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第二节(1 / 1)
我第二次遇见那家伙的时候,他却是个正在盛开的樱树下独自小酌的雅士,而我依然是个旁观者,躲在自己挖的坑里,偷偷掀起后盖上的草皮瞄他。本来我是在这里睡觉的,本来我应该在一个时辰以前就离开,可是意外总是发生得如此突然,也许正是因为突然才叫做意外。怎么都好,反正在我习惯性地打量四周时,就看到他在不远处的樱树下。
很没出息地,我吓得像看见猫的老鼠一样刺溜地就钻回洞里去了。他好像没发现我。
他侧着身子,我只能看见他的小半边脸,我们只见过一面,可我就是知道这个人是他,除了他再没有一个人能如此自然地改变周围的空气,像是突然之间隔了两个世界。一边寒冬,一边春暖。
我没敢看他的眼睛,所以我转而观察别的地方。他持着酒盏的五指修长有力,骨节并不突出,显得既匀称又漂亮,像是冬雪一样的肤色,连指尖都没有一丝血色,指甲剪得很整齐,远远看也不太明显。就是这样的手,那天那样干脆地杀掉了一个人。
在这个角度看他的侧脸很英俊,漂亮得像是该珍藏起来的画,可惜没有画家能够画出这样的气度与神韵。
他就那样半倚在树下自斟自酌,从始至终重复着倒酒喝酒的动作,脸色却没有半分红晕,冷得像是冰做的雕像。我甚至怀疑那是水不是酒,可是在这个年代干净的水比酒更珍贵。
他的气势依旧凛冽,然而在飘落的花瓣中显出些朦胧的遥远。
风吹动他的白衣,他忽然把酒杯的液体倾倒在地,宽大的袖摆如同那日的刀光般划出同样的曲线。
我把草皮盖上遮住眼前的景象缩在洞穴下瑟瑟发抖,我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这么害怕,可是我的确是在害怕着。我也不是什么好人,我也曾为了生存偷过东西杀过人,我也曾见过很多比我更加杀人不眨眼的人,他们或是有凶恶的嘴脸或是坦露着满身难堪的疤痕。可是我都不曾害怕过,连在意都没有半分。
那么我为什么注意到了这个人?他的样子一点也不凶恶,更是将衣服穿得异常严谨,他杀人时给人的感觉就像是在做着什么高尚却随意的事,倾注了无限的专注,又带着奇特的漫不经心的漠然,让见者为之赞叹。但或许我就是因此而注意到他,这个世界的异类,这个眼中没有世界的人。
他太美丽了,强大的美丽,不该在这个庸碌而肮脏的世界存在。
草皮忽然被掀起来了,我傻傻地看见逆光中他的身影,看不清面孔,只看得到模模糊糊的影子,他用刀尖指着我的眉心打量了我一会儿,忽然无趣地叹了口气从旁边拿起了酒盏倒了我一脸,然后盖回草皮离开了。
草地很软,听不到他的脚步声,可是大概那依然清澈而洗练,因为连世界都不在乎的人是没有什么能够绊住他的脚步的。
我舔舔流到嘴角的液体,有酒的味道,不是水。他的酒量真好。
就当庆祝了,我刚才在鬼门关溜达了一圈现在有惊无险地回来了。
虽然理由大概是我废物到他杀我都嫌脏了自己的手,恶劣的人。
其实我以为这个地方只有我知道,乱世之中这样的地方已经很少,我也是那时候被迫跳进河里一路跌跌撞撞被冲到这来的。可是他竟然在。
说不清道不明的思绪,我勇敢地翻开草皮爬上去,大声喊道:“我叫在原月见。”
他却早已失去了踪迹。
樱花依旧静静地落着,我甩了甩头上的酒液,离开了这里。他听没听到没有关系,我只是为了证明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