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赌球(1 / 1)
快乐的时光总是如同白驹过隙,周末一蹴而过,而周一的心情往往都是黑色的。
顺利通过试用期考核的君之正式成为了方大集团的正式员工。在方大上班几个月来,高冷的性格依旧,和同事之间相处尽管彬彬有礼,工作上也愉快合作,生活中却难有交集。
陶臣是个例外,这个业务总监绝对是方大集团的超级金领,虽然谈不上超级欧巴,但是高高的个子,琥珀色的皮肤,身材也是属于赘肉少见而肌肉凸显,在穿着上简单而有品位,平时和同事也极少嘻嘻哈哈,和君之风格很像。只不过他在公司级别高君之N级,君之念在自己当时受到凯琳压制时,陶臣说过可以去他那儿的那份情谊,因此和他走的很近。
平时他在公司会抢君之的盒饭,有时候也会请君之吃个饭,下午喝个下午茶什么的,谈的也都是各种网络八卦,极少涉及公司里的那些鸡毛蒜皮,这点上也是君之欣赏的,君之不在意别人对自己的评价,也懒得臧否别人。她只专注自己在意的事情,其他都如浮云,除了认真工作,剩下的就是心疼山子,怜惜自己,享受生活。
是缘份也罢,刻意也好,有的人他就总与你相伴,说不清的道理,为什么本来不该有太多交集的两个人的人生却常常交集在一起。
陶臣隔三差五也会约君之打球,约了好多次,君之基本上每天下班后的行程都满打满当,阅读、练琴、陪人打球等等,占据了君之所有的空余时间。
很是难得,这天,君之的时间总算是和陶臣凑在了一起,坐着陶臣白色的奥迪去了公司边上最近的体育馆。
羽毛球是君之擅长的,也是君之花了心思去提高的一项体育技能。在车上,君之扬言要把陶臣打趴,陶臣也不甘示弱,招君之放马过来,一路嘴皮子战。
这是一场毫无压力的赛事。陶臣的工作状态总是给人兢兢业业不苟言笑的感觉,但是一旦熟悉起来,就很容易给人以随和之感,所以和这种人打球,即使输了也没什么。
可以肯定陶臣打球的水平不会是菜鸟级,陶臣的教育背景、家庭出身以及这么年轻就占据公司高管的职位,邀请君之去打羽毛球,即使不是要显摆,起码绝对不会搬石头砸自己的脚。
有的人,做什么工作都能做的好,做什么都很出众,这主要是因为态度,认真的态度,坚毅的品质,投入任何一项工作,包括某项体育项目,都能够做的比别人好,这个道理君之一直懂,她恰恰也是这种人,君之有些迫不及待的想和陶臣较量,期待打趴一个这样的男子,该是多么快乐的事情,成就感会爆棚。
等君之换上裙子和露脐背心从更衣室出来,她突然发现李庶竟然也在,正在和陶臣在休息区聊天,不会那么巧吧?上海千万级的人口数量,怎么在哪里都能偶遇李庶?
还没等君之打招呼,一个娇滴滴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哥哥,你可要让我,我好久没打球了吖……”
他们其实早就都认识,许一诺是李庶的朋友,陶臣小时候和他们在一个院子里长大,上同一所幼儿园、同一所小学和初中,后来就各奔前程了。
“陶臣,介绍一下啊。”许一诺用一种怪怪的腔调指向陶臣。
“谢君之,我公司同事;许一诺,我老同学。”陶臣此时似乎刻意惜字如金,“李庶和君之,你俩之前在公司见过,就不用介绍了吧?”
此刻,君之不经意间发现,自己的背心似乎太短,肚皮露出一大截,在李庶面前,她还是多少有些介意,无奈背心的布料实在太少,怎么扯也遮不到肚脐,君之只得把手臂放在肚脐前做无谓的遮蔽。
“君之,陶臣是不是在追你呀,我和你说哦,陶臣可是好多女生心里的黑马王子呢。”君之叹息,为什么有人就能自来熟,她和许一诺这才是初次见面,许一诺说起话来就好似她们已是多年的老朋友了,哪怕说起男女朋友之类的私事来也丝毫不掩饰,不避讳。
“我和陶臣只是朋友,我已经有男朋友了。”君之急忙解释。
“哦,我认识吗?”君之彻底晕了,许一诺真是神逻辑,大上海千万男人,她和许一诺的生活没有任何交集,为什么许一诺会认为她认识她的男朋友。
“认识的,是高山。”一边安静了貌似一个世纪之久的李庶终于搭话了。
“高山?”许一诺瞪圆了眼睛。
君之大惑不解地转向许一诺:“有问题吗?”
