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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第 23 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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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面那个谷叫伯谷。往东南,只二十里就能到镐城。对了,你们是做什么迷路的?”

……

哦,伯谷,东南二十里到镐城……且让我记下来。

酒足饭饱之后,也不知道是什么时辰。叉角羚只剩下骨骼标本,大家都有些微醺,部分肠胃不好的开始打起了酒嗝。

脸上有些热。我拿了把扇子直扇。

信手摸了摸腰带,居然跟普通的腰带一样软绵绵。我不由得大骇。

上次带出来的金子虽然被在池阳被搜刮了,今天早上明明又带了些出来的。

但现在,我的钱咧?

我借着火光一照,发现不晓得什么时候腰带被弄破一大洞。

回忆起来,上林的荆棘,最高的有一人高。

得,暸了。

我已经能够想象在四周黑黢黢的情况下,荆棘坚硬的刺钩住我的衣带,不知不觉一拉,随后我的钱钱们从这个洞里一个一个前赴后继地掉出去就义的画面。

所谓的墨菲法则,就是在某件衰事有可能发生时,它就一定会发生。

坐在这里为失误懊悔不是我的行为模式。我想应该想办法上哪儿把我的路费寻摸回来。

对面是韩嫣。

“韩嫣。”

我笑着招呼他。

“有事?”

他从同旁人的对话中抽身出来问我,神志清醒,脸色正常,看起来没有喝太多酒。

大约这里的酒不合他的胃口。

“借我点钱。”

我打算借,不打算还。

“你拿那个做什么?况且就算借给你,你有机会用?”

他颇疑惑。

“反正你借我就行了。”

“可现在我身上……分文都没有。”

为什么这少爷出门都不带现金的?难不成刷卡?

墨菲法则又应验一次。

一只手过来搭在我的肩膀,侧头去看时,一不太熟的哥们儿冲我笑得那叫一个憨直,一个亲切。

酒气呼呼地冲到我脸上。

这人喝得明显偏高。

“邓壹,”韩嫣沉声喊他的名字,“手拿开,要发酒疯一边去。你活腻了?”

话没说完,邓壹咚一声倒在地板上。

……真是,不会喝就不要喝。

一起到村子里的羽林军不多不少刚好十八骑,晚上七七八八睡在大厅里。唯一象样的一间客房,不用想也知道是谁住。

虽然累了一天,可我看着油灯附近被熏黑的土墙,努力撑着眼皮抗拒本能。

旁边的人呼吸渐渐变得均匀了。

我从被子里把手拿出来,伸出手指,在他面前晃了晃。

木一点反应。

我变本加历,戳了戳他的腮帮子。

还是木一点反应。

他已经睡着了。

我小心翼翼掀开被子,从榻上坐了起来。

皇帝身上,饿死都该有些值钱的东西吧?

……如果墨菲法则应验第三次,我就该认真思考最近是不是得罪了某个神仙了。

我开始搜他。

没错,这揍是典型的小偷小摸——人的堕落果然是从不知不觉中开始的。

汉人通常把一些小东西放在袖子里和怀里,左边袖子和右边袖子里头什么都没有,怀里寻了半晌,终于找到一东西,还挺沉。我把它拽了出来。

东西还带着他的体温热乎乎的。

那玩意儿做得象只狗,不过并不是一整条狗而是二分之一条。一面是精细的浮雕,另一面磨得平平的。因为很有分量,我马上就想到镇纸。

镇纸用的时候要放在书案上,所以才把那面磨平对吧?

越想越觉得然也然也。——不过这人没事干什么把一小狗镇纸随身带着?

虽然看起来有些年头了,但明显是金子做的。我找的就是这种。

狗背上有花纹,还有一行小字,灯光不够,我也懒得看,塞到自己怀里了事。

那个……刘彻,谢谢你这些天来的照顾。但我并不是你以为我是的那个人,我再呆在你身边,对你是不公平的,对我也是不公平的,后面这一点很重要,所以……

我这就走了哈。

祝您在今后的日子里天天开心,阂家欢乐,带领全国人民上下一心,开创我们国家光辉灿烂的明天哈。

在心里念完这一段,正欲起身,他好死不死辗转一下。

我惊了。

您……您醒了?

忙不迭地躺回去装睡。等到确信他只是睡得不舒服转个身而已,我缓缓睁开眼睛。

……这下更好玩了。

他的手放在脸前面,无意识地紧握成拳呈小叮当状。握成拳还不要紧,要紧的是——那拳头很凑巧,或者说很不凑巧地攥住了阿娇一缕头发。

导演,你是很认真地在涮我吗?

