。直到有一次,趁着妈妈睡觉把妈妈摸了非礼了,被赶出了家门。无家可归,身上也没有钱;想到做这份工作可以结识到很多富婆,自己又有几分姿色,就来了。”

我不太理解这种恋母癖是怎么回事,不过他确实把这一点做到了。在夜总会之中,他在那些上了年纪的富婆,与对男人有癖好的臭男人之间,猎色着大型的猎物,卖弄着青春与姿色的本钱。他与他们勾肩搭背着,亲吻挑逗着,这已经融入了他的血肉之中,成为他的一项本能。

我有时候真不懂他,到底是怎么对着那些肥头大耳,五六十岁,脸部松驰,一脸黑斑的老女人硬起来的。还在她们的身上动啊动,大战个三百回合。他总是眨着桃花般亮晶晶的眼睛儿,轻笑着对我道:“还好啦,用爱就够了。”也就他,会对老女人情有独钟了。

另外,他虽然是个男人,却十分地注重自己的外貌。护肤品化妆品一袋一袋的,似是不要钱似的,只有我知道,那里面大概花了他一个月大部分的粮水和奖金。桌子上,放着男士美容的用品。有时候,他用着敷着厌恶了,就会发神经,抽风地拍着桌子,大声爆粗口。

“操!” “靠!”扫了一地发泄完之后,又含着泪花一件件去检。那个眼角挂着泪花,楚楚可怜的样子,好像受了天大的委屈似的,天知道他是怎么了。天知道他在笑面迎人的背后,咬住牙关受了多少的辛酸吃了多少苦头?没有人会懂。他把多数闲余时间,尽花在了保养自己的皮囊上。懒起画峨眉,弄妆梳洗迟。

在这里工作了好几个月的时间,对这里的小姐基本也熟悉了。唯一一个最奇异的,是一个叫文萱的小姐;她漂亮是漂亮,但看着总有点怪怪的。她的个子比平常女孩要高很多,说话的声音,也矫矫捏捏的。挺奇怪,似是特地练的伪声,不像原来的正常声音。

文萱大概二十几岁,长相挺漂亮,眼睛大大的,肤色很白。苍白的病态脸色,显得比其他女孩子还要白。她身体很不好,时常都在咳嗽,或者小腹犯痛,皱着眉,卷缩成一小团,看着特别可怜。她个子高,胸部只有一点点,是比较平的。

文萱很爱整齐,成天都在公众场合修眉毛、弄指甲、补妆粉。其他小姐一般都在女洗手间里,不会让我看见。她喜欢穿萝丽塔或者一些非常软妹的衣服,言行举止比一 般女生更要软得多。令人觉得,她的心灵很脆弱。可是,有时却会喜怒无常,乱发脾气,乱骂人,整个人情绪化得像是失了控一样。

客人仅仅见她一面可能不会发现,可我就是觉得,她总像个男人。她永远围着丝巾,像是想遮住喉结部分似的。

直到有一天,我无意中督见她的包里——一个小药盒上赫然写着:补佳乐!我真吓一跳,这不是变性用的药品吗?!

我问她:“你是男的???”文萱一下子吓坏了,惊慌失色,忙拉我到一边说:“小声点,别让人知道。”回复了她本来男性的沉稳声音。

我好奇地看着她,“你是个男的,为什么变性成女的?”

她说:“别告诉别人。其实我还没有完全变性,点我的客人都是知道我的情况的。至于为什么吃药,因为我从小就觉得我是女孩子。女心自小特别严重。我每天都无比 厌恶自己的jj,每次早上晨勃,都会直想把它切掉。发育那会儿,我特别恶心自己长胡子,我想跟妹子一样,我老觉得我就是个女孩。我穿上女装,把自己打扮得像是个女孩的样子,我就当镜里的她是我的老婆了。”说这番话时,她的情绪还是比较平静的。

“所以,你就选择变性了?”我问道。

文萱沉声道:“对。我本名叫文轩,文萱是后来改的。十五岁时,我在网上看到了药娘的论坛,看见了许多跟自己情况一样的姐妹。她们随便吃吃激素,就变得很漂亮了,我就忍不住去试。——你知道吗?吃这种激素药物,是会折损寿命的,对人体也会做成相当大的伤害,还会导致绝育。男人没有子宫,雌激素都是藏在肝肾里面的。它就是毒!毒/药!可是它可以让你有一次机会,变成女生,那对于我们来说,就等于是糖果了啊!于是,我们都把它叫‘糖’。自从吃了糖之后,每天早上起来,就是看看身体有什么变化。有时只是眼睛圆了一点点,腿变娇嫩了一点点,也已经足以兴奋几天了啊!”

