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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分离(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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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狼妖,”充斥着恨意和愤怒的言辞,“天性凶恶,我怎么对付得了你?我们凡人在你眼中,不过是低贱卑微的人类?你说他们打伤刘海鸥,你对付方杰方昊的手段才使人不寒而栗,你折断他们的腿,难道他两不也只是孩子?妖怪,你才是人人得而诛之的邪秽。”

“你说的对。”我轻笑起来:“我甚至要杀了他们,说起来,他两该感谢你,若不是八年前那一幕,恐怕现在他们已没了性命。我从不仁慈,好人我会善待,恶人我也不会留情。我并不在乎他们是不是你们人类所谓的需要照顾的小孩儿,只有好坏,没有年龄。张措,你记住,我不是善人,不会在谁暴露出杀意和敌意的情况下,留他性命。”

“就连你……也不例外。”

“滚!”张措吼道:“你给我滚!”

“我们之间,究竟为什么,会变成现在这样?”我鼻头发酸,不知不觉半跪在地,伸出手接上张措的胳膊,他挣扎着抗拒,却被我抬起一条腿按住,不得动弹。

我趴在他身上,白发如瀑,我深深地凝视他,良久,咬破舌尖,低头将舌尖血渡进他唇缝里,因为张措的厌恶与拒绝,比预料中耗了更多妖血。

我大概能想象自己的脸色苍白,张措似乎怔住了,我浑身虚脱倒在一旁,和他并肩躺着,仰望天花板:“喝我的血,能加强你的体质,舌尖血上附着妖灵,你若有意外,也好我及时察觉前来相救。张措,其实你咬破我脖子,我并不是……要报仇,只是希望你想起我,我可能是错了。”

“你不是他。”我摇摇晃晃站起身,哽咽着说:“我认错人了,对不起。”

张措喝下我的血后,脸色好了许多,我轻轻叹口气:“我走了。”张措喊住我:“等等。”

我在门边顿足,背对着他,只听他用疏离又厌恶的口气说:“把张时一留下。”我一愣,无奈地勾勾唇角,一挥手,张时一完好无损的身体平躺在地板上。

这下真是结束了,大概。

我挺直身板,最后一次,要留给他一个高傲的背影,奈何刚昂首挺胸迈出前脚,又让张措叫住了,这人说话就不能一次说完么。

“站住,”他厉声说,“你就顶着那张脸和头发还有这身奇装异服就出去了?”

奇装异服……我冷漠地笑了:“要你管?我乐意。”然后大踏步走了。

等我立在凉飕飕的夜里,在昏暗的路灯下,茫然举目四顾,竟然大脑一片空白,忘了回去的路。

回哪儿?回狐族?那又不是我的家,我早就没家了。

胡不归最近不知在忙些什么,总是不见人影,作为一位被凡人赶出家门的妖,我很难受,并且觉得丢脸,于是决定如此丢狼的情况下还是暂时不要联系那只狐狸了。

否则免不了一顿嘲笑。

幸好出来前吃了晚饭,虽然很难吃,好歹能填饱肚子。

我蹲下身,在花坛边发呆,小区里人少,夏夜虫鸣震天响,飒飒的风声终年未曾停歇,一路从春吹到冬,现在要做什么,不知道。

对了,刘海鸥,听保姆说,要让他醒来,就要治好他的脑子,治病要花钱,但是他妈妈缺钱,所以要挣钱。

有道理,我重新站直身体,仿佛又找到了来人间的意义。

我是在摇摇晃晃走出小区大门路过第一个马路拐角时,察觉被人跟踪,人类隐匿行迹的手段十分蹩脚,在转过第二个拐角时,我逮住了其中一个。

他穿一身黑帽衫,长得十分适合干跟踪偷窥这类事的样子,他没有料到远在百米开外的人如何瞬间捏住他的脖子。

他没有反抗,所以我没有下杀手。

他主动开口:“是张先生派我们来的。”他很镇定。

“张措?”

他双手捧起一直夹在怀里的塑料袋,道:“张先生要您换上这身衣服。”

“我要不换呢?”

“他就把您扒光了扔到市中心的购物街。”

“……”我把他按到墙上,转身就走。

“先生,您换上衣服吧,不然我们会被责罚。”他追上前,诚恳地说。我闭了闭眼睛:“好吧。”

我在巷道里随便换下了自己的月白长衫,套上张措的衣服,是现代人类的日常穿着。等我一回头,那个人已携了我的衣服不见踪影。

我自然清楚还有旁的人跟着,料想也是张措的手下,不明白他到底在想什么,我满大街晃悠。

浓黄的天空中看不见一星半点的星的影子,人类的霓虹太单调,像雾一样笼罩着这片大地,鳞次栉比的高楼,琳琅满目的货物,陌生使我头晕目眩。

胡不归说这是人间。

我们妖也活在人间,在不被人察觉的人间,那里是桃林和无边际的长空,松果埋在重重松针下,青蛇倨傲地游走,烟云轻抚长河,弹出辽远的铮音。

太挤了,这里。

我垂头丧气地想,竟然找不到一处栖身地。

人类不会觉得很挤吗,拥挤堵塞,人与人被按规则安放在盒子里,一道门成为邻居间的隔阂,关上门,对面就是陌生人。

车子开得太快,马路比人行道宽,仿佛众多的人要挤在两侧,任由吞吐着臭气的铁怪把另一些人卷起来,与行人分离,在偌大的路上滑行。而炎炎夏日里轮胎驰过的痕迹,散发着难闻的焦躁和枯寂。

