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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三
他抵达的时候,她正站在已经废弃的喷泉旁抬头看天。她的打扮与以往有所不同,褪下遮掩皮肤的斗篷之后,换上了普通女孩会穿的服装。吸血鬼的缘故,她的皮肤像是得了铂铅病般白得异常,让他回忆起很久以前的罗。她用皮筋绑了马尾,把半长的黑发捆在一起,脸蛋从两鬓中露出来。微风拂过,她的裙摆在微微摆动。他觉得她有点变了。如果说之前她给他的感觉是一副冷淡的漠然,现在她身上的气质又变成了哀伤的颓废。她像是一个没落的贵族,在自己不认同的下流社会里拼命挣扎,只为重返上流。
根据这几天对她的寻找以及分析,多弗朗明戈觉得,上流或是不上流,对她来说并没那么重要。她从一开始就在追求他看不见的东西。她趋之若鹜地追求金钱与权力,但只是表象。在所有肤浅的表象之下,一定藏着他看不见而她自一开始便注视着的东西,他不知道那是什么。他猜想那对她必定相当重要。其实他猜错了。对她来说,所有的东西都不重要。包括金钱、权力、约定,甚至是波特卡斯·D·艾斯,这些都不重要。她自己并没有意识到,她在这条路上走得太久了,以至于她的眼睛永远只能注视着最初的目标,思想被贯彻于最初的决定,使得她忘记了当初到底是为了什么而出发的。
她从兜里掏出一支烟点上,叼在嘴里。听到后面的动静之后,她侧过脸去,往后一瞥,发现是他,便偏一下头,淡淡地笑道:“你来了。”
她的表情很温柔,在那平静的温柔下却潜藏着波涛汹涌的暴风雨。他走过去,站在她旁边,冲她大声说道:“可让我好找啊。”他发现自己的声音竟然颤抖了,“我可是差点就给你悬赏要你人头了。”
她不是很愿意搭理他的调侃,点了点头,表情又冷冰冰下来,淡淡地答道:“找我干什么?”
“啊,”他吠吠笑了起来,“也没什么啦。就想见见你。”
他不像是会为这种无聊的理由而大费精力去寻找某个人的人,她盯着他的脸,觉得他好像又老了。要说她这边,她倒不是非常想见他。如果不是因为罗的缘故,她认为自己或许会就此忘掉多弗朗明戈。然而说起特拉法尔加·罗,和他分开了以后,让她慢慢去回忆的话,她突然觉得自己并没有那么喜欢他。她对他的感情像是一碗汤,里面被别人强行放置了很多调料,那碗汤因为佐料而变得完美了。但她明白它的本质不过是一碗水罢了。其实他们在一开始就不要在一起比较好。由于很多人盲目的、好心的推动,才导致了这种结果。她觉得自己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那就是她曾经对特拉法尔加·罗有过期望。因为接触过他本人,知道他并不是世间流传的那么恶劣之后,她可能把某部分对艾斯的期待,强行放在了他身上。这是她最糟糕的一点。自小她就失去了父母的关爱,使她习惯性在别人身上寻找安全感。而她错误地认为,他是可以救她的,至少是有心要救她的。可是她误解了爱情的本质。爱情从来都只是奢侈品。爱情只是锦上添花的玩物而已。
发觉了自己的错误之后,她认为其实特拉法尔加·罗也没有那么喜欢她。这事当然得由他本人来进行确定才行。不过猜测就猜测了,反正对她来说都一样。她不会再见到他了。他们两人彼此已分别了那么久,她也懒得再过问那么多了。在那几天的相处下来,曾经相处过的温馨早已荡然无存。她只记得犯烟瘾时那丢了全世界的感觉,并且她不愿意再次体会那种感觉。除此之外,她本人不知道,她的身体其实已经帮她记住了另一种感觉。当她的獠牙刺入人类的皮肤时,甜腻的鲜血通过她的吸食进入了她的体内,她的身体帮她记住了这种会令她崩溃的、深陷其中的欲望。而现在,她又抽烟了。她打破了对罗的承诺。反正她做过那么多承诺,没几个实现过,她也就不再过问了。本身这就是一种不平等交易,他只能认命。Sherlock一生中做过许多错误的猜测,这也是其中之一。其实特拉法尔加·罗比她想象中,甚至是比他本人的想象中,都要爱她。性格别扭的缘故,他并不会言爱。又因为身为船长的威严,让他羞于表达出自己的感情。因此造成了他的高傲个性。而由于这种个性,导致他即使知道自己真的在她面前任性、无理,即使心有愧疚,他依然不会道歉。
他们两人的问题,从一开始就点破了,只有三个字:不合适。
她觉得多弗朗明戈的理由太无聊了,没必要让她大费周章地跑来一趟,转身要走。男人跟了上来,走在她旁边,“哎呀,去哪呀?”
