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1 / 1)
(十一)
罗晋是一个非常热情而自来熟的人。
而金天——也就是那天醉的不成样子的女人,是一个个性温和但有时候又很开朗的女子。
往往在白天的时候,金天会到酒吧来找William说话,这时候William就会给她调一杯颜色淡雅度数不高的鸡尾酒,两个人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天。
金天也问过William,为什么要来布拉格。
那是青年正擦拭着酒杯,顿了顿才说道。
“和你一样。”
偶尔William休息的时候,会出去逛逛。他不喜欢去看那些人山人海的景点,因为只要看着布拉格这些欧洲特色的建筑他都就会心情好起来。
大概旅行就是这样,看着别人的生活,然后自己默默当一个局外人。
有一次William难得想起来去买些衣服什么的,在挑衣服挑到一半的时候,一个稚嫩的童音插了进来。
“这件不好看,你穿那件才好看。”
小姑娘肉嘟嘟的手指向William身后的一件紫色衬衫,精致的小脸上满是期待。
“你女儿真会挑。”金色头发的销售员赞美道。
“这不是我女儿。”William说,有些尴尬。
“怎么会呢,小姑娘从你进来就跟着你,安安静静的多听话呀。”
“这真的不是我.......”女儿。
这话说到一半就说不下去了。周围所有女性生物都是满脸的“你无请你冷酷你无理取闹”。
好吧这是我女儿。William叹气。
顺手买下了小姑娘说的那件紫色衬衫,William带着小孩去找家人。这小孩一挑就是基佬紫不说,还是店里面最贵的一件。
难怪说她会挑呢。
小姑娘很可爱,大概是混血儿看起来非常精致。一双大眼睛看人的时候简直瞬间激发了William的妹控属性。
好啦年龄差是有点大没错啦。
“我叫妮妮。”小姑娘说。
William觉得要是这时候这小姑娘的家人没有找到她的话干脆就自己带回家养起来吧。
不过妮妮很聪明,她用William的手机给奶奶打了个电话,然后一个保养不错的阿姨就以火箭速度出现在William眼前。
怎么说呢,这个奶奶看起来真是有点奇怪。并不是说她是骗子,只是整个人就怪怪的。
William有点不放心妮妮,但是他又不好插手人家的家事。
“不如我送阿姨和妮妮回去吧,正好也顺路。”他说。
问清了住址之后,William也放心了不少。大不了以后他多去看看妮妮,大概也能帮帮老人家。
虽然一看就知道这个奶奶不喜欢被称为老人家。
奶奶不太愿意,不过小姑娘很高兴能和好看的大哥哥多呆一会儿,“咻”的一声跳上了William的车上。
William的车就和他的人一样内敛,是一部黑色的SUV,还是一开始的司机大叔推荐的。
也是缘分,来到布拉格的前一个星期,他坐了至少十次白胡子老头儿的车。
不过看着奶奶有点不情愿的坐上车,William摸摸鼻子还是决定先不说他现在是无证驾驶了。
往后的日子里William也总是去看妮妮,时常帮着奶奶打理一些家务活。只是从没有看见妮妮的父母,小姑娘看上去不在意,但是也会在两个大大的毛绒玩具上面贴上“爸爸”“妈妈”的纸条然后抱着入睡。
这样乖巧的妮妮,让他无比心疼。
(十二)
布拉格的生活,没有电影中的浪漫动人,却也足够温馨美好。
酒吧的老板决定也要去开始一个动人心魄的旅行,William于是买下了这家酒吧。
他已经考虑,要在布拉格长住了。
现在的William习惯每天在酒吧带着,一个人调一些颜色好看度数不高的鸡尾酒,金天来了就给她喝,金天不来就自己喝掉。
他也会每天都去看看妮妮,买一堆小姑娘并不需要的玩具,然后帮着厨艺技能完全零点的彭泽阳做菜。
虽然最后两个人都会被□□赶出来。
总是让他感觉奇怪的□□其实是一个内心非常敏感善良的人,当然也一样口是心非。
彭泽阳是罗晋的朋友,也是妮妮的爸爸。这两个人曾经在罗晋组织的聚会上见过,只是不太熟悉。谁直到有一天彭泽阳回到家还没来得及抱抱女儿就被门铃打断,门外是拖着一个巨大hello Kitty的行李箱的William。
而对方还一脸严肃。
看上去相当高冷的彭泽阳是一个性格挺开朗的人,一点也不像一个七岁孩子的爸爸。而事实上他也只有25岁。
而今天,他的酒吧即将迎来一支乐队。还是玩摇滚的。
“那个...我们其实还可以唱别的...”像是邓丽君练练也不是不可以......
