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谌浚的记忆(1 / 1)
飞机失事的时候,他的手里还紧紧的握着手机,希望那里面已经收到了她回复的短信,或者是电话。他以为自己就将这样的与世间永别了,可醒来的时候,却发现自己完好无损的躺在F市家中的床上,带着二十五岁时的记忆,回到十六岁的身体里。
他花了整整一个星期的时间来消化自己重生了的事实,因为作为一个无神论医学工作者,是不相信有这种事情存在的,更不相信它会发生在自己身上。不过他依稀记得在完全失去意识之前,手中黑色手机的边缘,隐隐的泛着一圈白色的光芒。
他乘坐的航班是由A市飞往C市的,那是沈淇所在的城市。他刚刚从A大研究生院毕业不久,辞去了附属医院令人羡慕的职位,毅然决定去追求心中的女孩。
在登机前,他给她发了一条短信,“沈淇你好,我是谌浚,你的一位高中校友,不知道你对我还有没有印象。我也准备和你一样,投身于C市的建设中去呢。想找个人为我接风洗尘,可是,又苦恼于没什么同学朋友在那,似乎只与你有过几面之缘,所以,能不能麻烦请你帮个忙呢?呵呵,好像我有那么一点点的‘迷信’啊。我的飞机中午能到,如果你今天不方便,可以改天。等你的回复。”
只是他不知道,那一刻的沈淇,已经随着旅游观光车,坠落在陡峭的山坡底下。更不知道她的灵魂和他一样,回到了九年前。
其实他才是比那徐洵波更具有优势的人才对啊。都怪自己一再的犹豫与错过。
那一个秋日傍晚,两人在公园里偶然的遇见,并没有让他经常的想起。直至一年后,她来到了他所就读的二中,因为出众的成绩与相貌,吸引了学校不少男同学的注意。当时他的同桌好友周益先揶揄他,“听说高一二班的沈淇可是个冰山美人呢,那么多人写情书给她,她都视若无睹。要不你去试试?”说着还跟前桌同学打起赌来,“你们说咱们的谌大帅哥能不能把那美女一举拿下?我赌他一定没问题,喏,我赢了话你们请我吃一个星期的红烧鲤鱼。”
前桌男生一脸的鄙夷,“嘁,你爸都财政局的,还想来敲我的钱。”
“这不无聊嘛。”周益先笑道。
“无聊没事做的话你不会去追?”他当时对好友如是说。
“我喜欢的不是那一类型。”周益先解释。
“那你怎么知道那是我喜欢的类型?”他反驳。
“我觉得你们有点像,应该比较有共同语言。也不对,或许你们走在一起,会连一句话都没得聊。哎,得了,算我没说。”
可是,从那之后,他便开始悄悄的注意起她来。
她不再像一年前公园见到的那般无助压抑;她没有再哭过,至少他没有看到;她不是不会笑,对着身边的那个开朗好友,她笑得很漂亮。
他知道她父母离异,那一天的她可能正是因为此事而伤心着;他知道她很在意自己的母亲与弟弟;他知道她喜欢紫色,喜欢跳舞,不喜欢吃香菜。他知道了她的很多很多,但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去想知道。
在她高二那年,几乎是每隔一个星期,传达室都会有她的信。她拿着信,脸上很开心,他的心,却堵得很难受。
他报考了A大医学系,老师们都为他感到一丝丝可惜,觉得他应该去最好的C大。他没有做任何解释,只是觉得那么看重亲情的女孩,应该会想要离家里近一些。大一的一年里,他发觉了自己对她深深的想念,决定等她也上了大学后,便要让她知道自己的心意。
高考过后学校张贴的光荣榜里,他看到她的名字后面,是C大。他犹豫了,他是本硕连读七年,而她是医学系五年,他们没有任何的感情基础,怎么经得起这么长时间两地相隔的考验。
可是,终究是抵不过内心深处的思念,他还是在那一个国庆的假期,去往了她的城市。站在C大医学院女生宿舍楼下,他拨通了她宿舍的电话。
“对不起,我听错了。”
“我现在要陪我男朋友去看烟花。”
甜柔的声音,却倾吐着世间最伤人的话语。
“不好意思,可能是我打错了。”靠在宿舍楼下的大树上,他听见了自己心碎的声音。
该是多么优秀的人,才能让她在刚进大学的一个月里,就让她敞开了自己的心,接受对方的驻进。
可能那个人,就是她在高中时就联系着的那一位吧,难怪她会每次收到信都那么的开心。
背上简单的行李,他选择默默的原路回去。
一年后,他在姐姐的盛情邀请下,第二次踏入C大校园。图书馆里,他看到了她的男朋友,一个阳光俊朗的男孩子,对她关怀备至。他觉得自己就算当初去争,也未必会有取胜的余地。
那一天的她,似乎是在和对方闹脾气。不管那人说什么,做什么,都讨不得她半点笑意。彼时的他,多么希望,她耍脾气的对象,是他自己。
只是,如果他再站近一点,就可以听到脸上愠怒的女孩微微气急的声音,“你不要再跟着我了,我不喜欢你。”
又是一年过去,大四的他已在医院实习。眼睁睁的看着一个病人在自己眼前死去,他却第一时间想到了找她倾诉,心底里,就觉得她会理解自己的心情。
再一次,在C大的林荫大道上,他看到了她偎在那人的怀抱里,笑意盈盈。也看到了两人身后不远处的另一个女孩,和他一样看着两人的背影,脸上有着和他一样的表情。
他又一次选择了放弃,只是,通过他好友的女友,也是她的死党章婷那里,进入了她高中同学的聊天群。那一番“一个好女孩,应该懂得如何保护自己”的言辞,真的只是希望她可以保护好自己。
他读研了,她大学毕业了。从章婷那里,他知道她和那人分隔两地了,也知道她的心里其实并不开心了。再后来,她和那人分手了。
他的内心澎湃了,谢绝了医院极力留下他的好意,去追寻心中那片美好的风景。
周益先领着他老婆章婷,拍拍他的肩,“你的房子我先帮你看着,如果没戏了,再回来还有个落脚点。”
章婷一脸惊悚的看着他,“天呐,你喜欢我家沈淇?你怎么不早说?益先他老是明里暗里的跟我打听那妞的消息,我还以为他要干吗呢。不行不行,我一个月后的婚礼,非得把她拉过来当伴娘,我就不信她能有那么忙。”
周益先皱眉,“你都是我老婆了,我还能想干吗?不过这小子藏得是够深的,估计除了我,也没别人知道了。让他不听我的,高中那会儿去追的话,不就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了?”
