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住在阁楼的猫大仙(终上)(1 / 1)
而是到父亲的公司实习。每日朝九晚五的开始从最底层逐步了解父亲创建的这所庞大的公司的各种人事和管理事宜,为以后接管打一些基础。
他是父亲的独子,承担了太多的希望。如果说之前他还想过逃离的话,真正融入凌氏集团这个残酷的竞争环境和钢铁般的体制后,他反而习惯和接受了这样满是竞争的生活节奏,喜欢上了靠聪明智慧获得胜利果实的那种满足感。所以,从本质上来说,他和乔娜或许真的是同一种人。
乔娜也在凌氏实习,他不知她是有意还是无心,虽然他们的父亲是世交,但凭借乔娜的实力,她本不需要靠这种裙带关系谋求上位。好在两人相处还算平静无波,他也不再过问她的事。
只是每天晚上加班回到家的时候,凌轩会想起那个女孩,那个叫做蓝馨的硬闯进他的生活,然后又不负责任离去的女孩。
他会想起他们一起嬉戏玩闹的日子,她的笑很明媚,像夏日阳光一样璀璨。她伏在他身上,眼光闪着挑逗,精致的锁骨是玉的颜色。她耳间的猫眼儿石,翠绿色的,闪着神秘的色泽。她穿着鲜艳的波西米亚裙,在阳光下奔跑,扭头对他笑着,说,你追到我,我就让你亲。于是他追到她,将她压在身下,亲了个够。
其实分开了才发现,她的印记已经深刻入骨。相处的时光不在时间长短,而在是否足够深刻。若是深刻的爱情,即便是在一起一天,这一辈子回忆起来的也就只是这一天,其他那些无数的日月,都成了那一天的陪衬。
他爱她已入骨。所以他又恨她,恨她的无情。为什么她可以任性的在他心里占据一个位置后,又不负责任的离去。
爱和恨的间隙,滋长出隐隐的期待。凌轩期待她的归来,毕竟他们的故事还没有完结,他相信他们总有再相见的一天。
10。
十一国庆节公司放了七天假,凌轩去了趟学校,做毕业论文答辩的准备工作。在图书馆查阅资料呆了大半天,回到家时已经是傍晚。
十月份已经是初秋,天气转凉。落地窗外的梧桐有落叶的迹象。
凌轩把阳台的门打开,让风吹进来。坐在落地窗旁的软榻上,就着黄昏的夕阳,看从图书馆借来的那一大摞书。阳光金黄,映得白纸上的字也显得黄灿灿的。
有敲门声响起,凌轩愣了几秒,恍惚着站起去开门。
门打开的刹那,在凌轩却恍如隔世。蓝馨站在那里,看到他的失态,唇角泛起一丝笑意。
那确实是蓝馨。她剪了短发,刚刚盖住耳朵,穿着格子的长袖衫,下面是洗的发白了的牛仔裤。淡淡的唇色,明亮的眼睛,还是以前的那个蓝馨,又不是以前的蓝馨。
“蓝馨……”凌轩唤,眼睛却湿润了。
蓝馨的嘴唇动了动,却没有说话,抱住他的腰,靠在了他怀里。
两人进了屋,在落地窗边的软榻上坐下,对视了许久。
“你去了哪里?”凌轩问。
“我回家了。”蓝馨淡淡道,“回家看看我爷爷。”她垂下头,露出优美的脖颈。
凌轩叹了口气,“我发现我对你的了解竟然连一个普通朋友都比不上。如果你再次离开,我真不知该去哪里找你。”
“你为什么要去找我?我如果想回来自然会回来,如果不想回来,也不会想让你找到我。”
凌轩有些生气,她怎么可以说出这么自私的话。蓝馨却笑了,然后又不笑了,咬着唇,看了他半响。
凌轩正不知她什么意思,蓝馨却慢慢靠过来,吻上他的唇,将他按在软榻上,伸手解开了自己衬衫的扣子。
年轻女孩的躯体裸露在夕阳的余晖中,美得令人窒息。蓝馨呻吟一声,按住凌轩的肩头,身子往后仰,肩部和头颅呈现出一个优美的弧度……
11。
蓝馨醒来时,凌轩就在身旁,闭着眼仍旧在睡。他的睡容很安详,像婴儿般毫不设防。
望着面前的这张脸,蓝馨眼中闪过迷惘。
我做错了么?她问自己。谁能告诉我我该怎么办?
