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妥协(1 / 1)
屋内有着幽幽的芳香,伴着飘渺的轻烟,窗户捂得严严实实的,就是为挡住寒风的入侵。按照往日,我就会去书房找几本书阅读,或是字帖练习,或是画卷临摹。这已经是我多年习惯了。如今我是越来越忙,像这样坐下来读书的时间也越来越少,这样的时刻,我格外珍惜。可今日我看见纸条上写的“白巾”,我知道他说的是“帛”。可是,这指的是什么?虽然世民从来没有反对我问及政事,但我从来不愿轻易去触碰它。世民在这方面有着我难及的卓越见识,但他不注重细节,所以容易被小人偷袭。因此,我不得不小心行事。但是今天,我需要知道为什么李总管要将这张纸条给我。
因此,长孙海特地让哥哥来府内一趟。只见哥哥身披一件大黑云纹厚毡斗篷,身穿一件深褐色素净圆领长袍,身上还带着令牌,看来刚刚从雍州府过来。只见他一脸憔悴,看来也是多日没有歇息。
我连忙起身迎接,将我平日用的手炉递给他取暖,并且让喻儿将我早上做好的羊肉羹端上来,让哥哥补补身子。
哥哥只是微笑地接受,吃了一会,才问道:“这时候找我是怎么了?”
“就想问一些事。”我见哥哥已经将大半碗的药膳羊肉羹用完,还吃了两块饼,也就不与哥哥绕弯子:“我想问最近朝堂上可有与锻帛有关的难事。”
哥哥皱着眉头,看了我一眼:“你是怎么知道的?最近是有些难事有关锦缎的。”他见我不愿提及,也不再往下问,只是径直说道:“想必你也听说了,唐王一路过来,只要有人愿意投靠,有才的便赏官,没才的也会赏爵位。不管如何,财物都是要赏赐一些的。这些财物都是晋阳宫监裴寂贡献的。因此,以锦缎为主,可是现在进了大兴,这些锦缎也赏赐差不多了。可是前来投诚的人却越来越多。既然进了大兴,也是多赏赐一点的。唐王不就为这个犯愁了吗?”
我听了,也有些明白了。我刚刚进城时,父王便赏赐了我许多的锦缎,珠宝等数不清的财物。我向来不为这些在意,想不到却会有这样的烦恼。
我问道:“现在可有人提了什么好的见解吗?”
哥哥想了想,回答道:“眼下,大家都有事忙。还没有人想出一个极好的法子,去跟武德殿说。不过,这个事总是要解决的。前几日倒是有一个人提及,说是用御林中的树木尽数砍去,用木材换取富豪手中的锦缎。唐王似乎同意了。”
我笑道:“这倒是一个借燃眉之急的好主意。哥哥,手里可有锦缎?不够,我可以出。”
“自然是有的。”他说:“只是我要那木材做什么?”
“那哥哥你要锦缎做什么?”我笑说道:“哥哥,可以用木材去修补长孙家在永兴坊的老宅。”
他听了一皱眉:“观音婢,我以为我们可以不用说这件事。”
“我们不得不说这件事。”我正色说道:“哥哥,你应该住进这件老宅。”
“我……”
我却打断道:“哥哥,很快嫂嫂就要来了。你总不能住在嫂嫂娘家或是舅父家。那总是有些不合适。而且三哥他也未曾在老宅住过。按理说,老宅,无论如何都应该是你的。最重要,住在永兴坊,这一片都是达官贵人。哥哥,你以后知交起来也是便利的。”
他沉默了许久说道:“我原本也有这样的打算。可是,就是时机……既然你提起来了,那我就和堂叔说一声。让族长将房子给我。我就将手头上锦缎尽数卖去。”
原本以为哥哥会一犟到底,却没有想到他那么快就同意了。我心里也是开心的,又问他一些关于冲儿的事,但他也是一问三不知的人。而且哥哥还有事务在身,用完了饭,还来不及和我多说几句,就先行离开了。
我吃过了饭,便让喻儿帮我打扮,前去武德殿,去见父王。只有在这个时候,他才有空。
一路顺利,因为每日都来问安,门口的侍卫早已经认得我的马车,几乎没有设防,就让我过去了。就在这时,一辆更加奢华的马车和我们插身而过,车篷都是金丝的锦缎,阳光下金光灿灿,华而不俗。
我细想,这必是宫车。如今除了皇家,谁还会用如此奢华的马车?只是这宫车一出,为何身边竟然无一侍卫跟随?
