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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青瓷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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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是个好地方。

江南的草长莺飞,莺歌燕舞;江南的吴侬软语,乌篷画舫;还有江南的诗情画意,才子风流——无一不让人心向往之。那儿有的是温柔乡,也有的是销金窟。多少铮铮的铁骨,都给江南三月头上的一阵春风吹酥吹化了;多少血雨腥风恩恩怨怨,也尽给江南一碗糯米圆子汤浸得发甜发腻。

叶容锦正是在阳春三月的时节来的苏州城,满城的柳色温温柔柔。名为视察地方民情,实则是趁着这个机会游山玩水,好好瞧瞧宫墙之外的烟火繁华。

回了苏州知府的好意,叶容锦只带着小太监喜全同行。游玩得累了,二人便寻了处茶馆歇息。邻座二人谈天说地,叶容锦本无意留心他们说了些什么,却因”沈之衍”三个字而提起了精神。

沈之衍,苏州府人,自开科举以来唯一一个文武双状元,因与临川王密谋造反而被抄家,枭首示众,死无全尸,妻女没入教坊。然而其妻刚烈,行刑那日,穿着一身大红的嫁衣南向自缢。

其中一人道:“听闻今晚暖玉楼登台的幼莲姑娘是沈之衍沈状元的后人?”

“冯兄动心了?”另一人放下茶盏轻笑,“若真是沈家女儿,倒不妨见识见识。”

“郭贤弟哪里的话!偌大一个苏州城,谁不钦敬当年的沈状元?只恨在下没有家财万贯,不然定要为此女赎身,还她一个清清白白!”

“呵,瞧你急的。我郭某也不是乘人之危的小人!这暖玉楼的老鸨同情沈姑娘,供其吃住,沈姑娘无以为报才主动要求登台奏琴的。又说这老鸨是有心要替沈姑娘张罗婚事呢!”

对于沈之衍这么个乱臣贼子,苏州人竟一口一个沈状元叫得亲亲热热,仿佛无上荣耀。叶容锦微微蹙起眉头,难道谋反一事另有隐情?可那时自己从沈府搜出的兵器和沈之衍同临川王来往的书信都确凿无疑……脑海里闪过一丝灵光——他为这个猜想而讶然——难不成,是父皇用整个沈府作为临川王兔死狗烹的陪葬,顺带着成全自己的少年意气无限风光?

看主子神色有异,喜全小声道:“太子爷?”叶容锦的指节扣了扣桌面,喜全立刻改了口:“容公子,咱们……”叶容锦截过话头:“咱们今晚就去那暖玉楼瞧瞧。”

喜全哭丧着脸。太监逛窑子?亏太子爷想得出来。

叶容锦也意识到了,清了清嗓子道:“你就不必去了,这儿候着吧。”

喜全感激涕零,拼命点头:“成成成。”

事实证明,他感激得太早。喜全百无聊赖地喝了几个时辰的茶,直到茶馆打烊也没等到主子回来,又不敢乱走,饿着肚子在茶馆外数了一晚上星星。第二日总算等来了太子爷,红着一双眼正准备诉诉苦表表忠心,结果那位丢下一句“喜全,今儿还在这等我”便走得潇洒,徒留他一人在苏州城三月的和风里打哆嗦。

一连几日皆是如此。

喜全想,兴许太子爷是真的爱上那位幼莲姑娘了。

叶容锦听喜全这么一说,“啪”的一声合上玉骨提珠扇敲上他脑门儿:“喜全,你跟了我这么多年,这还是头一回猜中我的心思。”

喜全闻着江南的暗香浮动,内心真是惆怅到发苦。

那一夜的古琴声里,苏媚儿手持琵琶翩然而舞,腕上银铃声声,勾人心弦。她一回眸一转身,一俯一仰,一颦一笑都把那浓艳热烈的美铺张到了极致。一袭红衣辗转翩跹,如乱花迷人眼,而胸口若隐若现的桃花刺青,好像在召唤着某只蝴蝶的一刻栖息。

不可否认她很美。

可她却不能夺走弹琴者的风光。

沈幼莲神情安静,白色的长裙像一条静止的瀑布倾泻到地面上,却不见任何轻微的移动。白裙边缘镶着烟粉色的桃花,仿佛带着桃花源里的隐约香气。与淡扫的桃花妆相得益彰,娇柔中全都是清雅味道。暖玉楼特意订做了如钩残月型的木雕,嵌在一块宛如落雪的宣石之上。她倚着那残月,如月中的青女素娥,始终是一副淡淡的表情,无悲无喜,既不强颜欢笑,也不自怨自艾。一曲广陵散,毫无炫技的意思,就是那么从容不迫的样子,指尖动作行云流水,宛若弦上的轻舞。

可是当时的叶容锦,怎顾得上细细打量她的手指。

在遇上她之前,他有许多标准;遇上她之后,她就是标准。

她就像生在那儿长在那儿的一棵桃树,不声不响地开了一树繁花,叫人无端惊艳。

苏媚儿同沈幼莲,一动一静,一炽热一清冷,一边是轻快的琵琶夹着叮咚作响的银铃,一边是沉稳庄重又不失空灵渺远的灵机古琴。一株开得肆无忌惮的红芍药,一株宛如白璧无瑕的玉芙蓉,各有其美,双美同辉,就算是见惯了佳人的苏州人,也不免要赞叹了。