许一诺从李庶脸上掠过的一丝不快中,意识到自己的反应太过夸张。总算说了句还将就的话下台:“没想到世界这么小,今日得见高山的神秘女友哦。”
“我们一起打吧,打双打,我和哥哥一队,你俩一队?”许一诺又开始出馊主意。没有人反对她的提议。
“可以啊,只是就随意打打没劲,要打就真枪实弹。”陶臣一副志在必得的样子。
“好啊,陶臣你变自信了。”李庶挑战道。君之感觉出李庶和陶臣之间深深的火药味。
“既然论输赢就要有奖惩。”陶臣平静的说。
“输了的请吃饭。”许一诺提议。
“按照国际赛事规则比赛,叫三个羽毛球场馆的裁判,一个主裁判,两个司线。两百万一场比赛,输家给赢家两百万,这样一个队员可以分得一百万。”陶臣语不惊人死不休,所有的人都看向君之。似乎等她表态,又似乎别有含义。
“好!”君之淡淡的回答,不带一丝情绪。君之心里有些把握,既然陶臣提出来,陶臣应该有胜算的把握。
在君之心目中,陶臣是个靠谱的朋友,应该可以战胜李庶,而能打赢君之的女人,男人都很少,别说女人。
一百万一场比赛,即使是国家级专业选手,这个价格也够高了,输掉一百万一定会肉疼,但是陶臣向来不打没有把握的战。
“好!”李庶也淡淡的回答,像李庶这种钱多的发愁的人,这场比赛正好帮他解决一点这个钱多的问题。
“哥……”许一诺有些为难。
“别怕,有我呢。”李庶安抚的拍拍许一诺的头,君之瞬间有些不开心,眉毛微微皱了皱。只五个字“别怕,有我呢。”对于享受这五个字的一方,是温暖、是安心、是被宠溺、是娇惯…..,特别是说这话的人,有足够的能力让对方信赖。
站在一边的旁观者,即使是不相干的君之,也无法免俗,心中生出不快的种子,慢慢酝酿、发酵,将在适合的温度、湿度条件下,诱发一场情绪的龙卷风,席卷在场的所有人。
如果说只是娇滴滴的许一诺,本着女人何苦为难女人的原则,君之考虑过是否要放点水,只那五个字的刺激,就让君之的行为成了一种情绪的宣泄,理智早已被抛进太平洋,随风浪卷入太平洋底,深深埋葬。
和谢君在一起的时候,谢君说的最多的话就是别怕,有我呢,六七年的光阴,一直在怕中煎熬,当你的一切都是别人给的时候,是最无法控制的,虽然对方口口声声说别怕有我,但是轻飘飘的一句话不足安定人的心神,所幸君之在危机感中,一直努力,有备无患,即使有一天,天真的塌下,苍天大树下的小苗苗已经茁壮成长成另一棵笔直的参天大树,也不会再害怕风吹雨打。
不曾想,君之情绪化的轻哼招来了李庶的不屑一顾……
“你能守住前场两点吗?后场交给我?”陶臣一本正经的问君之。如果说之前君之认为这是一场友谊赛的话,那么现在在陶臣谨慎的神态下,君之了解了输赢的意义,这是一场生死战,即使她无所谓那一百万,陶臣的表情告诉他,他非常在乎这场比赛,作为队友,君之必定倾尽全力。
“没问题!”君之自信的说。羽毛球打了四五年,师从专门的国家队前教练,每周固定的训练,到上海后还每周都有陪练,如果说一场业余比赛的前场都守不了,那就太失败了。
“前场交给我,你就放心攻防。”君之给了陶臣一份安心的眼神。
“那就好,李庶羽毛球水平很厉害,但是两队实力应该差不多,许一诺也经过专门训练,但是我没和她打过,我们尽力,不要有压力,如果输了钱我出。”陶臣非常仗义,他知道一百万是君之十年的工资收入。
君之笑笑,不置可否。
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许一诺虽然经过专门的训练,打球的姿势也看似专业漂亮,但几个回合一过,君之就看出来,她不过是个花架子。面对君之的长发短吊,近搓远拉,左冲右突,没多久,许一诺已是气喘吁吁,毫无还手之力,只能穷于应付。
8比4,君之队领先,中场休息。
