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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枉顾此人:鸣琴待(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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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夜是留在长安的最后一夜,没有缘由的,清弄辗转难眠。

今夜是十八,已经过了月圆满的日子,静谧的夜仿佛在不断变更它的美丽,没有萤火疏星,没有月华流云,同样拥有令人抬眸欣赏的魅力。

他独自站在门口,大病初愈,一阵清风也能令他咳上好一阵。他轻唤了一声含烟,身后并没有传来熟悉的脚步声,而他似乎也在忽然之间意识到女子的离去,兀自回屋取来一件大氅披上。

梨树还未到生长之期,光秃秃的一片深褐色,无法掩映树下月白的身影。此时他脸上的菟丝疤痕已经悉数褪去,白玉一般无暇的面容,墨眸深邃,如何看得都是暗夜之中一抹不可多得的风光所在。

树下摆着的依然是那架六弦琴,五弦略显陈旧,色泽暗沉染暇,余下那弦则是新补上的冰弦,素白的指轻抚着早已覆上一层薄尘的琴面,少女清脆的声音犹似在耳边响起:“自古琴为五弦,文王加一弦,武王加一弦,遂为七弦琴,公子这一把是上好的仲尼琴,为何独缺了第四弦?”

他望一眼琴上空缺的第四弦琴槽,犹似自嘲地扬了唇角,思绪飘飘渺渺地回到了十八年前,那个冰冷的夜晚——

楼兰战败的消息是在一夜之间传遍整个王都的,大汉与匈奴南北夹击,楼兰腹背受敌,迫不得已只能退兵自守。所有人都在诚惶诚恐地担忧,害怕国都的灭亡,害怕半生的颠沛流离,一时谣言四起。楼兰王大怒,下令将城门封锁,任何人不得出城,益发加剧了国民躁动。

朝中无使臣可派遣,军中亦无可用之兵,便是在这焦头烂额之时,有人向楼兰王提议,采取两厢兼顾的政策,向两国各递交一位王子,以表明立场。

那时朝中所有大臣都站在大殿之中,他们在逼楼兰王做出决定:王子入质可以说是眼下最可行的方法,楼兰王用两个亲子换回的是百姓、国家的安宁,无论如何都是大义。可是这对一位父亲来说,却是比剜肉、剔骨还要深刻的痛,在国家与亲情之间,作为一个国家的领袖,他不得不舍小义而取大义!

楼兰王子有三,大王子已有妻室,王妃亦怀有身孕,王后在第一时间得知王子入质之事,令大王子连夜请命镇守边关,那么毫无疑问的,将要入质的只有两个年幼的王子,一个八岁尚知世,一个才不过四岁。

那个夜晚王宫之中哭声震天,为即将失去的两位王子,为楼兰多舛的命运。

“父王,让儿臣代替弟弟去长安吧!”说话的是大公主梨笙,及笄之年,越发出落得亭亭玉立,此时哭得梨花带雨,姿容狼狈。当她的膝盖与地面接触的时候,所有的喧嚣都静止了,随后便听得她吐字如珠玑:“儿臣愿女扮男装,代替弟弟入质大汉。”

楼兰王一瞬恍惚,颤颤巍巍地走到了她的面前,将她扶起,嗓音低沉道:“我儿,你可知你在说些什么?”

梨笙紧抿了唇用力点头,“父王,清弄年幼,加之一出生便体弱多病,长安之行怕是经不起长途颠簸。儿臣身为楼兰公主,纵不能尽公主之职,只愿为楼兰效犬马之力,还请父王成全。”言罢她重重叩下三个响头,昂首望着殿上的王室贵胄。

所有人都为她的一番陈词动容,他们低声碎语,小声啜泣,却是再没有第二个人有那样的勇气说出那样的话。

“王后...”楼兰王唤道。

侧后轻拭一把泪,徐徐跪下,“但凭大王决定。”

空气中仿佛还残存着那夜殿中的气息,那时是六月,苍翠绿叶弥漫着蓬勃生机,几处灵香花已经有了盛开之势,淡雅的香气萦绕鼻尖,如何嗅得都附着了一阵颓败之感。

一声弦动,继而清音袅袅,依然是那曲长相思,早已习惯了没有第四弦,流畅中带着淡淡的凄哀。

四座清深,宁静和煦。这一刻他多么希望有人能陪伴在他身边,暗处藏匿的绛衣女子,聒噪的少女,亦或是乖巧不语的小女童,不见了,全都不见了。他兀自欣赏这一曲琴音,始终不能体会到王姐曾经说过的,风中的奇韵。

梨笙是楼兰公主,不爱西域的胡琴羌笛,却独爱中原的七弦琴。楼兰王因此特意派人为她寻来一张仲尼琴,并请来一位有名的琴师教她习琴,故而梨笙弹得一手好琴,素手纤纤,亦是一绝。在她离开楼兰之前,她将这张琴转赠给了她的弟弟。

