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 079 尾声(1 / 1)
大雪漫过靴面,南方的雨水夹着沙子雪,一点点打在行人的衣上,脸上,像被细针扎过那样又痛又冷。
孟离歌走过了很多地方,看过了很多风景,却唯独没再听说卫卿卿的消息。卫卿卿本就不是江湖人,她以前只是神武宗里的一个普通的小丫头,很多人都以为她是个粗使丫头,所以对她的走失,并不怎么在意。
在卫卿卿离开后的第三年,猞源的年府失窃,曾经令人恐惧一时的桃花阵被一举堪破,地下面的宝藏也都不翼而飞。
孟离歌和万俟端都猜到了是谁干的,可是寻访了足足一年,也没能找到任何蛛丝马迹。万俟瑜是阵法高手,章晓化是轻功卓绝,用毒一流,再加上卫卿卿的剑法,简直无可挑剔。孟离歌再是不甘心,也得服输。
这几年来,他已然变了很多,他不再穿白衣,也不再冷着脸,他偶尔也会对着左邻右舍们笑一笑,可是效果却不怎么好。就连来送信的王怜儿都说,他还是不笑的好看。
是的,他也是这么觉得。
就是因为他觉得绷起脸会比较好看,冷着眼会眉目分明,他才那样不苟言笑,他把自己最好看的那面展示给了卫卿卿,把自己的霸道与关心都双手奉上,他不想她出门,不想她独立,是因为他以为她没有能力照顾自己。四年来,一场梦,他的梦终于醒来。
想要找到的一切,都已经不复存在。
万俟端挟太子登基,翌年,自己称帝,实成了那个未了的心愿。他没有用到前朝的宝藏,也没有依靠任何的江湖势力,他靠的是自己那颗七窍玲珑心。如果这皇位由万俟瑜来坐,会不会更好?孟离歌有时候会想,但他想起那日在停云楼,他骗万俟瑜说卫卿卿喜欢的是大英雄时,万俟瑜的眼神满是恍惚的温暖,他突然明白了。
喜欢一个人,与她喜不喜欢自己,并没有什么关系。得之我幸,失之我命,大概就是这种豁达。
万俟瑜喜欢卫卿卿,那份喜欢平淡得几乎看不出,令他以为那时短暂的交心只是幻觉,直到他在整理卫卿卿与万俟瑜遗下的行李时,发现万俟瑜枕头底下放着的五花八门的菜谱。
那句喜欢,并非空口无凭,卫卿卿不想做家务,便有人背着她,偷偷地学做家务,万俟瑜贵为天之骄子,却宁可为了一点小小念想而改变。
改变江山风雨并不难,难的是,改掉与生俱来的习惯。
孟离歌行色匆匆地进了一家客栈,客栈里空荡荡的,只有一个伙计在打扫,看见他来,却并不意外。
桌上有一樽酒,是他最喜欢的女儿红。
他喝完了酒,重新走进风雪里,才发现,自己的过去,与那个身量颀长的女子并无交集,他们未曾同生共死,也未曾山盟海誓,就连那一句婚约,都有如儿戏。虽说情意入怀,不讲先来后到,可他还是来得太晚了。他没有来得及了解她,一切便已淡去无痕。
雪中再无人影,只剩天地茫茫。
他不觉得冷,只是觉得雨和雪,有些大了,打散了他的记忆,也打碎了他的视线。
他看不见身后不远处婷婷玉立的女子。
人们往前看的时候,总是习惯地不回头。卫卿卿从来没有往身后看过,他也是一样。从小,卫卿卿最淘气,最不省心,师父打打骂骂全都围着她,孟离歌暴跳如雷也是为着她,可是他们好像都忘了,神武宗其实是有四个人的,那个见血就晕,吃饭像吃猫食一样的女子,终有一天从家中走出来,跟随他的脚印,慢慢地走在风雪里……
既不回头,何必不忘。
既然无缘,何须誓言。
……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