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死亡(1 / 1)
如果马上就要死了,我们该要怎样对待我们的爱情?从医院出来的时候,太阳还是像一团滚烫的烈火,成可水却面无血色、浑身冰凉,阳光照进她的眸子,那里一片亮晶晶的。
马路上熙来攘往,纷繁嘈杂,和她走进医院之前没有什么区别。小贩们卖力吆喝着路过的人们,摩的司机躲在高大建筑的阴凉下扯着家长里短,蹬着红色高跟鞋的女郎拎着富贵鸟的包装盒从商场里走了出来。对他们来说,这过去的一个小时和以前的任何一个小时都没有区别,有点儿平淡和庸常,却也很平安。然而成可水的世界里刚发生了一场战争,放眼望去满目疮痍。
成可水逆着人流往前走,不时擦到陌生人的肩头,人群原来的单调嘈杂中发出了几声不满的抱怨,这个逆流而上的人却浑不在意。换做是以前,她一定会脸红,并且向别人投去一个歉然的微笑。但是现在,她什么都不在意了。对于她这样一个很快就要死掉的人来说,还有什么是值得在意的吗?
“木头木头,等我一毕业你就把我娶回家好不好?好不好嘛~”
成可水抓着余方木的胳膊使劲晃荡,仰着脑袋用那一双笑眯眯的眼睛哀求地看着这个男人。余方木看着她水晶一样清洁澄澈的眸子,心里柔情荡漾,快要把他自己淹没,脸却板地像一面墙一样纹丝不动。
“不好。”
“啊?!为什么嘛~”成可水继续晃他的胳膊,一脸娇嗔。
“等你下辈子不比我小那么多的时候,我就娶你回家。”余方木大步往前走,不再看那张让他忍不住想要吻上去的可爱脸庞。
“那我这辈子岂不是做不成余太太了!”成可水扯住他的衣角,紧紧跟上去,“余先生怎么舍得这么狠心!”
心口突然就很痛很痛,有关那个男人的记忆让她从刚才的麻木中苏醒了过来,一直窝在眼睛里的泪水滔滔而下。
原来还是有非常在意的东西的。
只是此时再多的在意也换不来什么了。该来的挡也挡不住,比如死亡。而她的在意带给她的除了撕心裂肺的疼痛再无他物。那时候的成可水天天幻想他迎娶自己的一刻,一身黑色西服笔挺、没有一丝皱纹,风度天成,满含爱意地望着自己;而她自己一身大红色长裙飘然流动、如水似雾,凌波仙子一样轻轻盈盈走向他。成可水不厌其烦地向余方木描绘那个画面,总是说着说着就痴了过去,然后满足地叹一口气。
“唉,要是真的可以这样,就算马上死掉也是甘心的。”
“老说傻话,我怎么能娶你。”余方木对她的脾气如数家珍。
“我发誓再也不会说傻话了那你必须娶我哦来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成可水一边念咒一样密密地说着话,一边扳过余方木的大手,用自己的大拇指狠狠地按了一下他的大拇指,并且不失时机地强调:“我一定要大红色,你记得哦!”
这时候余方木才发现自己又失策了,都说吃一堑长一智,他却每次都会上当。于是他大吼一声:“成可水!我什么时候说要娶你了?!”
成可水看着他,眼睛笑成了月牙:“叫我水儿嘛~喊全名怪严肃的。”
当红灯熄灭绿灯亮起的时候,马路这边的人走过去,马路那边的人走过来,陌生人与陌生人交错而过。成可水机械地挪动着脚步,脸上看不出什么情感。“今生难得有情人,是前世烧了断头香。”她脑海里反反复复地来回着这一句话。几年前她在观音庙求签,签条上面写着的正是这一句,当时她并不在意,因为她虽然虔诚向佛,却另有一套自己的想法,认为有些“把戏”是俗人做出来的,不必相信,而她最初来求签也不过是出于好奇。
然而,一语成谶。成可水记得那时有个自称“劫度大师”的老者说要教给她破解之法,她却善意地笑笑拒绝了。后悔有多长?是你永远都追不回来的长。成可水手掌发抖,指甲深深地陷进掌心,没有觉察到绿灯早已变成了红灯。从二十层楼的窗玻璃望下去,繁华的街道上,赫然立着一个女子,眼睛望着前方不知所措,茫然没有目的。已经堵了一条街的机动车司机们不耐烦地按着喇叭——滴滴滴——催促着,一些人摇下玻璃,伸出头喊:“不要命了啊还不走!”
她在马路中央停顿了不过几秒钟,思绪却像一条闪电从他们的相遇穿到了今天,一道神奇的光照亮了一切,故事变得清楚明晰,她在那个男人的生命之中写下的章节就要结束了,结局一点都不快乐。“你死了,我就去做和尚。”宝玉对黛玉这样说。如果我告诉他我就要死了,他会不会也不理智一次,回答我一些无厘头的傻话呢?想到这里,成可水的眼泪又下来了,余方木从来都是克制而理性,每次和他一起,他都扮演着一个安静的听众角色,不加评论,或者寥寥几句一针见血。
但是这一回,他总该不会再克制自己了吧,他总该会流泪了吧,他总该会把以前我想听却从来没有听到的话都说出来了吧。也许他会紧紧抱住我,在我的肩头痛哭一回;也许,他会在我死前亲口告诉我他其实也是爱我的;也许......
