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9章(1 / 1)
处理吴法宪一个人;处理黄,吴二人。在很长的时间内,主席也总是在考虑区别对待。主席开始基本同意只处理吴法宪,保护黄、李、邱。主席还风趣地说:『以少换多,值得!』康生及江青他们始终同总理持不同意见。叶剑英、汪东兴、李德生等也不同意总理的意见。在对你们的处理问题上我也讲了不少不实之词,也起到了不小作用,我对不起你们,其实,黄、吴、李、邱的事,大家心里都明白。」
过了三四天,我们坐在院子里「放风」,王洪文最后一个出来,他刚走了没几步,人就像门板一样,直直地摔在地上,口吐白沫子,我们刚要去扶他,监管员立即说:「千万别动,动就很危险,只有让他自己慢慢缓过来才成。」过了两三分钟,王洪文才慢慢侧过身来,鼻子磕出血,半个脸都是灰土。王洪文见我们几个坐在那里,只是一丝苦笑。
走出秦城
八一年九月十一日,我终于离开了关押了四年又九个月的秦城监狱。当我走出二十一监楼西楼时,吴法宪、江腾蛟两人站在走廊的出口处,他们只是微笑,点头示意,不敢同我握手。我倒没什么怕的,很大方地伸出手去同他们分别握手,并说:「不要难过,你们也很快就会离开这里的!」走出监楼,监管员、警察、护土都在门口送我,我向他们点头致意。
从监房起,到离开监楼要走过四道铁门,离开监狱区共有三道铁门。从监房到离开秦城监狱,共计七道铁门。当我们的车子驶到监狱区的大门口时,我自言自语地说:「愿这里今后关押的是真正的反革命!」
秦城的高个子副主任,一直送我到火车上,并在我的车厢里坐了不短的时间,临开车才走的。狱方派两个监管员,一个医生,把我直接「护送」到西安。应当说,监狱的「礼节」是周到的。
八一年九月十二日上午八时,我乘北京经太原的火车,到达陕西西安。恰好,这天是中秋节。我和大儿子路光在一起过的中秋节,这是值得纪念的一个日子!
第四十四章 空前的大冤案
公审是大倒退
八一年九月十二日上午八时,我由北京抵达西安。到了西安,我从十八层地狱底层升到首层,但还是地狱。
与社会隔绝十年有余了,当时我就好像初懂事的孩子一样,一切都似懂非懂。但过了一段时间之后,对过去的事情都逐渐回忆起来了。
我从一九二九年参加革命到一九八一年的五十二年中,我经过了党内五次大的「自己打自己」的运动。一次是一九三〇年江西苏区捉AB团;一次是一九四二年延安的抢救运动;一次是六六年开始的文化大革命;一次是一九七一年肃清林彪反党集团;一次是一九八〇年的公审。这五次运动,无论叫做肃反也好,整人也好,总之是自己歼灭自已的大战。这是我们党内最悲惨的苦难历史,对党造成过不可估量的损失。
我又看了一下最高人民检察院特别检察厅的《起诉书》,这是一份绝好的审判文化大革命,用法律手段反对共产党,反对毛主席,指责周总理的文件。《起诉书》人为地把老干部分成「黑榜」、「红榜」,这种用法律的形式制造派别,是我们党有史以来最大的「创造」。凡当局需要的人,不管是当权的、在野的、活着的、死了的领导干部,也不管是什么时候下台,为什么事下台的领导干部,都一律放在「红榜」之内,一律是文化大革命的受害者,这样就把一个反毛主席的同盟建立起来了。通过《起诉书》,完成了把共产党分为拥护毛主席和反对毛主席的两大派。「黑榜」刊出名单,也就是所谓的敌我矛盾,是由当权者圈定的。这次审判在形式上是法律,主宰者却是当权的领导人。黑白、曲直、是非依循的根本不是法律,而是当权领导人的指示,这在我们党内开创了借法律手段解决党内问题公开审判党内高层领导人的先河。事后才知道,公审的一切事情,包括很细小甚至很琐碎的事情都要通过当权的领导人的批示才能实施。
很可悲的是,公审的主要目的之一是否定文革,但公审的主导思想方法又和文革中的思想方法是一样的。与其说是公审,不如说是「现在轮上我们上台了」罢了。先定罪后收集证据,用诬陷的方法审判别人诬陷。所以公审的思想体系和文革是一样的,从这个角度来说公审是文革的一部分。喊一句彻底否定文革的口号有什么用,我认为到目前为止我们的党还没有真正地、实事求是地总结文化革命的教训。公审只能叫「闹剧」。
公审的思想脉络相当混乱。为了打击我们,他们延续并利用了毛主席对我们的错误,把莫须有的所谓「政变」仍扣在我们头上,好像我们为了反对文化大革命不惜谋杀毛主席;但他们为了反对毛主席的需要,又说我们拥护文化大革命,说我们在文革中是执行毛主席路线的。
