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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无法从这些画作中看到天分或者任何潜力,无疑笔法是纯熟的,但我们注重的是学生的可塑性。抱歉,我们不能录取这位学生。”
“巴黎那边拒绝了?”
“这是我们预料之中的,不是吗?这孩子退步的太明显了……”
“真是很奇怪,我记得他刚入学的时候很有激情,偷偷联系画商卖画我也就当做没看见。他的画里原本有一股很强的生命力,现在完全看不见了。真不明白当年有那么好的机会出去他为什么只呆了两个星期就回来,而且性格完全变了。你看他,拒绝不画人物,他的人体课后来一直是零分。”
“是遇到什么挫折了吗?”
“听说他家里开了一间挺有规模的医院,不缺钱。他们家只有这么一个孩子,宝贝着呢。这样的小少爷能遇到什么挫折?”
轻轻推开画室的门,那清瘦的人坐在一块铺满油彩的画板前,机械的,一下一下的涂抹。他画得很认真,但画板上的颜色驳杂纷乱,看着让人困惑。
“唉……他是最勤奋的学生,就这么毕业实在是……要让他留校吗?”
“这得看他本人的意思。以他现在的成绩刚刚够上保研的线,从分数上来看还有许多人比他强。”
“这孩子,不会就这么毁了吧……”
“也不是我们能帮上忙的,一切都要看他自己。”
如果失去兴趣的话,读研究生就能好了?出国就能提高了?
答案是不能。
他拒绝了学校的好意,法国那边的拒绝他之前也想到了,其实原本还抱着一丝希望的,看来是自己太过乐观了。
毫无天赋是吗?
他按着画板狠狠的刮去上面的油彩,把自己这两年所有的画都堆到一起,放了一把火。
然后在众人讶异的目光中,收拾行李,离开了。
没有去找工作,没有再考虑国外的学校,他买了一张飞往旅游区的机票,独自踏上旅途。
曾经为了两人的将来存下一笔不小的财富,现在居然能派上用场了。
他过了两年行尸走肉般的生活,不能再这样下去了。他受够了人们在他身后窃窃私语,有惋惜的,痛心的,嫉恨的,报复的。渐渐的,他选择封闭了听觉。
其实一个人生活不会很难过,他学会了自言自语。他不让自己闲下来,即使脑袋发空,手也是停不下来的。
他去了最遥远的西部,在漫天黄沙中聆听冤魂的泣诉;循着驼铃声去探访古楼兰的辉煌,在清澄的湖边静静坐着,和水上的天鹅群作伴。那美丽的生物成对的在水中嬉戏,长长的颈项互相交缠,发出温柔的低鸣。看着看着,不自觉的红了眼眶。手也没有闲下来,他没有带任何颜料,一根碳条就够用了。
他在这里徘徊了两个多月,初秋时节继续南下,专门挑一些游客稀少的风景路线走。
有时候只是强迫自己往前走。移动的树木,村落,不停后退,从视线中消失的景物成为他每天所见最频繁的景象。已经不可能再有回去的念头,他找到一处安静的山原,开始了新的生活。
陌生的天际线,陌生的水面,陌生的脸孔。偶尔会有一辆车从眼前经过,在看不到头的盘山路上颠簸,那就是他唯一的访客。
他住在一个破败的寺庙里,说是寺庙,但其实里面住着尼姑。寺庙被隔成前后两个部分,两个尼姑住在后面清净的院子里,他和另外两个和尚住在前面。既然交了“香油钱”,人又安静,这里的主人便任由他在这里落了脚。
他每天都起得很早,背着自制的画架去山里寻找合适的作画对象,有时是一树凋落的花,有时是一只跟他对视的野山兔。饿了就吃一些酸涩的野果,渴了便喝一捧清甜的山泉。当光线暗的无法作画时他便回到寺庙,做晚课的僧人会给他留一碗素净的斋饭。
这里的气味很好闻,青郁的山林中透着一股清香,山崖上不知名的野花儿夹杂在长长的芒草里,一缕一缕的掺杂在竹海的波涛之中。被晨露打湿的竹叶透着阳光滴下水珠,顽皮的落在他的画板上,和上面的油彩溶在一起。
傍晚时,水岸边的芦苇叶间飞起星星点点的萤火虫,有的就停在他衬衫上,头发里,让他和大自然融为一体。
时间在这里沉淀下来,也不知过了多久,外出采购的僧人带回来一台新款的手机,兴高采烈的找他研究。那上面五花八门的功能让他这个“城里人”也茫然失措。他掏出自己许久不用的手机,充了电,居然还是能用的。
他想了想,拨了那个熟悉的号码。
嘟——嘟——嘟——
响声过后,那个机械的女声重复着:“对不起,您拨打的号码是空号。”
僧人不解,明明传出这样的声音了,可这傻子却在笑。
他不知道程缪脑中唤起的是这号码之前的等待铃声:
——你好,这里是猪公馆,猪小源现在没空,请您在听到“哼哧哼哧”两声后留言。小源,小源,快过来哼两声!
