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第3章(1 / 1)
几天后,我拿到了他初恋的资料。虽然已经没有了那份对对方的虎视眈眈,但我还是掏钱买下了这份资料,不为别的,这里有他的过往。我想了解他,更深入的了解。在这方面,他和他父母,以及他周围的人都有意无意的回避我,就算偶尔提及也是轻描淡写。也许是像他所说的,伤他太深,不愿提起。可他们的态度让我很不安。
待那人走后,我晃了晃手中的资料袋问思琪:“你看吗?”
思琪撇了眼分量不轻的资料袋,摇了摇头:“那么多,要看到什么时候!你把她的qq、微信号给我就行。”
资料很详细,从她出生到现在结婚怀孕所有内容一应俱全。
我放下手中的资料,长呼一口气,借此发泄心中的抑郁。
思琪搅着咖啡我:“怎么样?”
我苦笑了下:“如果把她的一生比作言情小说的话,那许升就是深情男二,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那种。事实上……”
“那这书名叫什么?”思琪打断了我的叙述。
我愣了一下,不确定的回答:“‘霸道校草爱上我’或者‘霸道总裁爱上我’?”
“哦,那还好,不是‘我的青梅’。”思琪淡然回道:“你不需要对他们的过往过度在意,患得患失。你只需要知道有这么回事儿就行。对过往的过度在意,并不能改变什么。只会让你失了初心,面目可憎,变得不像你自己。你现在这样就很好,他不是已经被你所吸引,成了你男友吗?再说那女的不是已经结婚,还怀孕了吗?以你对许升的了解,他的性格,人品,骄傲,他会去委屈自己当一男小三儿吗?”
我认真想了想,终于放下了心:“你说得对。事实上自从那女的结婚后,他们就在也没见过面,而叔叔阿姨也断了和对方的来往…”
“那不就结了。”
“可我一想到到他曾经深爱过某个人,而那个人却不是我,心里就有些不痛快”我不好意思的说。
思琪摊手耸肩,表示无耐:“这我可没办法,只能靠你自己想明白。谁还没段过往啊,”她见我在那嘟嘴瞪她,连忙改口:“好吧,好吧。你就没段过往,许升是你初恋。”
过了会儿,她低声说:“以后有空,我们出来逛逛街,跑跑步,旅旅游,不带那些臭男人。时间长了,自然就想明白了。那些个过往不算什么。”这时的她有些寂寥,让人看了挺心疼。
我哑了嗓子,半天才问出来:“你和你男友…”
她故作大方:“就那样呗。好了,不说了。我们去逛街,shopping!”
后来我们再也没提过这个话题,默契的将这天不存在。
半年后,在我们相恋两周年那天,他向我求婚了。当时我们正在外面吃烛光晚餐,中途,他离开了一下,说是去洗手间。我没太注意,一脸幸福的吃着他帮我切好的牛排。所以当他手捧鲜花,高举钻戒,单膝下跪向我求婚时,我惊呆了,泪流满面,哽咽得半天不知该说什么才好。
突然他身后涌出一大堆人,是我单位的人,思琪也在其中。在他们有节奏“答应他,嫁给他”呼喊声中,思琪过来轻轻地抱住了我:“答应他吧,你们会幸福的。”而后松开了手,加入了其中。周围的路人也加入其中,呼声越来越大。
终于,我伸出了左手,说:“我愿意。”
他给我套上了钻戒,颗粒还不小,至少5克拉吧。我们在众人的欢呼中拥抱,亲吻。一切就像偶像剧里那样。
次日,我们到民政局扯了证,结婚证上的我们笑得像两个傻子。
在得知我结婚的消息后,母亲带着继父从美国杀了过来。上了飞机才给我打电话,通知我下午三点!
前来接机。听此噩耗,我立马慌了手脚。母亲可是我们家的大魔王啊,之前我瞒着她偷偷在国内找了工作,被她知道后,足足说了我一个小时。现在结婚这么大的事儿…
我手忙脚乱的向单位请了半天假,然后给许升打了个电话,通知他,丈母娘来了!
收拾好东西,刚下楼,没等多久,许升就开着车来了。上车后,一路风驰电掣。
我语无伦次的向许升表达这内心的担忧害怕。
他拍了拍我的手,轻声安慰:“别怕一切有我,我会处理好同岳父岳母的关系,讨得他们的欢心。说起来,你还没告诉我,岳父岳母是什么样的人呢?”
