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第 8 章(1 / 1)
念奴是我平生所见,长得最好看的女孩子。
好像长成她这个样子的话,给人第一印象就会是“模特吧”“演员吗”这之类的印象,好像不凭着脸蛋身材吃饭的话,都对不起老天爷似的。
只是啊,像念奴这样的人,就算跟世界上任何一个人换了张脸,都一样会成为最优秀的演员吧。
虽然她的梦想,在这个大得有些过分的城市里,不那么好实现。
大一的时候,念奴开始接演一些音乐录影带和电视剧作品里的小角色,我们四个人常常趁着周末跑去玲珑家里津津有味地看她的演出,偶尔和Fiona视频联线,两岸一心地对着念奴品头论足。
“拜托!真人就在你们面前,不要再看那什么鬼录像啦!”念奴扑过来要抢遥控器。
玲珑按了一下某个键,把遥控器大大方方丢过去:“给你呀,反正指纹授权,现在除了我谁也动不了!哈哈哈哈!”
“你以为我没办法吗?”念奴睁圆了眼,扑上去抓她的手腕,“把你的指头卸下来不就好了!”
两个人在后面掐成一团,我和情水坐在地毯上悠闲地嗑瓜子。
“不觉得她这个表情赞爆了么?”我对着玲珑下载的新录像大加赞赏,转过头去说,“你有进步啊思思小姐。”
“不准叫那个名字!”念奴怒吼,又转过头去继续和玲珑争斗。
情水淡定道:“还真难想象这个家伙有一天会站在奥斯卡的颁奖台上。”
玲珑分出点精力来喊道:“就是——!暴力女!虐待狂!我要去和评委们打小报告!”
念奴终于得手,拽着玲珑的手腕就把她拖起来,玲珑一副良家女被凌虐的委屈样挂在她身上,忽然失去了支撑力,向前一扑两人一起摔倒在地上。
“怎么了!”我和情水吃了一惊。
念奴坐在地上,表情有一瞬的失神,又很快恢复了正常:“不好意思,我刚才腿软了。”
“哎,幸好我家地毯软。”玲珑站起来,心有余悸地拍胸口,“下次不要站起来那么猛。”
念奴应了一声,依然坐在原地,转过头去看电视屏幕。
情水若有所思地看了两人一眼,向后挪了半尺,在我身后掏出了手机。
很久以后,我才知道,当时她是在和念奴发短信。
那是我目睹的念奴第一次发病,而当时的我和玲珑,甚至完全没有意识到。
“听到我的大名,你准会被吓死!”念奴屈起手肘,脸上表情十分浮夸。
情水接道:“就算你的名字比地狱里的恶鬼还可怕,也吓不到我。”
“我叫——”念奴清了清嗓子,眉飞色舞道,“我叫麦克白!”
情水面无表情道:“就算是魔鬼本人也无法对我说出比这更可恶的名字了。”
“而且他也……”念奴收势,靠回病床上,恹恹道:“哎呀!你不好玩,一点都不配合我,换一个。”
情水拧开水瓶的盖子,递过去,说道:“我却觉得没有比我更配合你的人了。”
我坐在大理石的窗台上,插口道:“别玩了,小姐,下午还有检查要做,最好养养精神。”
念奴喝了口水,扬起下巴振振有词地说:“谁让你们不许我吃辣椒,我可是一日无辣就会枯萎的!”
这时候,距离念奴第一次查出病情三个月。我坐在单独病房的窗台里,拉了半面窗帘,躲在里面看着窗外,阳光正好,我却不愿让它过多地照耀在念奴发白的嘴唇上。
万物都在生长,而我的女孩在褪色。
躲在窗帘里让我倍感安全,一面是柔软的,隔绝了室内的目光;一面是透明的,阻隔了室外的风沙。
高中的教室里,也有这样的窗台,它足够大,高三的时候甚至被堆满了教辅材料和各人的卷子习题。
高一高二的时候,便显得松快多了,像是一张幕天席地的大床,一个人就算是摊开手脚躺在上面也没什么问题。
我躲在里面盘腿坐在一边,塞着耳机听歌,翻开一本刚从图书馆借来的小说。
有的人就是,永远都不懂,离开是想要被挽留。
我不停地跑,是为了让你来追我。
唰地一声,窗帘被拉开一半,路燃探头进来,好奇地打量着我:“干嘛呢妹儿?”
