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第二十六章(1 / 1)
再一次,安瑾元领着程瑜安到了更衣室。
“请叫我程大设计师,作为你今天的服装搭配指导,请务必乖乖听话。”不给安瑾元开口的机会,王婆卖瓜的程瑜安说到:“过几天你就得去录《反转魅力》了,你难道想穿着正装做那些挑战。趁今天,我给你开个小灶,包你考试过关,如果没过关,我就把自己屈身赔给你。”
“请。”安瑾元做出一个邀请的姿势。
程瑜安向来走在时尚的前沿,虽说有时候他的时候,叫他不懂。是去年还是前年,程瑜安没刮腿毛,涂了一个果冻唇膏,顶着一头短发就穿了白色短礼裙,帮一歌手站台。
“这里这么多种类的衣服,你怎么做到只看见那些死气沉沉地正装的。”一边挑衣服,程瑜安一边吐槽。准确而言,他挑的不是衣服,而是颜色,走马观花了好一会儿也没寻见,这颜色怎么这么难找。
坐在沙发上的安瑾元坐等程瑜安的安排,一边看粉丝的留言,安瑾元一边虚心听讲,程瑜安的时尚小课堂已经开课几分钟了。时尚小课堂是安瑾元的说法,程瑜安对此的定义是反禁欲讲座。
耶。薄荷绿。终于找到一件顺眼的绿色了。
解决了这项重大工程,程瑜安没一会儿就挑选好了安瑾元今天的造型。
“青色?”
“不。这叫薄荷绿。”程瑜安贴心地纠正这个故意的错误。
嘴唇蠕动了一下,安瑾元最终接过了衣服。抱着这堆东西,安瑾元去了更衣间。
为什么考虑要这么周全,连就在家里做造型的可能都纳入了考虑范围。程瑜安在心里一阵吐槽。
等到程瑜安换好衣服的时候,安瑾元也还没有出来。
门打开了,两人眼中的对方都是变装后的。
程瑜安眼里的安瑾元:干净利落的薄荷绿色西装,胸口露出一小节灰白的口袋巾,白色的圆领薄款毛衣和白色的运动鞋。清爽的海洋风。安瑾元难得没有带手表,左手带了蓝青和卡其相间的编制手环,搭扣是铁质的。
安瑾元看到程瑜安的第一反应为,果然是红色。而他此刻的眼里的程瑜安:牡丹红的西装,一朵牡丹胸花,鞋子也是红色系的,除开打底的T恤和手上那中间突出一圈松绿色牛皮的黑褐色牛皮手镯,程瑜安可真从头红到脚了,生怕别人不知道他现在多么的如日中天。
“红配绿后面是什么?”安瑾元问到。
“红配绿,时尚新趋势。”
安瑾元想引用一句李小龙的名言了:别欺负我读书少。
“牡丹之约,不知青衣公子准备好没?”程瑜安开启本色出演模式。
“还请安少带路。”心里又掠过了一个红色的身影。
“实属荣幸,在下仰慕公子已久,此次能携手同游,实乃三生有幸。”
“安少言重了,鄙人不过一介书生,穷酸。”人生如戏,程瑜安既有心如此,他安瑾元又何必扭扭捏捏。
“何必如此诋毁自己,青衣的诗篇可谓家家争传。听说沈家小姐若是不读公子的诗篇,就无法入睡。”
“许是鄙人才疏学浅,让沈小姐读后感到困意。我还记得安少上次出门的情景,好几个几个年轻姑娘晕倒。”虚实结合,安瑾元也会。
“读心上人的诗篇岂会晕倒,坊间可是说公子已经下了聘礼。”
“安少都说了,坊间传闻。”
“世上没有空穴来风的事,青衣何必扭扭捏捏。”程瑜安大有关切安瑾元的意思,站在长辈的高度的关切。
“花蕾初开,尚未结果。”
“那就好。”程瑜安感慨一声,他的放松叫安瑾元都感受到了。
“不知安少此话何解?”