动而不闹,静而不僵,唯有灵动,方称美人。

叶容锦心中几分懊恼,却又几分侥幸。

幸好,那日他带兵抄了沈家,并未与她直接打过照面。

幸好,她没有真的流落教坊。

幸好,他到了苏州。

幸好,她也在。

他只是不知道,那一日幼莲隔帘而望,早就记住了当朝太子的模样。

银盔金甲红缨枪,连同衣料和鞋面上华丽繁复的暗纹,都在那天异常刺眼的阳光下显得如此张扬。

她一辈子都不会忘记那张毁了沈府一家上下的脸。那种贵气与傲慢都与生俱来,显得无比顺理成章的脸。即算是穿着一身布衣,即算是混迹在寻常百姓中,那样的贵气与傲慢却掩盖不住,她一眼便能认出。

琴心微乱,不是因为爱慕,而是因为仇恨,他却沾沾自喜,以为一切都是恰好。好像她的所有选择,都处于心有灵犀,尽管在一开始,这只是个天大的误会。沈家的人向来性子刚烈,幼莲打的正是以己为刀手刃仇人的主意。

她的委身,起初不过是一个弱女子复仇的第一步而已。

是夜星月淡,烛光残,胭脂溪含香绿云乱。眼迷离,落灯盏,山间莺啼千百转。戏鸳鸯,翻锦浪,金钩撤帘是悄然。未见履舄交,叠峦私语欢。绮罗锦绣挥毫散,艳色阑珊。踏云访仙来,犹把烟霞穿。曲径通幽三春暖,江水流湍。长叹多寂寥,轮回几番,终付一梦沉酣。

案子查起来很快,叶容锦并不是个绣花枕头,苏州知府柳知然,利用漕运之利中饱私囊,证据确凿。他故意一拖再拖,甚至不惜称病,说起来事小,可真要追究起来,却是欺君大罪。他留恋那些两个人的日子,一同沐浴过虎丘的夕照,一同分享过甜滋滋的云片糕,执手走过了桃花坞,也在齐门河边紧紧拥抱。

叶容锦不知道,沈幼莲的袖中,始终带着一支锋锐的金簪。无数次,那么近的距离,她明明可以振臂出袖直刺他的心脏,却都放弃了。她告诉自己机会只有一次,她需要万无一失才可以动手。这个理由成功地说服了她自己,一次又一次,永远在等待下一次。

叶容锦终是不得不回长安。

寒山寺,他在佛前许下心愿,定娶她为妻。

叶容锦手持三支佛香,恭恭敬敬。

缭绕的香火中,他牵起沈幼莲的手,摘下青瓷镶夜明珠的扇坠儿放在她手心,道:“收好,等我回来。”

她轻轻拢好自己的衣袖,“嗯”了一声。

菩萨罗汉,都可作证。他们只是不语,有了金身,失了温度。

叶容锦在父皇和母后殿前长跪不起,腿疼得几天都不能下地,换来的却是漫长的禁足。一句轻描淡写的“罪臣之女,不成体统”便将他满腔深情驳斥了回去。喜全小心翼翼地给他上药:“太子爷,疼吗?”

怎么不疼。锥心之痛。

后来他逮着个南下剿匪的差事,是同卫起望一起。那时他们还是很好的朋友,打了个招呼便微服绕道苏州。

说回来,就一定要回来。

那时沈幼莲已有八个月的身孕,苏媚儿自己带着个小女孩儿,还要亲自料理她的饮食起居,一点不肯假手他人——就等着幼莲的孩子生出来好认她做干妈。她去街上早早买好了孩子穿的虎头鞋,纹绣的襁褓,还有玩的拨浪鼓,天天想着要起一个好名字,比自己的孩子出生时还用心。

叶容锦依然是只带着喜全,看到幼莲怀胎八月,是又喜又忧。喜的是,那是自己和幼莲的孩子,是一个全新的,属于他们俩的小生命;忧的是,自己只怕不能给他们母子一个名分。

他回来了,却不是回来娶她。

唯有尽力弥补,他立刻差喜全去药铺买最好的安胎药和补品,天天守着,满心欢喜地等着孩子出生。

可他忘了,纵然是微服,可有心人怎会认不出一个自幼进宫的太监。

沈幼莲的身子一日寒过一日,苏媚儿请遍名医都无可奈何,查不出半分端倪。苏媚儿疑心叶容锦买来的安胎药,沈幼莲却还是那副平静的样子:“算了,生死由他。”

孩子早产了一个月。

疼痛,撕裂的疼痛。伴随着寒冷,入骨的寒冷。幽幽的香味弥散开来,渐渐融化进了空气里。她的泪,她的血,她的痛,都四散开来。那袖中的金簪,终于划破了自己的手腕。当温热的鲜血流过她的手臂时,她仿佛感觉到了焕然一新的力量。

她相信他是爱她的,那么她死了,是不是对他最好的报复。

最后的最后,她拼尽全力,生生扯下了系在颈间的青瓷坠,握在手心。

灯火通明,而握在手心的夜明珠,显得那么黯淡无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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