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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 储藏室风波(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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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敏说一个月回来,说没有发生什么大事,本着相信她的闺蜜原则,没有追问为什么阻止我们前去探望。但她骗了我们,刘文都和谢哲从日本度假回来了,还给她带了礼物,她依旧没有回来,整整四个月了,若不是我们有定期通电话,我又快报警称有人口失踪案了。随着担心的加剧,对她的不满也在越积越多。每次通话都是来去匆匆,几乎说不上几句正儿八经的话,更别说充分发表我的抱怨了。真心不是想把他怎么着,就是想着她一个人负担会累。再说没有汪敏的房子很空,特别是晚上和周末。窗台上她养的吊兰已经蒙上了一层灰,周末我常常坐在晨光中的藤椅上,看着轻轻摇曳的它们,有时总会生出一种感觉,她还在,她正拿着纱布一片一片给她的宝贝们洗澡,她正冲我笑,笑骂我懒。

每次从她电话里的强颜欢笑,我知道她一定有事情瞒着我们,可每次听着她勉强的话语,我总又不忍心问出真相。很久以后,事情大白于天下时,我不停责怪自己,为什么不狠心问出她在哪儿,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不强加干预?我做了,她也许会受伤,但不至于伤重不愈,选择离开这座城市,离开我们,很久很久没有音讯。

对于事情该不该说,该什么时候说,我一直很纠结。上次还衣服是一件,汪敏这又是一件。如此反复,我总算明白了世上为什么有如此多的不解之谜了。不如兰亭序,都说它在武则天的陵寝中,是否真是如此,总说纷纭。

汪敏不在,刘文又被谢哲缠着,我只能一个人,很孤独。人一孤独,总喜欢找事儿做。房子收拾干净,窗明几净,要是汪敏回来定会大吃一惊,再加上一句:“季然,你发烧了?”后来,自家的房子已经不能满足,于是我将战场蔓延到了杨振晨的家。

他一整天都呆在书房办公,除了少数时候将一些琐事交给我以外,其他时间闲得厉害。从成为他的私人秘书那天起,我就知道这个职位既是他的工作同事也是他的居家保姆。无论是哪一个角色,我都没有怨言。就连整理储藏室这样的活,我也不在话下。

杨振晨的储藏室就是一个储藏室,里面全是大包小包,大箱小箱的物件,没有一点缝隙。还好蜘蛛先生生命力顽强,在哪里都可以结网,要不然我还真以为这里就是一个被放逐的不毛之地。

整理嘛,一定得先从打乱开始,在毁坏的基础上重新建设才能营建一片新气象。于是乎,我启动所有的骨骼肌肉,开启所有的毛孔汗腺,释放全部力量,开始了搬运工的生活。有的箱子很轻,摇摇还会叮叮咚咚响;有的则很重,使出吃奶的力气也只能勉强移动三五步。来来回回无数次,终于折腾出了一个不大不小的空档,可以容下我,也正好容下一排箱子。从最近的也是最重的开始,我将它们一个个又移过来,搬回去。做家政人员最重要的一项原则就是不乱动主人的东西。我自认合格,就算在搬动的过程中有些东西不小心从松动的袋口或纸箱中掉了出来,我也选择视而不见,物归原处。

人的力气有限,搬了太久,肌肉开始酸软,手开始失去力量。悲剧就这样诞生了。说来可笑,一个不算重的盒子,和现在常用的那种快递盒子差不多大,拿在手里也就三四斤的样子。里面明显没有装满,稍稍倾斜,里面的物件还会稍稍移动半分。就是这样一个不起眼的物件,因着手酸了,腰累了,它也也就没有缘由落地了。一米多的高度,落地的冲力有些大,盒盖在落地的瞬间和身子分了家,里面的东西泰半掉了出来。

“啊!”我惊呼,立马转身看了一眼储藏室的门,见没有人才呼出一口气,下蹲弯腰,捡拾掉落的物件。一件一件往盒子里捡,边拾掇边检查是否有损坏。不是我胆小,只是不清楚这些东西对杨振晨的价值,想着不管怎样都是他的私人物件,损坏了我没法儿解释。我运气不错,盒子里的东西都不是易碎品,除沾了少许灰尘,没有破损。最后一个小盒子被我捡了起来,准备放入盒子,结束它多舛的命运。

“谁准你动这些东西的?”熟悉的男声透着怒气,在狭小的空间响起,还是在我没有准备的情况下,确实有些慎人。终于明白为什么恐怖片或侦探片都喜欢密室了,气氛很是到位。

我受到惊吓的直接表现就是手里的小盒子直接又一次和地面来了个亲密接触。第一次掉落因有大盒子的缓冲,它安安全全度过危机,只是这次就没有那么幸运了,磁铁的吸引明显抵不过地面的冲撞,打开了,里面的东西弹了出来,发出清脆的响声,在地上微微颤动了几下,停住。许是被他吓着了,一时间忘了动作,只有目光跟着它滚来滚去。

两个物件银光闪闪,借着大厅偷溜进来的阳光,我看清楚了,一对儿银手镯。“你别生气,我不是有意的,马上捡,马上……”捡字还没有说出口,眼泪已经滚落。我知道身为一名淑女,一位成熟的女性,优雅的女子,当着一个大男人的面,还是自己喜欢的对象的面,这样蹲在地上,呜呜哭泣实在有些破坏形象,可我已经顾不了那么多了。

