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Chapter.12(2) 时过境迁(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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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斯菲尔蒂和旧友们的关系,直到波尔希思回归才有所缓和。
人们一方面无从反抗,只能适应,久而久之怨气淡了;另一方面波尔希思回来后不再一心寻死,逢人就问拉斯菲尔蒂身在何处,说是要当面道谢。
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找她攀谈,向她道歉。就好像她还是他们的女神,什么都没有改变。
然而拉斯菲尔蒂已经厌了。有些东西一旦看破便再也回不去。
听说东方诸国进献了葡萄,拉斯菲尔蒂便蹭到修奈泽尔书房看书。一口一个,吃得津津有味。
“你少吃点,这可是贡品。”
对她不利的话,她永远充耳不闻。把头埋在书里,又偷偷伸出手摘葡萄。手被修奈泽尔按住,她才不得不探出头:“殿下,宫里一定还有多,你回去可以慢慢吃。这就让给我吧。”
“你还真好意思。”他不和她争,她那一副无辜的眼神装得越来越像。饶是如此,修奈泽尔还是松开了手。
得逞的拉斯菲尔蒂吃得更开心了。
“为什么还一直往这里躲?”她知道他在问什么,可她不打算回答。他知道她不会回答,除非有人逼着她回答。
修奈泽尔抢走了拉斯菲尔蒂手里的书。她维持着捧书的姿势不过半秒,随即哀怨地瞪向修奈泽尔。显然这不是第一次。
“葡萄给你吃了,书没有了,你可以不用找借口了。”
“怎么说呢,人多少都有些喜新厌旧吧。”她垂下目光,“很多东西变‘旧’了,意味也就不同了。比如人和故人,友和旧友。”
没有去问他为何一反常态地干涉她私事,却也觉得一再逃避终究不是办法。
“所以你是打算接受我的建议——忘了他们吗?”他怎么看她都不像已经释怀的人。
“不,我不喜欢忘却。不论好的,还是坏的。”她没有再吃葡萄的心情,“而且,我需要他们,就像你需要我们,一个道理。”
她不知道他在谋划什么,但她终将为他所用,因此她也需要能为她所用的人。
“真是直接。”他突然笑了,“我以为你会忍气吞声地过一辈子。”
“我大概是疯了才会任他们践踏。”她从他桌上拿走了书,手指上的钻石是如书封一样的黑色。
他目送她离去。
曾经倔强的背影不知何时淡然许多。
人都是害怕受伤的,在一个地方摔倒过会连靠近都懒得。所以她宁可在这里和他玩着不知所为的游戏,也不愿再亲近一度被她视为家人的伙伴。
他甚至怀疑,如果情景再现,她还是否会救波尔希思。
就像他永远记得最初的日子她窝在他房里喝酒,忽然问他:“殿下,我是不是很贱?贱到救人之后被人骂。”
他没有回答,她亦不需要回答。
他所知道的是,那时候她真的很受伤。因为她那种人,是任何情况下都不会允许自己,情绪失控到向最讨厌的人讲真话。
然而人心善变。
最讨厌的人,未必是一直讨厌的人。不然,也不会有“曾经”这样的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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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晚上,拉斯菲尔蒂没有留在房里,她怕修奈泽尔又强迫她聊不想聊的话题。
她抱着那本书躲到了西厢的花庭,缩在矮架之后,席地而坐。
其实她若不来这里,也不会撞到她一直在躲的费德里。这段时间,这个花庭是他的避难所。
“拉斯……”熟悉的嗓音许久未听,还能认得,习惯果然是个可怕的东西。
她终于躲不掉。再见时,她已几乎与他等高。
他夸张地比出一个高度:“你长得好快,我跟不上了。”
不论外边的风言风语多么厉害,他们之间的相处模式一如往昔。用不着客套,无需寒暄。所谓铁哥们,不是随便叫叫。
她笑了,也只有这样的友情是亘古不变。
“走,我带你看好看的。”他牵起她的手,不提防触碰到纵长的冰冷,垂落的视线穷极那一方闪烁的黑暗。
怔怔地回头,她笑意不变。
他们并肩站在二楼的露台,冷风吹乱了发,也吹乱了他隐隐的无措。
“拉斯,他们说,你和殿下……”
他说不下去,她却是懂的。
自那夜被同伴欺凌,修奈泽尔换她的衣裳全像是升级版。布料、款式、做工不说上层,却也精美。所以人们开始猜测,那夜她离开杂乱的房间,和殿下纵情一夜,便有了不同的待遇。
这些传闻,她知道,他也知道,只是谁都不提罢了。
“我和他,什么也没有。”拉斯菲尔蒂张开右手,食指上的钻石在夜空下多了些神秘感。