我试着把头发从他手里抽出来,无果。

如果一根根掰他的手指,又担心他醒过来。

这里没有剪刀,不过略抬起头,越过他的身体能看到放在他身畔另一侧的佩剑。

恍恍惚惚记得有本书上说过,将一根头发放到剑刃上,如果头发断了,那么这把剑就是一把好剑。

且让我来试试。

于是我将就着被他纂住的头发,跨坐在他身上。= =||| 这个姿势很象是我要偷袭他。

——“请问……可不可以把那边的风筝递给我一下?”——

——“有本事爬那么高,就自己过来拿。”——

脸离得很近,近得能看到他耳朵上淡青色细小的痣。

——“是你?”——

——“嗯,是我。”——

我够到了剑,拿在手里怪沉的。

——“干什么整我?”——

——“因为第一次见到阿娇姐整张脸都皱在一起,觉得很有趣。”——

我缓缓地拔剑,努力不让他听到一点声音。如果他这个时候醒来,百分之百会认为我是一企图拭君的。

——“给我?”——

——“阿仲刚才找来的。说是吃下去就不想吐了。”——

将剑身横在阿娇的那缕头发上,额角渗出了绵密的汗。

——“对不起。”——

——“对不起什么?”——

——“我不会再让阿娇姐一个人了。”——

利刃擦过柔韧的头发。一阵轻微的割裂声。

——“等下猎到的第一头只子鹿,如果活着就送给你吧。”——

——“好啊。”——

长发一丝一丝,应声而断。

断发被剑的力气带得高高抛起,又轻轻落下,末了掉落在我的影子里,掉落在熟睡中人的手上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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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江湖生涯开始于一个尘埃落定的清晨。

鸡鸣,昧旦。

妇人早早起来梳洗,店铺准备开张,人们匆忙地打扫街道。镐城的街道平整,只是到处都梦上了一层红色的灰泥。

没有人特别去注意这个早上出现在城中,表情有些困倦的陌生人。

他,或者是她,穿着黑色的胡服,带着一匹同样是黑色的肥胖的马,马上背着过于精致的短弓,箭筒里塞满箭镞,一羽未发。

生人怀里揣着一样东西,自以为它有用,其实半点用处也没有。它很有价值到价值连城的程度,可却不能替他换来一文钱。

不过这件事,陌生人当时却并不知道。

他甚至不知道他的另一个伙伴的名字。

那个伙伴此时神志不清,衣衫褴褛,面目污秽模糊,软绵绵地伏在马背上象一具尸体。但从鼻子里呼出的似有似无的气,让陌生人判断他还活着。

他是被陌生人昨夜从河滩的淤泥上捡来的。

我想你知道捡东西的陌生人是谁。

找到离城门最近的井,我朝在井边的男子要了满满一瓢水喝。

“这位小兄弟,你从哪里来的?”

男子问我。

“长安。”

长安在我后脑勺的方向,我在那里当了刚好四十四天皇后。那种闲话现在不用提了。

“那小兄弟,你这是要往哪里去?”

这可把我问住了。

不过这个问题,我倒是可以慢慢来想。

我累了坐在井沿,四下环顾这个昔日周王朝迁都后的京城,它经历了四百年前身为帝都的鼎盛过后已铅华难觅,如今住在这里的都是平常人家。

有风吹过时,我打了一喷嚏,随后想到自己孑然一身。一匹挑食的马,一个垂死的人——那两个伙伴都不能算是伙伴,他们跟不了我很久。

这时的我心里了无牵挂很自由,也因此有些空落落的。

我仿佛经历了一些事情,又仿佛故事的正文尚未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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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注:

A.文开在初夏。当时我有一个星期没洗衣服了。衣服堆得山高,分两次才洗完,在等洗衣机的过程中实在实在太无聊了,所以我才……

B.解释一下偶三个月没写文的理由——偶所在的城市经历了一场持续两个月的酷暑,一滴雨都木下,每天的温度是42,43,43,41,43……,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同时开空调和电脑,那我家的闸就一定会跳。

So,我为了活命,选了空调。

虽然耽误了文,可我这也是为了可持续发展。因为很显然我和这文是鸭跟鸭蛋的关系。

第三个月,我脸也长厚了,想反正耽误也是耽误,所以我就……

亲们唾弃我吧。

c.谢谢跟文跟到现在的各位亲们。

填坑是需要力气的,

蹲坑是需要勇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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