我只是纳闷,就听宫人来报,说是,李渊已经空闲下来。
我轻声细问:“父王面色如何?现在和何人一起?”
宫人笑答:“今日,唐王刚刚见过了……”他一停,我见此便对喻儿使了一个眼神。她从便袖藏一小块金子就要去扶他:“大人,小心路。”说着,就将金子递给他。
“多谢姑娘。”宫人一笑,压低声音:“唐王见过了长公主……诶呀,这就到了。”说着,他恭敬地说道:“唐王心情大好,与宇文夫人在厅内下棋。”
“谢谢大人带路。”我依旧温和地笑说着,伸手让他扶我上台阶,顺便将另一块五两的金子递给他。
长公主!刚刚那一辆的宫车是长公主的,她独自来见父王是为了什么?我来不及细想,就听见里面的呼唤,便答应着进去。
只见一个身材高挑,雪白肌肤,桃花秋水目,不过二十岁上下的夫人正在父王身边端坐着。父王靠在囊团上,一手看似宠爱地搭在她的肩上。她只是一脸平静和淡雅的微笑,如同侍候自己夫君一般,整理着父王的发冠。
我见此,心里已经明了。我绕过屏风,进了大厅,跪身行礼:“臣媳给父王请安,给宇文姨妃请安。”宇文丽对我低头回礼。
我笑对父王说道:“前几日,见父王稍感风寒,时有咳嗽。臣媳多事,听说枇杷水有益,便采集了露水,制了些给父王。”
父王微笑低头。我身边的侍女连忙呈上去,一旁的宦官接过,就要在一旁试毒。父王见此,连忙摆手:“不用啦!直接端过来,自家人,没那么多事的。”
“父王的体贴,臣媳惶恐。”我却笑道:“父王,还是试一试吧。不怕一万,就怕万一。父王的安康就是唐军的万福。”说着,我磕头:“就让臣媳代为试毒。”然后,我招手让宦官将枇杷水端过来,我端起杯子喝了下去,过了一会,觉得无碍,对父王笑道:“父王,可以用了,无碍!”
他在座上,却是有些动容的样子,感慨道:“如今,那么多子女,也只有你还像往日那般每日请安。”说着,端过枇杷水,喝了一口:“嗯,不错。不会太甜,又不会无味,还有一股清香,怕是清晨的花露吧。还是你记得我的口味!其实,你不必那么辛苦。万一有了身孕,这样操劳,对身子不好。”
“臣媳惶恐。”我说道:“能服侍父王是我们做子女的福气。就是臣媳有了身孕,来了父王这边,还望父王不要怪臣媳借您的洪福。”
父王听了哈哈大笑:“你这孩子,真是懂得贴人心。我想起一事,”他看了身边宇文丽一眼:“何氏去世了。毗沙门孤身一人,实在不成体统。另外,三胡怕也是够年龄成家了,总的有个人管一管他那疯马一样的性子。我就想让你,月灿和丽儿去名门千金里找几位好姑娘……”他正说着,轻轻一笑:“就以你为标准,有你一半好就够了。要一样,怕是他们两个一辈子都娶不了老婆。”
“父王过奖,真是让臣媳不知如何是好。窃以为,比臣媳好的女子真是比比皆是。如今宇文姨妃不就是臣媳一辈子都望尘莫及的玉人?”我掩嘴笑道:“父王今日提及,臣媳今日也正是要商议此事。”说着,我让侍女端来一个锦盒,恭恭敬敬地呈上:“刚刚来到大兴,因为身边无人,父王这才将老宅暂托于臣媳。如今,宇文姨妃已经来了。臣媳惶恐,一来年幼不堪重任,二来人微言轻,尚有长辈在上,怎可再局此位?还望父王收回为是。”
父王却是非常吃惊,怕是他自己都忘记此事。