她见他跟了过来,在心里暗暗地皱了皱眉,抱怨他干嘛要跟上来。他虽然感觉到她的不满,但他觉得在Sherlock面前就是要厚脸皮才能生存下去,便又说了一句,“去哪呀?”
她不想理他,在城市里转了一圈之后,站在市中心的广场中央,停了下来。这时,多弗朗明戈在她身后说道,“我骗你的啦,今天是我生日。”
她知道他在说谎,只是不想拆穿他。他走到她前面不远处,对着广场上的黑漆漆的大屏幕说道:“这几天你都到哪去啦。”
她没回答,转过身来。透过透明的空气,她又一次看见了他。是二十岁的他。她并没有真真切切见过二十岁的他,但站在眼前的毫无疑问是二十岁的他。站在眼前的他,表情平淡,既没有要因为她而生气,也不是无奈,他只是在静静地看着她。已经过去这么多年了,他就像是一个心怀怨念的幽灵般处处跟着她,看管着她。他既不是哥哥,也不是弟弟,更不是爸爸,他不是朋友,也不是情人,对她来说,他什么都不是。可他却要像个父亲兄长朋友情人般呆着她身边,然后他又半途而废了。她从来没有试图赶走他,也没有挽留他。她答应了他任何事,也没有答应任何事。站在她身前的二十岁的他,并没有戴帽子,黑发散乱地铺在脑袋上,相比离开的时候,他变得更成熟了。在那拥有清晰轮廓的脸上,她再一次看见了他的眼睛。他的眼神和那时候的眼神一样,仿佛在祈求她,不要去做。他不愿意让她去做的事,让她不要再继续伤害自己,让她不要再重蹈覆辙。她看到了那眼神,也听到了他的想法,但是,波特卡斯·D·艾斯死了。
她转过身来,心想,波特卡斯·D·艾斯已经死了。
“多弗,”她说,并朝他伸出手,“走吧,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站在圣地前方广阔的空地上,他再一次为这里的辉煌所震撼。毕竟他已经很久没有回来这里了。他不太记得这里最初的样貌,或许在离去的几十年里,这里经过了几次翻修也说不一定。无论如何,这里变得更美了。铺垫在地上的薄草生长得恰到好处,脚踩在上面是很柔软的触感。草的绿色是充满希望的、新生的嫩绿,相比起古森林的陈旧的深绿,这种嫩绿更令人赏心悦目。他站在前面,看着圣地入口巨大的铁门,周围是高不可攀的围墙。圣地的威严,与它的建筑风格有着或多或少的关系,但并非如此而已。现在,由于知道里面某处潜藏着密宝,更令他对这里心有神往。而Sherlock却打破了威严的沉寂,她的表情又变了,不是虚伪的温柔,而是锋利的暴戾。她走到入口的铁门处,伸出手,笔直地做出了要将此处奉献给他的姿势,并说道:“你不是说今天是你的生日吗?多弗朗明戈,那么,”她像是宣战般,“今天,我就把圣地,马琳乔娜送给你了。”
她说那句话的气势、表情与眼神,给他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在找到同类的欣喜之中,他其实忽略了自己内心深处的恐惧。他隐隐感觉得到,和她在一起太久,会渐渐找不到自己。他认为这是在自掘坟墓。她太可怕了。他并不知道她究竟是在追求什么东西,但当她在圣地马琳乔娜开始了计划好的大屠杀时,他就开始对她感到害怕了。她的屠杀在这里没有任何原则,无论是男人、女人或是小孩,只要引入眼帘的东西,全部都杀掉。她像是疯掉了,脸上挂着虐杀的笑容,将地上嫩绿的草地染红一片。她让波塞冬去解放所有的奴隶,趁这时间里,多弗朗明戈马上离开了她。看着她无差别的杀人,他心里的忧虑更加彻底被放大了。他意识到,再这么继续下去,她肯定会连他一起杀了。而受了重创的他根本无比与她匹敌。然而,他还有个武器。他要去寻找那个密宝,将它占为己有,那么,整个世界都将会是他的了。他也不必怕她了。