我问:“那你之后怎么做了小姐了?”

她情绪急剧转变,突然变得悲愤起来,“那个时候,我什么糖都尝过了一遍,色普龙,补佳乐,螺内酯这些固然是不在话下,我还给自己打针。那下手的滋味,我都不敢想。但我就是觉得值得啊。值得!可是,到后来,身体的变化,当然还是被家人发现了啊。家人发现之后,就将我赶出家门了。他们说我是变态,畜生。我没有学 历,没有技能,扛着这样一个女性的躯体,可身份证上写的是男性。男性!户口本上,写着的也是男的!男的。找工作时被人耻笑,也没有钱。于是,我唯有成为性工作者。

社会大众的歧视,实在让人无法招架。这个传统思想男尊女卑的社会,谁能接受一个男人变身去做女人呢?那些女同里的T可以穿成男人上街,没有人会歧视她们——可是我们呢?我们男人穿个女装必然要被人指指点点。我可以怎么样呢?怎么样呢——……”

说着说着,我发现她哭了,忙取出纸巾给她擦眼泪。我承认,她是打开了我新世界的大门。可我觉得她也怪可怜的,并不会歧视她。

后来,文萱走了。临走前她告诉我,这些年里她很努力,在那些喜欢“带jj的女人”的变态男手中赚到了足够的钱,可以飞去泰国做下/体切除手术了。因为她现在其实已经一身是病,每次都要感冒三个月,咳都能咳出血来。再不做手术的话,药的副作用继续,命都要没了。药又不能不吃,否则雄激素会反抗,一身长毛长胡子。

她说,她是一个正经纯朴的女孩子。不是别人眼里“带jj的女人” !

我想,我也就只能祝福她了。希望结局是好的吧。

3升起

这么想着,我在悦野夜总会待了有半年的时间了。刚好,舞厅缺人,上级就找了我去帮忙。

我本来就称不上有什么歌喉,也就只能跳跳舞了。说来我早年也是学过几年舞的,那会儿跳的都是爵士舞,拉丁舞之类,可到了这里,就不一样了。在这边,跳的基本不是钢管舞,就是艳舞。

漂亮的舞娘站在舞台正中间,穿着艳红色的紧身衣服,跳着舞。能露的地方,差不多都露了。我则在后面伴舞,或者做跑腿搬器材的。舞娘偶尔还会上钢管,张扬着因经过悠长训练而线条异常美好的双腿,将美妙的身姿用动作展示给我们看。胸部在颤动,阴/部若隐若现,在场的人无不拍手叫好。

我站在舞台上,我感觉到有一双双火辣辣的视线,正在穿过台上的灯光,穿过繁杂的人群,视奸着我们。它们似要将我们一一看穿,将我们的肉体和隐私全部看透。我无法躲避,也无力招架,只能够被这些来自四面八方的,欲望的眼神所侵蚀、吞没。

有一位舞娘曾经一脸无奈,皱眉,叹着气告诉过我:“你知道吗?我们呢,大部分都是舞蹈学院毕业出来的学生。趁着年轻,尚有几分本钱,最漂亮的人基本都试镜当明星艺员去了。相貌平庸的人,不是去做舞蹈表演,教舞,就是来夜总会跳舞赚外快。二十岁的女孩子,这么消磨着消磨着,青春也就消磨得差不多了。”

来这里跳舞的姑娘,她们脸上总是铺着厚甸的一层粉,画着浓黑的眼影,粘着假的大眼睫毛。

谁也看不清楚谁的样子了。

有一次,跳着舞的时候,其中一个用欲望的眼神看我的中年男人走过来,嘴角含着些笑意,对我说:“小伙子,长得不错嘛。挺可爱的。叫什么名字?”正是蒋总。

蒋总是一个很有钱的总裁人物,看上去已经有四五十岁了吧。当红的头牌、我的上司水蓝姐,是大家公认的他的情妇,他在这所夜总会里的皇后。他一脸皱纹,长得一点也不好看,就是一大叔。我知道他这样问是对我有企图,但我哪有资格拒绝他的意思,我十条命都不够被打死的。

