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T大(1 / 1)
就算是周末,夜淮安也是不得闲的,这几年来和顾叔叔合作愉快,新开辟了电子商务这一版图,收效甚好,毕业后应该就是负责这一块了。即使决定徐徐图之,也不能太慢不是,免得方睿总惦记。
看看时间,差不多到午餐时间了,想了想,关了笔电,离开了书房。
果然,厨房里面那个身影在忙碌着,悄悄的走过去,环着腰,头靠在右肩,那个人连切菜的手都没抖一下。
“爸,我闻了一下,有麻婆豆腐,冬瓜排骨,茄子煲”
“别皱眉头了,苦瓜吃了败火”,夜重华已经习惯了儿子总是黏在自己身上的不良行为,却也无可奈何,就像知道他闻到苦瓜后会不高兴一样,已经习惯了他的种种行为喜好,所以他还做了土豆丝和冬瓜排骨,算是对苦瓜的补偿。
“好吧,看在土豆丝的份上。”夜淮安看着案板上那双握笔弹琴的手在熟练的切着土豆丝,刀工一流。不知怎么的就想到了“洗手作羹汤”几个字,一时间嘴角上扬。
“想到了什么,那么开心。”好像心有灵犀,不回头也知道肩膀上的那个脑袋上的嘴角一定是上扬的。
“我想到了爸爸好贤惠啊,我好幸福。如果有人敢和我抢爸爸,我一定让他后悔来到这个世界上。”说道最后,寒气宛如实质。
“你又乱用词了。也没人会和你抢我。越活越小了,宝宝。”夜重华听到自己17岁的儿子的话,心中有些高兴,又有些担心,总有一种感觉,事情会脱离原来的轨道。
“哼,怎么没有?你们学校的那几个,别以为我不知道他们在打什么注意,我已经17岁了。不准再叫我宝宝,只可以偷偷的叫。”夜淮安本来是要说方睿的,又忍住没说,不能提,他担心自己提起方睿也会让夜重华想起过往里的那个人,弄巧成拙。
“好,好,我一定不会再叫错了,宝宝。”
“爸爸,你这是在转移话题,而且还叫错了,犯错了就要惩罚。”说完就对着眼前的脖颈小小的咬了一口,还舔了一下,果然,身前的人颤抖了一下,身子也一下就僵硬了。
“都说了不是小孩子了,还这样幼稚。我答应你不会被抢走,好了吧!快去摆碗筷,快去快去!”夜重华明显感觉有些怪怪的,被咬过的地方开始发热,耳朵也烫的不行,心中无奈,怎么还和小时候一个样啊,属狗的吧。
夜淮安见好就收,得到了保证,看着眼前的耳朵一下子就变得通红,心中高兴不已,可惜还要装作平常的样子,嘟囔一下乖乖的去摆碗筷。有进步是好事,不能操之过急。
吃饭的时候,饭桌变的很安静。夜淮安一如既往的跳过苦瓜,其他的倒是吃的津津有味。夜重华果然看不下去了,夹了一筷子干煸苦瓜到夜淮安碗里,盯着他,看夜淮安纠结了一下,然后很“悲壮”的吃了下去,有点想笑,刚才在厨房的奇怪的感觉也消失了。
夜淮安不用看也知道那个人肯定被自己的表情逗乐了,从小到大,只要自己很“悲壮决绝”的吃下不喜欢的蔬菜,他就会笑的很开心,眉眼弯弯,自己也就很乐意的一直挑食,有一个人知道自己的所有喜好,而为了自己的健康一直盯着自己吃饭,那是一种幸福,何况是独有的一份。小的时候,第一次去李家,他是喜欢爷爷的,所以他才自己爬到了爷爷的腿上坐着,只是在吃过一顿饭之后,他就不喜欢爷爷了,因为他发现,爷爷一点都不清楚爸爸的喜好,爷爷以为爸爸什么都喜欢,不挑食,爷爷只知道李逍和李宸喜欢吃什么。他记得爸爸什么都吃,但是也有不喜欢吃的,也有讨厌的,爷爷是爸爸的爸爸,却不知道。此后他都不算太亲近李家的人,回去的时间也不多。
