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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重华到教室的时候,教室里面已经坐了大半的人了,想起前两天有同事抱怨说现在的学生出勤率不高,还经常早退,尤其是周五下午的课,看看教室里面的人数,又回想了一下平时上完课后的人数,觉得那个同事果然很倒霉,开了什么课,竟然被嫌弃成那样。夜重华上课一学期就点名3次,开学、期中和期末各一次,平时是不点名的,作业随机布置,但总体来说,旷课情况很少,早退也是几乎没有的,越想越怀疑那个学生出勤率不高的老师是不是流年不利。
上课的时候,教室已经几乎坐满了,100多人,就算开着空调,也是有点热的,但是看着那么高涨的热情,夜重华心情很好。
“我们这个课基本已经接近尾声了,现在天气也热了起来,看到大家还这么积极的来上课,我很感谢大家!另外,还是老规矩,同学们对于我的教学有什么疑问的,可以联系我,我一定尽快回复,不用客气。”
“下面我来做一个小小的调查,对于德国的历史名人,同学们知道哪些?老规矩,一个一个的来。”听课的学生一向很喜欢讲台上的这个老师,看上去年纪不大,甚至感觉和自己差不多,但是实际上绝非如此,此刻他就从容的站在讲台上,气质温润,说出的话也带着一种清和,好像一个谦谦佳公子,清贵温润。很多人都是慕名选他的课的,说是能听到不一样的历史,也确实没有让人失望,一门近代西方外交史,跨度400年,却每每被讲的妙趣横生,他能从每一个国家的角度分析政策走向和历史的最终选择,还加入许多小故事。他应该不是擅长于讲笑话的那种幽默风趣的老师,但是你就是看着他站在讲台上静静的提问,就是一道风景,也会觉得空气中充满了安宁,所以每一年他的课都是有很多的人来听,甚至还有外校的也来蹭课,他知道后只是高兴的笑了笑表示欢迎。
“俾斯麦”
“海涅”
“歌德”
“康德”
“席勒”
“马克思”
“阿登纳”
“巴赫”
“贝多芬”
“古滕贝格”
等到教室安静下来,没有人再回答的时候,夜重华推了推鼻梁上的超薄眼镜,愉悦的说道“大家的表现真的是很好啊!知道的那么多,横跨各个领域,唔,也有可能是因为你们都是来自各个专业。不过,说了那么多,我们今天只讲其中之一——阿登纳,德国二战后的总理。”
说完,大屏幕上就出现了一副阿登纳的图片,挺直躯干,高颧骨,眼睛略斜。
“这就是阿登纳,我们这节课讲的是二战后的德国的外交情况,更广泛的来说是阿登纳、丘吉尔、艾森豪威尔与共/产/党/人的谈判。我们先回顾大背景”
等到夜重华终于回答完课后学生的问题,回到办公室——老地方的时候,夜淮安已经等候多时了,拿起夜重华桌子上的一本英文原版诗集看了起来。夜重华一推开门,就看到窗边已经长的比自己高的男子在认真的看着一本书,光晕的效果下显得画面唯美安静,不忍打破,但是怎么可能。夜重华只要一出现,夜淮安就能就收到信号。
“重华。”放下书,赶紧走过去帮近来的人放好手上的东西。
“今天问问题的学生有点多。走吧,我们先去超市,你喜欢的菜没了。”
“好,我要吃小鸡炖蘑菇,还要西红柿牛腩、凉拌三丝”
“你呀,走吧走吧!”
回家的路上会路过一家很大的超市,他们总是会顺路买一些用得到的东西,不过更多的是买食材。
到超市的时候,夜淮安去停车,夜重华在门口等他。
“走吧,外边热。”
超市里面人不算很多,而大部分都集中在食材区,夜淮安推着购物车跟在夜重华后面,看着他一边走一边挑好东西放在购物车里面,茶树菇、西红柿、花椰菜、包菜、白菜、青菜、牛肉、鸡肉以及苦瓜。
“别不高兴,苦瓜还是很有营养的”。
“你怎么知道我不高兴了。”随口问的,就算已经知道答案。
“我怎么可能不知道你,从小就不喜欢蔬菜,青菜和苦瓜更是见一次不高兴一次。以后你惹女朋友不高兴了,我就告诉她做苦瓜蔬菜宴给你吃。”
“我才不会有女朋友,我也只吃你做的苦瓜”
“你说什么?声音大一点,这里有点吵。”
“我说我也不是很讨厌苦瓜。”
“谁信?上次是谁眉头皱的能夹起筷子?”