有了这么多也许,心痛就会减少一分吗?
“天真冷,怎么还不下雪。”成可水喃喃道,仰头望向天空,眼神迷离,嘴角浮出了一个凄凉的笑容。
她要死了,那么,就算是到了下辈子,他还是不能娶她。他出生的时候,她是一位中年妇人,而他成年以后,她已垂垂老矣。那么,等到再下一辈子呢?那时他还会记得“等你下一辈子不比我小那么多的时候,我就娶你回家”的誓言吗?
回到自己的公寓时,奔涌如红色海洋的晚霞晕染了大片的天空。小猫咪“豆豆”喵呜喵呜地跑过来,在可水的裤脚边亲热地蹭来蹭去,粉色的舌头舔着她的脚趾。可水弯下身去,和豆豆脸贴脸亲热了很久,然后给它拿来一片面包和一杯牛奶。豆豆呼哧呼哧地大吃大喝起来,一边享受一边不时抬头看看可水,高兴地叫一声,极尽可爱之态。可水依旧保持着蹲的姿势,双臂相交环抱着自己,怜爱地看着这一切。
过了一会儿,她似乎想起了什么,走进房间,从干燥箱里拿出尼康相机,利落地装上中长焦镜头,调整曝光和画面格局,为正在热火朝天吃食的豆豆拍了一系列照片。相比于单纯明信片式的风景照,可水一向更倾向于记录包含有鲜活生命的画面,人也好动物也好,哪怕只是一根竖起的手指一双摇摆作态的脚丫,都能够向拍摄者传达出独特的世界,让静态的照片一瞬间活起来。
这架相机已经买了有一年了,却一直都被锁在箱子里。生活总有这样那样的事情阻碍着我们去做自己真正想做的,现在成可水终于可以把讨厌的一切都抛开了。
何况豆豆是余方木特地买来给她作伴的礼物。这些年,见到豆豆,可水就好像见到了余方木本人一样亲切和激动。
“水儿你怎么从不给我拍照?”
有一次余方木带可水去南山一棵树观光台看夜景,可水像一只兔子窜来窜去找可以入镜的人和物,先后拍了小孩子、学生和妇人,就是没有要拍自己的意思。余方木暗示了她几次——你身边的这位绅士很可以入画——也被无视了,终于熬不住,脱掉了彬彬有礼不争不抢的面具,直接向可水发难。
“余先生,我来向你解释原因,”成可水收起相机,也收起了春花般的笑容,一本正经看着他说,“因为我希望以后每一张有你的照片,都会有我。”
桌子上的手机响了。只听了一句,成可水就分辨出了陈主编独特的尖利嗓音。
“阿水啊,昨天头条新闻里的那个婆娘是你采访的吧?哎哎,我跟你说啊,这婆娘今天竟然打电话来说我们侵犯了她的隐私权,哎哎!你说说这现在的人哪——”
陈主编是上海人,做事固然精细,却未免太精明了些。跟别人好的时候,人家是她嘴里的“X太太”,不好的时候,人家就成了“婆娘”。
成可水却怎么也记不起昨天的头条新闻主角到底是哪个“婆娘”,虽说她只是单位的实习生,写每一篇报道的时候却还是很谨慎的。她在大学里学的的专业是新闻,在课余时间里倒也阅读了大量法律方面的书籍,至于侵犯隐私权……怎么会?
陈主编还在唠叨不休,成可水只觉得自己不愿意再听下去,都这个时候了,居然还有人拿这么无聊的事情来占用她最后最宝贵的时间,真是让人生气。
“对不起陈主编,有人就要死了,我没时间跟您谈这个。”
她说完就丢下了手机,主编的声音隐约可闻:“啊?谁要死了?是你亲人吗?阿水啊——”
可水站在窗户前发呆,那里面有沙发、梳妆台,还有一个她自己。所有的一切都只是镜像,是假的,只存在于虚无之中。人死了之后,大概就是在这样的虚无之中游荡吧?可以看见一切,却再也无法触摸到。可水发了很久的呆,直到一阵突然的冷风从窗外横扫进来把她惊醒。她摸着自己冰凉的臂膀,再一次拿起了手机,拨通了那个烂熟于心的号码。
“喂,水儿吗?是我。这么晚了,怎么还不睡?”
余方木的声音像水一样温润,成可水每次都感到自己马上就要陷下去,溺死在他的水波里,因此不止一次抗议他的嗓音磁场太强,建议他说话时不要靠自己太近以免发生危险。
“嗯——”成可水刚发出了一点声音,心口就又塞住了。
那一头的余方木觉出了异样,将手机靠耳朵更近了一些:“怎么?又开始你青春期的多愁善感了?”
“没——”可水把眼泪憋了回去,强作平静,“我的生日就要到了,我想要一条大红色的连衣裙作为今年的生日礼物,一定要大红色,你记得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