上周方睿和李逍来家里,留了晚餐。作为主人,夜重华亲自下厨做了一桌子的菜,方睿一开始还很高兴的说“小然,都是我喜欢的菜”,但是一吃就再也没有说话了,那桌子虽然都是方睿喜欢的菜,但是更像是自己喜欢的菜,同样的食材,自己的口味偏重,方睿的偏淡,那一桌子方睿感叹的菜,口味都是重的。还是一样的菜,却再也不是当初的口味了,夜淮安很高兴的想,那天回去的方睿,一定很伤心。本来一桌子都是自己喜欢的菜,却在流年暗换中成了别人的口味。现在的夜重华,做菜只有一个口味,那就是夜淮安喜欢的口味。
曾经叶然心心念念做了一桌子方睿的喜欢的口味的菜,在摆好碗筷的时候却接到电话说有事不来了。叶然一个人吃了那一晚的一桌子菜,剩下了全部倒了,没有留夜。现在方睿难得再次见到这样一大桌子那个人做的菜,尝了一口才发现,当年的那一桌子菜,终自己一生都补不回来了,叶然还会做那样的菜,却已经做不来自己的口味了,再没有人心心念念做一大桌子自己喜欢的菜等着自己吃。叶然现在连待客都不愿意迁就自己,那多半是,不会做那样的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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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过午饭,休息之后,夜淮安载着夜重华去了工作的地方——T大,夜淮安去上学,夜重华去上班。
T大算不得国内最顶尖的学府,但却是最有风骨的一流学府,有些学科甚至在世界上也是先进水平。而风骨,来源于不拘一格的人才录用招收制度,所以夜重华本科学历也当了教授好几年。T大的教授,有年纪轻轻却才华横溢诸如夜重华一类的,也有耄耋之年学识渊博历尽沧桑的大师,更有性格怪癖但学术上无人敢惹锋芒的狂人,T大的学生,或许轻狂,但多是才华与野心并举,自信与骄傲同存的,标识太明显,几乎不会被认错。
夜重华在T大也算小有名气,历史学院最受欢迎的教授之一,30多岁看着和20多岁没什么区别,性子温润,讲课旁征博引,娓娓道来,枯燥的历史在他口中也变得妙趣横生,此外他还开了建筑艺术鉴赏选修课,年年爆满,更传奇的一点,据说此人从来不上早课、不上晚课,连选修课都能破例调在周五下午上,传言其极度嗜睡,开会也是经常由别的老师代为传达会议精神。重点是校领导也一直听之任之,不管不顾,T大因此流传着夜教授的种种身份猜测。
相比之下,夜淮安就要低调的多,虽然他外表出众,成绩优异,待人接物也是进退得宜,但是他一点也不想让人知道他是夜重华的儿子,明明是兄弟更像一点好不好,如果是情侣,那就更好了。
住的地方离T大也就半个小时的车程,周五下午的校园要稍微热闹一点,沿着林荫道一路开车进去,白色的车子和车子的LOGO还是赢得很多路人的注目,夜淮安自认自己这辆法拉利和管家那辆红色骚包帕加尼还是有本质区别的,但看到有人想要看清车里面的人,心中就有点不高兴,加快车速离开了。到停车棚的时候,时间离夜重华上课的时间还有一个小时,他看着夜重华睡在副驾驶座上,没有叫醒他。眼睛一直看着睡着的人,心情好了一点。
重华,你这样嗜睡,是为了等我长大吗?10多年来,你嗜睡的同时身体机能的变化也几乎静止,有几人会相信你是我的爸爸呢?