我只是有些茫然。

所以才因无聊而抱怨。

索性游荡的时间不长,我无师自通地进了酒吧。胡不归认为无论我跑去哪儿,一壶陈年佳酿就能将我引回去。

他说得对。我咽口唾沫,溜达进了光怪陆离的人类酗酒的地方。小二问我要些什么,他递给我一张单子,我也不知上面这些都是什么,盯着蚯蚓般的符号发了会儿呆。

“这些……多少银……多少钱?”

他指着似乎是名称的汉字后的罗马数字(这是我在人类的小学课堂上的得知的,据说它们来源于异域),礼貌地开口:“您好,这是价格。”

“……”我看着面前铺天盖地的三位数瑟瑟发抖。

“不好意思。”我迅速站起身,忍着快要掉出来的口水,心痛地走出酒吧的玻璃门。原来我身上一文银钱也没有。

“喂!”突然肩膀上传来重拍,我条件反射抓住那只手腕,从理论上讲,以及从事实上来说,人类会被提起来然后放倒,但是这只手的主人却岿然不动。

我暗暗咬牙,莫非碰到了高人?

“蠢狼。”熟悉的令人不爽的语气,小的时候听到过,三大天降神族百年一场宴会商讨天道人间诸事宜,每逢此时,还有聊作陪衬的斗法大会,三大妖族的后人登台比试以飨盛宴。彼时我才不过刚好能在台下看戏的幼龄,玄鹰元氏的后人元如晦在修为妖力妖术上占尽风头。

是三大天降神族中最为称赞和备受期望的一位。

但是我对他印象很不好,这只蠢鸟见到我永远只有两个称呼:“蠢狼。”“小时。”第一个蠢,第二个作。

不会吧,这臭鸟来G城做什么?不管他来干嘛,我现在这种丢脸丢到老家的状态实在不适合见人,要让这丫得知我被人类赶出家门,一定会被嘲笑到地老天荒……

我捂住半张脸:“不好意思,认错人了。”松手欲走,简直能想象出这只鸟愉快的笑脸,他语带笑意:“你还是这么笨我就放心了。”

“到底……谁笨了!蠢鸟!”我烦躁地转身,这熟悉的气味,元如晦和三百年前相比变化了许多,他们化成人形时总是与人别无二致,唯有我,像个怪胎。

元如晦留着黑色短发,黑色眼珠,笑的不怀好意。三百年于我们,不过是人类的十年,我并未有久别重逢的感概,只是忽然想到,那时候墨狼族还在。

这使我有些沮丧,没什么心情和他叙旧。元如晦主动邀请道:“没钱喝酒?我请你。”

“真的?走走走。”我拉住他的胳膊,变客为主,拖着他又返回酒吧大门,元如晦一把按住我的手:“小时,你还有心情喝酒?”

”墨狼族……”他笑意稍敛,欲言又止。我松了他的胳膊,垂头丧气地往外走,连以酒浇愁都不行,烦躁。

“当年墨狼族罹难,苍鹰与玄龙未曾出手相救,你还恨吗?”他蓦然问,我抬头,四周络绎不绝的人,来来往往,没有谁注意到角落里的我们,他们不会想知道我们在说些什么。

这对他们而言是无关乎己的陈年过往,没有人知道,三百年,象征时间的墨狼族在一夕之间灭族,从此时日无着。

所谓的天降神族,是上古时候神族退隐遗留下来作为天地支柱的血脉,维持着阴阳两界的衡常与轮回道不受破坏。

天降神族落地为妖,从此便以妖族的身份传承。

象征天地的苍鹰居于昆仑,象征河海的玄龙居于南海,而象征时光的墨狼深入山林。没有人知道,若三族毁灭会怎样,若说墨狼族灭亡,至少我还活着。所以时光更迭,历史如常。

什么也未曾消失,而什么都早已湮灭。

我在外面觉着冷,元如晦按住了我的脉搏,他皱起眉头,露出很难看的表情:“你身有隐疾?”我甩开他,捏动手腕:“封印了三百年落下的病根子。”他叹了口气,忽然脱下自己的外套:“受不得寒。”他的衣服披到我肩头。

到不愧是苍鹰委以重望的后人,只捏妖脉便得知一二,恐怕连着诊断我数日的狐族长老要气不过,想到那老头子,我心情缓上几分,遇见元如晦,仿佛当年的一切未曾消失。

也算是他乡遇故知?索性是巧。我轻扯身上绷得极紧的衣裳说:“这身衣服太紧,穿不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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