尽管她是采取无差别杀人的方式,但在过程中,凡是有人抵抗,她都没有回避。或许是对自己的能力太过依赖,她自信可以在短时间内痊愈,伤口却比她想象的要深的多。按理说,她不过是一个末路狂徒罢了,只要圣地里的人双双联手,一定是可以将她置于死地。她没想到这里比她想象中的还要腐朽。在几百年欲望的浸淫中,他们已经忘了当初究竟是通过怎样的努力才获得今天的地位,他们同样也忘了自己祖先曾经流过的鲜血。她以为人间是地狱,来了这里才发现,天堂才是名副其实的地狱。
她来这里,不为别的,就是为了杀掉她的爷爷。当她看到他时,发现他比记忆中要苍老了太多。年过半百的他脸上沟壑纵横,身体正如每一个即将退出世界舞台的老人一样,变得愈来愈小了。他骨瘦如柴,看上去如垂死的病人般拼死挣扎,独自坐在轮椅上,在圣地染血的大理石长廊里看着血光与火光交相辉印的圣地,她握住带血的刀,来到了他的身后。许久,他说:“上一次看见这副光景,怕是二十几年前了吧,是个叫做费格的家伙。”他驾着轮椅转过身来,看着她面带血光的孙女,“这一次,是你啊。”
他说话的语气,与其说是以长辈的身份与自己的孙女谈话,莫如说是以朋友的身份在与一个自己多年未见的老友畅谈。这是当然的了。自他的儿子从香波地群岛逃走,在世界各地逃亡的时候,他就已经派人密切地监视他了。甚至就连她母亲所在的王国,都是他下达命令毁掉的,为了铲除后患。再之后,Sherlock在学校里的事情,也是他利用了自己的权力压下去的。否则,如此重大的事故,即使不在世界内流传,单单东海片区也足够骇人听闻了。但自那以后,他便撤离了所有的监视人员。这一切是他对自己儿子唯一的补偿模式,但也到此为止了。Sherlock出生的时候,他很开心,为自己有了一个孙女。但他的感情方式向来沉默,不善于表达,在对待Sherlock,他其实被自己的感情所蒙蔽了。直到有一次他看到她的照片时,他便开始跳出自己带有局限的感情圈子,以一个统领的身份去看待她的作为。那张照片是在她五岁之后,无意中抓拍到的,在照片里,她的眼神没有一个小孩子应该有的天真,取而代之的是如一只冷血动物那般冰冷。这是最可怕的。因为她没有变成她爸爸,也没有变成她妈妈,却变成了她的爷爷。而且,她要比他要更残忍。
现在,她来杀他了。他明白这样的时刻终将会到来。不过,太可惜了。他其实得承认让Sherlock来继承二十位造物主的位置并无不可,如果她是在圣地长大,让她来当继承人比她那个只会逃跑的父亲不知道要强上多少倍。她聪明能干,却太贪婪。她最大的缺点是不能制衡。如果真的当上了候选人,她也不会听取其他十九位的意见,一意孤行。她只能是个暴君。一个明智的王不应该由她来当候选人。而一旦得不到地位,她会如他所料地疯掉。因此,他只能把她扼杀在摇篮里,即使她是他的孙女。
