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丢失的第十七年(1 / 1)
以前的小胡同的规矩到那里有行得通,因为有太多像我一样的孩子想要活下去。
我在这个A市比较偏僻的街道上,重新订下了这个规矩。没有一个小混混反对,所有人都默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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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月以来,我都是大赢家。小到十七岁,大到二十几岁,都是我的手下败将。我不想花李红灿的钱,说白了,就是借宿罢了。我们并没有太多的交谈,只是相互找个心灵上的依靠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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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有我在,没人敢在这个快餐店里吃霸王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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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忆,我重新审视着我的名字。
陈桥,我蓦然的想起那个人,他过的一定很好吧,那是我让给他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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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南街称霸,东街上出现了一个新的老大,据说所有的人都叫他尘哥。
我一直都没将他放在心上。
直到那天,我遇见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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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开春,空气里面还残存着冬季的寒冷。
我靠在墙边,没有几个人在街上行走,冷清得很。我依旧穿着那身行头,那是我的标志。
我坐在冰冷的地上,挽上裤腿,露出里面白皙健美,没有多余的赘肉的小腿。
上面的伤口是昨天打架的时候磕伤的,本来就伤痕累累的腿上又增加了一道新的痕迹。
微微泛红的伤口还带着丝丝的血迹。有些红肿,又发炎了。
我轻轻地吹了吹,微凉的感觉让我少了一丝疼痛。
我靠在墙上,仰着头。看着黎明来临照在我身上的阳光。有一丝的温暖钻入我的骨髓,身上的寒冷也少了一丝。
杂乱的刘海儿贴在我的额头上,因为疼痛的原因,我的额头上布满了细密的汗珠。我抿了抿干涩的嘴唇,有一丝的刺痛。
‘哒哒哒’
一阵清脆的脚步声向我走来,我没有动作,习惯了孤单的我。
“你就是季忆?”一个沙哑又带有一丝慵懒的声音传来。
我没有抬头,依旧低着头,空洞的眼眸不知道在打量着哪里。
一双白皙修长的手指猛地伸出来捏著我的下巴,硬生生的将我的脸颊抬起。
我本咬着嘴唇,却因为这动作撕裂了嘴角,流出了一缕细微的鲜血。
我出奇的没有发怒,只是抬着眼眸看着那男子。
一抹惊艳从我的眸子中闪过。那男子长得还不是一般的帅。
他长着一双比我还要凌冽的眸子,漆黑的眼珠不起一丝波澜。苍劲的发丝却没有一丝杂乱。微乱的刘海儿在额前摇摆不定。刀削般的脸庞上精致的鼻翼下方顺着一条淡淡的美人沟,薄薄的嘴唇微抿着。
他的穿着与我一样,白色的衬衫没有一丝褶皱和污点,黑色的紧身牛仔裤和白色的运动鞋。我们穿的好像是一对情侣。
我点头,站起身来,打掉他的手。冰冷的语气不带一丝的温暖:“我就是季忆。”
他没有表情,只是淡淡道:“我以为南街的季忆是男的。”
我没有理他,只是转身便要离开。
“我喜欢你。”身后传来一声轻咳。
我没有转身,只是站住了脚步,切声道:“我们好像是第一次见面吧。”
他走了过来,扳过我的身子,看着我的眼睛,竟然轻轻地抚了抚我的发丝,叹息道:“你的眼神怎么这么空洞啊。”
我没有理他,只是身体前倾,被他紧紧地抱住。我一愣,只觉得有一滴不明的液体落在我的脖颈上。
我打了一个颤抖,推开他。但却并没有生气,只是呆呆道:“再见。”转身便走。
“我相信一见钟情。”他说道。
“可是我不相信。”我站住脚,缓缓道。
“那就打一架吧,我不喜欢我的小弟在我的地盘提别的能力者。”
我一愣,随即转过身来。看着他在空中攥得咯咯作响的拳头。我不惧他,抬起右手,微微攥拳,也发出咯咯的声音。
——
我被打的很惨,我根本不是他的对手。
他比我还要狠,不管是对对手还是自己。
——
他把我摁到墙边,狠狠地吻住了我的嘴唇。
我愣住了,心跳的巨快。
他吻得很狠,咬住了我的下唇,轻轻的拉扯了一下。
我吃痛的推开他,用力的摸了一下嘴唇,气冲冲的看着他。
他微微一笑,蹲下来看着我膝盖上的伤口,轻轻地吹了吹。
我顿时愣住了,他在干嘛。
他从口袋里面掏出一块手帕帮我抱扎好。站起身来帮我理好头发和撕扯后的衬衫。
“我真的相信一见钟情。”说罢,留下了一个令我难忘的笑容便走了。
只留我在那里,我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