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丢失的第十六年(1 / 1)
少管所也是一个鱼龙混杂的地方。那里的头是一个男孩,比我大一岁,女朋友也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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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进去后,便很少说话,那男孩子的目光却总是停留在我身上。这便引起了他女朋友的愤恨。
也有人问我为什么进来,然后美滋滋的说着自己的光荣历史,什么把自己的父母打伤了,或者是跟同学打架,在学校和老师干仗了。好像自己这样很帅气一样,很自豪。
“把人打残了。”我缓缓道。
他们没有说话,只是尴尬的看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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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类型。那女孩一次又一次的挑战我,终于我忍无可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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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噼里啪啦!”我手上的碗被那女孩打翻在地,滚烫的热水洒在了我的腿上,可是我却感觉不到任何的疼痛。
“我草你妈的!”我猛地挥手甩在那女孩自己的脸上。
清脆的啪的一声让所有在饭厅的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我的身上。
那女孩惊异的看着我,好似认定我不会还手一样。一把把住我的肩膀。
我猛地抓住她的头发,很轻松的就将她拽倒在地。
我飞起一脚猛地揣在她的小腹上。
她一声惊呼,捂着肚子向身边的男孩求救。
可惜那男孩只是冷眼的看着她。
我骑在她的身上,拿出兜里面的小刀。拉直她的耳朵,冷冷道:“给我道歉。”
“救命!”那女孩吓到了。
“给我道歉。”
“救我,救我!”
“你听不懂我说的话吗,那你的耳朵也没有用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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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将那女孩的耳朵割掉了,那男孩也有些吓坏了,在那里不知所措。
因为这件事情,我的监管期从三个月变成了半年。
我的小刀也被没收了。
那是我藏在短发里面才带进去的小刀,还没有拇指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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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翻开裤腿,上面的皮肉开始发白,轻轻一挠,就血肉模糊。我的腿上留下了一个难看的伤疤,虽然只有巴掌那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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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半年,我异常安宁。那是我人生中最幸福的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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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少管所,我又一次陷入迷茫。
一场大雨,发高烧的我被一老奶奶救起。
李红灿,一个快餐店的老板。子女弃她而去,孤身一人生活多年。愿意将我留在那里。
总之我是有地方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