我知道他这是转移话题,不想让我过度担心,却也配合着说了起来:“我母亲今年53了,比我继父小7岁,不过她保养的好,看上去也就三十多。她很漂亮,气质也好。在美国时,她出去买个菜,都有外国老头前来搭讪。对此我继父经常吃醋。一般情况下,她很温柔,说话做事都和和气气,不过我们都很怕她。她曾单手掰弯过叉子,吃西餐用的那种叉子。不过她不常动粗,至少我,长这么大,也就见过两三次。通常她生气后只会盯着我碎碎念,一念就是半小时,最长记录也就一个钟头。不过我估计这次可能会破记录。”
“是吗?那你继父呢?”许升问我。
我兴致勃勃的八卦:“说起我继父,那也是个奇人。他是一土生土长,血统纯正的美国人。却自小仰慕神秘的东方文化。趁着八十年代改革开放,对外政策宽松点后,只身一人来到了我国,后经人介绍认识了他前妻,便就此安顿了下来,婚后两人倒也和和美美。只是好景不长,不久他前妻就因为产后大出血走了。他舍不得离开,一个人,即当爹又当妈,倒也平安把我哥带大。平时没事就钻进胡同巷里采采风,访访古。我哥8岁那年(当时我两岁多一点,父亲已经过世一年多了),在一偶然间,他遇见了我母亲,当时便惊为天人,(用他的话说就是:“极具东方魅力,浑身上下充满了母性光辉,就像瓷器,美丽大方,温婉端庄,浑身上下闪烁着灵动之美。”)一见钟情,从而展开猛烈追求。鉴于西方人充沛夸张的情感语言,我事后向母亲求证过。
据母亲说,当时,因我父亲的病家里借了不少外债,父亲在世时还好,他一走,要债的就登上了门,那天她抱着我外出买菜,回来路上就遇到一群债主,双方言语不和,那群人就想把我夺走,当一抵押品,什么时候还钱什么时候领人,母亲那敢让他们把我抱走,万一他们等不及还钱,把我卖了呢?当场双方就动起了手,母亲赢了。对方惺惺的走了。母亲说,她当时感觉后面有人跟她,以为是那群要债的,怕她跑路,也就没有在意,后来才知道是我继父。好吧,我只能感慨,我继父的眼光真奇特。
当时,男女之间还略为保守,母亲没见过这架势,要不是见我继父是一老外,行为举止还算知礼,早就喊“耍流氓”,让警察来抓他。要知道当时流氓罪可还没废除,那可是一重罪,最高可判处死刑的。当然他一老外,估计也就遣反。在继父的猛烈攻势下,不到半年,母亲就缴械投降了。毕竟,哪怕是现在,一寡妇,带着孩子还背着债,那日子也不好过。外公外婆见母亲要嫁给一洋鬼子,心里不怎么乐意。但舅舅舅妈在得知继父不但替母亲还了债,还能让舅舅出国后,就帮忙说服了两位老人。当时的留学浪潮还挺大,人都疯了似的,想方设法往外涌。就这样继父终于抱得美人归。两人婚后生活自然幸福美满,这点从小我十岁双胞胎弟弟妹妹就可以看出来。当然继父和哥哥,还有爷爷奶奶待我都很好,我小时候的衣服,鞋子从来都是爷爷奶奶在美国给我买好,然后再寄过来,至于继父,我至今还记得他把我架在脖子上,我们一家四口看庙会的情景。还有哥哥,他十岁那年,勤工俭学,挣得第一份工资后,就是给我买糖,好大一罐。结果后来我糖吃多了,得了驻牙,剩下的糖,被他没收了。从那以后他再也没有一次性给我买过,十颗以上的糖,不管什么种类,就连买的次数也要限制,一月四次,多一回都不行。他现在在华尔街上班,每天从早到晚都跟数字打交道,忙得很。至于我那两个弟弟妹妹,小时候超可爱,听说,还有导演找他俩拍广告,不过我妈没答应。那时候我每天都担心哪儿突然冒出个人,把他俩抢走。不过现在他们都长大了,虽说没长残,但我总觉得没以前好看。更重要的是他俩好高,从他俩上初中起,我就没长过他们。”
“外国人普遍都高,混血也不例外。”许升附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