“我叫子皓。”我说。

蒋总笑道:“来我的房间,陪我坐坐吧。”

“是。”我面带微笑,乖巧地说。

我跟着他走,去到他坐的房间。房内,水蓝姐坐在蒋总身边,看到我一个来“分薄蒋总对她的宠爱” 的人进来,一脸不悦的样子。我给蒋总倒酒,拿起酒杯,服侍着他喝完。蒋总大笑着说:“呵,不错,小伙子看着乖巧,像只小白兔,倒也挺会伺候人的。端杯子的手势,还端得挺周到。”

这半年来,我在夜总会里早已学会了讨好、服侍有权有势的人的方法。我好比是客人的一只听话的小绵羊,上头的一个说话恭维不露锋芒的好伙计,同事的一位无所不谈善解人意的好同伴。事实上,我早就不是我了。每天带着面具做人,将真实的自己掩藏在面具之下。

换着以前的我,听到蒋总这样侮辱性的话,早就生气得不再活下。可现在,我已经习惯了,麻木了。习惯了他人的轻视,习惯了别人眼中的卑贱。我的心是黑色的,早已不复是当日校园里,那个纯真热情的小男孩了。

后来,蒋总每次来夜总会都点我,我每次就坐在他旁边最近的位置,看他满脸皱纹的丑陋皮相,心里犯吐。那个位置明明是世凌的啊,从前只有他才会坐在那个地方,我们离得特别近。近到,一抬起头,就能看到他漆黑亮丽的眼瞳。他绵长而动人的睫毛,一眨一眨的,闪闪动人。

我初恋而又羞涩的心,也随着他大大的双眼而一下下跳动着。一颗心挂在那里,上上下下地,蹦个不停。

昨日黄花,不见影踪。

这才明白以前总听人说,“坐在你旁边,心里却想着别的谁。”这句话是什么含义。内心一下一下地抽痛,想哭,却又没有眼泪容我哭出来。

“皓皓,怎么了?”蒋总的声音唤回我的神志,他摸着我的头,“在想些什么?”

我脸上露出可爱的笑容,道:“没有什么。”

此时,蒋总邪笑着,将手伸进我衣服的下摆,拨动了数下我下面的部位,色/色地道:“小皓皓下面那团东西倒也挺可爱,软绵绵的。”

我的第一反应就是:好恶心!他的举动,令我直想犯吐!嘴上却还是温柔地说:“蒋总,我不卖身的啦。”动手动脚的客人,我屡见不鲜,倒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

见我拒绝,他也不怒。他将手收回去,摸了下我的头道:“没关系。皓皓不卖那个,那我们就不玩那个的。叔叔带你去游乐场玩!”

我知道,到这时候我不可能再不识好歹下去了,蒋总我得罪不起。旁边的水蓝姐也使劲地朝我打眼色,向我点头,示意我说好。别得罪有钱客人,自寻死路。我唯有点头,说:“好。都听蒋总您的。”

第二天,我和蒋总、水蓝一起去了游乐场玩,还四出逛街,吃了很多好吃的东西。我看到了明媚的天空,蓝白交间的晴天,耀眼的阳光,仿佛是人间最美的天堂。我看到了五颜六色的热气球,定在阳光灿烂的天空中,画面充满希望,美丽醉人。

我跟他们两个,像是一家人一样。一起玩这个玩那个,十分地开心。好比蒋总是大哥哥,水蓝是大姐姐,而我是他们两个最小的弟弟,被他们宠着。我全程挂着个大笑脸,把半年的喜悦和欢笑全都在同一天中笑了出来。可以说,这一天是我这半年来最快乐的日子。习惯了白天睡觉,晚上上班的我,好像从没试过见到太阳的光亮,和那炽热如光的温度。我属于黑夜,是皓月之子,沐浴的从来只有月光的冰冷,而不曾有晨光的照耀。