“青衣有所不知,家弟对足下心生情愫已久,让我想想,已有十二个年头。”
十二年,从初中开始算吗。
“还望安少告诉他,鄙人已经心有所属。”颇正气凛然。
“家弟自幼就是一个倔脾气。据他而言,他尚且总角大小时就觉得公子与他人有异,只怪当时一黄口小儿,分不清情爱,得知兄台离开后,他才知道早对兄台生情了。”
两人坐在凝聚了时下杰出的科技创新的跑车,说出的话却是文绉绉的,满嘴知乎所以。两人进入了另一个世界,两人两骑,马蹄声清脆,青石板路,赏牡丹之行。
“全怪鄙人眼力不够,负了一颗心。有劳安少转告:得足下心,乃为我幸,缘浅至此,何必情深。”
“青衣若是和沈家小姐结发,自此百年好合,家弟的情就断了。”程瑜安苦笑一声:“先入情阵者,终其一沉浮,到头来不过一句,负君千行泪。”
安瑾元无言,默然以待。
“叫青衣见笑话了。”
“岂会,安少乃是性情中人。”
王府到了。
停好车,两人走进牡丹的世界。各色的牡丹一个方块一个方块地开着,最先叫人瞧见的是两块隐约有了混杂到一块的红牡丹田和绿牡丹田。
安瑾元看了一眼两人的衣服,只是一眼。
心里还回荡着程瑜安那句负君千行泪,安瑾元一步步走近牡丹花的世界,花浓叫人醉。
“瑾元哥。”
程瑜安拿着两双木鞋小跑到了他的跟前,他的笑容总是这么有感染力。
“正宗荷兰木鞋,这没有其它的鞋子,别弄脏了鞋子。”程瑜安扬扬手里的木鞋,厚重的木鞋散发着清新的花香和泥土味。
换上木鞋,没有运动鞋那般舒适。硬邦邦的木鞋打脚,有着倔强的线条。一双随地取材的木鞋,再铺上干草,就成了生长在潮湿寒冷的环境下的荷兰人必备,而现在却没有多少荷兰人穿它了。原本兴旺的木鞋制作业,成了夕阳产业。
而他,什么时候会变成夕阳。
觉宇宙之无穷,万物不过一蜉蝣,一瞬尔,倍生凄凉。
“瑾元哥,你再往前走,就要被牡丹花淹没了。”
程瑜安轻快明亮的语调响起,安瑾元立马止住脚步,蓝田玉已经被他压弯了枝干,又急忙往后退一步。
“在想什么,这么入迷,莫非是被万花迷了眼。”程瑜安是流动的红色,就连他这身红色西装,也不及他红。
“想人。”
“我吗?”
“不是。”安瑾元一咬牙:“沈鹿琪。”
“可真伤心。他们都说得手之后就不会珍惜了,要么,让瑾元哥也尝尝失去我的滋味。”
难掩的凄凉。程瑜安的笑容找不出破绽,那种夹在自信之中的委屈,也真真切切地存在这。可是,安瑾元觉得,应该是直觉。
午餐是一顿丰盛的洛阳菜,在牡丹花前进行,正好是那块分不清是红还是绿的牡丹花前。在望不见的地方,有一层无色的膜消减了正午太阳的强烈,这么大一块地方的全面覆盖,叫安瑾元有些好奇程瑜安的家产了。对于程家的财政情况,安瑾元不是很清楚,只是隐隐感觉得到两个字,世家。
“要不要来点白兰地。”程瑜安手里拿着一个人头马的酒瓶。
“好。”
为安瑾元倒上一杯,程瑜安做出干杯的姿势。
两人皆是一饮而尽,同时感受到了白兰地干邑的香甜。
再次倒上,程瑜安晃晃酒杯,又是一饮而尽,像是一杯杯地在喝二锅头一样。“我们这算不算牛饮?”
“瑜安。”
“嗯,瑾元哥。”程瑜安为自个倒上了第三杯酒。
“我跟沈鹿琪在一起了。”
程瑜安不吭声,自顾自地喝酒,他知道安瑾元的话还没有说完。
“我打算结婚了。”
“你确定和你走向教堂的人必须是她?”
“她是最好的选择。”
“祝你幸福。”程瑜安把高脚杯举起来,却不等安瑾元,就全喝了。
该说什么?谢谢吗。安瑾元只默默地喝完了一杯白兰地,葡萄酒的香味在嘴里蔓延开,柔柔软软的香甜,不激烈。
沉默像是章鱼的触角,朝着四周伸长、弯曲。美味二字的定义来自大脑,当你的大脑皮层告诉你这个不好吃的什么,再美味也成了索然无味。安瑾元和程瑜安在此刻只是进餐,单纯地满足生理上的饥饿感。
让武则天也赞赏的牡丹宴,却让安瑾元吃得很不舒服,突然想喝酒,不是香槟,而是烈酒。让人送了一瓶伏特加上来,比起人头马那种法国干邑区产,原料为葡萄的v.s.o.p香槟。俄国产的伏特加,这种由马铃薯或是玉米小麦等蒸馏而成的烈酒,它用高浓度的酒精,黑云压城之势地侵占了安瑾元。不像v.s.o.p一样有着玫瑰、香草、紫罗兰的香味,伏特加只有浓烈的酒味,冲鼻,火一般的烧着。
开瓶后,就是一杯杯地往高脚杯里倒。
对于安瑾元的狂饮,程瑜安没有阻止,几杯香槟还让他醉不了,他的笑格外有深意,若是叫安瑾元看见了,准会说:不知道在打些什么鬼主意。
“听闻公子武艺高超,不知能否指点在下一二。”程瑜安把手一拱,针锋相对的气氛席卷了饭桌。
“鄙人不才,是安少指点才对。”安瑾元收下了程瑜安的战贴,这恰恰也是他此刻想要的。
这样子挺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