现在,她要来杀他了。“你赢不了我的。”他缓缓地,像陈述一个早已知晓的事件一般,“你为了杀掉我,积蓄了十几年的力量,就为了等这一刻。不过,我还是得告诉你,你是杀不了我的。”
她看着他。
“你应该知道的是,我与你的区别。我承认,你确实比我聪明。但是,你的经验不足,况且,你还不够坚强。”
她什么都没有说。
“我的意思是,能够杀掉你的东西太多了,而能够杀了我的,这个世界上一个都没有。”他指了指她的身后。
她转过了身,看到了她自己。
她愣了一下。
站在她身后的,是个今年刚满五岁的小女孩。在那双惊慌失措的眼睛里,布满了对她的仇恨与恐惧。脚底板在染满血迹的草地上践踏之后,被染成了鲜红。她的父亲在刚才被杀掉了,母亲为了保护她,也被逃出来的奴隶杀死了。一个已经家破人亡的小女孩,怀揣着复仇的信念,要亲手葬送导致这一切恶果的元凶。在一个还是天真烂漫的年纪,她就握起了枪,两手颤抖地瞄准了她。她明白了,自己与她爷爷的最大区别,就是对人心的运筹帷幄。他对人性有极深的考察,而她却把所有的原因归咎于自己的弱小。她拼死了命为了获得现在的力量,为了这个,她不惜背叛了一切。可她本可以不必这样。她本可以不牺牲那么多的。正确的对抗天龙人的方法,应该是加入革命军,挑起在政府以下的阶级对政府以及天龙人的仇恨,将普通民众锻炼成为对抗政府的精英,才是万全之策。而她却急于赴死。
可是这对她而言只是第二打击。对她来说最大的打击是,她看到了自己。
多弗朗明戈站在屋门前,只要推开这扇门,他就可以看到它了。他梦寐以求的密宝。激动澎湃的心情如冲击波般向他涌来,只要拥有了它,他连Sherlock都可以杀掉。他可以拥有这个世界,把曾经看不起他的天龙人全都踩在脚下,统治这个世界。但是,那一声枪声把他从美丽的梦中拉回了现实。
然后,他开始不得不正视这个他不愿意接受,却又沉迷之中的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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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陌生的天花板下,她正在睡觉。而他在看着她睡觉。她睡了很长一段时间,在这时间里,他有时会在她房间里静静地坐一个下午,有时候不。说实话,虽然多弗朗明戈与Sherlock相处了有一段时间了,但他却还是没有搞懂她。他认为她的力量的确强大,却又超出了他意料中的弱小。他一般都会坐在她旁边,用手戳戳她的脸,或者捏一下她的手,看看她有没有要醒的打算。有天,他进来的时候,发现她已经醒了。她把枕头抱在怀中,郁郁寡欢地看着白色的床单。
“什么啊,”他坐在床边,“醒了就说话,不然别人都以为你死了。”
她看到他进来,抛下了枕头,晃晃悠悠地跳到床下。她的身上还有诸多伤痕,大小腿上绑满了白色的绷带,手上还有或深或浅的淤青。她走到窗边,耀眼的天光直射入她的眼,疼得她几乎睁不开眼。她皱起眉,又坐回到床边,多弗朗明戈的体温隔着空气淡淡地传来,她终于低下了头,像个犯错的小孩子似的,“我输了吗?”
“……”他看着她放在两腿上小小的手。
她又说了一遍,“我输了吗?”