梨笙说,在风中弹琴,风会吹走一切的不快乐,将最动听的一缕琴音送到思念的人耳中。所以那个时候清弄非常希望自己能快点长大,可以够到挂在墙上的七弦琴,可以亲自弹一曲《长相思》,那样王姐知道他在思念她,她就会回来。当时年幼的他不明白,为什么王姐要将琴上的第四弦剔除,如今想来,她早就知道她不可能回到楼兰了,她听不见他的琴音,也体会不到他夙夜难眠的相思之意。

大汉使臣来迎接楼兰王子的时候,整个王都的百姓都在争相庆贺,他们知道,他们送走的王子将会为他们带来安宁与和谐,他们的英雄此去无比光荣,他们虔诚地祈祷那座叫长安的皇城会善待他们的王子。他们都不知道,有那样一位公主,承担下了本不该属于她的职责。

装饰华丽的马车停在了面前,王子在众人的瞩目下跨上了马车。那一刻她的目中分明有泪,可她拼命眨着眼睛,不让泪掉下来,她望着她的国家,她的亲人,她的最后一眼望向了她的弟弟清弄,她对他轻轻地笑。

马鞭在空中扬起一条银白的弧线,车轱辘轧过脚下熟悉的土地,她知道她将要失去的是什么。她没有再留恋,回头看着前方清一色的红衣队伍,一面面写着“汉”字的旗帜随风张扬,泪水终于无声落下。

忽然之间,身后的清弄挣开了母亲的手,开始追着马车跑。他知道他不能唤她姐姐,所以他只能喊她的名字,一边跑一边喊道:“梨笙,等我长大了,一定去长安接你回家!”

等我长大了,一定去长安接你回家。

你一定要等我。

六根琴弦在一瞬崩裂,剧烈的弦动使琴轸脱落,琴面显出清晰的裂痕,他的手中也随之多出了几道血痕。鲜血汨汨地滴在破碎的琴上,夜色中泛着诡谲的光。

天还未大亮,清弄就离开了长安,趁着众人还未苏醒,省去了离别的热泪。晨曦时分,东方泛着鱼肚皮的颜色,慢慢地,光晕一圈圈罩在他身上,他牵着一匹红棕色的马儿,手中抱着一只暗红色的木匣子,脚下不疾不徐。

那只木匣子里装着的是夏已的骨灰,几日前纪姝曾来与他提过,想要回楼兰王冢中菟丝子的骨灰,与父亲合葬,清弄拒绝了。菟丝子临死之前再三嘱咐,她此生颠沛流离,死后愿得安息,不想再离开楼兰,而清弄也向她发过毒誓,定不负她所愿。他知道,夏已是师傅此生最恨的人,也是她曾经最爱的人,师傅在自己的身上种下子午蛊,并要自己求助于他,便是想要以此得到他的救赎。他犯下的过错不能被原谅,但是在他二人死后,一切都该重归于平静,所以,他应允了纪姝另一件事:将夏已的骨灰带去楼兰王冢与菟丝子合葬。

官道上稀松也有了人影,寥寥几个,大多与他的方向一致。卖早点的小贩起了大早,蒸着香香甜甜的点心,炊烟袅袅,不觉心内温暖。

透过朦胧的暖气,他不禁想起曾经那个喜欢做糕点的女孩子,杏目玲珑,笑容明媚,最喜爱着一身鹅黄,身上还带着淡淡的汀兰香气。她似乎对众人的口味了如指掌,做的点心味道不会太寡淡,也不至于太过甜腻,每每令众人欢喜。

几日前清弄曾去看过她。尚在昏迷中的女子双目紧合,面容苍白憔悴,再寻不到一丝笑靥如花的痕迹。她的身体因为有前后两次落玉子规的功效,内外伤势多已恢复,至于还未清醒,只是原本身体孱弱,受此重创,不堪重负。清弄将一颗深褐色的药丸与她喂下,轻轻抱住了她。

怀中的人是曾经那样爱慕他的少女,此时了无生气地垂着脑袋,他握着她瘦削的手,感受到来自她身体的温热体温。他说,上一回你说我不告而别,这一回,我是来同你告别了。

她眉目依稀未变,仿佛只是在他怀中沉睡,又仿佛亲昵地依恋着他。清弄开始与她说话,他知道她此刻无所察觉,仍固执地将那番话细细与她言说,从第一次见面,到长安城的种种,从她唤他六一公子,到后来没有了昵称...他平静地叙述,一点点回忆,所有的一切他都记得,却从来没有这般真切、饱含深情地与她复述。而她,却听不见。

时间过得真快,转眼在长安城待了近一年,一切的一切发生地那样猝不及防,他从没想到会遇见她,也没想到有朝一日能活着回去楼兰。上天对他太过眷顾,从他出生的那一刻神鸟绕梁,四岁王姐代为入质,七岁菟丝子为他种下子午蛊续命,到如今得夏已以命换命,这便是天命,阴差阳错地让他活下来,却又让他那样孤独。

“小宓...”他温柔地唤着她的名字,双手不自觉加剧了力道,“若我走了,你可还会记得我?”冰冷的唇轻轻触碰她柔软的手心,他缓缓合上了眼眸。

但愿你不会记得我,你的身边有你爱,并且爱你的人,两厢欢喜,再好不过了。

“公子,刚出炉的杏花糕,香甜可口,要不要来两块?”

