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第 6 章(1 / 1)
Mora在草原上奔跑嘶鸣,高昂的四蹄和脖颈流畅的线条都健硕而俊美,驯马师吹了声口哨,把它叫了过来。
“送你的礼物。”路燃接过了马缰,笑着递给我。
我和Mora四目相对。它的眼神温顺而平和,却又藏着一股不愿屈居人下的倔强,我喜欢极了。
这是我二十三岁时收到的生日礼物。
路燃翻身上马,小小地跑了一圈给我看,他曾经接受过马术训练,在马上的每一个姿势都娴熟自然。
恍惚间,我们是在中世纪的欧洲古堡外,裙摆曳地,鲸骨束得我腰肢生疼,但我却早已习惯了那疼痛似的,满心只顾着那华服的俊秀骑士,纵马驰骋的快意豪情。
路燃回到我身边,向我伸出手来。
像以往很多次一样,我毫不犹豫地将手放到了他的掌心。
那是我第一次见它,我妙不可言的小白马。
还有,我妙不可言的白马王子。
Mora所在的牧场离北京市中心很远,在“认养”它之后相当一段时间里,我们每周末驾车去看它。路燃总是在楼下等我,见到我下来,便碾灭烟头,替我拉开车门。
“就知道你又想去看儿子了。”他这么说。
我笑逐颜开,鼻子却有点酸。
如果我们可以真的有一个儿子,那该多好啊。
我们不需要每周末跑得老远去看他,我只要下班回家推开门,他就会扑进我怀里。
我们会为了他争风吃醋,每天在他会先叫爸爸还是先叫妈妈的问题上互不相让。
我会替你洗手作羹汤,教我们的孩子读书认字,告诉他如果有喜欢的女孩子就要赶快表白,不然就要被别人抢走了。
我想过太多太多的如果,但却在用所有的空闲时间来祈祷既成的事情有所改变,而不去努力让那些假设成真,这就是我难过的理由。
说起来,那个马场的芝士面包真的很好吃。
只是我已经太久没有去过了。
说起第一次骑马的话,是托Fiona的福。彼时她刚考完第一次托福,成绩斐然,财大气粗地请我们几个人去内蒙草原玩。
胡小刀和Fiona当时的男友也在,我们七人骑在马背上,在高高的山坳上一字排开,看着脚下绵延的青草绿铺陈了到了天际去。
“冲啊——”念奴手臂一扬,我们同时夹紧了马肚,俯冲而下!
狂风在耳边猎猎作响,耳边再听不到别的声音,除了面前一望无垠的草原和金光四射的山间艳阳,什么也看不见。
一路跑出去好远,几个人都是大汗淋漓地慢了下来,念奴拉紧了马缰掉头回去,瞟了身侧的胡小刀一眼。
胡小刀挑起一边眉毛:“再来?”
他话音未落,念奴已向着来路加速冲了出去,他也忙不迭地甩鞭跟上。
我侧头看了看,情水和玲珑没有跟上来,而Fiona和她的男友落后了几十米的样子,两匹马颈项相交,那个身材高大的男孩倾身过去,与Fiona交换了一个吻。
Fiona的历任男友无不是家世显赫,样貌出众又心思活络的人物。
但在她到了美国后几年,却在那边和一个其貌不扬的平凡华裔男子谈起了恋爱,且一谈就是很多年。二人感情甚笃,在漫长而艰难的时间里,她都始终毫不气馁地为了这个人与自己的家庭阻力做着抗争。
我到美国探望她,她在餐厅雅座里与我谈笑,到了中途那男子下班匆匆赶来,向我致歉,然后便向着Fiona弯下腰去。Fiona不避讳地抬起头来,与他嘴唇相贴。
接吻的话,不容置疑地都是要用嘴巴。
这个部位和身体的其他部位有什么不同呢?当我们要表达最深切最隐秘的感情的时候,往往都是用它。
我们既不是用鼻尖相碰,也不是眼睫或耳朵,却偏偏是用嘴唇。
我们用这个器官争吵,歌唱,吟诗,表白。
来到人世间的第一声啼哭。
还有,对这个世界说的最后一句话。
我偷偷问Fiona,为什么是他?
Fiona撅起嘴,似乎颇为费脑筋地回答,对啊,为什么是他呢。
你是那么优秀和耀眼的人,就应该和与你身份地位相配的人在一起,去更大的舞台崭露头角,为什么偏偏,最后要安于待在这样一个人身边?
