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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第 24 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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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isode II

我记得去宜春的路上,曾经问过阿仲:

“那里荒郊野外的,你怎么可能找得到我?”

他说马蹄留下的印记,有一面之缘的路人,这些都可以成为有用的线索。我还特别俯身下去看地面,这个时代没有柏油路,路面很软,马一脚一个深坑,非常之明显。

当时我用一种濒临崇拜的眼神看他,心想你要是不当大将军了,转行去搞刑侦也会很牛叉。

“那如果不想被人找到应该怎么办?”

想想又问。

我承认我问这个的时候居心不良。

“娘娘知道这个做什么?”

“好奇而已。^___^ 象我这种一辈子都出不了几次门的人,看到什么,听到什么都觉得新鲜。”

于是他想了想,零零散散告诉了我一些方法。

阿仲说到如果遇到有河,那么最好是沿着河床走。偶尔有支流小溪汇进来,可以选离自己的目的地最近的一条。马蹄没在水里,脚印会让河水冲掉,甚至不会留下气味,即使带了猎犬也没有用武之地。上岸的地方有机会选在繁忙的渡口,那里人来人往踪迹杂乱,难于辨别。

伯谷里正好躺着一条小河。

那时候沙尘散去,竟看得见月亮。月正中天的时候,我遥遥望见河滩上的一不明物体。

浮木?

死马?

死人?

最后一个想法让人不寒而栗。我忙不迭拉了缰绳,可哈雷太快没刹住,直接冲到离那东西五米远。

那东西发出来一阵模糊的□□。

然后一类似头部的部分抬了起来。

我眼睛都吓大了,喉咙都吓失声了。乌漆抹黑的河床上,有人在表演夜半诈尸。

救~~命~~吖……

“救我……”

我没喊出来,他倒先喊上了。

亏他不是说的“还我命来。”

好象没那么恐怖。我清醒了些,听声音是一男的。

“……救……”

我字还没来得及说,他立刻一头栽了下去,栽在满地的鹅卵石上。

救他还是不救他,在我自身难保的情况下,这是一个颇费思量的问题。

生逢其时,命如蝼蚁。汉武帝晚年,为了几匹大宛马先后三次发兵九万出玉门关,而生还的不到四万。这种时代,死个个把人算什么?

其实我大可以一走了之不管他。

但党教育了这么多年,见死不救不是我的行为方式。

所以现在他才能够离开伯谷的河滩,一动不动躺在镐城的客栈里。跑堂的帮忙把他拖上来扔在地板上,我过去摸了摸他的额头,冰冰凉,呼吸微弱。

我打了凉水帮他擦干净脸,结果让人很失望。

不是说他的长相让人失望,而是在目前情况下我根本看不清楚他的长相。

这人自脖子以上肿得好象猪头,好几处充血。

不知为何,他的右手死死按住腹部,好象保持这个动作保持了很久。

“客人,他莫不是……”跑堂的战战兢兢问我:“染上疫症了吧?”

我知道他担心什么。死过人的客栈——尤其是这人还是因为瘟疫而死的,人听了谁还敢来住?

所谓瘟疫,即流行性急性传染病,通常情况下会发烧,不是高烧就是低烧。而这人一点烧的迹象都没有。

“不要乱说。”为了让他放心,我又补一句,“这是我哥。他人本来就有点虚,昨晚跌河里就晕了……你替我把他衣服脱下来,让我晾干行么?”

他犹豫着,“今天店里委实很忙呢……”

“我会给你赏钱。”

于是跑堂迅速答应下来。

我想他之所以相信我的话,肯听我差遣,大约是我带着一匹好马招摇过市的缘故。

另外这马太显眼,等下要把它处理掉。

跑堂跪在榻边麻利地剥衣服,我非礼勿视,背过去开始欣赏自己被啃得光秃秃的指甲。

左手食指啃得不好看不精致,继续啃。

“娘耶!……”

跑堂突然惊呼一声。

“客人,你哥他……”

又怎么了?

我一转身,正好看见了不该看的。——如果公共电视频道里要播那东西,为了照顾观众情绪通常都会打马赛克,而现在很显然没人有空来照顾我的情绪。

跑堂剥得之干净,剥得之快速,效率之高让我乍舌。

裸男。

PS,一头部呈猪头状的裸男。

我头上全是黑线……

头顶有乌鸦飞过……

我觉得我等下肯定会长针眼……

“……他怎么受这么重的伤?……”

跑堂的算是把话讲完了。

伤?