“那是他们做的不好吃。”
“你呀,你段叔家的厨子的手艺在业界都是排的上的,你还嫌弃。”
“我还要吃佛跳墙”,转移话题。
“时间不够了,明早再吃。”
一边走一边说,菜也买的差不多了,又去了水果区,买了苹果、雪梨、葡萄之后,夜淮安又很顺手的拿了石榴。
回到家的时候,已经将近六点了,夜重华立刻就去做饭,夜淮安在外面看着,期望可以帮点小忙。
小鸡炖蘑菇是东北菜,夜重华做的是改良版的,用的是茶树菇,不放粉丝,炒好后放在紫砂锅里面炖着,再去弄米饭和其他菜。
凉拌三丝的丝要切的一样长一样细,炒的时候不能炒的太软,要留有脆的口感,最后裹在黄瓜外皮里面排好在盘子里面,再浇上一层调味汁。
剩下的黄瓜被加上鸡蛋烧成了汤。
再炒一个包菜,弄一个水煮肉片,时间也差不多了。夜淮安除了摆碗筷,还是没能帮上什么忙。不过看到这一顿没有什么苦瓜,又有一点开心,嘴角微扬。
“没有苦瓜就值得你开心啊?”
“嗯。我不喜欢吃它。”
“那明天吃吧,我过下给你榨雪梨汁也是一样的,你这几天嘴唇干燥,上火了。”
“好。爸,我们今晚去看星星好不好?今天天气好,天一黑就能看到。”
夜重华听到看星星之后,心中有点难过,顿了一下,“嗯”。
吃饭的时候一时无话。
吃过饭收洗好了之后,天色已经开始要变暗了,两人一起出了门,看星星的首选地是别墅旁边的公园的假山上。
公园是一个很古老的花园,有些历史了,里面有人工湖,湖中心有一座假山,晚上的时候,周围一片空旷,看星星是最合适的,所以他们都放弃了在家中屋顶看星星的选择。
公园里面有很多来散步的人,还有在石桌上下棋的,小孩子们也玩做一团,嬉戏的声音传出了欢乐和无忧。
“转眼你都长这么大了,一开始只是那么大的一小团”,说着还用手比了一下,“现在居然比我还高”,语气有点小小的懊恼。
“那是你养的好,每天变着法的给我做好吃的”,还有那么多的爱。
“你其实一直是一个很乖很乖的小孩,挑食的情况一点都不严重。李逍和方睿小时候才是难伺候。管家经常被他们弄的团团转。”
“他们那是缺乏关爱,活该,方睿现在越长越难看。”
“没大没小的。每个人都会变老的,怎么说难看。”夜重华有些哭笑不得,夜淮安从小就不喜欢方睿和李逍,尤其是方睿,一直都是直呼其名。
“哼,你也比他们大,但是现在站在一起,谁信你比他们大,人家只会说你是我哥。”
“我也老了啊!怎么可能不老。”语气里面带着一点无奈和沧桑。
是啊,怎么可能不老呢,十多年了,当初的小孩子也长成了想象中的样子,当家作主的都换了一辈人,身边的人也基本都有了归宿,小一辈里面,方睿的儿子最大,其次是淮安,段家的一双儿女也已经11岁了,李逍的儿子自己的学生都换了好几批了再等等,等到身体完全恢复,淮安找到伴侣,自己就可以一个人出去走走,再看看这个世界。
“哥,咱们明天要去干什么?”说着还搂住了夜重华的肩膀,声音里面带着欢喜和戏谑。
“我真的有那么年轻吗?”夜重华被他一声“哥”弄得哭笑不得。
“有,当然有,不信我们找个人问问。”
“好啦好啦,我信。明天我们回泽园吧,外面太热了。大家应该也回来了。”