本来将老宅托付,是因为月灿是出嫁女儿,当时家中暂无女主人,这才将老宅内务交予我管理。甚至父王住进了武德殿,这里的内务总管还时不时听我吩咐。本来,我想等张尹两位美人和万惜人来到大兴时,再一并交还,却不想父王那么快就有了新欢。所以,今天特地来看一看,如果宇文丽和其他几位姨妃一般,那么我还是等一等为好。可是,从父王的言行来看,他对这位宇文丽似乎颇为敬重,虽然她未必有张尹两位美人那么美丽动人,但举止间去依稀能看出她知书达礼和通晓大理,是一个可以委托重任的佳人。我能看得出来,更何况是久经磨练的父王。这才让侍女将老宅的钥匙和武德殿内务印章等一并交还。
我还权的同时,也是想告诉父王。我在父王子女中,不过是一个晚辈,顶多是同辈,没有资格为建成和元吉选择他们的配偶。我本来就不想参合到这等烦琐之事。本来,这等婚事就是吃力不讨好的事。若是夫妻和睦。倒也罢了。倘若夫妻一言不合,难免就要归罪我这个当年媒人。而且两位新郎官都是有权有势之人。我是无论如何都不会去惹这等是非。
过了一会,他微微笑道:“真是难得!我原本看你这孩子就是不错。如今,还能如此,实在不易。也罢,我若要坚持,恐怕你就要说,我是一个苛刻的阿翁。”说完,便让宦官将锦盒取去。我们都知道是玩笑,都掩嘴而笑。
宇文丽这才徐徐开口:“平日就听唐王说,秦公夫人是极为妥帖的人。今日见来,远比唐王说的还要好上几分。以妾身之见,这选媳之事,夫人也不好参与。且不论夫人与世子和齐公都是同辈,无论选谁,秦公夫人身为妯娌,怕是都不好见面的。”
父王听了,这才想了一会:“也是,还是你们女人家心思细腻,想得周到。无尘,就不难为你了。不过,新媳妇,你还是要帮我多看着。”
宇文丽故作此话是对自己说,连忙接话:“妾身自然会多多用心看。只可惜,这世上没有一个铺子是订做儿媳妇的。要不然,臣妾就会劝唐王按着秦公夫人一般,订做几个。”说完,父王便和她笑了一会儿。
“臣媳惶恐。”我连忙红着脸,低头羞笑:“臣妾愧不敢当。不过是做了分内的事,就得父王和姨妃的缪赏,实在是惭愧。”
“惭愧吗?”父王突然好心情地调笑道:“觉得惭愧,就给我一个孙子。我最近都不会让世民出去了。你给他带个话,好好给我生个孙子。要不然,我就给他十大军棍。他那样的性子,就得当了父亲,才能好些。”
我听了,一时羞得满脸通红,竟不知道如何应答,只能支吾着答应。
宇文丽见我如此,也不由地假意责怪父王。他却不以为然,却是大笑,心情大好。我也在一旁故作害羞地赔笑着,却从热闹的气氛中感觉一丝寒意。
回到李府的路上,我一声不吭,一直在思考,父王今日一番话的意思。父王开始急着要孙子,而成亲两年尚未有所出的我,又该怎么办?父王从未像今天这样对我那么多夸奖,难道他像让我退让什么吗?是要休了我吗?看来应该不像,即使他要这么做,以父王对世民的了解,也应该知道他是不会答应的。而且堂叔手上握有精兵,哥哥虽然职位不高,但也是元老之一,高升只是迟早的问题。他手下众多大将都曾经受过家父的恩惠。现在窦建德、王世充等人都在虎视眈眈,得罪握有重兵的长孙家不是一件好事。如果要休了我,就不会委托我去帮建成和元吉找媳妇,而其也不会将老宅交予我管理。如果不是让我退让正室的位置,那么,父王到底要干什么呢?
还有独自出入丞相府的长公主又是怎么回事?这两件事到底有什么联系?这个长公主到底是谁呢?