我回过神来,在他的腹部看到一个大洞,象是被很锋利的凶器给戳的。伤口泡得发白。

这下我算是知道这个人为什么浑身发凉了。

他那是失血过多。

他按着腹部,估计也是为了止血。

“客人,容我说一句,你哥怕是就要……”小二觑着我的脸色,我大约皱着眉毛,“你准备要找大夫,还是办丧事?”

“去替我找点干净的白娟,还有,烧点水过来——水要沸的。”

找大夫?我自付现在正在逃难,最好是不要接触太多人。

之前刘彻受伤的时候,军医曾经在伤口上敷过一种白色的药粉,说是可以消炎止血。我当时就领悟到药这个东西,的确是居家旅行杀人灭口必备,转身朝他七七八八要了好些。

“知道了。客人,如果你哥不行了,您可得提前把人送出去……”

小二还在那儿念。

事到如今,也只好死马当活马医。

小二离开后,我拿开水给他擦洗伤口,涂上药,用白娟给他包扎。这些做完就不管他了。

尽人事听天命吧。

这种东西皇帝可以用,你也应该没问题。——虽然你的情况要比他当时来得严重。

这年代还没有椅子。我后脑勺朝着要死不活的人,坐在地上,从怀里把黄金的小狗镇纸拿出来。一边拿一边想要拿它到哪里去换钱付房钱和小二的小费。实在不行,我就找一锤子一斧子,把它砸成一块一块的好了,反正这个时代黄金是可以直接当货币流通的。

天色明亮。

可以看清楚木头窗棱上浅浅的一层灰。

我想,这家客栈的杂役打扫房间似乎不怎么尽心。

正因为天色如此明亮,所以认出小狗背上的那行细小的字,竟也好不费力。

“授……诏……”

我一个字一个字地念着:

“司……天……下……兵……符……”

哦,授诏司天下兵符啊…… (注,就是奉了皇命,可以调动天下兵马的符,这个……厉害了。)

瞎米?兵符?

我的脑门上一根筋狠狠抽抽了一下。

我现满脑子都是兵符这两个字,兵符兵符兵符……兵符好象长了翅膀在我面前飞来飞去……

额滴神呐……

读过战国策,就应该晓得战国四公子之一的信陵君窃符救赵的故事。

这里的符不是指镇宅的那种红红黄黄的符,而是指兵符。因为通常做成老虎的形状,所以又称为虎符。如果没有战事,通常是皇帝和负责屯兵的营将一人一半;两块虎符合起来,就可以调动军队打仗了。

换言之拿我手里的这玩意儿,就是整个大汉朝的兵权。

而偶竟能把它幻想成卡哇咿小狗镇纸,更有甚者,想过把它砸成一块一块付房钱……

这个时候,我应该笑好,还是哭好捏?

不过……好象也不能全怪我。

做虎符的工匠真的见过老虎么?老虎的头哪里有这么瘦?身材哪里有这么苗条?

缺乏生活。

这明明就是半边小狗……

理论上如果我愿意,可以上北营中尉那里掉个万儿八千的出来,让他们攻进长安城,然后自己想干啥干啥,为所欲为,抢在武则天前面当中国第一任女皇帝都行。

不过,这也仅仅是理论上。

实际操作中肯定会被怀疑就是了。

就好象信陵君偷了兵符去调大将晋鄙的兵,晋鄙也不是傻子,质问他“今吾拥十万之众,屯於境上,国之重任;今单车来代之,何如哉?”

如果不是信陵君身边的勇士拿一锤子砸扁了晋鄙的头,估计那些兵他带不走。

我现在手上有皇帝的那半。

就好象海沙帮或着巨鲸帮的某一个小喽喽突然拥有了九阴真经一样,当下high倒是high ,不过相当可能马上就被尾随而来的东邪西毒南帝北丐中神通周伯通天下N大高手砰砰砰打成芝麻酱。

换个方向想,一个人拿着跟自己身份不相符的东西,这叫怀璧其罪,有这种罪的人通常死得难看。

我脚趴手软地滑到地上。

如果我光是自己一个人出来,这叫离家出走。

带上马和人参,也不过是小偷小摸。

现在我带走了大汉朝调动天下兵马的虎符,很明显犯罪升级了。

这回就算皇帝不想逮我,也非要逮我回去不可。

为什么那丫的要把这么重要的东西随身携带?!……为什么不放保险箱?!……他明明说自己没有兵符为什么突然又有了?!……

我开始猛捶地板。

还有,导演,为什么穿过来以后我的人生总是充满乌龙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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