暮□□临,公园里面的人渐渐少了,垂柳在微风的吹拂下轻轻的荡过水面,激起阵阵涟漪,碎了一湖的灯影,光影斑斓,煞是好看。他们要去的是湖心假山的最高处,并肩走过湖面上的石桥,属于夏夜的微风吹在脸上,带来满面的暖意,蛙声渐起,难得吵闹。也的确难得,这样一个风景绝佳的园林,本来是要作为旅游景区加以建设和围护的,但是遭到周围住户的强烈反对,担心商业化后会破坏园林的味道,最终有住户里面的一些人动用了关系,园林没有被用作商业开发,保留了原本的样子,一直是休闲散步的好去处。
假山顶上是看风景的好地方,白天的时候也有人来,晚上就基本没人了,因为上去的路不好走,弯弯绕绕的,窄而且不平,这还都是人踩出来的,本来是没有路到达山顶的。说是山顶,其实也不高,还是用挖湖的土堆的,不超过6层楼的高度,只是因着公园里没有更高的建筑而显得高了一点,也正好看星星。
上山的时候天还没有全黑下来,可以看见路,夜淮安走在前面一边细心的给夜重华指路一边时不时的要拉一下夜重华。没办法,和夜淮安从小就锻炼不同,夜重华是属于能不锻炼就不锻炼的人,典型的书生文人,只是他比手无缚鸡之力的那种书生又要强上许多,至少他唯一一次动手的时候张朗的手就骨折了,后来还是求了云烨去治好的,旁人看不好。
用了20多分钟,两人总算是爬上了山顶,也没有树只有几块不是很平整的石块,夜淮安选了一块略微大的拉着夜重华坐了下来。夜重华累的气喘吁吁,也没精力计较夜淮安拉他的手就像拉女朋友的状况。夜淮安看夜重华体力差成这样,心中不免担心,虽然因为十四年前的事情虚弱嗜睡了点,但是都这么久了还没养回来就有问题了。
“爸,以后每天晚饭后你都陪我出来转转好不好?我们把加菲接过来一起,他那么肥,该减肥了。”加菲猫在当年脱离了苏黎的“魔掌”投入夜淮安的怀抱后日子简直过的惬意,比电影上那只橙色小胖子吃的还丰富,毕竟中餐文化是这世界餐饮文化中当之无愧的博大精深,现在它成了名符其实的肥猫,它可以躺在树下的躺椅上一个下午都不动,等到去抱它的时候身上经常落满了花瓣或者叶子,夜重华经常怀疑如果没人打理,他会不会在脑袋上养一窝鸟。
“你是想让我加强锻炼,对吧!我比加菲其实勤快很多的”夜重华反应过来和一只猫比勤快是一件不合适、丢脸的事情,就闭嘴不说了,把头扭向另一边。
“呵呵,爸,你是最好的,加菲怎么能和你比,它除了会吃也就会睡了,连老鼠都逮不到。”夜淮安看着旁边的人把头扭向了另一边,孩子气的样子,有点想笑但是又忍住了。还说我活回去了,现在谁更像小孩子啊!不过也好,这样可爱的重华,是我养出来的。
“不是要来看星星的吗?”夜重华突然想到多年以前自己答应过当时的小孩,要带他看星星、放风筝的,风筝放了好多次,星星却因为自己一到晚上就睡而一直没能看成,一时间就过了那么多年,17岁看到的星星和4岁看到的星星怎么可能一样。曾经总是在自己怀抱里面的小孩子,现在已经可以拉着自己爬山了,在外面更是赢得一直赞誉。以后他会走入更广阔的天地,接触更多的人,“吾家有儿初长成”的感觉,除了自豪还有年华变迁的忧伤。
最是人间留不住,朱颜辞镜花辞树。
“爸,你是不是觉得对不起我,因为你当年答应陪我看星星却一直没有兑现?”
