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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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花冷,我也冷。我不喜欢梅花,可是我偏偏叫阿梅。
阿梅是我妈给我取的名字。我觉得它俗,透着股乡味,没法和她的“罗芷姗”相比。同样是植物,她的名字清雅温婉;我的呢?只比阿桃、阿菊什么的好一点,却连身边这个庸俗女孩的名字都比不过。
说她庸俗,其实冤枉了她。她的面容很美,是继承了优秀血统的表现。只因她浑身上下都是名牌,耳缀处闪着星光,便被我理所当然划到庸俗的富家小姐的行列里去了。而不庸俗的富家小姐,我至今还没见过。
结识倪思思的那年,她十八岁,我二十一岁。虽然我只比她大三岁,但我觉得自己比她老三十年。这一点从我与她初遇,瞅见她穿着牛仔裙运动鞋、站在篮球场外面带憨笑大口大口舔冰淇淋的模样时就确认下来。一只蓬勃生长在挂了水晶吊灯的天花板下的雏鸟。我的判断。
听到她口里连连惊呼:“小心,阿明!球在你左边!不,后面!”我便笑了。看来,阿明已成为倪小姐的梦中情人,如我所愿。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从她下手,就像我不知道为什么我本来可以成为她而终究没有成为她一样。她的头发在我眼前晃动,让我有捡把剪刀冲上去喀嚓咔嚓把它们全部了断的欲望。
思思。果真是发如乌丝。哪里像我,多年的营养不良,赐予我一头枯黄的干草。还有枯黄的脸庞、枯黄的双手,根本不是弹琴的人该有的手。而她的手掌细白柔嫩,一看就想掐。
其实,我从来都不是个嫉妒的女人,真的不是。
见过不知多少姣容玉貌、衣着光鲜、钱袋叮当的小姐太太,没有一个可以让我不用睥睨的眼光去瞧她们。每次上完最后一课离开房间的时候我都没忘了在她们的玉足上轻轻踩上一睬,撕下一直挂着的那副温和的面具,在她们惊骇的眼神中扬长而去。
哦,钱可是一分不少地拿走。你以为教这些笨小姐弹钢琴容易啊。
可是倪思思,为什么。她的琴技,丝毫也不比我差。说不定,还比我好一点点。她可以把莫扎特的G大调奏鸣曲弹得像和老朋友聊天一样畅快,而莫扎特的神奥,可不就在畅快二字上?
这也是我为什么不喜莫扎特而偏爱贝多芬的一个原因。以她的阅历,又怎么可能领会什么叫悲怆,什么叫命运。
当然,选择从她下手,还有更隐秘的原因。世上知道这个秘密的人,不会超过两个。
2
阿明是第二个。
阿明是个好孩子。阿明刚过二十四岁生日。
阿明有多帅?答案是——男人有多坏。
男人有多坏,阿明就有多帅。
阿明不是男人。我的意思是,他是个男孩。
你听过这样的说法吧。对一个女人来说,她心目中的爱人不管头发多么白了,胡子多么长了,眼神多么浑浊了。他在她的眼里,始终是孩子。
但是阿明不算我的爱人。我连一句我爱你也没有对他说过。一切都是他心甘情愿。既然他心甘情愿,那么,我却之不恭。只是每当明月将坠时,我的不安就会加倍颤动,转身去看他睡熟的脸,叹怨就在我心脏处穿行。
我真的不明白阿明究竟看上我哪一点。我不美,也不温柔,更不高雅。我和阳光为敌,与孤僻为邻。顽固织成了我的手绢,悲伤流泪时总要掏出它;古怪缀成的我的项链,一刻也没有离开过我的脖子。
我是阿梅,冷冷的阿梅。绝不脱俗,绝不清幽。
阿梅是个自私的女人,毫无疑问地是。
明知我不会为他所动,却长期占据了他的感情和生活,让他成为我的计划的执行者,以此实现我的夙愿,以此抚慰一缕亡魂,翻新我寡淡的生活。而我能给他的,不过是我的身体而已。身体,实在没有什么了不起的。这早不是女人要立贞洁牌坊的年代。尽管,除了他,我没有被其他男人碰过。
直到遇到倪蕴之。
3
倪家大少爷蕴之,多么含蓄、高雅、诗意盎然的名字!
他的衬衫永远洗得雪白,就像他的脸色一样;他的领带永远打得笔直,就像他的身躯一样。他的双眼是天生的磁石,能把遭逢这双眼睛的人的精气神都吸走。而他本身就是一个男憎女爱的磁场,假如机缘巧合,他会成为全天下男人的情敌,只消看看他走下劳斯莱斯的翩翩风度与潇洒步伐便可得知。
如果说阿明帅气得像太阳,蕴之就俊秀得像月亮。太阳和月亮不能共存,这两人自然也不能。这是后话,后话先不提。
比起阿明的挚恋,我倒是更清楚为何这花花公子会找上我的门。第一,他好奇,对我这样的贫家女。鱼翅燕窝吃惯了,偶尔也想嚼嚼菜根的滋味。第二,他的菜目五花八门,多我一道不多,少我一道不少,随点随到,届时买单就行。
不过我可不是为了他的钞票而来的。我不是一个贪慕富贵的女人,肯定不是。
曾经有个镶了三颗钻石牙的珠宝商,将一张五万的支票扔在我面前。只要我跟他一个晚上。一个晚上,五万,这是我的身价。
去你妈的。骂完这句我便冲出房门。我是来送雪茄的,不是来送色相的。
我,是为了更重要的任务,才会甘愿拿给这姓倪的富家子玩弄。唉,其实不能说玩弄这么难听。倪蕴之温存如林间清风,而阿明则是匹脱了缰的野马,没法比。
我们的感情进行得隐蔽而顺利。月上柳梢头,绝不人约黄昏后。只有各自登上了灯火阑珊楼,才来个蓦然一回首。
我们的事,我知阿明不知,他知思思不知。倪太太、倪二少爷、倪三少爷就更不知了。
可是,我偏要他们知道。如果不知,我来倪家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