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新米成步堂(1 / 1)
“父亲,明天我可以晚点回来吗?晚饭前一定会回来。”
“是去看某个律师的第一次出庭对吗?”
御剑大吃一惊:“您您您怎么知道的?!”
“汝难道忘了亚内武文亦是吾之部下?”
“难道……您是知道辩护律师是龙一所以才将案子给了亚内检事的吗?”
他摇摇头:“并不只是因为辩护律师是谁,更重要的是被告人是谁。若汝想接这个案子亦无妨。案件综述在办公桌上。”
“被告者是谁有关吗?”拿起材料看到被告者一栏他倒是吃了一惊,“政志?这件坏事的背后果然是失张,这句话又应验了啊。”
狩魔对这句话倒来了兴趣:“果然是个犯罪者?”
御剑歪着头回忆着过去的种种:“怎么说呢,不是个会杀人的人,但也不是个什么都不干的人。运气差到爆,总是莫名其妙的卷进各种麻烦中,就算不是卷进也会莫名其妙阴错阳差的促成各种麻烦,或者说后者的几率更大。解决了麻烦后总会很无语的发现这件坏事的根源总是这家伙阴错阳差的做了些匪夷所思的事。”
“这次他又做了什么匪夷所思的事害死了自己女友呢?”
御剑将报告扔在一边:“这家伙就是个瘟神,还是别扯上比较好。没有比他被判刑更令人爽快的事了。不过如果真的他被判刑,说不定过个几天就会来个什么监狱大停电啊或者墙壁不知何原因坍了啊之类的最终演变成囚犯大逃狱累死狱卒吧?”
“汝……是……认真的……这么认为……?”
“不出一年肯定会发生的。”
御剑很自然的点点头,无视了狩魔一脸无奈。他的表情怎么看都不像是说谎。连他都这么说那恐怕没有比和这个被告作对更可怕的事了。
“但明天他应该会无罪。”他给狩魔泡了杯咖啡,“他的专长就是坏事。无论任何事他都有本市破坏掉。如果明天原本的打算是将他判刑的话,那很有可能最后的结果就是检方败诉。败给第一次上法庭的新人,亚内检事这下真够受了。”
“那如果明日汝作为责任检事呢?”
原本还一脸事不关己的御剑忽然满脸黑线:“千万别换。否则的话,几乎可以百分百肯定我会迎来人生的第一场败诉的。”
“汝会……败给新人律师?”
“政志做坏事从来就没不应验的。百分百应验,比科学更不科学。”
“那吾明日亦观摩观摩为好。”
“父亲,作为检事,若想胜诉的话有一条可以说是铁则,千万不要让这家伙成为被告或者成为辩方证人。否则后果绝对不堪设想。如果让他成为检方证人,那几乎可以说胜诉率百分百了。”
40年不败的狩魔对这句话当然没放在心上。当他因为这个小子成为证人而使得案件逆转败诉时想起御剑现在的话已经晚了。当然这是后话了。现在的他只将这句话当成了耳旁风而已。
第二天两人结束了手头的案件后御剑还特地换了衣服坐在了不起眼的角落。律师也好检事也好还真够可怜的,这个案件的旁听者居然只有这么几个,人数少到要混进去都得费一番功夫。他们坐在了辩方的身后才没让成步堂发现。
裁判长得知这次的律师是个新人,为了消除律师紧张感依旧例行的进行了提问。真没想到一开始这家伙就大脑一片空白还忘了可以翻法庭记录。连提交证物都不会,真是有够差劲。杀人的钝器是个做的很像思考者的摆设品,但怎么看怎么粗糙。大概是地摊货吧。那么些年,绫里居然离开了星影律师事务所自立门户还收了徒弟,看样子事业进展的很顺利呢。整个案件说简单也简单,原来就是失张那小子的拍拖对象死了,凶器上还有他的指纹,又有人说目击了。
“被告,你是否最近被死者甩了?”
成步堂倒是很精明,一上来就提出了反对说这个问题与案件无关。看样子是那个绫里千寻指导的。这个指导者不像星影那么没用倒是谢天谢地了。通过美柳千奈美的案子倒是被他物色到了一个不错的老师了。
“什么!我们可是本世纪最合适的一对恋人,只是最近不打电话也不见面了而已。太小看我了!”
失张不顾律师的眼色大声嚷嚷。一开始就那么激动新人律师会什么表情御剑想也能想的到。其实作为检事也好律师也好,最怕的就是这种不听话的证人。如果目击者有复数,一般都会挑些比较听话比较乖的上庭,至少御剑不会蠢到让所有目击者都一个一个轮流表演一番法庭戏给律师钻空子。但话又说回来,作为被告,或者说辩护方的委托人,居然不听己方辩护律师的话,真不知道该说他蠢还是该说辩方律师不到位不值得信任。
“我们通常把这种情况称作“被甩了”,死者根本就是玩弄你,把你甩在一边,被害前一天也是刚从海外旅游回来。”
“你说什么!胡说,我不信!!!”