夜重华没有说话,夜淮安也没说什么,他转过半边身子抱着夜重华,双手环着夜重华的肩膀,头也蹭在夜重华右边肩膀上,眼睛一直看着夜幕,下弦弯月,天空不算亮,都市的灯光也远离这一片区域,这样的天幕,看星星也差强任意。星星没有达到繁星满天的程度,但是看着还是很漂亮,星星点点,就像华服上镶嵌的在灯光下闪闪发光的钻石,一颗不显眼,要全部一起才能引起惊叹和赞誉。周围只有蛙声和夜虫的声音,身边只有自己最重要的人,怀中的温度透过衬衫布料传到了心中,在浩瀚星空下,虽然此身渺小,但是怀中俨然拥有了全世界。
“爸,你知道吗?我一直最高兴的就是你是我的爸爸,最喜欢的就是你给我的一切,不管是各种衣食住行还是你的教导,我都很开心,你没有陪我看星星,你觉得内疚,但是你没有想过,没有哪一家的父母会因为不得已的原因没有陪孩子看星星而内疚的,你不是故意的呀,我一点都不怪你,我最快乐的事情就是你陪在我身边,睡着也好,醒着也好,只要每次回家你都在家就好。”
“爸爸,有你在身边的日子简直美的冒泡!小的时候你想让我做一个快乐的平凡的小孩,还好我不是一个笨小孩,否则别人把你抢走怎么办?”重华听着淮安语气中的怨念,无奈的伸手摸了摸肩膀上的脑袋。
“你把我养的那么好,把所有的关心都给了我,所以他们嫉妒我。哼,他们说你是用段叔叔养段明月的养法在养我。”
段明月是段流景的龙凤胎中的妹妹,养的精贵在京中是出了名的,“败家”也是出了名的,说是要学古琴,结果段家珍藏的名琴一个小时就毁在她手里,据说是要学学反弹古琴,段流景顶着古琴老师痛心不已的眼神笑着说“没事没事,改天再换一柄”,这话一出,那个古琴大师差点背过气去,大师一生爱琴成痴,所收弟子也大都是古乐界数得上名号的,不成想晚节不保,毁在老友的小孙女手上。他答应来教一个8岁的小女孩学琴也有奔着那柄段家珍藏的琴来的意思,结果,眼睁睁看着琴毁在他眼前。
“我怎么会那样养你?你也没那么捣蛋,你一直很乖很懂事。每次开家长会都会被表扬,甚至还有小女孩的妈妈来打听你平日里是什么样?我自豪的不得了。你小的时候我还担心养不好你,我没有经验,清翊他们更是完全没谱,还好,你自己就长成了最好的样子,”说起这样的往事,满满都是开怀。
“没有你我怎么会长成最好的样子,他们都羡慕我,连明月都说段叔叔比不上你。”段流景是一个大家族里面需要管事的家主,怎么会比得上一心养孩子的夜重华。
“你呀!小小的一团,不宠着一点都怕长不大。”
“爸,我长成了你满意的样子,今晚也陪我看星星了,你以后都不要觉得内疚了。我们一直这样开开心心的好不好?”
夜重华一直以来都是忐忑徘徊的,在还是叶然的时候年纪小,又因为喜欢着方睿,从来没有谈过恋爱没有想过养孩子的事情,突然之间暗恋的隐痛被□□裸的以那样难堪的方式挑开,一直以来赖以支撑的信念崩塌,只想逃离,静静的告别,准备独自舔舐伤口,却遇到了那小小的生命,肩负着养育的责任,那一年他也才20岁不到,刚毕业。完全不知所措,只能把所有的情感倾注进去,祈盼他平安快乐,却还是担心没有给他最好的。今晚在这夜色星空下,听到已经17岁的少年,或者说已经是男子汉,说他一直很开心很快乐,说他感谢这些年的陪伴。夜重华感觉到自己心中那根隐藏最深的弦一下子就松了下来,这样的感觉太过美好,这样的美好足够释怀这些年的种种不安和彷徨,就连当年那样撕心裂肺的伤痛也变得无关痛痒一般。整个人好像新生一般,关于叶然的种种,好像已经久远的近乎无影,无爱无恨,只有满满的关于夜重华和夜淮安的点点滴滴。他听见自己说“好”,接着的还有身后青年的笑声,很开心很快乐,宛如年幼放风筝的时候风筝飞高了的那一刻的笑声。
“淮安长大了!我很高兴。”夜重华转过身回抱身后的青年,也抱头靠在青年的肩膀上,重新看今晚的星空,一时间觉得今晚的星空比小时候在方家和方睿一起看的星空还要漂亮好多。
“重华,我觉得我拥有了全世界,美的要晕过去了。”夜淮安不想在这样一个完全驱逐方睿的胜利时刻叫爸爸。
“我才是拥有了全世界。”
夜重华是被夜淮安背回去的。
在下山下到一半的时候,他们在半山亭休息了一下,夜重华就睡过去了,也就不知道夜淮安在他睡后一直用担忧又宠溺的眼神看着他看了10分钟,之后才小心翼翼的背起他回了家。他醒来后只会知道他被运回了家,又被送到了床上,一夜好眠。完全不知道夜淮安一晚上精神亢奋,反反复复的把各种计划想了一遍又一遍,天微亮的时候才睡着,嘴角都是上扬的,不知道是不是梦中也在经历着什么开心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