Fiona想了想,露出个释怀的表情,说,爱本来就是没有道理的。你一见他,便想亲近他,便想陪伴他……虽然都是那么简单的事,可若是换掉了这个人,就谁也不行了。
是啊,这件事,既不是把你的学位证书,身高体重,每分钟投篮最高纪录和高考分数一项项堆叠起来细细比较,谁最后得分更高就能得到更多的爱;也不是你拼命地表达拼命地付出,一心为她好挖尽世上所有的宝贝,她就理所应当与你共浴爱河;这不是位高权重者一个眼神就能得到的东西,或是散尽千金的举动可以换回来的物件。
这件事,本来就是没有道理的。
即使一百万种亲吻,也比不上你的一吻。
路燃的吻轻而柔软,落在我的眼皮上。
我忍不住笑出声来,他抬起手就掐了下我的腰间:“叫你装睡。”我笑着爬起来讨饶。
Fiona说:“见到他的时候,你的世界里会起风。”
我在屋子里绕着圈跑,沙发和床都成了险峻山川,我披荆斩棘地躲着大魔王路燃的追杀,他也很入戏地伸长了手臂嚷着这回你死定了之类的话。
“你的心脏开始摇摇欲坠,被这风吹得不堪一击,你对他礼貌地笑着,不敢乱动,生怕一动,这风便停了,又回到了那个一片死寂的地方。”
我逃到厨房,举起案板抵抗,路燃拽了两下没拽动,我猛地弯下身去,打算从他身边钻过去跑走。
“然后呀,他就开口了,对你说话,他的声音那么好听,好像是,好像是……”
不料这诡计被路燃识破了,他本在上空的手在半途转了个弯,一把将我捞了起来。
“好像是一颗子弹,正中你的心口。”Fiona的中文不似之前那样流畅,想了半天,终于想起了那个词,一面还伸出手比了个开枪的姿势。
路燃修长的手臂紧紧地环在我周身。他低声说:“抓住你了。”
路燃的变声期在十八岁之后彻底完成,而那个时候,我们已经分隔两地,联系寥寥。但他的声音在我的记忆里,却从未改变过。
无论何时听到他那已经成熟的声带震动着发出低沉悦耳的声音时,我都会情不自禁地想起夏日的午后,他百无聊赖地趴在我斜后方的课桌上,用他那还稚气未脱的嗓音,有一句没一句地照着课文念念有词。
“啊,你烦死啦!”念奴掏了掏耳朵,用钢尺毫不客气地砸了他的手背一下。
路燃也不躲,笑着说:“暴力女。”
我说:“就算你这样念也背不下来啊。”
路燃说:“那应该怎么办?”
“抄一遍!”念奴出主意,“一遍不行就两遍,两遍不行三遍。总会背下来的。”
路燃冲我喊道:“老妹儿,来借张练习纸。”
我从作业本上撕了一张下来给他,路燃在上面龙飞凤舞地写了一阵,没写几句就不耐烦地扔了笔,又把纸递还给我:“送你了!”
那是一首古诗,最后一句是:盈盈一水间,脉脉不得语。
我把纸折了起来,放进笔袋里面的夹层。
深夜里的球场,灯光俱灭,只留下闪烁的星子在头顶发出微弱的光。
路燃一个人在运球,我盘腿坐在球场的边缘,托着腮看他的身影在昏暗的球场里游走,篮球击地的沉闷声和他的球鞋在光滑地面上摩擦的声音响彻整个空旷的球场。
最后他终于玩够了,用力把球砸到地上,然后头也不回地向我走来。
在他身后,篮球反弹起了几米高,又颓然落下。
我把矿泉水瓶递过去,他接过来拧开了,从头顶灌了下去。我见过很多次他这个动作,分不清他是要喝水还是要洗脸似的,总之水流劈头盖脸地浇下去,他的喉结滚动,带着些粗鲁的性感。
路燃坐到我身边,胳膊轻轻搭在我的肩上。
我说:“哥,以后不要忘了我。”
跟路燃在一起的过程,很莫名其妙。高三那段时间,即使在谈恋爱的时候,我也一直叫他哥,不像念奴那样一口一个“我男人”“老公”地叫着,也说不清这是个什么心态。
路燃没有回答,凑过来跟我接吻,他闭上了双眼,长长的睫毛仿佛擦过了我的脸颊。
也许,用嘴巴亲吻,正是在使用一种不需要声带的语言。
沉默之中,彼此便能心意相通。
就让我们虚伪,有感情,别浪费。
他对我真的好,即使在很多年后念奴指着我的鼻子怒吼他是个混蛋的时候,我也丝毫不曾改变这个看法。你们都不知道,不知道。
对我来说,能遇见这样一个人就已经很不可思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