那一天玩得很开心,之后,蒋总向我提出包养。他开的条件很诱人:一套单人房子,每个月存钱进帐户五万块钱,两张卡任刷。这样似是天上掉下来的馅饼,估计是我在夜总会混多少年,都混不到的吧。

但是,我还是拒绝了。因为我不想为了钱,失去了自己的自由,永远地依附在别人的身上过活。

这样的日子,终是不会有什么出头的,这世界哪里会有不劳而获的事情。可是,我现在这样过下去,难道就会有什么出头天吗?我不知道。

每一天过着,仿佛都在算计着今天,不会去想明天的太阳。

那天的游乐场,热气球下的太阳光,是再也不会照射在,我的身上了。

4心痛

由于我拒绝了蒋总的关系,水蓝姐十分喜欢我,我没有分薄到她的固有利益。因此,作为回报性的好处,我被她在妈妈桑面前说上了几句好话,上头擢升我为服务部主管。

这或许,就是头牌的权势吧。

成为小型主事之后,服务生的一切事务都由我来打点。我开始负责处理悦野夜总会的餐点、酒水、上下货等事宜,并带一些新入职的人员。服务生、酒保、打杂,包括带初来上班的小姐。

这些女孩子,一个个青春漂亮,因为不同的原因进入了这个行业。个中有个别年纪老的,怕是地下踩的地垫,都不及她脸上的妆粉厚。可是妆粉再厚,也不及她在这一行里打滚,所练就出来的脸皮子厚。

她们来到之后,我会逐一带她们去试房。哪间房的客人看中,留下她了,还会教导她们怎么讨客人喜欢,怎么把客人侍候周到。倒酒的时候,杯子要单手拿;弯身双手 递给客人了,才称得上谦微又贴心。坐在客人身边,眼神该怎么样看客人,坐姿又要怎样才好。跟客人说话时,哪句话应该讲,哪句话不能讲,总之,就是真话不能讲。

能讲出来,每句话都是假的。

不久,我突然接到一个电话:是志超打来的。他出事了!叫我到云南省的红河州市去救他。

我不知道他怎么了,但他对我有救命之恩。接到电话的我,二话不说就订火车票,出发去云南。

过了两天,终于到红河州了。当我见到他时,他的惨状,完全无法与我脑海中他的形象相切合。——我以往见到的超哥,是一个三十岁出头的英勇男人,浓眉大眼,双目炯炯有神,一督一笑,举手投足间,透露着铁汉子的雄壮神采。他身材特别壮,肌肉刚劲有力,留着小胡子,身穿背心长裤,英姿勃勃。

可今天的志超哥,一身是伤,脏兮兮的,躺在大街边。我惊道:“超哥,你怎么了?”半年多不见,他怎么会沦落成这副样子?

他紧紧地抓住我的手,用感激的眼神看我,“你可终于来了!做兄弟的,有今生,没来世。我就信得过你一个。快!救我,带我回去。详细的,回去再谈。”

我带他到火车站,便给他付了一张车票的钱。我们一起坐火车,回去了原来所在的城市。到了,我立刻将他送到医院去,替他垫付了住院的费用。

他很累,身上的伤口也撕裂地痛,马上就睡着了。睡了差不多一天,他才醒来,我才便看他去。

他全身都被伤带包扎着,幸亏医生说这些只是皮外伤,没伤着要紧的。就是有一个刀子捅得很深,刺到内脏里去了,这都把志超给吓坏了。而且,有的内脏还没有了!身体里那个位置中空了。它不存在了!

连命都差点葬送,刀子口上混饭吃,今天要还了。这些种种,令他有了脱离黑帮的想法。

志超一个三十岁的青年,此刻神情间,竟带了些沧桑之态,“子皓,是这样的。之前大哥派我出去云南办事,没想到,在当地遭到了敌派的暗算。我被他们捅了好几刀,一身是血,也没有住的地方,就在大街上随便睡下了。以为男人睡大街没事儿吧?谁知道,一觉醒来,发现自己左右腹部全是伤口:我的肝没了!肾也被割走了!”

“人体器官贩子?!”我大吃一惊:这么丧尽天良的事儿,为了钱也有人干得出来!

