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一章(1 / 1)
记不得是多少年了,当我发现我还是不能忘记某些事,某些人的时候,我就会将身体探出窗外,这样我恍惚就能感觉到有人喊我姓名,她笑着向我招手,嘴唇一张一合,可我还是什么也听不见。
大三结束的那个暑假,我提着行李坐上了回萧县的火车。
在大学里愉悦的度过了三年。可正当大三结束的时候,我却不快乐了,习惯性的回首过去,我记不住任何事,就好像我是从高三直接跳进大三一样。待在学校的假期,偶尔会在快餐店打打零工,剩下的只有游戏和桌球,我打了三年的游戏和桌球,可是那次我死命的想从这虚假的快乐中抽离出来。漫无目的,不想留在学校我就回家。
我出生在一个名叫萧县的小县城的小镇里,也在那里度过了我的童年,父母都是当地的公务员。那年他们刚好凑够钱在县城里买了一套九十多平米的小套房,在此之前,我们一直住在他们单位安排的镇上的狭窄周转房里。因为工作原因,他们周一至周五都在镇里上班,偶尔周末才会回来。我对此感到满意,因为我十分想一个人自由的生活一会儿并不想和他们长时间待在一块。每每和他们相处,他们所有的言语都会让我感到那根黑黝黝随时架在我喉咙处类似铁链的东西又猛地一下锁紧。我讨厌和他们说话,但我不能表达任何自己的想法,不然他们会暴跳如雷的斥责我不孝顺。对天发誓,我心中可是很孝顺的,我爱他们生我养我。可我真不喜欢和他们交流,二十一岁的我在听四十几岁的他们按照世俗的观念给我传经绶道时,就好像看见他们拿来一个十字架,用粗壮的麻绳将我的双手双脚死死的捆绑在上面,我稍稍挣扎一下,他们就断定了我不孝顺,母亲甚至还会掉几滴眼泪。可是被绑架的人挣扎一下不是很正常的吗?当他不挣扎的时候,可能已经失去意识了。那时的我早不在什么叛逆期之内,但也还没有完全适应成年人的世界,我只是可悲的意识到,就算是你认为最亲近的人———你的父母,他们也会用世俗的眼光衡量着你的对错,并且巧妙地变换着脸色。
那是我第一次住进在县城的新家,对于只住过周转房和大学宿舍的我来说。九十多平米实在是太宽敞了。屋内几乎没有零碎的杂物,家具也很少,客厅只有一套绣有海棠花纹的米色沙发和一个长方形玻璃茶几,甚至连餐桌都没有。我把行李放进卧室,倒在床上,双手掌着后脑勺,想要想点什么,却又什么也记不起。
我本来就是无目的的回到家中,成天自然无所事事,拿着本书装模作样的翻两页,可是常年对着电脑荧光屏打游戏的眼睛已经无法吸收文字的营养了。那些天怎么度过的,脑海里一片空白,那时我心灵的苍白和家中空荡荡的客厅倒是“相得益彰”。但偶尔也会和在家中的高中同学聚一聚,同学聚会,无非是所有人吃点东西,喝喝酒,干瘪瘪的笑两声,便结束了。有一次刘覃也来了,他是回来办理护照的,准备到老挝去玩耍一番。他是一个极具魅力的男性,尽管他和我们同龄,但已经完全褪尽了我们身上还残留着的稚气。和他交谈时,他的语气总是轻松自在的。我能感觉到他具备读懂人心的能力,当他听完你的话并不会像一般的倾听者那样沉默不语,而是会给你提出某种建议,你听完他的建议也不会感到任何不适,而是会心中表示赞同:“哦,原来这件事还可以这样想…..”。
从那以后我便常与他联络。
其实中学的时候我们接触不多,可是那年暑假只有十来天的相处,我们却变成了很好的朋友,一时间我竟然想不起比他更要好的了。高中那会儿,我虽然对他的方方面面都表示出认可的态度,但是我总觉得像他这样的人在上了大学甚至是工作以后应该会有很多吧,中学时我的想法就是这样,总以为只要越往前走,路越宽敞越平坦,不想,却走进了死胡同,并且全是泥坑烂洼。
在大学三年,我和所有同学,包括我的室友总是只能介于近和远的关系之间。不是我不想与人亲密,只是一直不能接受,为什么在大学里,世界会成为另一番景象。当初的我们,每个人都怀揣着自己的初衷,追逐着不同的梦想。而大学的同学们都只有一个相同的欲望——那就是成为人上人,守望着名和利,希望着和别人不相同,或比别人有才华,又或比别人有钱。这里,我说的都是大学男孩的想法。女孩我不了解,但我还是知道她们希望自己比别人漂亮,比别人更受男孩的欢迎。可是这样反而促成了他们如同机器制造一般,每个人都是一副面孔。想到这,我自己都觉得自己是在胡思乱想了,也可能正是我的这种胡思乱想导致着我和我的大学同学之间立着一道若有若无的隔膜。
和他们相处也并非是完全无聊的,尽管他们说话的语气谨小慎微,难以猜透。但我的室友们还是带着我做了我高中时不敢做的事,其中一个是领头人(他为此感到十分自豪),鉴于我已经记不得他的名字了,所以只能给他取名为室友A。他时常带领我们夜不归寝,和陌生女孩在宾馆幽会。
在此之前我只和高中一个同班女孩接过吻,我们相互爱慕着。
她的嘴唇柔软如海边的沙滩,只不过我们后来都一直不肯捅破那层关系,所以才不了了之。可是她那个吻让我一直心神向往,以至于让我幻想着和女孩睡觉是什么感觉,我觉得那一定更加不可言喻。
所以我就跟着他们去了,那些女孩可真是可爱,至今我都不知道我的室友A是怎么约到如此可爱的女孩,只知道她们多是中学都没念完就出来打工的姑娘,有的年纪还没我们大。我们在一起吃饭,吃完饭就去酒吧喝酒,喝完酒我们就去宾馆开房。而女孩大多都会醉的不省人事,我会扛着她进房间,放到床上,脱掉她的衣服,完成我们该完成的事。
和女孩肌肤相触,互相抚慰的确让我深感惬意,我十分喜欢。
可是一旦结束,我就会为之前因为□□和酒精混合产生的冲动感到莫名其妙。仿佛之前和女孩做那些事的人并不是我。当我退回到原本的我,就会对之前的我提出质疑,我这是在做一件多么可耻的事啊。
中学时同班女孩的那个吻让我牵肠挂肚至今。而我现在和床上这个女孩做出更加深入的事之后却转瞬就忘记了。在宿舍,我这种感觉无人能理解,于是我把我的想法告诉了刘覃。
“这要恭喜你了。”他把可乐里的一块冰夹出来咬掉一半。
“何以见得?”我问。
“这证明你还良心未泯,没被简单的欲望控制,你是有感情的。”他回答
因为他言语之间有对我的夸赞之意,所以我十分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