夜晚,世民一回来就对我调笑道,父王议事后,又将对我说的话,对世民说了一遍。我心里一惊,这分明是一个提示。可是世民却是毫不在意,只是笑道:“看来,我们以后要多努力一点了。你不会想让为夫我挨军棍吧?”我见他一脸的不正经,心里的担忧已经忘却大半,又是气又是羞,一扭身不去理他。但世民又怎么是善罢甘休的人?苦苦纠缠一番,我自然还是逃不过满室□□。
由于得到手下力将的帮忙,空闲时,世民会带着我去郊外遛马。最近他就得一匹好的幼马,他像得什么宝贝似的,整整五天几乎住在马槽里。这匹马浑身乌黑如同乌檀木一般,只是四只马蹄却是白洁如同白雪。它快如闪电,疾速如风,能日行数百里而不喘息。只可惜性子不好,世民在驯服它的时候,给它从马上摔下了十余次,还没能把它驯服。
我见他脸上青一块紫一块,到处是泥,不由心疼,连忙让婢女们去取金创药。只见他气喘吁吁地靠在马栏上,手上的马鞭还带着血迹。我看着那匹马身上还带着丝丝血痕,心里明白,这匹马怕是真把世民逼急了,才让他出手抽它。
世民又是着急,又是生气,又是不服,又是心疼和那匹马对视着。我身穿黑狐红锻百鸟图纹内衬斗篷,走上去,先用手帕帮他把脸拭擦干净:“你是怎么了?别急啊!冷静点,打伤了它,心疼的还不是你吗?”
“我才不会心疼该死的畜生!”他嘴硬,只是骂着,额头上的青筋都暴了出来。
我叹了一口气,知道他此时是定听不了我的话。我见他随手将手中鞭子擦在衣服上,又要冲上去,连忙拦住他:“别!我来!”
世民听了却是轻蔑一笑:“你来?你还近不了他五步,就会给它踢飞了去。”
“你不信我?”我笑道:“怎么说,我都是右绕卫将军长孙晟的女儿。阿爹在草原上生活了数年,也学会了一身驯马的好本领。我是他女儿,虽然不能说知晓,但是却也知道一些皮毛。”
“哦!”世民夸张地一鞠躬:“那么夫人赐教了!”
“你还是不信!”我笑了:“那么我们打赌,如果我赢了,怎么样?”
“你赢了,我就带你去看灯市!”世民立刻脱口而出。
我吃了一惊,因为大兴刚刚被攻陷,百事待兴,所以城内并没有灯市。我问道:“哪来的灯市啊?”
“诶,你就别问,我说有,就是有!”世民故作神秘一挥手:“不过,你输了,怎么办?”
我学着世民平日的样子,有点无赖地一撇嘴:“我输了,就被踢飞了。还不够吗?”
“有我在,它要敢伤你一下,我就把它射成一只大刺猬。”世民脸色一正道:“我们还是不要打这个赌了。你要受伤,就不好了。”
“放心,我不会有事。”我轻松地笑道:“你先说说,我输了,你想怎么样?”
世民一脸邪笑地凑到我耳边,暗哑着轻声说道:“今晚陪我沐浴。”
“登徒子!”我红着脸啐了他一口:“一天到晚,想些不正经的。我才不会输呢!”刚说完,就见带着轻佻笑意的他就伸手要抱过来,我一弯腰,就躲开了去,便朝着马走去。
我记得幼年,爹爹曾经教我和哥哥如何去靠近“霹雳”。他说道:“老子云‘意欲取之,必先予之’。万物相通,面对这马也是如此。你想驯服它,必须先告诉它和你自己,你会喂养,不会伤害它。要看着它的眼睛,骑上它以后,不要让它看见自己的影子,否则它就会明白过来。你要让它始终关注着自己。”
我看着那匹马。它那么小,还受了伤,肯定是害怕的吧!天气还那么冷,它现在肯定想回到马槽里,而不是在冰天雪地的郊外马场。
我这么想着,看着它的眼睛,慢慢地靠近,来到它的马首。他似乎还有点怕我,我对着他微笑,我伸手拍了拍它:“别怕,没事了。”我伸手环住它的脖子,用脸去感觉它颈部的脉搏,感觉它的心跳慢慢地平复了下来。我试着牵它的辔头,它立刻心跳就快了起来,我连忙轻轻抚摸着它:“嘘,没事的,没事的……”就这样,一步步,一旦感觉它的心跳不对,我立刻将步骤缓慢过来。我带着它在马场里慢慢地走着,时不时给它吃草,时不时停下来和它说话。