“可不是吗?”他紧咬牙关道。眼神间尽是后悔和凄痛,说到这仍心有余悸,“醒来时,发现自己身处在一个货柜里,全身被人绑着。原来,那是一个走私的货柜,我被人贩子卖去了东南亚!他们把我卖到了东南亚的一家跨国企业里,替那些血汗工厂做苦工。那些工场呀,外国资本家开设的厂子,为了压低成本,可真不是人干活儿的。”

“这么可怕!”我捂嘴惊道。

他说:“对,我没有任何‘人’的待遇,就像是他们的奴隶一样。我天天给他们干机器活,一天工作十五个小时!睡在隔间厠所一样的‘宿舍’ ,吃着猪一样的‘饭’ 。我亲眼看到有人被扳断手指,还有人被化学物质毒死,那里还有大概五、七岁的童工,个个瘦骨嶙峋。”

这简直不可置信!我愤怒道:“太过份了!他们这些人,还是人吗?!”怎么能想象,我的志超哥竟遇到了这样的事情!

志超生气道:“肯定不是人!都是些没有基本道德的洋人,洋鬼子。光他们还满嘴人权,自由,干出来的就是畜生干的事情。你知道吗?这些商品运回欧洲卖,光用几毛钱就能从我们身上生产的物品,一天内就变成了好几千块的高级东西。之后有一天,我趁着没人的时候,抓住机会逃了出来。我辗转地跑啊跑,从越南的河内,逃回到近中国的口岸,然后过河到红河州,才找到机会,联系到了你。”

听到这,我心中悲愤万分。我心疼志超哥的遭遇,更为人间有这样的人渣子而寒心!

接着,我们又聊了一会,交流了一下彼此的近况,我答谢了他那个时候帮的忙。我在夜总会的生活,亦令他感触良多。他决定了从良,改邪归正,连肝肾都被割走的经历,令他实在是怕了,这种胆战心惊,朝不保夕的日子,他再也不想继续过了。从此之后,就做回一个普通人吧!

我发现,过了短短半年,我们都变成了另一个人。变成了自己从前不想成为的那种人。

我们,再也不是原来的我们了。

我让志超哥好好地在医院休养。正想走,临行前,我实在忍不住心底的疑问。我犹豫地转过身,用尽毕生的力气回过头去,直直地,看着他的眼睛。“超哥,你实话告诉我一件事情。那时候,是叶世凌叫那群黑道的人来绑起我、报复我的吗?”

志超哥直视着我,在下一秒就立刻摇头了。他摇了头好几下,用坚定的眼神望着我,“不是,二少爷心里是不记恨你的,他根本就不知道。你们那晚的事情,刚好被叶哥的部下在外面看到了,那人出去就叫人了。抓起你对付你的事,是叶哥授意的。叶哥当然看不过眼堂弟被羞辱了。”

说到这,他的语气转而温和,“世凌少爷他是不知情的,你不要怨他。他不是故意要瞒你的,我也不是刻意瞒你。叶哥吩咐过,为了让他的家人能在普通人的世界里活得好好的,他们的身份都是不可以说给别人听的。”

这一刹那,我的心头大石终于放开了。不是他找人对付我,不是世凌派人伤害我的!我的心情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轻松、高兴、后怕、果然?准确地说是——失重,证实自己喜欢的人并没有暗算自己,让我有一种失重感,那种感觉实在是太让人痛快、舒服了。

我问:“世凌他现在怎么样了?”

志超哥的瞳孔有一瞬间放大,其后,就变成了低头严肃沉默。他的表情告诉我,这其中有什么,而且他不想让我知道。他绝对不会讲给我听,我也不用再问了。世凌出了什么状况,但他不能告诉我,因为当时约定了我不能再跟世凌有任何接触,他怕我再去找他。

我从打心眼底里面明白,可这一泛心酸和阵阵作痛,又是怎么回事呢。

我转身走出了病房。

离开了医院。

5晴朗

约莫在这个时候,我认识了我人生中最特别的一个朋友——方绮晴。

她刚来悦野夜总会时,是一个只有十六岁的女生,与我同龄。她头发长长,平铺在肩,像是普通的女学生。她身材高挑,大概有一六几吧,因为清瘦,看上去有几分柔 柔弱弱的样子。却因为那双自带清高、不堕落不市烩的明亮眼睛,而显得有刚毅的气质。她有一双明亮的大眼睛,五官没有水蓝姐那么完美,却也称得上是典型的、 古雅的东方美人。笑着的时候,让人心情舒爽,如沐春风。抿住唇不笑的时候,冰冰凉凉,清清冷冷的,令人感觉冰寒。