——哼哧!哼哧!
惊觉原来自己以前那么快乐过。在这里一沉不变的单调中,之前的伤痛都变得麻木,他只感觉到一天比一天更加孤独。再过不了多久,他就会被这满世界都注满的孤独窒息,也许到了那个时候,就会忘记他了。
不记得自己走了多久,这个小区并没改变多少,但两边的高楼林立已经替代了之前破败的胡同小街,熙熙攘攘的商业店面和饭馆让原本清净的地方一下子变得陌生起来。
难怪这个地区的房价比原来翻了不止一倍。每年房东对他说出的数字都是一次惊吓,再过一年他就无法坚持下去了,虽然还在给画商提供作品,但一直租着一个不去住的房子对他来说是不小的压力。他循着以前的路走回去,顶层的阁楼里空荡荡的,依旧是他走之前的那副模样。搁在花盆底下的速写本被雨水泡得涨开了,里面的纸张完全粘黏在了一起,翻也翻不开。
他在房间里呆了一会儿讷讷的准备离开,一个扎羊角辫的小姑娘不知道什么时候跑到他门口,眼巴巴的看着他。
“老爷爷,你是这里的主人吗?”
老爷爷?
程缪愣了一下,摸摸自己老长一把的胡子,满头黑线。他在山里呆了好久也没怎么打理,偶尔照镜子的时候自己都会被吓到,难怪小姑娘管自己叫爷爷,没把他当成山里的野人就算好的了。
“你找我有事吗?”
“有个哥哥让我把这个包裹交给这里的主人,可他说的那个人……跟你长的不太像……老爷爷,你是哥哥的亲人吗?”
“我是他的哥哥。”
小姑娘眨巴眨巴眼睛,跟他吐舌头扮鬼脸:“爷爷骗人,坏。”
他看那小姑娘身后藏着一个挺大的包裹,露出许久的笑容:“呵呵,那你等我一会儿。”
他从随身行李中取出刮胡刀和洗漱品在卫生间里折腾了一会儿,头发打结了梳不开,因为经常在山林里晒,原本白皙的皮肤也变得黝黑,但把满脸胡子刮干净之后看着还是顺眼了许多。那小姑娘像是看到变戏法的一样,两个眼睛瞪得溜圆。
“现在可以把东西给我了吗?”
小姑娘把东西往他怀里一塞,头也不回的跑开了。程缪笑着摇了摇头,专心对付手中沉甸甸的包裹。
看到那上面熟悉的字迹,稍有失神,里面的照片撒了一地。
他一张一张的捡,一张张的看。世界各地的风景名胜,长岛,夏威夷,大峡谷,盐湖,危地马拉,热带丛林,金字塔……每一张背后都写着:We Forever。
照片中只有景色,却仿佛那个远在地球另一边的人就在自己面前,对他低声细语这些年的历练。
最后一张是London Eye,在暖橙色的天幕下,那个巨大的摩天轮被镀上一圈金色的光晕。照片背后小源这样写着:
伦敦眼的票是三十五镑,我在桥上想了很久最终还是没有上去。我想把这三十五镑先存起来,等到下次,跟你一起。
爱你的小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