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番外(1 / 1)
第一次见到傅笙是公司新招的一批大学实习生来报到,那天她穿了一件淡粉色的衬衫,配一条墨色的职业裙,歪着脑袋站在一堆实习生中听带领他们参观公司的人事主任介绍公司的发展史,偶尔低头在手中的笔记本上快速地记录,窗外的阳光很耀眼,办公司的中央空调总是会调得很低,我站在茶水间看着她的侧影,不觉便出了神:被挽成一个髻盘在脑后的秀发如果舒展开来,手感会是怎样?
日高闲步下堂阶,细草春莎没绣鞋。
折得玫瑰花一朵,凭君簪向凤凰钗。
不知怎的,脑海里竟冒出了李建勋的《春词》,回过神来就暗笑自己何时也变成一个伤春悲秋的小青年了。
傅笙和另一个男生分到了我所在的部门,那天我埋在一堆设计稿中焦头烂额,忽然觉得有人站在我的办公桌前上下打量我,一抬头便对上了那双含笑的眼睛。
“你好,我叫傅笙,以后还请师兄多多观照。”
我看着傅笙朝我伸出的手半天没回过神来,旁边的李帝用笔捅了捅我,并压低声音提醒我道:“我说,好不容易来个清纯点的师妹,可别第一天就被你吓跑了。”
我如梦初醒,有些尴尬地从座位上站起来,本是想伸出手与她相握问好,却因为太慌张而打翻了旁边的半杯咖啡,我一边跟她道歉一边抢救我努力了一上午的设计稿,手忙脚乱之中又碰到了电脑旁的那株仙人球,仙人球坚硬的刺扎进手指里,痛得我直吡牙。
当时我的样子一定可笑极了,脸红到了脖子根,只听到傅笙如银玲般的笑声在我耳边响起,连继好几天我都不敢直视她的眼睛。
与傅笙一起进来的还有她的好朋友余乐乐,被分在总裁办公室;她们每天早上一起上班,八点五十的时候准时从一辆由城东开过来的八十三路公交车上冲下来,有时也会提前两三分钟,也有的时候会晚两三分钟,但基本上每次都是以百米冲刺的速度狂奔到办公室。
看着她气喘吁吁地打完卡然后瘫坐在座位上,我都庆幸公司设在三楼,而不是三十楼。
余乐乐是个吃货。这是我跟她一起吃过一次工作餐后得出的唯一结论。
那天傅笙去送一份设计样图,中午没在公司,我见余乐乐一个人便抱着老妈做的爱心便当坐在了她的旁边;我接近她是有目地的,我知道傅笙跟她一起住(要不然不可能每天早上一起坐公交来上班),可我不知道她们俩有没有男朋友。
“乐乐,今天一个人啊?”她进公司也有两个月了,偶尔会来我所在的部门找傅笙,我想她肯定也会对我有点印象,便开始跟她套近乎。
“你还能在我旁边看到除了我的第二个人?”余乐乐白了眼我一眼,又道:“还有别叫我乐乐,叫我小余。”也不管我笑的有多和蔼可亲,冷冷地对我抛出这句话又低头自顾自地吃饭。
初战就吃了一鳖,但像我这样执着的人是不可能放弃的;我只愣了一点零一秒,脸上便又堆起了如春风般的笑容继续说道:“小余姑娘。”
“嗯,”余乐乐抬起眼睛仔细地打量了我一下,然后用不确定的语气问道:“你是……?你是小笙的那个前辈,就是坐她斜对面的那个?”
“对对对,小余姑娘好记性啊。”我嘴上谦虚地恭维她,心里却忍不住想问候她老妈。
余乐乐看了看我,又看了看周围空出来的座位,咬着筷子问:“那么多座位不坐,干嘛坐我旁边啊?”
说着又朝我的便当盒里瞄了一眼,但我随既便看见有一道光从她的眼中发了出来。
“哇,你是来拯救众生的吗?”
看着她那‘饥饿’的眼神,我干笑着把那份葱爆大虾推了出去,“今天我妈做的太多了,我吃不完,咱们一起吃吧。”
余乐乐头点的就像是小鸡啄米。
虽然接下来很顺利地套到了我想要的消息,但也对傅笙的处境堪忧;以余乐乐现在能被我的一份葱爆大虾收买而把傅笙的全部家底交代的清清楚楚的表现来看,她也很有可能会为了一顿满汉全席而把傅笙洗干净了送上别人的床。
晚上我和余乐乐在企鹅里聊天,她问我是不是想追傅笙,刚开始我还遮掩着不肯承认,她在企企鹅上发了一个‘阴笑’的表情给我,然后对我说:如果你想追傅笙我可以帮你,你那么聪明,肯定知道‘闺蜜’这种助攻的威力。
我只用了一秒的时间便同意了她的这个言论。
她说她有一个条件,就是每天中午必须跟她们一起吃饭;还美其名曰:吃饭是增进感情的最佳方式。
我问她除了吃饭还有什么可以快速地增进感情,她在手机的另一头打了两个字给我,然后,我快速地决定在余乐乐把傅笙‘卖’给另一个人之前,把她搞定。
傅笙不喜欢吃葱……
傅笙不喜欢吃竹笋……
傅笙不喜欢吃芹菜……
傅笙吃火锅不喜欢吃虾蛟……
傅笙爱吃辣……
傅笙爱吃鱼……
傅笙每次吃饭的时候都喜欢在旁边放一杯白开水……
傅笙喜欢……
傅笙不喜欢……
我用一个半月的时间摸清了傅笙的饮食习惯,家里的老妈开始抱怨我的口味越来越刁钻,胃口越来越大。
两个月后的一天,余乐乐神秘地告诉我让我去买一样东西,然后晚上向傅笙告白。
我不明白这个东西有什么用,听起来很便宜很廉价的样子;只是在这个繁华的市中心不太好买,我跑了一个下午才在城市边沿的一个小礼品店买到。
当我‘风尘仆仆’地赶到约好的地点,却发现傅笙一个人坐在那里双手抱膝望着天空发呆。
那一刻我觉得整个世界都安静了,唯一能感知的是我胸腔里跳的厉害的心脏。
我走到她面前,我告诉她我喜欢她,从她进公司的第一天我就喜欢上她了。然后我双手捧着那个小礼盒递到她的面前。
我想我的样子一定像极了古时的太监,毕恭毕敬地伺候着皇后娘娘;傅笙把礼盒拿在手里,纤细的手指拉开礼盒上的彩带,然后打开那一层彩纸,我看到她看见那件物件时眼里的光芒,我也知道从这一晚起,我就是傅笙的男朋友了。
有一次我们约会难得余乐乐没有跟来,看完电影我开车带着傅笙去了这个城市的情侣约会圣地——南山。
晚风清凉,头顶一片星空;傅笙依偎在我怀里,我突然像是想起什么便问她为什么小余姑娘不喜欢别人叫她乐乐。
傅笙在我怀里笑了笑,便轻声说道:“你看过‘情深深雨濛濛’吗?”
我摇了摇头,疑惑地看着她。
她眼睛弯成一个月亮:“情深深雨濛濛讲的是一个民国的军阀带着两个小老婆逃难到上海,然后两个小老婆的女儿都长大了,喜欢上了同一个男人的故事。”
“这和小余姑娘不喜欢别人叫她乐乐有什么关系?”
“军阀有个女儿叫如萍,如萍有条小狗叫乐乐。”
原来是这样。我恍然大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