手里的一对儿银手镯很眼熟,很亲切,它们曾经在我的手上戴了整整一年,上面刻着百合花的花样,还有祥云,雕工的技法很娴熟,每一朵花,每一朵云都很美丽,很精巧,栩栩如生。倒是内面的刻字显得笨拙多了,一个幼儿园小朋友都会写的“九”字儿,硬生生被刻出了龙的线条,河的流向。

“它们……它们……你还留着?”我泣不成声,断断续续,好不容易才将不多字的一句话说完。此刻我内心的激动是没有言语可以形容的。当初分手,我不想给他留下任何念想,狠心将这对儿他送给我的生日礼物还给了他。本以为他恨我,这些东西肯定已经被扔掉了,就像偶像剧里演的那样,分手之际,女主角将两人之间的定情之物还给男主角,男主角很是生气,直接当着女主的面儿,将物件丢出去,不是丢到水里就是草里,反正就是很难找,属于大海捞针的地方。杨振晨符合男主的条件,我却没有女主的硬件,所以发生喜剧性事件的可能性不大。没有被丢掉,但我也从没想过还会再有见到它们的一天。我能不能放胆儿猜测,他不恨我了,他留下了它们,也留下了我们之间的记忆,我们之间的美好?我不该给自己脸上贴金,认为他还有所留念,虽说银子没有金价贵,但好歹也是钱,在古代一两银子可抵得上老百姓好几个月的生活。

“原来在这里啊!”他凉凉说道。

随着他的话,我的心也凉了。人心出了问题,就容易做出傻事。他的意思是说,这不是他故意留下来的?是他忘记了?窄窄的空间,上有天花板,下有木地板,中间就我们两个人,我想问清楚,我不想再和他这样焦灼。这一刻,我只求一个死得明白。

“你为什么留着它们?”这是我第一次正视他的眼睛,长时间的注视。心里的一点渺茫的贪念促使我不断加油,促使我问出了可能再也不敢问出口的话。

他已经没有刚刚的愤怒,恢复了一贯的平淡无波,深邃黑亮的眸子里看不出任何情绪。他双手抱胸,斜倚着门框,慢悠悠说:“我没留,只是忘记丢了。你不是喜欢收拾屋子倒垃圾吗?今天就麻烦你帮我丢了。一件不重要的东西留着也只是占地方罢了。”

不要,不要,别像丢掉感情一样舍弃它们,我在心里疾呼。一句“不重要的东西”打碎了我所有的勇气,泄了气的皮球再怎样弹也飞不上天,我失去了信心。但就像傍晚最后一道晚霞,我心中还有那么一丝光亮,小声问:“那可以给我吗?”对他不重要,对我确实宝贝。当初送还它们,我的心痛着,只是当时还有更剧烈的伤痛,很好将其掩盖了。我不想再来一次,低声祈求。

他看着我,久久地。

“本就是你不要的东西,现在还要回去做什么?你不去,我去。”他上前几步,从我的手中抢过手镯,转身就去了阳台,从那里将手镯扔了。

都说他适合演偶像剧,刚刚他丢东西的样子和方式和偶像剧一模一样,很是唯美。心中小小感叹一下,很快就明白自己有些跑偏了。回归正途,在他动作的当下,我没有动弹,没有看见手镯划出的银光闪亮天际。他丢掉的不是手镯,他想丢掉的也不是手镯,是我,是我们曾经的那段美好,那段青葱岁月。曾几何时,我以为他已经不在意,我以为他虽然恨我,但已经能不介怀。曾经何时,我以为我们可以回到朋友的阶段,可以坐回普通的朋友。原来一切都是我一个人的痴心妄想。他恨我,比古时候的杀父仇人少一些。我们根本就是两条平行线,他走那头,我走这头,永远都没有交集的可能,也永远做了普通朋友。几年的日子我过的很苦,心苦,但也从来没有这一刻的绝望。

不知哪来的一个冲劲儿,我拔起来,冲到阳台前,冲着他一阵怒吼:“杨振晨,你凭什么把它们扔了?你不就是恨我吗?有什么直接冲我来,没必要拿东西发脾气。我知道以前是我对不起你,是我放弃了你,现在你对我不理不睬,我不在乎;你对我冷嘲热讽,我不在乎。都说个人造孽个人担,前半生我对不起你的地方,我还!等哪天还完了,我们各不相欠,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吼完,胸中的那口气也烟消云散,拿起沙发上的衣服,冲出了他的房子,没有给他反应的时间,没有给自己冷静的时间。

人在不冷静的情况下会做出很多不理智的事情。我做了,我吼了他,我冲出了门,忘了包,更忘了自己身上还穿着拖鞋和围腰。一身另类的打扮,哭花的脸盘,在热闹的街上引来众人的窃窃私语。我不在乎,都已经失去了最重要的东西,陌生人的指指点点还算什么?没有一刻像此时,让我觉得自己孤独无助。天地之大,我却没有一个可以依靠的肩膀。

后来每每回忆起来,伤痛,自责,无助的感觉都不明显时,只觉得那时自己太戏剧化,活生生演了一出娱乐大众,伤害自己的感情偶像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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