清弄不由停住了脚步,望一眼热情招致的小贩,问道:“这个时节,也有杏花吗?”

小贩道:“今年的天气古怪得很,前阵子桃花刚败,这会儿杏花又开得急躁,哝,可比往年要兴盛的多呢!”言罢欢欢喜喜地将一枝杏花递至他眼前。

红杏长势甚好,俏生生缠了满枝,欲拒还迎的姿容,十分可人。清弄笑了一笑,伸手将它接过,“这枝杏花我要了。”

卖杏花糕的小贩呆滞了片刻,方接过他手中数额不小的银两。怪哉,不要杏花糕,却要杏花?

这时一个小男孩跑上前来,他脚下不稳,才几步便跌下跪在了清弄面前,“好心的公子,赏我点吃的吧。”

小男孩约莫四五岁的模样,一身装束十分邋遢,清秀的脸庞教泥垢染得格外狼狈,可怜兮兮地冲他摊开了手掌。清弄从身上取出些银两递与他,结果小男孩二话不说扯过他腰间一枚白玉,转身就跑,然而他的速度终抵不过清弄,下一刻,他瘦弱的手臂便被清弄一把握住。

清弄道:“我有心要帮你,你为何还要取我身上的东西?”

小男孩一面疼得嗷嗷大叫,一面求饶道:“公子饶命啊,我再也不敢了,再也不敢了!”

清弄瞧着他模样可怜,此时哭得泪水涟涟,心下略有一丝动容,哪知那小男孩趁此挣开了他的手。他飞快地逃离了现场,动作间一只荷包从身上掉了下来,小男孩折身来捡,清弄已经将它握在了手中。

小男孩觉出他是个厉害角色,立时便跪了下去,“好心的公子,全是我的错,我不该贼心大起,偷您身上的东西,这个荷包是我娘亲留给我的,无论如何请您还给我!”说完又咚咚咚磕了好几个头。

清弄轻抚着那荷包,察觉到内中似有硬物,遂不顾那小男孩的乞求,将荷包打开:里面是一块水苍色的玉佩,并着一方血帕。清弄将帕上内容悉数阅了一遍,不由将那小男孩打量了一番:“你叫刘病已?”

刘病已哭丧着脸点了点头。

清弄微微蹙起了眉头,“你的家人呢?为何在此行骗?”

听此刘病已神色暗自张望,不肯说话。卖杏花糕的小贩见此处有异,忍不住凑过来张望,见那小男孩径自跪在清弄跟前,遂代他解释道:“他的家人早就死光了,上个月跟着那帮难民一起来的,小小年纪什么都不会,双手倒是勤快,便在往来客人身上蹭点油水,运气好的时候能饱几天肚子,运气不好便是一顿打,欸...”

“普天之下姓刘的人那么多,皇帝陛下也姓刘,偏我刘病已没爹疼没娘爱,生下来就是个小乞儿。”刘病已抹着眼泪,越想越觉得委屈。

清弄为他这一番言论感到震惊,轻轻笑了一阵,将那血帕与玉佩一同放回了荷包中,“我看你年纪尚小,身边又没了亲人,不如我送你一条生路,你要不要?”手中的荷包已经递回了他面前。

“要!要!”小男孩忙不迭点头,生怕他一时反悔,迅速抢回荷包。

清弄道:“你去暮雨山,请南宫寨主教授你武艺。”

“暮雨山...南宫寨?”

清弄点了点头,“不过有一事你须得记住,这个荷包要好生藏好,不要再被别人瞧见了,而你自己,在你未成年之前,不许将它打开。”

“为什么呀?”刘病已不解问。

因为你是卫皇孙,一个本该活得光明正大,而今却不该留在世上的人。你的一生注定是一场复仇。

清弄没有说话,径自牵过马儿,携一枝红杏款款而去。

“恩人公子,你的玉佩!”刘病已在身后喊。

“便当做引荐之物吧,南宫寨主定然会帮你的。”他没有回头,便这般扬声应道。

“可是公子,你还没有告诉我你的名字呢...”刘病已小声嘟哝,望着他缥缈远兮的背影,只觉得惊为天人。默默站了起来,他握紧手中的荷包,不知道等待他的将会是怎样的一段传奇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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