这个女孩儿与别不同的地方,是在这个每个人都习惯了低下头做人,抬起头曲意逢迎笑面相倾的地儿里,她总是像一个不合群的仙子一样,保持着高雅的自尊。她看人不低头,态度也不见卑微之色。当她看着你,你会觉得她真的是把不卑不亢四个字,做到了顶点。她说话很有礼貌,没有丝毫自恃之态,亦却毫不谦微。

她的名字叫方绮晴,能进来是靠的是攀关系。她是水蓝姐最好的朋友之一,水蓝姐亲自介绍的,老板娘一口气就让她进来了。不然,以她这样的清高性格,是不会被允许进夜总会的大门口的。

绮晴是一缕初晴,是一抹清晨时分刚刚升起的阳光,照耀黑夜,温暖人心。在我们的心里,她只要在这座夜总会里面,就是给这个肮脏黑暗的地方打了支定心针。她温暖的笑容,令人心里确实觉得暖。她是日出江花时,河边第一株烈红色的高昂花朵,以自身的火焰,烧起来灼热的温度。

名如其人:花如绮丽,人若晴初。为人端正有方寸,红绮如烈花,笑靥似晴天。

……至少早期的绮晴是。

绮晴一进来那会儿,我还不是服务部的主管,与她不熟。在我成为主管之后,才跟她渐渐地熟络起来了,成为普通的,关系不错的朋友。

一 开始,绮晴仅仅是一个不卖身的服务生,负责替客人唱唱歌、倒倒酒、开开灯、调调KTV,和本来的我差不多。只是后来,她跟一个叫邵准的年轻人好上了。这个男人吧,二十四岁,一脸有志青年的样子。不烟不赌,大学刚刚毕业,陪老板来应酬,标淮年轻有为的好男人一个。不是这样,绮晴也是不会看上眼的。

那段时间,绮晴跟邵准真的是如胶似漆,每次见到他们都是新婚燕尔的样子,明明连恋爱都没有谈多久呢。绮晴总是将邵准送她的东西戴在身上,一脸兴奋地告诉我她最近怎么样怎么样,有多开心多幸福,我也是无奈了。

然而,好景不长,邵准很快就和别的女孩子好上了,还是我们夜总会的女孩子。听说绮晴亲眼见到邵准劈腿,气得火冒三丈,疯了一样地嘶喊。脱下来邵准以前送给她的手表、裙衫,全扔到了邵准的脸上,哭着跑了出来。

她没想过人家只是随便玩玩,还认为她只是一个贪钱的女人。她确确实实地交付了自己的真心,却结果换来了别人无情的践踏。

自那之后,绮晴变了:她彻底地变成了另外一个人,我以前认识的绮晴已经不存在了。她跟着好友水蓝成为了小姐,她开始卖身,变得逢场作戏,笑意虚假,和一个个以前觊觎她的身体却得不到她的男人上床,在肉体世界之中麻醉自己的神经。她变得愈来愈放荡,愈来愈憔悴,有时玩得高兴了就疯狂地大笑,有时不知道干什么突 然间细细地哭泣起来。

绮晴接客后,迅速走红。作为同派,水蓝的势头因而变得更大,一时无两。这些小姐们的风头,往往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我们的阳光消失了,这个夜总会永远都再也见不到,当天的那一缕初晴。当初那个如沐初阳的女孩子,今天已经堕落了成为黑暗深渊里的幽魂。营营役役,如行尸走肉,永远看不见阳光。一步一步,在往更深沉的黑色山谷的路上,愈走愈远,最终走向毁灭。