想着想着就俯身低头,在柔软的唇上印下一吻,之后又伸出舌头舔了舔,直到看着身下的人的嘴唇染上水色的绯红才起身作罢。真是折磨啊!甜蜜的折磨。
夜淮安选的是经济系,夜重华还小小的惊讶的一下,以为他会选文学、建筑、历史之类的,毕竟这些年来两人足迹遍布各地,对历史文化艺术尤为偏爱,结果还是选了经济,不过也没干预儿子的选择。
夜淮安确实偏爱历史文学艺术,因为从小夜重华就给他讲那些历史诗词,带着他看各地的风景名胜建筑,甚至还做过建筑模型,本来也是会选择一个文科的专业的,但是他发现他喜欢夜重华,那么一切都要重新规划了,要有能力养他,还要有能力保护他,选金融专业是最简单的方法,之后就可以顺便接触那些东西了。他不是方睿、李逍,有一个大家族的利益要维护,他是夜重华的小孩,一个夜家,姓夜的也就两个人,其他的人是无条件拥护服从,不需要那么穷尽机关的去攫取利益,夜家的利益之争从来都是很随和的。夜家也确实很有钱,夜家奇葩很多,有的家主喜欢瓷器,泽园里面就收藏着很多各种在外面属于文物国宝的瓷器,有的家主喜欢书画,泽园里面也有不少,泽园里面还有某个家主收藏的西方的一些诸如印象派、野兽派之类的绘画,还有一个奇葩家主爱玉成痴,一应用具皆是玉石除此之外,夜家掌管着各种情报,司诺就是负责这一块的,很赚钱。如果把云烨放出去,那么相信赚钱效率也是不低的,拿钱买命的事情是可遇不可求的,还好他现在是居家型好男人,只是祸害自己人和偶尔祸害陌生人。就是顾安铭的集团也是不可小觑的,何况现在夜淮安又加了进来只是,夜家是隐世不出的,这是一条约定,有钱也只是自己人知道,京中有方家、李家、季家、唐家这一类的顶级世家,也有林家,徐家、庄家、段家这样稍逊一筹的家族,此外还有很多更小的家族,就是没有夜家。这样也好,不在明处,斗争也就不明显了,索性也不热衷于此,每一辈的夜家人,都是热衷于各种花钱,就没有热衷于赚钱的,但也不见夜家败落,绝对气运逆天。但所有这些,都不是夜淮安的,夜淮安需要属于自己创建的东西,他要把这些自己一手创造的东西送给夜重华,他要编一张密密的网,网中央就是夜重华,一点点渗透,最终完全攻占,反正夜重华对夜淮安向来心软无下限,何妨再心软一点,这本来就是注定的,不是吗?
“重华,醒醒,时间差不多了!重华”
“叫爸爸,没大没小”,很准确无误的敲到了那颗毛茸茸的脑袋,夜重华觉得自己越老越没有作为父亲的气势了。
“我叫你爸爸,有人信吗?肯定会被人围观的。”一个温润清秀,一个帅气沉稳,还是有差别的。
“本来就是我儿子嘛,管他们信不信,他们是嫉妒我有这么好的儿子,有本事自己去生一个啊。”一边碎碎念,一边整理一下衣着,过下还有一节课要去上,选修课,讲的是17世纪以来的西方外交史,听课的人很多,用夜淮安的话说是花痴很多,但是他还有一点不承认,那就是选这个课并且坚持来上的人里面,男生也不少。
“是,是,我是你儿子,我会好好表现,让他们一辈子嫉妒羡慕你,怎么样?”夜淮安有点想笑,别人只知道夜重华温润如玉,好说话,哪里知道他其实还会这种无理取闹般的碎碎念,偶尔甚至会有点耍赖。果然,小性子都是宠出来的,好脾气才是磨出来的。
“老地方汇合。”夜重华也觉得自己的碎碎念有点不符合自己的身份,索性就赶紧下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