御剑认为这里辩护律师应该主张自己的委托人根本不知道自己的女友前一天还在外面没杀人动机,但他显然什么都没说。真是不到家的辩护。
“法官大人,这是死者的护照,死者在被害前一天,还在纽约。”护照被当作证物提交了上去,“死者虽然是模特,但是收入并不多。好象有很多给她小费的老头子,死者应该是以这种援助交际的形式来取得钱,并且去海外旅游的,被害者就是这样一个女人。现在请问被告,你认为死者是怎样一个人呢?”
失张那小子也真够笨,居然说出要宰了她去天国问这样的鬼话。蠢到这个地步连御剑都要发笑了。辩护律师没教自己委托人在法庭上该怎么说话吗?而且被问及案发当天有没有去过房间时,这个问题本该老实的回答,他却指示委托人遮遮掩掩,而且还是在明知有目击者的情况下企图隐瞒!真是遭透了的策略!可以说根本就是适得其反。
第一位证人扭着身体进入了法庭。御剑认为如果失张这小子不是犯人,那犯人只可能是这家伙了。亚内也够不负责的,根本就没和证人对过证词。据他自己说好像是案子太简单没必要去确认,有证物就够了。首先就事发当天的情况进行了询问。
“我当然正在叫卖报纸,看到有一个男子从一间房里出来。他把门半开着,然后就慌张的走了出来。我觉得很奇怪,就去那房间看了看。结果看到的竟然是一个女子死了!我一下子就瘫软了,因为害怕,所以没有进屋子。我首先想到的,就是去报警。但是,她房间里的电话根本就不能用。所以就到附近的公用电话去报警了。时间我记得很清楚,是下午2点。10、逃跑的男子一定是那里的被告。”
真是蹩脚到让人受不了的证词。居然是下午2点。普通证人是不会在这种时间点上出错的。这个人看样子没任何犯罪天赋,至少御剑觉得如果是自己办案,这种人连当证人的资格也没。裁判长问现场的电话为什么会不能用,原来是公寓停电了,而被告的电话恰好属于那种停电了就不能用的机种。随后的提问中成步堂也很容易的就察觉到了时间的问题,一下子就切入了主题。这么干脆利落,好像也不是经过指导者指导发现的。只能说比较细心还是有好处的,尤其作为辩护律师。证人被指出矛盾慌了神,只好修补证词。
“发现死者的时候,我听到报时的声音。那声音估计是电视机里面传出来。但是报时好象也差了2小时啊。大概是被害者在看录像带吧。听到了那声音,我就认为是下午2点了。这给你们添麻烦了,不好意思。”
没想到这个证人或者说犯罪者智商低到可怕。才刚提出过停电现在居然说录像机,亚内当时如果稍微问问证言恐怕就不会抓错人了吧?御剑觉得他这次的败诉完全是由自身渎职引起的。而再次修补证词后那个人更荒唐,说是看到时间的。说看到了那个思考者的时间,那个东西是个座钟。
“哦,是个座中啊。那这就解释的通了。”
令他无语的是成步堂居然也表示没问题!被指导者一提醒才想到座钟要拿在手上摆弄一番才会知道是个座钟,与那人说没进过屋子有明显出入。这种外行辩护律师御剑真觉得失张把性命交给他没问题?后面更是扯,他居然问证人是不是认识被害人,绫里给强行纠正成了证人案发当天进过屋子。一旁的狩魔评论时难得说了句俏皮话——比看戏还有趣。御剑觉得如果哪一天他碰上了麻烦,找谁也不能找这么个不靠谱的!自辩都比找他好。但经提醒后指出那个证人其实就是犯罪者倒是底气十足。该说有狐假虎威的天赋吗?明明是靠着指导者才发现的矛盾。
“那天用时钟摆设打倒死者的人就是你!!!一定是因为当时正好那个钟响了,而且你听到了那钟声!山野君...你因为被惊吓了,所以那摆设就从手上滑了下来。而那时候的响声,给你留下了很深的印象,所以你只对时间记得如此的清楚。”
那个证人,或者说犯罪者一下子就抓狂了:“我当时...确实...听到了...不...是看到了...啊...真烦人,竟然对这些细小的事抓住不放。就是那家伙,我看见他了,处死他,把他处死...”
原来他头上那是假发。扔在主角脸上还真是便宜了他。要是像御剑的庭审那样有那么多旁听,扔过来的恐怕就是别的东西了,而且数量会更多。
“法官大人,辩护人还没有拿出什么证据呢。你为什么说证人听到的就是这个摆设中时钟的报时声呢?”