然后,我脱下披风,将它披在马身上。它似乎很敏感,我却依旧微笑,喂着它干草,用脸去蹭它,逗着它玩耍。过了一会,我又将一小袋稻草放在它身上,最后,我将一个稻草人放在它身上,它依旧关注着我手上的干草。我们又这样走了一阵子。我将所有东西卸了下来,突然骑了上去,紧紧地贴着它,握着缰绳的右手感受着它的心跳,左手依旧将干草调高,让它无法看见自己的影子,只是按我们之前的那样走着。它就这样载着我走了好几圈,等到我手里的干草没有了。它已经载着我,绕着马场里奔跑着。我开始学着控制它。一旦它习惯了人在它身上的重量,对它的控制也就简单了许多。
我得意万分地骑着黑马来到目瞪口呆的世民面前,勒紧马缰让它停下,利落地翻身下马,曲身行礼:“多谢夫君承让。”
铁青脸色的世民上前就将我搂入自己怀里,一把将马身上的披风扯了下来,包裹住我,带着些责备:“天那么冷,你身子不好,还敢把披风取了。要不是,怕你给马踢了。我早就把你抓过来,给你一顿打屁股。”
我柔顺地任由他将我抱紧揉搓,心里甜甜地感受他的温柔和体贴。我笑道:“现在,这匹马就驯服了。”
世民闷笑道:“想不到,你的求胜之心也那么重。”
“不!”我摇了摇头,抬头望着他英气俊秀的面孔,心疼地抚摸着他脸上的伤痕:“我不想看你受伤。我知道,你想亲自驯服这匹马。可是,你这样不管不顾的,实在让我担心。夫君,你是我的依靠,你是唐军的支柱。无尘不求别的,只求你要学会珍惜自己,好吗?”
“嗯,无尘,我答应你。”世民过了许久点头答应,目光渐渐变得柔和:“你呀,为了劝我,也不犯不着以身冒险。你根本没有十足的把握。你会担心我,我也会。还编什么驯马秘诀来哄我。”
“我没有哄你。我也不会骗你。”我说道:“真的是阿爹告诉我的驯马秘诀。”
“那你倒说说看。”世民狐疑地挑起右眉:“你可别忘了,辅机可是我多年好友。”
我说道:“阿爹曾经对我说过,意欲取之,必先予之。世上万物都是相同的。驯马的时候,不能让马知道其目的,必须要给予诱惑。其实,人与人也未曾不是如此。就好像希望得到重用,反而要表现出对世事无兴趣的样子,但却要与社稷有益。想当年汉高祖刘邦就因为商山皓首人而确立了太子,而之前有多少文武大臣曾经规劝都没有用。我想,汉高祖多少是以为这代表着天下民心,毕竟隐士这等无心于朝的人都出来,可见民心所向。但在我看来,那皓首人未必就是真的对世事无意,真是世外高人为何还会攀着太子?只不过是明白这个世事的道理,他们是隐士,先有恩于太子,未来的皇上,然后重用自然不在话下了。”
世民却心神领会的一笑:“夫人是在说,我最近有点太过锋芒毕露了?”
我却笑而不语,只是摆弄着缰绳,想了一会,说道:“自无尘嫁于夫君,夫君有过好马数匹,何曾有今日挫败?”
世民只是脸色一正,却不言语了,直直看着我。
我委婉笑着,将缰绳递到他手上:“世间万事,要想顺利,难免要和常情逆向而行。嫌贫爱富,得胜而骄,都是人之常情。可是,要是成事,往往却是众生平等,胜而不骄。无尘浅见,还望夫君指教一二。”
世民听了,脸色更是严肃,抚摸着马匹,静静思考着。然后,他慢慢地转过身,两目炯炯有神,清澈透亮,笑着行礼说道:“夫人赢了。”
我徐徐还礼。
我们两人对望一阵,不由相视而笑。他将我搂入怀里,问道:“马是你驯服的,取个名字吧!”
“还是夫君来吧!我连冲儿的名字都不会取,别糟蹋这好马。”我将一把干草喂它。
“那好吧!”世民想了想:“就叫,白蹄乌。”
我细品了一番:“好名字。白蹄,既是其型,又是‘百提’,就是‘少汗’。啊,夫君你好大口气!你竟然想要突厥臣服?”
世民听了一愣,猛得一把将我抱起:“你说,你是不是在我肚子里放了一只虫?”
“是又如何?”我扬起下巴,故作高傲。
“那~”世民看似抓起一把雪,作势要往我嘴里塞:“我也要喂你一只。别跑!”
我笑着了,连忙挣扎跳了下来,让世民在我身后追逐着。轻轻白雪,缓缓而落,年轻的我们都不曾感觉到寒冷,只是一味地在这美丽的雪景里玩乐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