染着黄色头发的青年抱着吉他小心翼翼地说道。
“你看咱俩发色还是一样的多有缘分......”
呵呵。William想。
(十三)
项前进是一个自尊心相当重的人。
因此他总是自认为非常亏欠William,不仅在酒吧驻唱的时候不肯收钱,连William给他介绍别的兼职也不太愿意接受。
而William并不是一个好脾气的人。他这辈子所有的耐心几乎都用在了何以琛身上。何况就连何以琛那么倔的人有时候都拧不过他。
“我帮你只是因为在布拉格,所以作为同乡我觉得自己应该帮你一把。”青年说。
“你不需要为此感到愧疚因为我也并没有失去什么东西,所以收起你那副内疚的表情。”
William从来就不是会口下留情的人,他本来就毒舌,再加上心情不好,战斗力简直MAX。
项前进明显就愣住了。他心中的William虽然不爱说话但其实还是一个很随和亲切的大哥哥,谁知道这才几天啊怎么就变了个人?
其实William从来就没有变过,他只是很久没有不开心过了。
这种感觉已经很陌生了。他以为自己已经足够冷淡足够不在乎别人。可是他却对项前进的愧疚而感到愤怒。
他是真心想要和项前进成为朋友,所以不觉得自己帮他做些事情需要被感谢。
朋友,兄弟,不就是能够在困难的时候鼎力相助的吗?
“对不起......”被吓到的青年低着头说道。
“你不需要道歉因为根本不是你的错。”William有些受不了他这种要哭一样的语气,“我生气是因为我觉得你根本没有把我当成朋友,项前进。”
说完,神情淡漠的青年就转身离开,拉开车门飞驰而去。
想要拽住William的项前进最后还是没有伸出手,只是一个人垂着头喃喃自语。
“我是没把你当做朋友......”因为你是我喜欢的人啊。
项前进也说不上来自己作为一个直男为什么会对一个男人一见钟情。可是当那个个子高挑长相俊美的青年朝他走过来的时候,他只听得见自己的心跳声。
这种悸动对他而言并不陌生,他交过的几个女朋友都是这种开场。
如果不是William后来的帮助和关照,那么故事也就结束了。
丢了东西他也很着急,可是作为队长他不能表现出来。与此而来的还有自责,毕竟他没有看好东西才会让三个人都这么狼狈。
而那两个人并没有怪他,他感激又不安。
这个时候William电话一打就轻松解决了所有事情。几乎就像是神一样。
感谢,崇拜,愧疚,心动。这些奇怪的感情融合在一起,迅速地发酵成喜欢。
喜欢你。
项前进看着这家酒吧,眼中满是暗恋的微甜。
(十四)
说实在的,项前进并不太会作曲。
William曾经受到过一段时间的精英教育,音乐素养也是其中重要的一课。
因此他也能够听出来,项前进尽管有着一颗热爱这音乐的心,却天赋显然不是那么足够。
有一次项前进问William对于他们的歌有什么感觉。William揉着头轻轻说了一句。
“为什么要写情歌?”
项前进没有爱过,至少没有嫌他所写的歌曲中那样爱过。
所以他的歌只是一堆看似感伤的文字加上故作忧愁的调子。
“不一定是情歌才能成功,歌曲应该反映你的心,而不是为了去讨好听众。”
青年说着,起身走到项前进身前,抬手揉揉对方的发顶。
“前进,你有一颗干净的心,不要浪费它。”
朦胧的灯光中,青年的笑容温暖和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