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第十八章(1 / 1)
回时,夜幕深深,门房却大大张开,回卷,吸和着巷里的亡音。哈着七分醉的鼻息,却像蛇被掐住了七寸,冰凉的脊背华丽地湿掉一大片。这门里门外,看似宁静,殊不知哪儿暗藏玄机,那两盏红灯笼高悬于空,风呜咽着碰撞,端的是诡异莫测。我想,还是小心一点的好。
四下望望,着红裙子的狐狸精,也不是那么容易相遇。可这,未免太让人大失所望了,没有狐狸精,至少那么只小白兔,快点蹦蹦跳跳出来吧!你未来相公,在这儿啊!
“相公,原来你在此处,奴家四处寻你……”寻我作甚!寻我作甚!你一寻我,小白兔见着大灰狼和狐狸精是一窝,就……就,不稀罕我了。我凭着酒气,愤怒地盯着她:“谁是你相公!要找回家找!”
“相公,你醉了。奴家扶你回房吧。”哎哎,你看看,你还委屈了不成,我都没叫亏!
“行啊,大爷我要你…呃…替我洗脚。”说出去也不拍别人笑话,宰相肚里尚能撑船,我游子冶岂是这种小肚鸡肠之人,焉能得理不饶人,给个台阶下,见好就收,见好就收,见好就收……
可天意难违,找刺儿的人永远不嫌少:“游子冶,来此!”你可晓得,那是内功,志怪中记载,这武功名叫千里传音,力深厚的人能凭借内力传声千里之远。公子近在咫尺,却大呼小叫,心下不满的同时,又有点痛心疾首,这绝对是杀猪却用宰牛刀,大材小用,大材小用啊!
面对红裙子的姑娘,我无奈地低吼:“你怎么还在这儿?”
“相公,我本就是……”
“我?我?我什么我?在你相公面前,有你说我的资格么?!”
“奴家知晓,那我们……”
“我们?谁叫你把我与你归于一类,知道么,你是异类!你与小龟同属异类!你个狐狸精……”
姑娘远山眉一抖,“相公,可舒坦了。舒坦了尽快去茅亭吧,二位主人在等你。”红裙施施然一摆,竟如一只鱼精甩尾,在我的心湖划起一丝涟漪。我想,处处设防,处处压进大军,处处如履薄冰,仍在最后兵败如山倒。叫你小心,叫你小心,偏偏…溃不成军…
老远就闻到了梅香,合着汾酒的气味,幽幽传入人心扉,又柔又香,心神荡漾。十指交错,滚烫的肌肤触目惊心,却放不下,滑腻的小手似一条蛇,缠在了树上,烙印下蜿蜒的图腾,我有点害怕,对未知事物的无法掌握;又有点神往,对此类感觉的好奇揣摩。调戏,这类事物,好歹也正大光明了一回。握着姑娘的柔胰,笑得腼腆,你可愿嫁给我?
无论如何,心底寂寞花开的声音,名曰曼陀罗。
公子的眼神有着几分惊异,复而平静无波。可是我却无法忍受,夫子毒蛇似的双眼,往我两交错的双手,射来寒冰冷箭,妄想此刻让我万箭穿心,大卸八块,五马分尸……总之在他的双眼里,在他的面容之上,我觉察到的酷刑,林林种种,岂止十种,简直无法胜数。
同时,握着的小手,牵扯了几下,妄想从我手中拿出。
可你知道吗,一切众生,从无始来,生死相续,皆由不知常住真心性浄明体,用诸妄想,此想不真,故有轮转。不当于实曰妄,妄为分别而取种种之相曰妄想。妄想之所以被人称之为妄想,就是因为它的可笑,浮想联翩,忘乎所以,不合逻辑。
痴人说梦。
“一日,我游历在山水之间,俯瞰着蛟龙出水,凤凰浴火重生,百花竞相开放,万鸟东来朝凤。手执蟠桃,跪拜仙翁。蓬莱岛仙,礼遇问坐。仙音靡靡,钟鼓阵阵。九天之外,天外飞仙。平地升琼楼,一笑凋海棠。千般温柔,万般似水。此心立刻拜醉。”
危言耸听。
“我的心事一堆堆,未饮人先醉。伊人面纱飘飘,摇摇踏云追。问蟠桃之所归,抬手送君回。君,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余,昂首长啸惊云霄,九天诸佛下凡尘。玉皇判余之罪过,无奈其不知情。咏情,叹情,恋情,醉情,最是痴情。”
造化弄人。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天南地北□□客,老翅几回寒暑。欢乐趣,离别苦,就中更有痴儿女。君应有语,渺万里层云,千山暮雪,只影向谁去?”
顺天应命。
“何当共剪西窗烛,却话巴山夜雨时。一壶两盏满清瓯,疯言疯语囚疯影。君问归期未有期,三生石落涨天池。三生石上,即刻三生,第一世刻相知,第二世刻相恋,第三世刻想离。想离之后,还能相遇,是为有缘,缘分三生。缘来缘去,公子,我想,顺天应命。”
从未想过能有机会,说出来。可是,红裙子的姑娘激励了我,有些话说出来,舒坦至极。但你要原谅我,得意之时,鄙人也很谦卑。谦卑到了何种程度,确实低到了尘埃。我匍匐在地,说完就不敢动弹,等待着上位的决策。
不管怎样,我紧紧牵着手中的小手,毫无余力地争取过,“既然,你们已经默认她是我的娘子,那么,无论发生什么事情,你们也不能从中作梗,破我缘分,坏我声誉,二位可否?”
一日的时间,已够我想清楚,所谓的痴情,只是相对而言深情,其实,我本无情。所谓的自由,只是相对而言拥有,其实,我从不自由。当然,所谓的缘分,只是相较之下有缘,其实,我与任何人皆,有缘无份。如果仅是如此,我也不会灰心丧气,妄自菲薄至于此。我很难过,说不清道不明的难过,无可抑制的难过……
“成家立业,是人成立之表,而今,汝有佳人在侧,只望学业有成,不辱我门风……”艾夫子一反吊儿郎当,难过之余,我又有点欣然,他是做了真对待,即便接下来的话,是我预料之中的结果,“只是,汝可曾记得,病梅馆却是一种标志,一种精神符号,一所流浪者的栖息地,一方……你,不再属于这里,这里也不再适合你,早日搬出去吧。”
“是。”我拉着那双小手,诚恳地磕了三个响头。出门时,翻烫了最后一壶烧酒。却恍然,病梅馆中的梅花,开得正艳,灼灼热烈胜过心中的蔷薇。临近天明,纷纷洒洒的小雪,转变成鹅毛大雪,厚厚地压了一层又一层。到最后,陶瓷杯中晶莹剔透,分不清雪花、梅花,还是,酒花,全都融化,喝了交杯。
我愿意,你说。可惜,我醉眼昏花,看不清你穿着红红的嫁衣,我是否骑着高头大马?都化作一场清梦。