她的眼泪噼里啪啦像豆子一样砸向她的手,在手上炸裂开来。他吓了一跳,不知道该说什么。看到她的泪水之后,他对她的感觉又发生了一点奇妙的变化,她的泪使她变得比一般人脆弱,而这种普通人类的脆弱与她自身的强大不成正比,因此造成了微妙的不协调感。他不愿意安慰她,但也不想看她哭,如此两难的境地更让他觉得女人不过是个麻烦。
她脸上的血色泪痕像个伤口似的在横亘在她的表面,她像个找不到家的孩子,脸上有恍恍然的表情,他有点累了,和她在一起,他总是很累。而她的眼泪,终于让他发现,其实他在恨她。
他用手指戳了戳她的胳膊,触碰到的瞬间她像条件发射般弹了一下,于是,他便用线把她的手拉过来。那只手很小,他自己的都比她大了整整一圈,上面伤痕累累,她的手肘看上去像百合花的根茎般易碎,而他却毫不犹豫地咬了下去。
他在嫉妒她。他竟然无法控制地在嫉妒她。她今年十七岁,比他的一半还要小,却已经拥有了能够征服世界的力量。当他八岁在受着无穷的如同炼狱般的劫难的时候,她甚至都还没有出生。而最令他不服气的是,他努力了几十年,终于走到了这一步,她却从一出生就被给予了至高无上的权力与荣耀。可她只是一个叛逃者的女儿罢了!她甚至根本没有在圣地居住过,却还是拥有了神的名号。其实他明白,人生来便不平等,但他要把所有的不公推向别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有一些人要更平等。他要做更平等的那种人,而不是和这个充满着垃圾的世界的人处于同一高度。这么多年,他就是为了这个才拼搏至今,他要把世界踩在脚下,把曾经歧视他的天龙人踩在脚下,把所有看不起他的人踩在脚下,可他却惊讶地发现,她从一出生就拥有了他没有的东西。
嫉妒真是一种可怕的情绪,它正如硫酸般将人心重新融铸成原本不应该成为的形状。它使一个善良的人变得恶毒,它使一个美丽的人变得丑陋,它使一个聪明的人变得愚昧,它使一个高尚的人变得下流。它在悄然未知的情况改变了一个人,重新塑造了一个人。嫉妒又是一种可怜的情绪,毕竟到头来,没有人愿意承认它的存在。
他狠狠地咬了下去。几乎是使出了全身的力气。他的牙尖触碰到了她冰冷的白骨,皮肤流出的红色血液渗透过牙缝顺着下巴滴在他的手背上,一个真真正正的冷血动物。他不禁为那血的冰冷打了寒颤。另一边,Sherlock被他咬得疼得要发疯了。她连哭泣都忘了,一挥手要把他甩在地上,他的身体被重重地击打在地,牙齿却始终不松口。她火大了,站在地上拼死了踹他肚子,可多弗朗明戈还是没有松口。钻心的疼痛从手肘骨上传递过来,她在床上摸了半天,才找到了枪,正要对着他开枪时,男人意识到危险,立刻松了口。她还是朝他的两膝上各开了一枪,然后伸出没被咬伤的左手把他甩到门上,“你是疯狗啊?!”在她被咬伤的手肘上露出了森森的白骨,血正源源不断地流出。气不打一处来,她把枪口对准他,要给他最后一击时,他从地上爬起来,站起来说道:“别生气嘛。”她恶狠狠地瞪着他,把他踹出了门外。锁上门之后,她用牙齿咬着床单,把它撕成一条条的碎片,包扎在被咬过的位置。
因为疼痛,她的手在微微颤抖。包扎好之后,她试着用右手拿起被她丢在床上的枪,发现那从骨头里传来的痛楚令她提不起任何重物。她气得现在就想冲出去把多弗朗明戈给杀了,不过她没有。因为她想起了特拉法尔加·罗,现在,她也开始同情他被咬时所感觉到的痛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