他只是笑笑,“谢谢你们了。”
只是不曾想,他这一去,却是与她再无见面的机会了。
但,他更不曾想到的是,他没有“死”。当看到一副小女孩样的沈淇出现在他视线里的时候,他从来没有那般的感谢上苍过。
他是该现在就开始追,还是等她高中毕业后再追?他有些不知所措了。但他知道的是,这一世,他一定要考到C大去。
想来想去,觉得自己还是不应该打扰她现在的学习,那么,就等他们都上大学了再说吧。要不要也以笔友的身份每个星期给她写一封信呢?唔,还是再观察看看吧。谁都不会知道,他一个心理年龄二十五岁的男人,面对着一个十五岁的小女孩,那一颗忐忑的心,无处安放。
直至在校运会上,他看到了廖柏臣望着她的目光。那是一个情窦初开的男孩,面对自己感兴趣的女孩才会流露出来的样子。
他是认识廖柏臣的,前世A大医学系小他一届的学弟,是个很出色的人物,只是有些傲气,很多东西都入不了他的眼,后来做了A市的法医,而且听说一直都还没有女朋友。他们的关系还可以,虽算不上挚交,但至少也称得上朋友。
廖柏臣的出现,让他发觉事情与前世不一样了,他不能再像从前那样等待犹豫。可他虽然心里一直藏着这个女孩,但并没有真正的以实际行动去追求过。不经意间跟家人问起怎么样才能让一个人认识、记住自己,他那个时尚前卫的母亲告诉他首先得抓住一个人的视线,还给他做了好一些颜色明亮夸张的衣服,而他还居然真的穿了,并且还听了她说的什么“欲擒故纵”的主意。
呵,前世从来没有那样高调过的自己,就那样“高调”了一回,加上今晚在舞台上唱了这么一首歌,他又让自己“高调”了。只是不知道身旁的这个女孩,有没有注意到这些他为了她才表现出来的“高调”。
搬到她家后面,与她成为邻居,也是他的坚持。如果家里人不答应,他准备一个人在附近找间房子租下来,这样,他就可以离她近一点。没想到他妈妈看了房子以后,立刻拍板决定搬过来,说是之前住农场旁边,离市里太远了,再后来,听到谌菲说他喜欢的女孩是沈淇后,简直比他知道自己重生了的那会儿,还要高兴。
看来,他的家里人,会很喜欢她。
一阵寒风袭来,谌浚微微搓了搓手,这天气,当真是比九年后要冷了好多。
“你要不要手套?”忽然眼前有一只米白色的毛绒手套递了过来。
谌浚低头,看了眼沈淇刚刚摘下手套的左手,“不用,天气冷,你戴着吧。”
“我有一只就够了。”她的手又往他那边伸了伸。
“那,谢谢了。”他接过,小心的套上,宽大的手掌有一小部分依然被留在了外面。
谌浚转到自行车的另一边,用左手扶着车,与她并行。手套里,还留有她的温度,他紧了紧手心,想要感受得更多。
沈超瞄了眼谌浚的左手,撇了撇嘴。
黄静玲有一丝丝的讶异,这女儿怎么突然关心起还不算太熟悉的人来了。
“不客气。弹吉他的手得好好保护,不然生冻疮什么的,会很难受。”女孩笑着解释。那个人,曾经有过这样的经历。
“嗯。”谌浚看着她,轻声应道。
黄静玲心里头忽然有些安慰,似乎她和丈夫的离异,对孩子们造成的影响并没有她想象中的严重。转头看向一直低头望着手上手套的男孩,“我记得你叫谌浚是吧?”
“是的,阿姨。”男孩抬头。
“明天市里的元旦晚会你会去吗?”黄静玲笑着问道。
“会的。”怎么不会去,他妈妈听到谌菲说沈淇要上台表演,都到处托人去弄门票呢。
“嗯。淇淇要上去表演,我们也得去给她加油。”
沈淇无语,她又不是去参加比赛,加什么油。
“她一定是最棒的。”谌浚双眼含笑,看向一旁微微挑眉的女孩。
“妈,我们到家了。”沈超突然打断他们的话,然后看向谌浚,“你把手套还给我姐吧。”
“嗯。”谌浚将手套摘下,递还给沈淇。唉,这小家伙,莫不是还在生他的气吧,那个小彤彤家里人要搬走,真的不关他的事啊。
沈淇点点头,“那我们进去了。”
古铜色的铁门被关上,谌浚看着那扇门,左手轻握成拳,抵在唇边啄了一口。
今天的夜色,很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