我不停地躲,是为了等你找到我。
我说:“听歌,要来吗。”
路燃坐了上来,我摘下一边耳机分给他,两人在窗台上并肩而坐,看着外面夕阳落山。
若有一天,你看过了许多美景,会不会能说得出,你爱我哪一种表情。
玲珑抱着吉他在唱歌。
升入高三以来,我们俩便养成了午间休息的时候一定要爬到最高层的无人天台来的习惯,她将一把吉他放在这里空调室外机的背后藏起来,每次上来,便弹一首歌给我听。
这是属于我们两个的小秘密。
在周围人都被紧张的学业压得喘不过气来的时候,我们两个几乎每天都要抽出这么一首歌的时间,一起把它浪费掉。
这时候的情水每天忙着背书;而念奴有大批的面试要参加,还不忘和胡小刀的约会时间;Fiona已经很少在学校出现,因为之后要在美国度过的漫长时间,她用了大部分精力来陪伴家人。在这段时间里,我和玲珑简直都生出了那么种相依为命的感觉来。
那一天,玲珑唱了一首又一首,我感觉到她似乎有话想要说,却在迟疑着什么。
她的歌声里有不同寻常的波动,但我一时不能准确地捕捉到。
最后一首英文歌。玲珑唱着,我愿为你慨然赴死,翻越崇山峻岭,我为你无所不能,只因你已完整了生命。若我们无以为继,爱将使我们永生。
大学快要毕业的时候,我提前找好了租住的房子,常常在每周末拖着行李箱搬些东西过去。
心里算计着,每次都带过去一点,应该到毕业时搬家的压力会小得多。
后来有一天我拖着箱子走出校门的时候,在街对面看到了路燃。
在外地部队待了将近四年的时间,他长高了,晒黑了不少,唇上有青青的胡茬,目光却依然和初见时一样青涩而率真。
他冲我挥了挥手,红灯跳转,我拉着箱子慢吞吞地迈过斑马线去。
路燃说:“我回北京了,就说来看看你,最近怎么样?”
我注意到他略去了前面的称呼,或许是因为他不知如何开口,也或许是他并没有在意——糟糕,我又开始习惯性地解构他的每一句话和每一个动作里的心思。这太蠢了。
最重要的是,对他这样做的时候,我永远得不到答案。
我不是已经完美地成长蜕变了吗?我已经更有魅力,更成熟懂事了,我应该知道要如何面对他了,为什么——我却还在这里婆婆妈妈地思前想后?
我犹豫了一下,回答道:“还好。”
他低下头看了看,动作自然地接过了我手里的行李箱拉杆,而我没有任何反抗能力地松了手,听到他说:“要去哪里?我送你。”
“搬家……”我顿了顿,继续道,“我,那个……”
“走吧,上车,车上再说。”他虚虚地推了我一把,然后拎着箱子在前面领路。
我想婉拒,又觉得应该和他寒暄一下这些年过得如何,还想问问他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可事实上,我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呵,韩脉,纵使你修炼千年,他也不需要多费一个眼神便能将你打回原形。
以前的我从来都是不擅于揣摩他人心思的,每当见到别人欲言又止而我抓耳挠腮的时候,我便在心里给英明神武的情水又鞠了一躬,凡人总是很佩服大神的。
那天对着悠悠然唱着小曲的玲珑时,我也是如此,一面等她开口等得心焦,一面回想着她近日的表现胡乱猜测。
玲珑终于一曲唱毕,随意地拨了几个和弦,便放了手,倚在吉他上看着远处。
我转过头去看她。清爽短发细碎地贴在耳边,白皙的脖颈仰成一个好看的弧度,垂在吉他上的手骨节分明,纤细柔软。北风过境,玲珑身上那因为消瘦而显得有些宽大的校服外套被吹得有些鼓胀,发出布料摩擦的声音。
玲珑是个看上去弱不禁风的女孩子,却常常让人想要用“帅气”之类的词汇去形容,这或许跟人与生俱来的气质有关。
不同于念奴的洒脱,情水的淡然,Fiona的炫目,玲珑是个特别到很难用几句话来讲清楚的人,她似乎是一个深不见底的宝箱,每当我以为足够了解她时,又会从那箱子里拿出更多的宝物来。
尽管她在外人面前永远都是那么的好说话,但我们都知道她其实是个倔强而固执的人,心里有自己的想法,虽不常与外人道,却一直固守城池。
正当我胡思乱想的时候,玲珑开口了。
她依然看着远处,轻声说道:“脉脉,我好像恋爱了。”
“什么?”我毫无心理准备地迎来了一颗炸弹!
玲珑转过头来,表情柔软地看着我,一字一顿地说:“我恋爱了。和一个女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