公审并不是审判什么「反革命」,而是审判共产党在文革这个时期的工作,审判毛主席和他发动的文化大革命。其实,列入主犯名单的,除江腾蛟外(把江腾蛟列为主犯的目的,是为了穿凿林彪和小舰队及「两谋」的关系),都是党的中央委员会选出的政治局委员,把这些人作为毛主席的替身。从审判的阵势来看,军队系统参加「两案」的人员多是造反派登场,当权者利用他们的怨气或仇恨,把军队的是非界限搞颠倒了。因此,对待公审我有原则性的两点考虑:一是决不反毛主席,事情不往主席身上推;二是决不反党,事情不往中央身上推。上面两条如果有一条做不好,都会被利用,把我做为反毛主席的工具。今天当局能够把我拿去公审,与毛主席生前对我的错误处理是有一定的联系的,他们利用了过去在「四人帮」极大干扰下的错误结论。即使这样,我也决不反对毛主席。不反毛主席和纠正毛主席生前所犯的错误是两回事。
另外,在正常的党内斗争中,打击「四人帮」我双手赞成,「四人帮」的确错误很多、很严重,但他们毕竟还是党内问题、路线问题。因此是不是要公审他们,我持否定态度。
我认为,公审决不是为了所谓的「加强民主与法治」,而恰恰是大倒退,本来打倒「四人帮」以后,拨乱反正,重整山河,司法工作有一定的恢复和前进,一搞公审,这些都毁于一旦。法律有相对的独立性,有相对的规则,但公审事事听党的领导人的指示,甚至判多少年都由有党的领导人来确定,这难道不是倒退吗?这难道是进步吗?
对公审来说,还有一个不可告人的目的是:把死人(毛主席)作为活人的垫脚石。像我这样的人算什么主犯,我们只不过是政治上的小石子,但不管再小的东西,放在他们脚下,也会有垫高作用的。
所谓「林彪反革命集团」
在中国的土地上,在共产党内,根本不存在一个包括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在内的「林彪反革命集团」。但确实存在一支以林彪为首的、在文化革命的混乱形势中奋力支撑党和国家的人民军队,确实存在一个保卫人民解放军不受破坏、坚决抵制中央文革江青一伙的军委办事组。
应该说,我这一生都是坚决拥护党、拥护毛主席的,但对毛主席发动文化大革命我确实是不理解的,主要是对踢开党委闹革命不理解,对依靠造反派不理解,对受毛主席重用的江青、张春桥一伙飞扬跋扈、颐指气使看不惯,我想部队大多数干部也都是这个看法。对于林总和军委决定部队的文化大革命不搞「四大」,不介入地方的文化大革命,全军都是拥护的。但主席让介入,让搞「四大」,怎么办?林总和叶帅、聂帅及军委,把对待毛主席的态度放在首位,还是顺从了毛主席的意旨,现在看来也有迁就老人家的因素。六六年国庆节后,军委发布了《紧急指示》,军队的军以上单位搞「四大」,这样部队从上到下一个时期也乱了。我一直认为《紧急指示》的发布是错误的,但不发布也是不可能的。因为在毛主席那里是过不去的。但这么快就搞出「紧急指示」,内容也很左,这和全军文革李曼村、谢镗忠这些全军文革的人,一心一意搞极左是密切相关的。《紧急指示》发布后,军队造反派在全军文革的纵容、操纵和支持下,砸遍全军!解放军三总部,国防科委,海军,空军,各军兵种,各大军区的领导干部都被揪斗,全军正常工作难以进行。在这样危机的时刻,林总一方面把各大军区领导搞到北京来「躲反」,又在六七年一月底发布了军委《八条命令》,有力抑制了军队的混乱。但是军内造反派是不会轻易退出历史舞台的,由于主席支持造反还是当时大的形势,江青把持的中央文革也是支持军队造反派的,李曼村、谢镗忠这些全军文革的人就在暗地里煽动和支持他们的乱军行径:同时,军队在执行军委《八条命令》时,也有过火的地方,对造反派打击面过大,「辫子」被江青一伙抓住,在毛主席造反有理的文革大势下,军委不得已又让了一步,军委《十条命令》出台了,军队造反派又闹起来了。当时,中央机关乱了,国务院各部委乱了,各省市乱了,军队这时也乱了,总之,全国都乱了。在这样的关键时刻,林彪通过「五一三」事件坚决支持了军队拥护党委、维护领导干部军队的革命派,反对打砸抢的造反派,「五一三」事件后,军队反党乱军、打砸抢的造反派被彻底打下去了,军队的工作很快就恢复正常,军委办事组,也应运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