君之把矿泉水浇在她的短发上,然后拼命甩了甩,水顺着脸颊流下,脖子上,背心上,还有她平坦的小腹上都布满了条条小溪,酣畅淋漓。
“没想到你球打这么好,我放心了,借你的手,今天要把李庶打的满地找牙,杀杀他的锐气,要从球和心理上,彻底击溃他。”陶臣显然非常高兴。
“哈哈哈!你太认真了,不过也别怀疑我的专业精神哦。”君之大笑道,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
“接下来李庶会让许一诺只守前场一点,你相机行事,我们专打许一诺,让李庶到处救火,疲于奔命,不过不要大意,李庶的羽球水平是骨灰级的,体力也超级棒。”陶臣豪饮一口,汗珠布满他的脸颊、脖子、T恤,汗水加黝黑的有肌肉的皮肤,男人的味道已铺面而来。
“陶臣啊,运动的男人很迷人嘛!”战场上,君之还不忘打趣陶臣。
一记暴栗打在君之头上,“现在不是对着男色流口水的时候,赢了这场比赛,你要愿意,让你看个够,从上到下,每个角落,即使要用,我可以将这副皮囊借给你。”
“流氓!”君之没有得到便宜,在带色的玩笑面前,女人永远是弱势,君之自讨没趣。
“流氓,哪有女流氓,在哪呢?”两个人哈哈大笑。
对面的李庶也在紧张的和许一诺交代着下半场的战略战术,许一诺乖乖的直点头。
这毕竟是男女混双,李庶就算本领再大,带一个完全业余,打球只为娱乐的队友,在君之和陶臣这样专业选手面前也难逃失败的命运。
第一局君之和陶臣以微弱的优势领先;第二局许一诺完全奔溃,君之和陶臣轻松获胜。
李庶什么话也没说,到旁边拿出自己的背包,掏出五张支票,给陶臣和君之各写了一百万,主裁判写了五万,两个司线分享五万。
“哈,谢谢李总,承让承让。”陶臣脸色溢满了胜利者的骄傲,把另一张支票递给君之。
“哥……”,许一诺知道自己才是李庶失败的罪魁祸首,先是怯生生的看着李庶,又回过头来,狠狠的瞪了君之一眼,她觉得自己绝对是跳进了君之和陶臣挖的坑,拿自己的短板去挑战人家的强势这种蠢事,即使是孩子也不会做。更让她恼火的是,她丢脸竟然丢在了她心心念的李庶的面前,此仇不报,她就不是大小姐许一诺。
“哈,一起吃个饭?我们请客?”陶臣建议。
李庶抿了抿嘴,瞥了眼君之,似乎有种薄薄的愠怒。这种打掉了门牙肚里吞的感觉,实在是有怨,有恨而无处无理由释放,即使经过了一场大量耗费体力的比赛,一丝一毫都没有得到舒缓。
“以前和许一诺,李庶兄弟他们都在一个小区,上一所学校,学差不多的一些东西,琴棋书画大家都学的差不多,包括体育项目。李庶和他哥是我们这群孩子中最拔尖的,样样都玩的好,独孤求败,呵呵。”陶臣回头看看君之,君之静静的坐在车上,看着车窗外霓虹闪烁,刚刚运动完,冲完澡,吹着夏日的晚风,凉凉的。
“和他哥哥不一样,他哥哥情商智商都高,优秀而人缘好。李庶是大家讨厌的对象,骄傲,霸气,做什么事情都要出尽风头,什么好事也都要占尽。以前和他打过羽毛球,从来没赢过,输了理智上应该服气,但是看着他不可一世的傲娇样,就很不爽。”陶臣继续说着他少年时候的憋屈。
“今天得你一臂之力,才出了当年的恶气。李庶他鼻子都被气歪了,哈哈!”陶臣此刻很陶醉。
“一场球赛而已,你想多了,输掉两百万,对李庶来说也没什么,几个小时的工资罢。”君之淡淡的说。
陶臣诡秘一笑,“君之,你迟钝的可以。”
君之忽然觉得有些烦躁,“送我回家吧,晚上运动后不适宜大吃大喝,回去吃点麦片和水果就好了。”
君之在离家几站路的浦江大堤下了车,漫步江边。和比赛时的酣畅淋漓相反,君之此刻突然有些郁闷,丝毫没有赢了10年薪水的喜悦。慢慢的从钱包里掏出那张李庶给的支票,目光落在他的签名上,遒劲的字迹几乎要把支票戳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