那一天,我去医院探望完志超哥回来,那时候是白天,夜总会不用上班的。回来的路上,经过这座城市的中央公园。我在此处,碰到了绮晴。

绮晴身穿一条淡蓝色的雪纺背心长裙,自然简约,倍显美感。沐浴在白天的阳光之下,阳光照射在她的脸上,她双目炯炯有神,神采飞扬,浑身自带太阳力量的光晕。少女脸上露出轻松的笑容,朝我轻轻挥手,我所认识的那个绮晴仿佛回来了。只有我内心知道,那个绮晴永远不可能回来,她早已是黑暗世界的一员了。

她冲我跑过来,甜甜地笑着道:“子皓!竟然在大白天的时候看见你了。我们都是夜里上班才见面的。”语罢,手臂绕过来环着我的肩。

“嗯。行吧,我不是你那些男人,来‘公司’ 里玩的金主们,你不用靠得这么近。”我不适应地往后躲了躲。

“什么嘛,小子皓都会笑话我了。”绮晴轻轻收回手,弯眼笑道:“不如,我们去喝一杯吧!”

“好。”我道。我心想,她的笑容可真有够假的。从前的绮晴,明明宁愿抿着唇,也不愿意做出半分虚情假意的虚伪。她从前不化妆,现在化着淡妆,可好看了。

我们去了离公园最近的一家酒吧,这家酒吧是很正经的,纯粹喝酒的地方。没有任何乱七八糟的玩意儿。这样干净的环境,这样的白天,对于从事我们这种工作来说,尤其难得。

习惯了在泥潭之中打滚的人,总是仰慕朝阳。

绮晴点了一杯贵价洋酒,自顾自地喝下去,哼着曲儿。先是喝了一杯带有伏特加的狂喜,再又点了一杯叫成人益力多的鸡尾酒。她最近固然很失意,然而,也很得意。她红了之后,很多男人乐意送钱给她花,她根本不愁吃穿。反倒是我,薪水不多,只点了一杯普通的啤酒。

我喝了一口啤酒,低低地,默然不语。

“子皓,怎么了?闷闷不乐的样子。为什么心情不好?”坐在旁边的绮晴转过身来,忽然伸手握住了我的手心,“是手里紧张吗?看着我喝贵酒,心里不舒畅?没事,我请你喝酒,怎样?”

感觉到手心那么那么冰冷的温度,我的心寒了一大截。“没有,我只是在想,因为爱情上所受的伤,你变成了另一个人。所以,我感觉……‘兔死狐悲’。”

她听了,沉默了一会。良久,她徐徐笑道:“既然如此,那我们就抱团互暖吧!我们都那么孤独,都受了伤。我现在握着你的手,你暖和吗?”

我摇了摇头,“你的心里冷,手再暖,也不能够温暖别人。我又怎么会觉得心暖?”

她既不恼,也不辩解。“是啊,这样想起来,在我的生命里,遇过的那么些人,包括我自己。从没见过什么幸福的好事呢……大家都是活一天算一天,坦然地面对着自己的结局。”

手松开了我的手,环过我的脖子,搭到我另一边的手臂上。她淡淡地看着我,眼神温柔,“那我这样,轻轻搂着你,你心里会不会好过一些?”

“不会啊,”我转头悲悯地看她,“我们都失去了最爱的人。如此同病相怜,即便相拥在一起,又怎么可能捂得暖和?” 我和她终究不一样。绮晴从没见得什么快乐或者可以称上幸福的事儿,所有人的一生,都将青春活得淋漓尽致,都活得很苦很苦。但是,我却不一样。

我不一样。我曾经见过很多美好的东西,只是它们都被摧毁了,并把破碎的过程硬塞给我看。我见尽了一切。我见过过最美好的人,最浪漫的爱情,最销魂的一夜,最 漂亮的公关,最英勇的硬汉,最完美的身形,最光亮的晴空。然而,这些东西全部都破灭了。在我这里,所有的美好,终将付诸东流,除却流水,莫有人能以其知晓。一切美好,全是海中捞月,最终,都会破碎。

“最爱的人啊……”她的眼神茫然,目光焕散,“邵准……”

听到身边的人长长地叹息,我联想到了什么。在我的眼前,隐隐约约仿佛出现了一个人影,正是我家世凌。他永远是最帅的,是最棒的。眼前,有一个穿着纯白色校服衣摆的少年,干爽短发,双目有神,俊俏多情,玉树临风。逍遥自在,若在清风之中的身影。他回过身来,轻轻地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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