轻轻喟叹一声。凌轩在这一声叹息中醒来,“怎么了?”他问,“刚刚醒来就听到你的叹息。你在想什么?”
“我在想你怎么还不醒。”蓝馨笑,吻了吻他,起身去洗漱。
凌轩拉住她的手,“我可以为你做任何事。所以,如果你有难处,请不要瞒着我。”他很认真,他的目光让蓝馨相信他真的可以为她做任何事,哪怕……付出生命。
唇边勾起一丝笑容,蓝馨松开他的手,抬步走出了卧室。
她不相信他么?为什么会有那种讽刺的笑容?凌轩咬了咬牙,却是无可奈何,仰面躺倒在被子上,望着透过窗帘射进来的阳光发呆。
日子行云流水般欢快、明朗。蓝馨如同以前一样照顾着他的饮食起居,两人大多时候都是呆在屋顶的阁楼里,那从绿绿的爬山虎已经变的枯黄,一片片脱落了。猫大仙蒙小萌会不时光顾,打断他们甜蜜的二人世界。它的肚子已经很大,蓝馨说差不多到十月中旬,它就会生下一群可爱的小加菲猫了。
两人嬉笑玩闹,打情骂俏,追逐,然后在秋日的阳光里做爱。凌轩很喜欢蓝馨身上的味道,那是一种清甜的说不上来的香味。他在那温柔香中沉沦,有时候他想,这样继续下去,就算结果是万劫不复,他也是心甘情愿的吧。
12。
十一结束后,凌轩又继续去凌氏集团上班。父亲让他去视察企业在城东开发区分公司的建设,凌轩将会是分公司未来的董事。
工程已经到了最后的阶段。分公司所在的地点是凌志峰精心挑选的,早在三年前他就看出开发区的发展潜力,开始谋划凌氏的扩张。就是在盘地的时候遇到了点小阻力,工程拖延到今年的六月份才动工。
分公司共十五层,虽然不如位于市中心的总部气派,但以这里作为未来发展的基础,已经是很高的起步了。凌轩思量着怎么能在正式接手的那天让公司的新老员工接受自己,第一印象很重要,他不得不仔细应对。
大楼里面的装修工作正在进行,凌轩给总工头提了几点建议,受不了里面的甲醛味,早早出来了。
时间还早,凌轩犹豫半响,准备回公司总部。车子刚刚启动就见楼下出了点状况,一群人围着一个老头儿呵斥,那老头挣扎着想要朝他这边来,被总工头和陪凌轩一起来视察的部门经理李宏给挡住了。
凌轩皱了皱眉,停下车子,问李宏怎么回事。
李宏擦了擦额头的汉,讪笑着朝他跑过来,解释道:“是个疯老头子,前段日子公司盘了他们家的地,大楼建工时就跑过来要死要活的闹,给多少补偿金都不要。真是个怪人。”
盘地的时候出过这种纠纷,他怎么不知道?凌轩朝那老头儿看了一眼,老头正朝这边瞅着,满面赤红,愤怒的挥舞着拳头。
李宏随着他目光看去,叹了口气,“其实也怪可怜的,一家人全死了,就剩他自己,孤家寡人的,又老了,日子都不知怎么过。”
“什么?死了?”凌轩有些吃惊,难道是凌志峰盘地时手段太过强硬,把人逼死了。
“是啊,他家儿子是开医馆的,据说是把人医死了,吃了官司。医馆倒闭,凌总就顺势盘了下来。那老头儿却认准凌总在其中使了手段,血海深仇都推到他身上,官司打了不下七八场,场场败诉,无奈之下就每天来这里闹。”李宏见凌轩脸色不好,犹豫着没有说下去。
“这些事我怎么不知道?”凌轩不去敢看那个老人,可那怨毒的目光却追随着他,似是要将他生啖入腹。
“凌总说您还在上学,这样的事不用让您知道,他可以摆平。”李宏诺诺道。
凌轩突然觉得很不舒服,他“啪”一声关上车门,迫不及待的想离开这里了。汽车发动时,不经意问了一句:“那家医馆的主人叫什么?就是医死人的那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