亚内检事这才想到反击。不过御剑倒是认为大势已去了。
“应该是电池不足了吧?”
绫里千寻应该很头痛吧?自己的第一个弟子居然是这种蠢货。
“应该试着让时钟报时。”
她说的有气无力。而事实证明确实时钟慢了2小时,与案发当天情况一致。
“虽然这钟也晚了两小时,但是你又怎么知道这摆设在事发当时也是晚了2小时呢?”
被告问出了本地庭审唯一一个比较有难度的问题,连御剑都托着下巴开始思考了。作为检事这是他惯用的伎俩,基本一问一个准能难倒辩护律师,但如果作为辩护律师这种几乎必杀死的问题又该怎么回答呢?
“汝想不出如何反驳?”
想了一会后他摇摇头:“现在的话还怎么证明当时确实是慢了2小时呢?如果是有时间显示的时钟那还可以靠照片,但这个时钟太诡异了,连照片都没,无法指证。”
“那汝为何不考虑考虑,为何被害者要任由一个时钟慢2小时却不去纠正呢?”
“为何不去纠正……”他又考虑了一会,“这慢了2小时,会不会在另一个地方其实就是正确的时间呢?”想到这点他忽然灵光一闪,“对了!时差!纽约和日本的时差是14小时,对吧?所以时钟才会慢2小时的!”
人本来就少,因为兴奋而没注意压制声音,回过神来时他发现不论是检方,辩方,被告,证人甚至裁判长都看着自己了。本来坐在角落就是不想让任何人知道他来看了庭审的,现在……适得其反了。
“裁判长,刚才这个问题观众席上的检事已经帮忙回答了。”成步堂高兴的双手叉腰,“亚内检事是吧?上一次也是被怜侍坏了事,这次还是呢。可惜啊,就差这么一点点了。”
“喂成步堂我可只是在自言自语而已!”
“你这回答我可不能当作是自言自语哦。”
裁判长也点点头:“我想起来了。辩护律师就是那次庭审哭的死去活来的那个。亚内检察官,你真该多长个心眼想到御剑检事也有来听庭审的可能性的。”
最终那个证人被认定为犯人,失张得到了无罪宣判。那个叫做山野的男人,原来是趁家中无人,而去行窃的惯犯。一边卖报纸,一边以无人的家庭作为目标。那一天,矢张去拜访的时候,死者不在家,等他走了后,山野就潜入房中。正在行窃时,死者回家了,勃然大怒的山野就拿起身边的摆设杀了被害者。
“啊!怜侍有你真好啊!还是你靠谱啊!谢谢你救了我啊!”
御剑呆呆的站在一边,活脱一只呆头鹅:“被被告感谢的检事?我这是有多凄惨?”
“十五年不见了啊哈哈!你不知道我有多凄惨啊!那个女人居然玩弄我的感情啊!亏的我对他可是一心一意的啊!”
他拍拍失张的肩膀:“没事。没像这边这个辩护律师被女友骗了成了转移物证的对象最后还被冤枉成杀人嫌疑犯你就该谢天谢地了。这世上最危险的行为就是谈恋爱。”
“诶?!那御剑你没谈过恋爱吗?!”
两人居然一脸吃惊的看着他。23岁还没谈过恋爱很丢脸吗?为什么说的好像真的很丢脸似的?
“没想到你居然是DT啊!”
如果说这话的是失张就算了,居然是作为辩护律师的成步堂。御剑不禁打量他到底是始乱终弃了多少女朋友。
“我没恋爱过但我有个妹妹。”
没想到失张下一句居然是“哦。难怪不要女朋友,可以上妹妹啊”。这一说吓的御剑大叫:“你这脑子到底是怎么长的才会想到我上过冥的啊!”一旁等他回家的狩魔也被这声音吸引了过来。现代的年轻人都那么开放吗?冥有没有和御剑那个过看样子真的要去问问了。
失张将和凶器一样的时钟作为律师费送给了绫里千寻。看样子成步堂是白忙活了。两人虽然告诉他凶器也能证明被害者心里是有被告是真心喜欢被告的,但他却不以为然。
“失张会恢复过来的吧?”
成步堂还是有点担心。
“证物就是这样一种东西,从不同的角度看,他就会有不同的意义和价值。所以我们为了更好的了解案情,也要看清证物的每一面。”
他挠挠头:“所长也会说些深奥的话呢。”
“这可不是我原创的。是当初你那位小学同学教育我的。”
两人看了周围一圈,不知何时御剑已经不见了。
“汝认为那位辩护律师如何?”
御剑只给出了2个字作为评价——外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