——那不是什么名品,但也不便宜。据说是殿下为哪家小姐买的,后来对那位失了兴致,便送给了她。她把玩着那颗钻石,问他:“我可不可以去卖钱?”他答:“恐怕不行。这一款没有黑钻,是我为了捉弄她特别定的。”也就是说珠宝行的店员都知道,那枚钻戒是修奈泽尔殿下的。
她不问他信不信,因为他们之间从没有谎言。无条件的信任对方,也成了天经地义。
“我就知道。”费德里垂下目光,有些难言,“可是……”
“可是邓普斯不信。他觉得我就是那样的贱女人。先是你,然后是殿下。”
“你……”
“我都知道。”
他忽然有些明白,那些日子里心头的猜测是事实。她是故意躲着他。因为她很清楚邓普斯怎样看她,而她不想他难堪。
她什么都知道,却什么都不说。静静看着那一切发生,哪怕一切的主角是她自己。就好比是马戏场里的看客,再热闹与她之间都有舞台的隔阂,而舞台上的他们像小丑。
他不再说什么,只是和她肩并肩地看着夜色。
人们总爱说泯然众人,说着小时候的机灵不代替长大后的通透。那是他们不知道,幼时的异禀天赋为人所知因他尚不懂藏拙二字,真正机灵的人不会让你发现他的通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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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之后,她不再躲着费德里,却还是避着邓普斯。
她很清楚,他们之间不可能像是什么都未曾发生。他是记仇的人,碰巧她也是。能做到以礼相待,已是极好。
他们不常外出,可对外边的风声还是略知一二。比如最近流行于上流社会的话题,是关于卡伦特、法克斯、特里昂三大家族的子嗣。他们从未曾露面,或者极少露面。
当一直销声匿迹的人重归人群的视野,那势必有一些事情将要发生。
拉斯菲尔蒂照旧在修奈泽尔处看书,书柜里的藏书她已经看了一大半。他就在她面前办公,满桌的公文是她稍抬头便能看到。但她从来不看。
她已经过了被人宠爱的年龄,也明白不该看的东西永远不要去看的好。
“过一阵子,我可能不住这儿了。大概你们也会搬家。”他没有明说这个“你们”到底指代多少人。
“那我们大概不和殿下住一起了。”
“你想和我住一起吗?”
她猜对了。
“可惜门不当户不对。”
“如果门当户对呢?”
“殿下要把我们变得门当户对?”她闪烁着眸光正对上他饶有兴致的眼神,“我们就是那三大家族几近失踪的后代,对不对?”
“拉斯要好好听父亲的话。”他等于是承认了。或许在他看来,这根本无关紧要。反正是他们早晚会知道的事。
“殿下我后悔了。”修奈泽尔兴致不减,等着她继续说,“和不和殿下住一起,本就与门第无关。你诓我。”
“拉斯真是聪明。对,门第不是问题。”有了合适的依靠,谁都能够摇身变作贵族。
贵族。
呵。
谁说贵族都是流着蓝血的稀有动物,到头来还不是随便把平民包装成了贵族。
“贵”与否,权在当权者的一念之间。
然而贵族与王室,权力的两端,未有绝对的平衡,必是互相打压、互相提防。当一个贵族为王家百般称道,以致盛名遍布全国,只有一种可能——它与王族命悬一线。
这样的贵族通常被叫作,暗夜贵族。也就是,王室的黑暗执行人。
没有谁会比上过战场的人适合当处决人,更没有谁会比雇佣兵擅长掩藏踪迹。
他们是不二的人选。这才是被准许活命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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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如我们所知,拉斯菲尔蒂与波尔希思成了卡伦特府上的少爷小姐,费德里和邓普斯分别去了法克斯和特里昂两家。
当波尔希思和拉斯菲尔蒂的马车抵达同一处宅邸,被一位慈祥的老人接待,波尔希思问她,为什么安排他们成为兄妹。
她想起那夜修奈泽尔的眼神,和他一直的了如指掌,笑道:“大概是为了避免我在最好的朋友面前行凶。”
又或者将她最好的朋友放到三家之间,以便牵扯另两家,以便防止邓普斯胡来。
没有谁比修奈泽尔更会打算盘,所以她从不去猜他打得什么算盘。
做过一次棋子的好处,便是知道轻举妄动会伤得更重。所以她什么都不打算做,除了乖乖服从命令。
在伦敦城里呆了两年,跟老人学了所有该学的贵族礼节,也做尽了没完没了的生死勾当。这期间也偶尔能见到修奈泽尔,和他一起喝着酒,讲着漫无边际的谜语,消磨一夜之后,重归正常。
两年后,接到了修奈泽尔新的部署。阔别已久的前雇佣兵,在被收留的那处宅邸再次聚首,那时的他们有了新的名字——暗夜军团。从此之后,他们便是正统的军人。也是不为人知的军人。
沉重的马车分别带着长成的男女分批次到了偏僻的哈福德郡——一个从没有来过却一直听过的地方。当年着岸的约哲姆郡就在哈福德郡的西边。
在简单的村庄过着简单的生活,带着连他们自己都不知道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